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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Merry Adventures of Robin Hood

by Howard Pyle · in Chinese (Simplified)

罗宾汉的快乐冒险

作者:霍华德·派尔

序言

作者致读者

你们这些终日忙于严肃琐事,以致觉得即便在“幻想之乡”中稍作片刻的欢愉和嬉闹也是一种羞耻的人;你们这些认为人生与任何无伤大雅的欢笑毫无关联的人,这几页文字不适合你们。合上书页,不要再往下读了,因为我坦白告诉你们,如果你们继续读下去,定会感到愤慨,因为你们会看到历史上那些德高望重、一本正经的先贤,竟在书中穿红戴绿、插科打诨,若非冠以他们的姓名,你们定会认不出他们来。这里有一位身材魁梧、性情急躁,但总体还不算太坏的壮汉,他叫亨利二世。这里有一位优雅高贵的女士,众人都向她鞠躬,尊称她为埃莉诺王后。这里有一个肥胖的流氓,身着华丽的教士袍,善良的百姓都称他为赫里福德主教大人。这里有一个脾气酸腐、面色阴沉的家伙——令人敬畏的诺丁汉郡长。而这里,最重要的是,有一个身材高大、快活的汉子,他在绿林中漫步,参与乡间的游戏,与郡长一同坐在欢乐的宴席旁,此人竟背负着金雀花王朝中最骄傲的名号——理查狮心王。此外,还有一大群骑士、教士、贵族、市民、自耕农、侍从、淑女、村姑、房东、乞丐、小贩等等,他们全都过着最快活的日子,且除了几根断断续续的古老歌谣(被剪裁、拼接并打上了二十个结)将这些愉悦的人儿四处牵引、一路歌唱外,不受任何束缚。

在这里,你会发现一百个沉闷、严肃、循规蹈矩的地点,都被鲜花之类的事物装饰得焕然一新,以至于没人能在它们那充满奇思妙想的装扮下认出它们来。这里有一个拥有家喻户晓之名的国度,在那里,没有寒冷的浓雾压抑我们的精神,没有雨水落下——除非像四月的阵雨从光滑的野鸭背上滑过一般,从我们的脊背上滚落;在那里,鲜花永开不败,鸟儿终年歌唱;在那里,每个人在赶路时都能随口哼出一首欢快的曲子,麦芽酒、啤酒和葡萄酒(那种不会让人昏头的酒)像溪水般流淌。

这个国度并非精灵之国。那是什么?这是“幻想之乡”,它有一种令人愉悦的特质:当你厌倦它时——嗖!——你将这本书合上,它便消失了,你已准备好面对日常生活,且丝毫无损。

现在,我将掀开悬挂在现实与无人之地间的帘幕。你愿意随我同往吗,亲爱的读者?谢谢你。把手给我。

目录

罗宾汉如何成为逃犯 罗宾汉与补锅匠 诺丁汉镇的射箭比赛 威尔·斯图特利被伙伴营救 罗宾汉扮作屠夫 小约翰前往诺丁汉集市 小约翰如何在郡长家生活 小约翰与布莱斯的鞣皮匠 罗宾汉与威尔·斯卡利特 磨坊主之子米奇的冒险 罗宾汉与艾伦·阿·戴尔 罗宾汉寻找短袍修士 罗宾汉促成一桩婚事 罗宾汉帮助一位忧伤的骑士 理查德·利勋爵如何偿还债务 小约翰扮作赤足修士 罗宾汉扮作乞丐 罗宾汉在埃莉诺王后面前射箭 对罗宾汉的追捕 罗宾汉与盖伊·吉斯本 理查国王来到舍伍德森林 尾声

序幕

叙述罗宾汉与国王护林员的冒险经历。并讲述他的团队是如何聚集到他身边的,以及他如何获得了得力助手——著名的小约翰——那段欢乐的冒险。

罗宾汉如何成为逃犯

在古老的快乐英格兰,当贤明的亨利二世国王统治这片土地时,在诺丁汉镇附近的舍伍德森林的绿林深处,住着一位著名的逃犯,名叫罗宾汉。从未有射手能像他那样精准地射出灰雁翎箭,也从未有像他那一百四十名随他在绿林树荫下漫游的快活汉子那样的自耕农。他们在这舍伍德森林深处过得十分快活,既无忧愁也无匮乏,整日以射箭游戏或棍棒搏击打发时光,靠国王的鹿肉为生,再配上十月酿制的麦芽酒痛饮一番。

不仅罗宾本人,就连整个团伙都是逃犯,与常人隔绝,但他们却深得周围乡民的爱戴,因为从未有人在急难时向快活的罗宾求助而空手而归。

现在,我将讲述罗宾汉是如何触犯法律的。

当罗宾还是个十八岁的青年时,筋骨强壮,胆识过人,诺丁汉郡长宣布举行一场射箭比赛,并许诺奖赏给诺丁汉郡箭术最好的人一桶麦芽酒。“好吧,”罗宾说,“我也要去,因为我渴望为了我心上人那双明亮的眼睛,以及那一桶上好的十月酿佳酿而拉开弓弦。”于是他起身拿上他那张结实的紫杉木弓和二十多支宽头阔刃箭,从洛克斯利镇出发,穿过舍伍德森林前往诺丁汉。

那是一个五月快乐的清晨,树篱一片翠绿,鲜花点缀着草甸;雏菊错落,黄色的布谷鸟花和美丽的报春花沿满是荆棘的树篱盛开;苹果花绽放,可爱的鸟儿婉转啼鸣——黎明时的云雀、画眉和布谷鸟;小伙子与姑娘们互诉衷肠;勤劳的主妇们将亚麻布晾在翠绿的草地上晾晒。他走在绿林的小径上,四周一片甜美,翠绿而沙沙作响的叶片间,小鸟正竭尽全力地歌唱;罗宾轻快地吹着口哨大步向前,心中想着玛丽安姑娘那双明亮的眼睛,因为在这样的时光里,年轻人的思绪总是容易不由自主地转向他最爱慕的姑娘。

当他迈着轻快的步伐吹着欢快的口哨前行时,突然遇到几名坐在大橡树下的护林员。他们总共有十五人,正围着一个巨大的馅饼宴饮作乐,每个人都用手抓着吃,并用从旁边木桶里接出的泡沫丰富的麦芽酒冲下食物。他们每人都身穿林肯绿的衣裳,坐在这棵美丽的参天大树下的草地上,显得格外显眼。这时,其中一人满嘴食物地对罗宾喊道:“喂,小家伙,你拿着那一便士的弓和那一法寻的箭要去哪儿?”

罗宾顿时大怒,因为没有哪个年轻人喜欢被嘲笑年纪尚小。

“哼,”他说,“我的弓和箭可不比你们的差;而且,我是要去诺丁汉镇参加我们的诺丁汉郡长宣布的射箭比赛;我要在那里与其他的壮汉比试箭术,因为奖品是一桶上好的麦芽酒。”

这时,一个手里拿着酒杯的人说道:“喔!听听这孩子说的!怎么,孩子,你嘴上的奶渍还没干,就敢夸口要在诺丁汉的靶场上与那些壮汉一较高下,你恐怕连两石弓的弓弦都拉不开吧。”

“我敢和你们中最好的人赌二十马克,”胆大的罗宾说,“我能靠圣母的保佑,在六十杆远的地方射中靶心。”

众人听了哄堂大笑,有人说:“好大的口气,你这乳臭未干的婴孩!你明明知道附近根本没有靶子来印证你的赌约。”

另一个人喊道:“他待会儿准得边喝奶边喝酒了。”

罗宾气得火冒三丈。“听着,”他说,“那边林间空地的尽头,我看见一群鹿,距离甚至超过六十杆。我敢赌二十马克,蒙圣母垂怜,我能让其中最壮的那头雄鹿倒下。”

“一言为定!”第一个说话的人喊道,“这里有二十马克。我赌你杀不了一头野兽,不管有没有你那圣母的保佑。”

罗宾随即握住他那张上好的紫杉木弓,将弓梢抵在脚背上,熟练地搭上弓弦;接着他扣上一支宽头阔刃箭,举起弓,将灰雁翎拉至耳边;下一刻,弓弦震响,箭矢如北风中掠过的雀鹰般射向林间。那头鹿群中最高贵的公鹿高高跃起,随即轰然倒地,鲜红的心头血染红了翠绿的小径。

“哈!”罗宾喊道,“这一箭你觉得如何,朋友?我敢说这赌注归我了,哪怕是三百英镑。”

护林员们顿时怒不可遏,那个最先开口且输了赌局的人更是气愤至极。

“不,”他大吼道,“赌注不是你的,赶紧滚,不然,以天堂诸圣的名义,我要把你打得皮开肉绽,让你再也走不动路!”“你难道不知道,”另一个人说,“你杀了国王的鹿,按照我们尊贵的理查国王的律法,你应该被割掉双耳吗?”

“抓住他!”第三个人喊道。

“算了,”第四个人说,“看在他年纪尚轻的份上,放他走吧。”

罗宾汉一言不发,只是神情阴郁地看着这些护林员;随后,他转过身,大步走下林间小径。但他心中苦涩而愤怒,因为他年轻气盛,血液里满是沸腾的热血。

如果那个最先开口的人能放过罗宾汉,那对他自己来说本是一件好事;但他不仅因为输给了一个后生而怒火中烧,还因为他刚才灌下了大量的麦芽酒。于是,他突然毫无预兆地跳了起来,抓起自己的弓,搭上一支箭。“嘿,”他喊道,“我这就送你上路。”说罢,箭矢呼啸着朝罗宾射去。

多亏那护林员因酒醉而头晕目眩,否则罗宾汉恐怕就无法再走一步了。尽管如此,那支箭还是呼啸着从他头顶三英寸处掠过。罗宾猛地转身,迅速拉开自己的弓,回射了一箭。

“你们说我不是射手,”他高声喊道,“现在再说一次试试!”

箭矢正中目标;那名护林员惨叫一声向前扑倒,伏在地上一动不动,箭袋里的箭矢散落一地,灰雁翎箭被他的心头血染红了。随后,在其他人还没回过神来之前,罗宾汉便消失在绿林的深处。有些人开始追赶他,但没几个人有胆量,因为每个人都害怕落得同伴那样的下场;于是片刻后,他们便抬起尸体,带回了诺丁汉镇。

与此同时,罗宾汉在绿林中奔跑。所有的欢乐和光亮都从他心中消失了,因为他感到内心痛苦不堪,那种杀人的罪恶感重重地压在他的心头。

“天哪!”他喊道,“你竟招惹了一个会让你妻子痛哭的射手!我真希望你当初从未对我多说一个字,或者我从未经过此地,甚至希望我在发生这种事之前,右手食指就被砍断!我仓促下手,却在悔恨中苦苦煎熬!”即便在苦恼中,他依然记起那句老话:“覆水难收,蛋碎难圆。”

就这样,他住进了绿林,而这里将成为他未来许多年的家,他再也无法回到洛克斯利镇与伙伴们度过那快乐的时光;他成了逃犯,不仅因为他杀了一个人,还因为他偷猎了国王的鹿,且他的首级被悬赏两百英镑,作为带他去见国王的奖赏。

诺丁汉郡长发誓要亲自将罗宾汉这个恶棍绳之以法,原因有二:首先,他想要那两百英镑;其次,被罗宾汉杀掉的那个护林员是他的亲戚。

但罗宾汉在舍伍德森林中躲藏了一年,在这期间,许多像他一样因各种原因被驱逐的人聚集到了他身边。有些人是因为在饥饿的冬天,因没有食物而射杀了鹿,虽被护林员发现却侥幸逃脱,从而保住了耳朵;有些人是因为家产被剥夺,土地被强行并入国王的舍伍德森林领地;有些人则是遭到了大领主、富有的修道院长或权势显赫的乡绅的盘剥——大家都是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为了逃避不公与压迫而来到舍伍德。

就这样,在这一年里,有一百多名壮硕的自耕农聚集在罗宾汉周围,推举他为领袖和首领。他们立下誓言,正如他们自己曾遭受掠夺一样,他们也要掠夺那些压迫者,无论是男爵、修道院长、骑士还是乡绅,从他们每一个人身上拿回那些通过不义之税、地租或冤枉的罚款从穷人手中榨取的东西。但对于那些贫苦百姓,他们会给予援助,归还那些被非法夺走的一切。此外,他们还誓言绝不伤害孩子,绝不亏待妇女,无论是少女、妻子还是寡妇;所以,过了一段时间,当百姓们开始发现他们并无恶意,甚至在困苦之时还能给贫困家庭送去钱财和食物后,他们便开始称赞罗宾和他的快活汉子们,并在舍伍德森林中传颂关于他的事迹,因为他们感到罗宾就是他们自己人。

一个快乐的早晨,当所有的鸟儿都在枝叶间欢快歌唱时,罗宾汉起身了,他所有的快活汉子也都起身了,每个人都在那条从石间欢快跳跃而过的冰冷褐色小溪中洗了头和手。这时罗宾说道:“我们已经十四天没有进行过运动了,所以现在我要立刻出门去寻找冒险。但你们,我所有的快乐伙计们,留在这绿林里;只要确保留意我的呼唤。我若有急难,会吹响三次号角;到时候你们要迅速赶来,因为我需要你们的援助。”

说完,他大步穿过树叶婆娑的林间空地,一直走到舍伍德的边缘。他在那儿漫步了许久,穿过大道小径,穿过深谷幽林和森林边缘。一会儿,他在林荫道上遇到一位丰满漂亮的姑娘,两人互道了一句俏皮话便各自离去;一会儿,他看到一位骑着缓步马的淑女,他摘下帽子致意,对方也向这英俊的青年端庄地行礼回礼;一会儿,他看到一个骑着驮满篮子的驴子的胖修士;一会儿,看到一位长矛、盾牌和盔甲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英勇骑士;一会儿,看到一个身穿深红色衣服的侍从;又一会儿,看到一个来自诺丁汉镇的壮实市民,迈着严肃的步伐赶路;这些景象他都见到了,却依然没能遇到冒险。最后,他走上一条靠近森林边缘的路,那是一条通往一条宽阔、布满鹅卵石的溪流的小径,溪上横着一座由原木做成的狭窄小桥。当他走近这座桥时,看到一个高大的陌生人从对面走来。于是罗宾加快了步伐,那陌生人也同样加快了步伐,两人都想先过去。

“现在你退后,”罗宾说,“让更好的人先过去。”

“不,”陌生人回答,“那你就自己退后吧,因为我敢说,更好的人是我。”

“那我们马上就见分晓,”罗宾说,“在此期间,你就站在那儿别动,否则,以圣埃尔弗里达明亮的额头起誓,我要让你见识一下诺丁汉好玩的把戏,让你肋骨间多出一支箭来。”

“哼,”陌生人说,“如果你敢碰一下你手里那张弓的弓弦,我就要把你的皮剥下来,让你那衣服变成乞丐斗篷那样的颜色。”

“你像头驴一样只会吹牛,”罗宾说,“因为在一位短袍修士在米迦勒节前为一只烤鹅做完祈祷之前,我就能把这支箭穿过你那傲慢的心脏。”

“你像个懦夫一样只会吹牛,”陌生人回答,“你站在那里拿着一张结实的紫杉木弓射我的心脏,而我手里只有一根普通的黑刺木棍,用来对付你。”

“好吧,”罗宾说,“凭我心中的信念,我这辈子还从没得过懦夫的名声。我会放下我的弓和箭,如果你敢等我,我就去砍一根棍子来考验一下你的男子气概。”

“哈,没错,我一定会等你,而且是乐意之至,”陌生人说;说完,他便稳稳地倚在棍子上等着罗宾。

随后,罗宾汉迅速走到林边,砍下一根没结、六英尺长、笔直的橡木棍,又修剪掉上面的嫩枝回到原处,而陌生人则倚在棍子上,吹着口哨四处张望,等着他。罗宾在修剪木棍时偷偷观察他,用眼角的余光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心想自己从未见过如此魁梧健壮的人。罗宾身材高大,但那陌生人比他还要高出一个头和脖子,足有七英尺高。罗宾肩膀宽阔,但陌生人还要宽上一倍,腰围至少有一码。

“不过,”罗宾自言自语道,“我一定会把你那张皮打得非常精彩,我的好伙计”;然后,他大声说道:“瞧,这是我的棍子,又结实又硬。现在等我过来,如果你敢的话,如果你不害怕就迎战吧。然后我们来打一场,直到我们其中一个被棍棒打落溪水中为止。”

“好极了,这正合我意!”陌生人喊道,他把棍子在手指和大拇指间飞速旋转,舞得呼呼作响。

亚瑟王圆桌骑士之间的格斗,从未有哪一场比这两人的较量更为激烈。罗宾迅速踏上陌生人所站的木桥;他先是虚晃一招,紧接着朝陌生人的头部猛挥一棍,若是这一击落实,定能让他立刻翻身落入水中。然而陌生人极为巧妙地避开了这一击,并回敬了一记同样强劲的棍击,罗宾也像陌生人那样挡开了。于是,两人各据一方,谁也不肯后退半分,足足对峙了一个时辰,其间互有攻守,打得皮开肉绽、青紫交加,却谁也没有认输的意思,也看不出谁会被打落桥下。他们偶尔停下来歇息,各自心中都感叹,这一辈子从未见过如此精湛的短棍功夫。最后,罗宾朝陌生人的肋骨重重一击,打得他的短夹克像烈日下的潮湿茅草一样冒起烟来。这一击实在太重,陌生人险些跌落桥下,但他极快地稳住身形,随即以一记灵巧的棍击敲在罗宾头顶,打得他头破血流。罗宾怒火中烧,用尽全身力气朝对方劈去。但陌生人挡开这一击,随即又是一棍,这一回打得十分利落,罗宾像球戏中的主木柱一样,头朝下栽进了水里。

“嘿,我的好伙计,你现在在哪儿呢?”陌生人放声大笑,大声喊道。

“哦,在激流里,正顺着潮水漂呢,”罗宾一边喊,一边也忍不住为自己这副狼狈相笑出声来。接着,他站稳脚跟,涉水走向岸边,小鱼儿被他激起的水花吓得四散奔逃。

“拉我一把,”他走到岸边时喊道,“我不得不承认你是个勇敢且壮实的汉子,而且这短棍使得着实老辣。老天作证,我的脑袋现在像六月天里的一窝蜜蜂一样嗡嗡作响。”

随后,他将号角凑近嘴唇,吹响了一阵悦耳的音调,在森林小径间回荡。他又说道:“嘿,朋友,你真是个高大的汉子,也是个勇敢的家伙,我敢说,从这儿到坎特伯雷城,再找不到第二个人能像你这般教训我。”

“而你,”陌生人笑着说,“挨了这顿棍棒,倒显得像个勇敢又结实的自耕农。”

此时,远处的枝叶因有人走动而沙沙作响,突然,二十来个身穿林肯绿衣裳的壮实自耕农从掩体中冲了出来,带头的正是快乐的威尔·斯图特利。

“好主人,”威尔喊道,“这是怎么回事?你居然全身湿透,连里衣都浸湿了。”

“哎,伙计,”快活的罗宾回答,“这位壮士刚才把我倒栽葱扔进了水里,还狠狠地教训了我一顿。”

“那他自己也别想逃掉落水和挨揍的下场!”威尔·斯图特利喊道。“伙计们,上!”

于是,威尔和那一众自耕农一拥而上扑向陌生人,尽管他们动作极快,却发现对方早有准备,只见他手中长棍左右开弓,即便最终被众人压倒,但在他被制服之前,仍有几个人被打得头破血流。

“不,住手!”罗宾笑得肚子都疼了,连连喊道。“他是个真正的好汉,是条汉子,不可伤害他。现在听着,好小伙,你愿不愿意留下来加入我的团队?每年给你三套林肯绿的衣服,外加四十马克的酬劳,凡是我们所得,均与你共享。你将吃上香甜的鹿肉,畅饮最烈的麦芽酒,而且你将成为我最好的得力助手,因为我这辈子从未见过像你这般棍术精湛的人。说吧!你愿不愿意做我快乐的部下?”

“那可说不准,”陌生人没好气地说道,因为刚才被摔得七荤八素,心里还有些恼火。“如果你们用紫杉木弓和苹果木箭的本事,也像刚才那根橡木棍一样烂,我敢说你们根本不配被称为我那儿的自耕农;不过,如果这里有人能射出比我更好的箭,那我倒会考虑加入你们。”

“凭我的信念,”罗宾说,“你这无赖真是好大的口气;不过,我愿为你破例,这是我从未对任何人做过的。好斯图特利,你去削一块四指宽的漂亮白树皮,钉在对面那棵橡树上,距离八十码。现在,陌生人,用灰雁翎箭射中它,你才算是个射手。”

“嘿,没问题,我这就来,”他回答道。“给我一张上好的硬弓和一支漂亮的宽头箭,如果我射不中,你们就把我剥光,用弓弦把我抽得遍体鳞伤。”

随后,他在众人中挑了一张仅次于罗宾那张的最硬的弓,配上一支箭杆笔直、羽毛修剪整齐、光滑顺手的灰雁翎箭,走到标志处——此时,所有部下都坐在或躺在草地上,注视着他射箭——他将箭拉至脸颊,轻巧地松开弓弦,箭矢沿着小径笔直飞出,竟正中靶心。“啊哈!”他喊道,“如果你能,就去超越这一箭吧”;连那些自耕农也为这精湛的一箭鼓起掌来。

“这确实是神来之笔,”罗宾说。“超越它我做不到,但破坏它,或许我能试试。”

接着,他拿起自己那张上好的硬弓,小心翼翼地搭上一支箭,使出平生绝技射了出去。箭矢疾飞,准头十足,竟正中陌生人的箭杆,将其劈成了碎片。此时,所有的自耕农一跃而起,为主人如此精湛的箭术欢呼雀跃。

“凭圣威索尔德那张强劲的紫杉弓起誓,”陌生人喊道,“这才是神箭,我这辈子从未见过如此箭术!现在我确实愿意从今往后一直追随你。当年的亚当·贝尔射术精湛,但也从未射出过这样的一箭!”

“那我今天真是得了一位好帮手,”快活的罗宾说。“好伙计,你叫什么名字?”

“在我家乡,人们叫我约翰·利特尔,”陌生人回答。

这时,喜欢开玩笑的威尔·斯图特利接话道:“不,漂亮的小陌生人,”他说,“我不喜欢你的名字,很想换一个。你虽然人高马大,但骨骼与筋脉细小,所以你就受洗叫小约翰吧,我来做你的教父。”

罗宾汉和他的部下们听了哄堂大笑,直到陌生人开始动怒。

“如果你拿我开涮,”他对威尔·斯图特利说,“你很快就会尝到苦头,还会被扣掉工钱。”

“不,好朋友,”罗宾汉说,“别动怒,这个名字确实很适合你。从今往后你就叫小约翰,就这么定了。来吧,我的快活伙计们,我们要为这位可爱的‘婴儿’准备一场洗礼宴。”

于是,他们背对着溪流,再次钻入森林,一路穿行,直到抵达他们在林中深处的居所。在那里,他们用树皮和树枝搭建了小屋,铺设了铺着小鹿皮的香甜灯芯草作为卧榻。这儿矗立着一棵枝叶繁茂的大橡树,树下有一块长满绿苔的空地,罗宾汉常在那里与部下们宴饮作乐。他们找到了团队里的其他人,有些人刚带回了几头肥鹿。随后,他们架起熊熊大火,烤熟了鹿肉,并开了一桶麦芽酒。宴席准备好后,大家围坐下来,但罗宾让小约翰坐在他的右手边,因为从今往后,他就是团队里的二号人物。

宴席结束后,威尔·斯图特利开口道:“我想,是时候给我们这位可爱的宝贝举行洗礼了,不是吗,小伙子们?”“是啊!是啊!”众人大喊,笑声在林间回荡。

“我们要找七个教父,”威尔·斯图特利说,他在团队中搜寻了一番,选出了七个最壮实的汉子。

“凭圣邓斯坦起誓,”小约翰一跃而起,喊道,“你们谁要是敢动我一根手指头,定会后悔的。”

但众人一声不吭,一拥而上,死死抓住他的手脚,不顾他的挣扎将他抬了出来,周围的人都围上来看热闹。接着,一个被选作“牧师”的人走了出来,因为他秃顶,手里拿着满满一罐麦芽酒。“现在,谁带来了这个婴儿?”他一本正经地问道。

“我带来的,”威尔·斯图特利回答。

“你给他取什么名字?”

“我叫他小约翰。”

“那么小约翰,”伪牧师说道,“你以往活得并不充实,只是在世上混日子,但从今往后,你将真正地活着。在你未曾真正生活时,你叫约翰·利特尔,但现在你已真正生活,你将被称为小约翰,这就是我的洗礼。”说完,他将那罐麦芽酒倒在了小约翰的头上。

看到那棕色的麦芽酒顺着小约翰的胡须流下,从他的鼻子和下巴滴落,而他的眼睛因为酒水的刺痛而眨个不停,众人都笑得前仰后合。起初他想发火,但发现根本没法生气,因为大伙儿实在太快活了;于是他自己也跟着笑了起来。接着,罗宾给这位可爱的小宝贝穿上一套崭新的林肯绿衣裳,送他一把结实的硬弓,让他正式成为了快乐团队的一员。

罗宾汉就这样成了逃犯;就这样,一群快乐的伙伴聚集在他身边;就这样,他获得了得力助手小约翰;序幕就此结束。现在,我将讲述诺丁汉郡长三次试图抓捕罗宾汉,以及他如何次次落空的故事。

第一部 讲述诺丁汉郡长发誓要让罗宾汉吃苦头。以及他为此进行的三次尝试,却次次都差之千里。

罗宾汉与补锅匠

前文已述,罗宾汉的首级被悬赏两百英镑,而诺丁汉郡长发誓要亲自将其逮捕,一是因为他觊觎那两百英镑,二是因为被杀的护林员是他的亲戚。郡长此时尚不知道罗宾在舍伍德森林中有何等势力,以为能像对待其他违法者一样对他下达逮捕令;因此,他悬赏八十枚金天使,给任何愿意执行这份逮捕令的人。然而诺丁汉镇的百姓比郡长更了解罗宾汉及其行径,许多人想到要给这位大胆的逃犯下达逮捕令,便不由得笑出声来,因为他们深知,这样做唯一的后果就是被打得头破血流;所以根本没人愿意接下这桩差事。就这样过了一两周,依然没人来替郡长办事。于是他说:“我为捉拿罗宾汉的人提供了如此丰厚的赏金,却无人问津,真是令我诧异。”

这时,他身边的一个随从说道:“好大人,您不了解罗宾汉在舍伍德的势力,他根本不把国王或郡长的逮捕令放在眼里。说实话,没人愿意去冒这个险,大家都怕被打得头破血流、筋骨折断。”

“那我倒要说,诺丁汉的所有人都胆小如鼠,”郡长说。“让我看看诺丁汉郡里谁敢违抗我们尊贵的亨利国王陛下的命令,因为,凭圣埃德蒙的神龛起誓,我要把他吊在四十肘高的地方!但如果诺丁汉没人敢赢这八十枚金天使,我就到别处去找,这世上总该有胆识过人之辈。”

于是,他叫来一名深受信赖的信使,命令他备马前往林肯镇,看能否在那里找到愿意听从他差遣并赢取赏金的人。于是,那天早上,信使便出发去执行任务了。

阳光明媚,照在从诺丁汉通往林肯的尘土飞扬的大道上,道路在山丘和谷地间延伸,一片雪白。路途多尘,信使的嗓子也渴得冒烟,所以当他看到前方不远处,旅程过半时出现的“蓝野猪旅店”招牌时,心里感到一阵欣喜。旅店看起来很不错,周围环绕的橡树树荫显得阴凉惬意,于是他下马歇息,点了一壶麦芽酒来润润喉咙。

在那里,他看到一群快活的家伙坐在门前绿地上那棵宽大的橡树下。其中有一个补锅匠、两个赤足修士,还有六名身穿林肯绿衣的国王护林员,他们正畅饮着浓郁的麦芽酒,唱着古老时代的欢乐民谣。护林员们笑声震天,在唱歌间隙还不时开些玩笑,修士们笑得更响,他们都是些体格健壮、胡须像黑公羊毛一样卷曲的汉子;但笑得最大声的还是补锅匠,他唱得比其他任何人都好听。他的包袱和锤子挂在橡树的树枝上,旁边靠着他那根如手腕般粗细、末端打结的好木棍。

“来,”一名护林员对着疲惫的信使喊道,“过来一起喝一杯。喂,店主!给每人再拿一壶新鲜的麦芽酒来。”

信使很乐意和他们坐在一起,因为他四肢酸软,而且这酒确实不错。

“你这是急着去哪儿,又带着什么消息?”一人问道。

信使是个爱聊天的家伙,非常喜欢传播小道消息;况且,这壶麦芽酒暖了他的心;于是,他在旅店长椅的舒适角落里安顿下来,店主倚在门口,店主夫人双手插在围裙下,他便兴致勃勃地打开了话匣子。他从头到尾讲了个遍:罗宾汉如何杀死了护林员,如何为了逃避法律制裁而藏身于绿林,如何在那儿过着无法无天的生活,上帝作证,不仅捕杀陛下的鹿,还向富有的修道院长、骑士和乡绅强征过路费,弄得现在连沃特林大道或福斯道上都没人敢走,生怕遇到他;又讲到郡长打算对这个恶棍下达国王的逮捕令,虽然他根本不会理会国王或郡长的命令,因为他是个十足的法外之徒。接着他又说,诺丁汉镇没人敢接这这份差事,怕被打得头破血流,所以他才正要前往林肯镇,去看看林肯人是否有足够的胆识。

“那我可得说说,”快活的补锅匠说,“我来自那好个班伯里镇,诺丁汉附近——或者说舍伍德,如果那是他出没的地方——没人能比我更会用棍棒。伙计们,难道我没在赫特福德镇那场著名的集会上遇到那个疯子艾利的西蒙,并在罗伯特·莱斯利爵士和他夫人面前赢过他吗?这个所谓的罗宾汉,我发誓我以前从未听说过,或许是个快活的家伙,但如果他力气大,我不比他更大?如果他狡猾,我不比他更狡猾?凭磨坊主南的那双明眸,凭我自己的名字——那是沃特·奥·克拉布斯塔夫,凭我母亲的儿子——那就是我自己,我一定要,哪怕是我自己,沃特·奥·克拉布斯塔夫,去会会这个倔强的恶棍,如果他不理会我们伟大的亨利国王陛下的印章和诺丁汉郡长大人的逮捕令,我就要打得他皮开肉绽,让他再也动不了手脚!听见没有,伙计们?”

“你就是我要找的人,”信使喊道。“和我一起回诺丁汉镇吧。”

“不行,”补锅匠左右摇着头说。“如果不是出于我自己的意愿,我绝不跟任何人走。”

“不,不,”信使说,“诺丁汉郡没人能强迫你违心行事,你这个勇敢的家伙。”

“没错,我确实勇敢,”补锅匠说。

“是啊,”信使说,“你是个勇敢的家伙;但我们仁慈的郡长已经悬赏八十枚亮闪闪的金天使,给任何能向罗宾汉执行逮捕令的人;虽然这也没什么用。”

“那我就跟你走,孩子。等我拿上我的包袱、锤子和木棍。好,让我会会这个罗宾汉,看看他到底会不会理会国王的逮捕令。”于是,付过酒钱后,信使带着补锅匠走在他的马旁,又启程返回诺丁汉了。

此后不久的一个明媚早晨,罗宾汉出发前往诺丁汉镇,想看看那里有什么动静,他快活地走在路边,那里长满了开着雏菊的甜美草地,他东张西望,思绪纷飞。他的号角挂在腰间,弓箭背在身后,手里拿着一根结实的橡木棍,走起路来手指不停地转动着木棍。

当他走过一条林荫小道时,看见一个补锅匠走近,嘴里哼唱着欢快的歌谣。他背上挂着包袱和锤子,手里拿着一根六英尺长、非常结实的蟹木棍,唱道:

“*在豌豆成熟时,猎犬向号角* *侧耳倾听,直到雄鹿被猎杀,* *孩子们吹着麦秸管子,* *坐在田间看守牲畜——*”

“嘿,好朋友!”罗宾喊道。

“我去采集草莓——”

“嘿!”罗宾又喊道。

“穿过美丽的花丛和树林——”

“嘿!你是聋了吗,老兄?我说,好朋友!” “是谁在如此大胆地打断一首好歌?”补锅匠停下歌唱说道。“你自己也‘嘿’个不停,不管你是不是好朋友。但我得告诉你,你这个壮汉,如果你是好朋友,对你我都有好处;如果你不是,那对你可就倒霉了。”

“你从哪儿来,好小伙?”罗宾问。

“我来自班伯里,”补锅匠回答。

“哎呀!”罗宾说,“我听说今天早上有不幸的消息传来。”

“哈!真的吗?”补锅匠急切地喊道。“求你快告诉我,因为我是个补锅匠,如你所见,既然干这一行,我就像牧师贪图钱币一样,对新闻格外贪婪。”

“那么好吧,”罗宾说道,“你且听着,我这就告诉你,但你要挺住,我认得你,这消息可够伤心的。事情是这样的:我听说有两个补锅匠因为喝了太多的麦芽酒和啤酒,现在正被关在木枷里呢!”

“愿瘟疫降在你和你的消息上,你这卑鄙的狗东西,”补锅匠说道,“你只会在这儿诋毁好人。不过,若真有两个壮汉被关在木枷里,这确实是个令人难过的消息。”

“不,”罗宾说,“你弄错了,你是在为不该哭的人流泪。这消息之所以伤心,是因为木枷里只关了两个人,而其他人都在乡间到处乱窜呢。”

“凭圣邓斯坦的锡盘起誓,”补锅匠大喊道,“我真想为了你这恶毒的玩笑好好教训你一顿。但如果说人们因为喝麦芽酒和啤酒就要被关进木枷,我敢说你一定也少不了你那一份。”

罗宾放声大笑,喊道:“说得好,补锅匠,说得好!你的才智就像啤酒,只有变酸的时候才会泛起泡沫!你说得对,伙计,我确实非常喜欢麦芽酒和啤酒。所以,跟我去旁边的‘蓝野猪’旅店吧,如果你喝起来也像你看起来这般豪爽——我敢说你绝不会辜负这副长相——我就让你喉咙里灌满诺丁汉郡最棒的私酿酒,保准是你这辈子喝过最带劲的。”

“凭我的信誉,”补锅匠说,“撇开你那些刻薄的玩笑话,你倒真是个好家伙。我喜欢你,我的小甜心,如果我不跟你去那家‘蓝野猪’,你就叫我异教徒吧。”

“告诉我你的消息吧,好朋友,我求你了,”罗宾一边走一边说道,“我猜,补锅匠就像蛋里塞满了肉一样,肚子里装满了新闻。”

“既然我像兄弟一样喜欢你,我的好汉,”补锅匠说,“我才告诉你我的消息;因为我这人很精明,我现在正经手一件重大的差事,需要动用我全部的脑筋,我是来寻找一个大胆的逃犯的,人们在这附近叫他罗宾汉。我的袋子里有一份正式的逮捕令,写在羊皮纸上,盖着红色的火漆大印,这可是合法的。只要能遇见这个罗宾汉,我就要把这纸文书贴到他那娇贵的身上,如果他不当回事,我就要把他打得连每一根肋骨都喊‘阿门’。你住在这一带,或许你自己就认识罗宾汉吧,好伙计。”

“呵,当然,我多少是认识点的,”罗宾说,“而且今天早上我还见过他。不过,补锅匠,人们都说他是个阴险的无赖。你最好看好你的逮捕令,伙计,不然他可能会从你袋子里把它偷走。”

“让他尽管试试!”补锅匠大喊道,“他或许阴险,但我也不笨。我真希望他现在就在这儿,咱们一对一地较量!”他让那根沉重的短棍飞快地旋转起来。“但那人长什么样,小伙子?”

“和我差不多,”罗宾笑着说,“身高、体格和年纪都差不多;而且他也有双蓝眼睛。”

“不,”补锅匠说,“你还是个毛头小子。我原以为他是个长着大胡子的壮汉呢。诺丁汉的人对他如此畏惧。”

“说真的,他既没那么老,也没你那么壮,”罗宾说,“但人们都说他是使短棍的一把好手。”

“那倒未必,”补锅匠坚定地说道,“我比他更精通此道,因为我不是在赫特福德镇的擂台上光明正大地击败了艾利的西蒙吗?但如果你认识他,我的快乐好汉,你愿不愿意带我去见他?郡长答应过,如果我能将逮捕令送到那恶棍身上,就给我八十枚亮闪闪的金天使,如果你能带我找到他,我就分给你十枚。”

“好啊,我愿意,”罗宾说,“但先把你的逮捕令给我瞧瞧,让我看看它到底管不管用。”

“那可不行,连我亲兄弟我都不给看,”补锅匠回答,“在把这东西送到那家伙身上之前,谁也别想看我的逮捕令。”

“随你便吧,”罗宾说,“如果你不给我看,我也不知道你要给谁看。不过我们已经到了‘蓝野猪’旅店了,进去尝尝他那褐色的十月酒(October)吧。”

诺丁汉郡再没有比“蓝野猪”更讨人喜欢的旅店了。周围没有哪家店有如此动人的树木环绕,也没有哪家店像它那样爬满了悬钩子和甜忍冬;没有哪家店有如此醇美的啤酒和令人心醉的麦芽酒;在严冬时节,当北风呼啸、雪花在树篱间飘零时,也再找不到比这儿的壁炉里燃烧着更旺的火了。在那种日子里,常能看到一团和气的自耕农或乡民围坐在烈火旁,说着俏皮话,炉火旁的陶碗里漂浮着烤熟的酸苹果。罗宾汉和他的部下们对这家旅店再熟悉不过了,因为当森林里积满白雪时,他常和像小约翰、威尔·斯图特利或年轻的唐卡斯特人大卫这样快乐的伙伴们在此相聚。至于店主,他很懂得管住自己的舌头,总是把话烂在肚子里,因为他非常清楚哪边的面包抹了黄油,罗宾和他的部下们是最好的主顾,而且从不用把账单记在门后。所以,当罗宾汉和补锅匠来到这儿,大声要两壶麦芽酒时,从神情和话语中,谁也看不出店主以前曾见过这位逃犯。

“你在这儿等着,”罗宾对补锅匠说,“我去看看店主是不是从最好的那一桶里打酒,我知道他有上好的十月酒,而且是坦沃思的威索尔德酿造的。”说完,他走进屋里,轻声嘱咐店主在优质的英格兰麦芽酒里加一小杯佛兰德烈酒;店主照做了,并端了上来。

“圣母在上,”补锅匠喝了一大口酒后说道,“那个坦沃思的威索尔德——我得告诉你,这可是个地道的撒克逊名字——酿造的麦芽酒是我这辈子喝过最带劲的,就连沃特·奥·克拉布斯塔夫也没喝过这么好的。”

“喝吧,伙计,喝吧,”罗宾大喊道,自己却只是湿了湿嘴唇。“嘿,店主!给我朋友再来一壶一样的。现在,唱首歌吧,我的好伙计。”

“好嘞,我给你唱首歌,我的好伙计,”补锅匠说,“我这辈子还没喝过这么好的酒呢。圣母在上,我现在头都在嗡嗡响了!嘿,老板娘,过来听听,如果你想听首歌的话,还有你,漂亮的小妞,因为只有当美丽的眼睛注视着我时,我才唱得最好。”

于是,他唱起了一首亚瑟王时期的古老民谣,名叫《高文爵士的婚姻》,或许你自己也有机会读到它,用那种早期的地道英语;他唱的时候,所有人都听着那段关于高尚骑士及其为王牺牲的传奇故事。但在补锅匠唱到最后一段之前,因为麦芽酒里掺了烈酒,他的舌头就开始打结,脑袋也转得晕晕乎乎。起初是舌头打结,接着发音变得含糊不清;然后他的头开始左右摇晃,最后竟然昏睡了过去,看样子就像再也醒不过来了一样。

这时罗宾汉放声大笑,用灵巧的手指迅速从补锅匠的袋子里取出了逮捕令。“你很精明,补锅匠,”他说,“但据我看来,你还远不及那阴险的罗宾汉精明。”

他叫来店主说:“拿着,好伙计,这十个先令算作你今天招待我们的报酬。照顾好你那位尊贵的客人,等他醒了,你可以再收他十个先令,如果他没有,就把他的包袱、锤子,甚至是外套拿走作为抵押。这就是我惩罚那些跑到绿林里来找我麻烦的人的方式。至于你自己,我也没见过哪家店主会放过赚双份钱的机会。”

店主听后狡黠地笑了笑,仿佛在对自己重复那句农谚:“教喜鹊吃蛋。”

补锅匠一直睡到午后将尽、林边阴影拉长时才醒来。他先往上看,又往下看,往东看,又往西看,他正像被风吹散的麦秆一样,努力地把思绪聚拢在一起。他先是想到他那快乐的同伴,但人已经不见了;又想到他那根结实的蟹木棍,发现就在手里;接着想到他的逮捕令,还有捉到罗宾汉后能得到的八十枚金天使。他把手伸进袋子,却发现连一张纸片、一个铜板都没有。于是他怒气冲冲地跳了起来。

“嘿,店主!”他大喊道,“刚才跟我在一起的那个无赖去哪儿了?”

“您指的是哪位无赖,尊贵的客人?”店主问道,称呼补锅匠为“尊贵的客人”是为了安抚他,就像往愤怒的波涛上浇油一样。“我没看到有什么无赖和您在一起,我发誓在舍伍德森林附近,没人敢叫那个人无赖。我倒是看见一位壮实的自耕农和您在一起,我以为您认识他,因为这附近很少有人不知道他。”

“嘿,我从来没在你们这猪圈里哼过声,怎么会认识里面的猪?既然你对他那么熟,那他到底是谁?”

“哎呀,那个人就是这附近人们称作罗宾汉的壮汉,而他……”

“圣母在上!”补锅匠急忙大喊,声音如愤怒的公牛般低沉,“我明明是作为一名忠诚、诚实的工匠走进你的旅店,你明明知道他是谁,却不告诉我我的同伴是谁。我现在真想把你的脑袋敲碎,你这无赖!”他捡起木棍,盯着店主,仿佛要在那儿把他打死。

“不,”店主抬起胳膊挡在身前,因为他怕挨打,“我哪知道你不认识他啊?”

“你可真是该庆幸,”补锅匠说,“我这人耐性好,饶了你的秃顶,否则你再也别想骗顾客了。至于那个叫罗宾汉的无赖,我这就去寻他,如果不把他的脑袋敲开花,就把我的棍子剁了当柴烧,叫我女人算了。”说完,他收拾好东西,准备离去。

“不,”店主挡在他面前,像个赶鹅的牧童一样伸开双臂,金钱让他变得胆大起来,“你还没付账,不能走。”

“难道他没付吗?”

“连一个子儿都没付;你们今天喝的麦芽酒值十个先令。我不答应,你不能不付钱就走,否则我就去报告郡长。”

“但我没钱付给你,好伙计,”补锅匠说。

“别跟我套近乎,”店主说,“一想到要损失十个先令,我就不是什么好伙计!要么用现钱付清你欠的账,要么留下你的外套、包袱和锤子;虽然我知道它们加起来也不值十个先令,我还是亏了。别动,我屋里有条大狗,你要是乱动我就把它放出来咬你。梅肯,打开门,如果这家伙敢迈出一步,就让布莱恩出来。”

“行行行,”补锅匠说道——因为他在乡间游荡,深知狗的厉害——“你想要什么就拿去吧,让我平平安安地走,愿瘟疫缠上你。但哦,店主!如果我抓住了那个卑鄙的家伙,我发誓一定要让他连本带利地偿还他所做的一切!”

说完,他一边嘟囔着,一边朝着森林大步走去,店主、他那能干的老婆和梅肯站在后面看着,等他走远了,都笑出了声。

“罗宾和我把那头蠢驴的行李收拾得真干净,”店主说。

就在这时,罗宾汉正穿过森林前往福斯道,想看看那里有什么动静,因为月亮圆了,今晚定是个明亮的夜晚。他手里拿着那根结实的橡木棍,腰间挂着号角。正当他沿着林间小路走着,吹着口哨时,补锅匠从另一条路上走来,一边嘟囔着,一边像头愤怒的公牛一样摇着头;于是,在一个转角处,他们猝不及防地撞了个满怀。两人都站定了一会儿,接着罗宾开口了:

“嘿,我的小鸟,”他快活地笑着说,“麦芽酒好喝吗?不打算再给我唱首歌吗?”

补锅匠起初一言不发,只是阴沉着脸盯着罗宾。“现在,”他终于说道,“能遇见你我真是太高兴了,如果今天我不把你皮肉里的骨头打得咔哒响,你就把脚踩在我脖子上。”

“我求之不得,”快乐的罗宾大喊,“打吧,如果你的本事够的话。”说完,他握紧木棍,做好了防御姿势。补锅匠往手上吐了口唾沫,紧握木棍,直冲过来。他挥出两三下,但很快发现自己遇到了对手,罗宾挡开了所有的招式,趁补锅匠不备,回敬了一棍,正中他的肋骨。罗宾放声大笑,补锅匠变得比以前更加愤怒,使出全身解数又是一阵猛击。罗宾又挡开了两下,但在第三下时,他的木棍在补锅匠的重击下折断了。“倒霉的叛徒棍子,”罗宾喊道,棍子从手中滑落,“在我最需要的时候,你真是个废物。”

“现在投降吧,”补锅匠说,“你是我的俘虏了;如果你不投降,我就把你脑袋打成肉泥。”

罗宾汉没有回答,而是将号角凑到嘴边,吹响了三声又长又响的信号。

“哼,”补锅匠说,“你可以吹,但你必须跟我回诺丁汉镇,郡长想在那儿见你。现在,你投降还是让我打破你的小脑袋?”

“如果非要我喝这酸酒,那我也没办法,”罗宾说,“但在此之前,我从未向任何人投降过,而且还是在身上毫无伤口的情况下。再说了,我反思了一下,现在也不会投降。嘿,我的快乐部下们!快来!”

于是,小约翰和六个穿着林肯绿衣的壮实自耕农从森林里跳了出来。

“怎么了,好主人,”小约翰喊道,“你为什么要吹得这么大声?”

“这儿有个补锅匠,”罗宾说,“想把我带到诺丁汉,吊在绞刑架上。”

“那他自己现在就得先吊死,”小约翰大喊道,他和其他人冲向补锅匠,试图抓住他。

“不,别碰他,”罗宾说,“他是个真正的好汉。他干的是金属活,骨子里也是个硬汉;况且,他还会唱美妙的民谣。听着,好伙计,你愿不愿意加入我的团队?每年给你三套林肯绿的衣服,外加四十马克的酬劳;你将与我们共享一切,在绿林中过上真正快乐的生活;因为在舍伍德那甜美的树荫下,我们没有忧虑,没有不幸,我们射猎雄鹿,吃着鹿肉、香甜的燕麦饼,还有凝乳和蜂蜜。你愿跟我走吗?”

“好啊,我愿意加入你们,”补锅匠说,“我喜欢快乐的生活,我也喜欢你,好主人,尽管你刚才打得我肋骨生疼,还合伙戏弄了我。我心甘情愿承认,你比我更强壮、更精明;所以我愿意追随你,做你忠诚的仆人。”

于是,所有人都转向森林深处,补锅匠从此便在那里生活。此后很多天,他一直为团队演唱民谣,直到著名的艾伦·阿·戴尔加入,他那甜美的嗓音让其他人的歌声听起来都像乌鸦叫一样难听;但关于他的事,我们以后再讲。

诺丁汉镇的射箭比赛

郡长因为这次没能抓到快乐的罗宾而大发雷霆,因为他听到消息说——坏消息总是传得很快——人们都在嘲笑他,拿他试图对大胆的逃犯下逮捕令这件事当笑柄。人最恨的就是被人嘲笑;于是他说:“我们仁慈的君主陛下本人一定会知道这件事的,知道他的法律是如何被这些反叛的逃犯们扭曲和蔑视的。至于那个叛徒补锅匠,如果让我抓到他,我一定要把他吊在诺丁汉郡最高的绞刑架上。”

接着,他下令让所有的仆人和随从整装待发,前往伦敦城去觐见国王。

郡长的城堡里顿时忙乱起来,人们为了这一桩桩琐事奔忙,诺丁汉的铁匠铺里,炉火通红,直到深夜仍像闪烁的星星,因为全镇的铁匠都在忙着为郡长的护卫队制造或修理盔甲。这项工作持续了两天,到了第三天,一切准备就绪,可以启程了。他们在明媚的阳光下出发,从诺丁汉镇到福斯道,再到沃特林大街;他们跋涉了两天,终于望见了伟大的伦敦城那高耸的尖塔和城墙;一路上,许多人停下脚步,惊叹于他们在那大道上奔驰时展示出的排场,那闪亮的盔甲、鲜艳的羽毛和华丽的马具。

在伦敦,亨利国王和美丽的埃莉诺王后正在举行朝会,贵妇们身着丝绸、绸缎、天鹅绒和金线织锦,骑士们和英俊的侍臣们往来穿梭,好不热闹。

郡长赶到那里,被带到了国王面前。

“恳请陛下开恩,”他跪在地上说。

“你想要什么?”国王说,“让我们听听你的愿望。”

“噢,我仁慈的君主和主上,”郡长说,“在诺丁汉郡我们那美丽的舍伍德森林里,住着一个大胆的逃犯,名叫罗宾汉。”

“说真的,”国王说,“他的事迹甚至传到了朕的御耳之中。他是个放肆、反叛的无赖,但我不得不承认,他同时也是个挺快活的家伙。”

“但请听我说,我最仁慈的君主,”郡长说,“我派了一个强壮的恶棍去给他下达盖有您御印的逮捕令,可他不仅痛打了信使,还偷走了文书。他还捕杀您的鹿,甚至在通衢大道上抢劫您的忠诚子民。”

“怎么,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国王愤怒地喝道。“你还想让我做什么?你带着一大群武装侍从和随从来到我面前,却连自己郡内的一伙没有胸甲、身强力壮的无赖都收拾不了!你还想让我做什么?你难道不是我的郡长吗?我的法律在诺丁汉郡难道不是有效的吗?难道你不能对那些违法乱纪、伤害你或你属下的人采取行动吗?走吧,赶紧走,好好想想;自己想个法子,别再来烦我了。但你可要当心了,郡长先生,我要求王国之内所有人都要服从我的法律,如果你连这都执行不了,那你就不配做我的郡长。所以我说,你自己好自为之,否则你和诺丁汉郡那些偷窃的无赖一样,都不会有好下场。洪水来袭时,谷粒和谷壳会被一并卷走。”

郡长带着痛苦而烦乱的心情转过身去,他悲伤地为自己那场华丽的随从排场感到懊悔,因为他看出国王对他带了这么多人却无法执行法律感到不满。于是,当他们一行人缓缓骑马返回诺丁汉时,郡长陷入了沉思,满心忧虑。他没对任何人说一句话,他的部下也没有人敢跟他搭话,但他满脑子都在盘算如何捉拿罗宾汉。

“啊哈!”他突然喊道,用力拍了一下大腿,“我有主意了!继续赶路,我的伙计们,我们要以最快的速度回到诺丁汉镇。记住我的话:半个月之内,那个邪恶的无赖罗宾汉一定会被关进诺丁汉监狱。”

但郡长的计划是什么呢?

就像高利贷者拿起一袋金币,逐一摸索,查验是否有被剪掉边缘一样,郡长在缓缓忧伤地回往诺丁汉的路上,不断地思考着一个个计谋,仔细揣摩每一个细节,却发现总有瑕疵。最后,他想到了快乐罗宾那大胆的灵魂,以及他所知道的——罗宾经常甚至会潜入诺丁汉城内。

“现在,”郡长心想,“如果我能诱骗罗宾靠近诺丁汉镇,让我能发现他,我保证我一定会紧紧抓住他,让他再也逃不掉。”突然之间,一个念头闪过脑海:如果他宣布举行一场盛大的射箭比赛,并提供一份丰厚的奖品,罗宾汉或许会因为他的傲气而忍不住来参加比赛;正是这个想法让他喊出了“啊哈!”并拍打着自己的大腿。

于是,他刚安全回到诺丁汉,就向四面八方派出了信使,在城镇、村落和乡村发布公告,宣布举行这场盛大的射箭比赛。凡是能拉开长弓的人都被邀请参加,奖品是一支纯金打造的箭。

罗宾汉在林肯城第一次听到这个消息时,便匆忙赶回舍伍德森林,很快将他所有的部下召集起来,对他们说道:

“现在,我的伙计们,都听听我今天从林肯城带来的消息。我们的朋友诺丁汉郡长宣布要举行一场射箭比赛,并已派人向全乡发布了消息,奖品是一支明晃晃的金箭。我倒想让我们中的某个人赢下它,既是为了这份丰厚的奖品,也是因为这是我们亲爱的朋友郡长大人提供的。所以,我们要带上我们的长弓和箭矢去参赛,因为我知道,到时候一定会有好戏看的。你们觉得怎么样,小伙子们?”

这时,年轻的唐卡斯特人大卫开口说道:“好主人,请听我一言。我刚从‘蓝野猪’旅店的朋友伊多姆那儿回来,在那里我听到了关于这场比赛的全部消息。但主人,从他那里我得知——而他又是从郡长的手下斯卡尔的拉尔夫那儿听来的——这个阴险的郡长在比赛中为你设下了陷阱,他最想看到的就是你出现在那里。所以,好主人,千万别去,我知道他一定是在诱骗你。留在这绿林之中吧,以免我们大家都遭遇不幸。”

“嗯,”罗宾说道,“你是个聪明的孩子,像一个睿智而机灵的林中人那样,善于听取建议却又守口如瓶。但难道我们要让世人说,诺丁汉郡长竟然吓倒了勇敢的罗宾汉和他在快乐的英格兰所有的七倍二十个优秀的弓箭手吗?不,好大卫,你告诉我的这些反而让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想要这个奖品。但我们的老伙计斯万索尔德是怎么说的?不是说‘急躁的人会烫伤嘴,闭着眼睛的傻瓜会掉进坑里’吗?他说得对,所以我们必须以智取胜。你们中有些人装扮成短袍修士,有些人装扮成乡下农民,还有些人装扮成补锅匠或乞丐,但要确保每个人都带上一把好弓或一把长剑,以备不时之需。至于我本人,我会去争夺这支金箭,如果我赢了,我们就把它挂在我们那棵绿林大树的枝头,让大伙儿都高兴高兴。你们觉得这个计划怎么样,我的部下们?”

于是,“好,好!”全队人员齐声高喊,热情高涨。

射箭比赛那天的诺丁汉镇景象十分壮观。在城墙下方的绿草地上,一排排长凳整齐地排列着,高低错落,那是为骑士与淑女、乡绅与贵妇,以及富有的市民及其家眷准备的;因为只有那些有身份和地位的人才能坐在那里。在射程的末端,靠近靶子的地方,有一个装饰着丝带、围巾和花环的凉棚,那是为诺丁汉郡长及其夫人准备的。射程宽四十步。一端立着靶子,另一端是一个条纹帆布搭建的帐篷,旗杆上飘扬着五颜六色的旗帜和饰带。在这个凉棚里放着几桶麦芽酒,任何想解渴的弓箭手都可以随意饮用。

在富人座位对面,设有围栏,以防贫苦百姓挤到靶子前面。天色尚早,长凳上已经坐满了有头有脸的人物,他们不停地乘着小马车前来,或是骑着小马,伴随着马嚼子上银铃的清脆响声欢快地小跑着。随他们而来的是贫苦百姓,他们坐在或躺在围栏附近的绿草地上,被挡在射程之外。在那个大帐篷里,弓箭手们三三两两地聚集着;有些人大声谈论着自己曾射出的好箭;有些人仔细检查着自己的弓,用手指拨动弓弦以防磨损,或者闭上一只眼睛观察箭杆,看它是否弯曲,确保箭杆平直如新,因为在这种时刻和为了这样的奖品,无论是弓还是箭都不能出差错。那天聚集在诺丁汉的弓箭手阵容可谓空前,因为快乐英格兰最出色的弓箭手们全都来到了这场比赛。有郡长首席弓箭手“红帽”吉尔,有林肯城的“钩脚”迪肯,还有坦沃思的戴尔之子亚当——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却依然健壮有力,他曾在伍德斯托克那场著名的比赛中击败了著名的弓箭手“林地”克莱姆。还有许多久负盛名的长弓手也在场,他们的名字至今仍流传在古老的民谣中。

当所有的长凳都坐满了宾客,领主与贵妇、市民与夫人都就位时,郡长带着他的夫人终于出现了,他骑着一匹如牛奶般洁白的马,夫人骑着一匹棕色的小母马,姿态庄严。他头上戴着一顶紫色天鹅绒帽,身穿紫色天鹅绒长袍,四周镶着华贵的貂皮;他的上衣和长裤是海绿色的丝绸,脚穿黑色天鹅绒鞋,鞋尖用金链系在袜带上。他的脖子上挂着一根金链,衣领处镶嵌着一颗镶在红金里的巨大红榴石。他的夫人身穿蓝色天鹅绒长袍,饰以天鹅绒毛。他们骑马并肩而行,显得十分气派,所有平民百姓都在围栏对面欢呼起来;郡长和夫人来到他们的位置,那里站着身穿铠甲、手执长矛的侍卫,正等着他们。

当郡长和夫人坐定后,他示意号手吹响银号;号手随即吹出了三声响亮的号角,从诺丁汉灰色的城墙上回荡开来,清脆悦耳。随后,弓箭手们走到各自的位置上,所有群众发出了巨大的呼喊声,每个人都在为自己喜爱的弓箭手加油。“红帽!”有人喊道;“钩脚!”另一些人喊道;“为莱斯利的威廉加油!”还有人喊着;淑女们挥舞着丝绸围巾,鼓励每个弓箭手发挥出最好的水平。

接着,传令官走上前,高声宣布比赛规则如下:

“每人从那边的标记处射击,距离靶子一百一十码。每人先射一箭,从所有弓箭手中选出箭术最好的十人进入下一轮。这十人每人射两箭,然后选出箭术最好的三人进入下一轮。这三人每人射三箭,射得最好的人将获得奖品。”

郡长探出身子,锐利地在聚集的弓箭手中搜寻,想看看罗宾汉是否在其中;但人群中没有人穿着罗宾和其部下常穿的那种林肯绿。“不过,”郡长心想,“他可能就在人群中,我没认出来。且看那十人射箭时吧,如果我没看错他,他一定会在那十个人里面。”

射箭开始了,每人轮流射击,乡亲们从未见过那天那样的箭术。六支箭射中靶心,四支射中黑色外圈,只有两支射中外环;当最后一支箭飞出并击中靶子时,所有人都大声欢呼,因为那真是高超的箭术。

现在,之前的参赛者中只剩下十人,这十人中有六个在全国都赫赫有名,在场的大多数人都认识他们。这六人分别是“红帽”吉尔、“戴尔之子”亚当、林肯城的“钩脚”迪肯、威廉·奥·莱斯利、休伯特·奥·克劳德和斯威辛·奥·赫特福德。另外两人是快乐约克郡的自耕农,一个是身穿蓝衣的高个子陌生人,说是从伦敦城来的,最后一人是一个身穿红色破烂衣服、蒙着一只眼睛的陌生人。

“现在,”郡长对站在身旁的一名侍卫说,“你能在那十个人中看见罗宾汉吗?”

“不,大人,我没看见,”侍卫回答。“其中六个人我太熟悉了。至于那两个约克郡人,一个太高,一个太矮,都不像那个大胆的无赖。罗宾的胡子像金子一样黄,而那个穿红色破烂衣服的乞丐胡子是棕色的,而且还瞎了一只眼。至于那个穿蓝衣服的陌生人,我想罗宾的肩膀应该比他宽三英寸。”

“那么,”郡长愤怒地拍着大腿说,“那个无赖不仅是个流氓,还是个懦夫,不敢在正人君子面前露面。”

休息片刻后,那十个强壮的汉子走上前准备再次射击。每人射两箭,射击时没人说话,人群甚至连呼吸声都压得很低;当最后一人射出箭后,又是一阵巨大的欢呼声,许多人为这神奇的箭术高兴得把帽子抛向空中。

“哎,看在仁慈的圣母份上,”八十多岁、背已经佝偻的老艾米亚斯·奥·戴尔爵士坐在郡长旁边说道,“我这辈子从未见过这样的箭术,虽然我已经看了六十多年最出色的长弓手表演了。”

现在,之前射箭的人中只剩下三人。一个是“红帽”吉尔,一个是身穿红色破烂衣服的陌生人,另一个是坦沃思镇的“戴尔之子”亚当。所有人都大声呼喊,有人喊:“为‘红帽’吉尔欢呼!”有的喊:“为强壮的坦沃思亚当欢呼!”但人群中却没有一个人为那个穿红色破烂衣服的陌生人加油。

“现在,好好射,吉尔,”郡长喊道,“如果你的箭射得最好,除了奖品,我再赏你一百个银便士。”

“我一定尽力,”吉尔坚定地说,“人只能尽力而为,但我今天会努力争取。”说完,他取出一支羽毛宽大、光滑精美的箭,熟练地架在弦上,小心翼翼地拉开弓,射出了箭。箭笔直地飞去,准确地射中了靶心,离中心只有一指宽的距离。“吉尔,吉尔!”人群欢呼起来;“老天啊,”郡长拍着手喊道,“真是好箭。”

随后,那个穿破烂衣服的陌生人走上前,当他抬起手肘准备射击时,人们看到他腋下露出一块黄色的补丁,又看到他只用一只眼睛瞄准,都笑了起来。他迅速拉开那张上好的紫杉木弓,迅速射出一箭;那速度之快,以至于没人能在拉弓和射箭之间喘口气;然而,他的箭比刚才那支箭离中心还要近两个大麦粒的距离。

“看在天堂所有圣人的份上!”郡长喊道,“这真是真正漂亮的一箭!”

接着,亚当·奥·戴尔小心翼翼地射击,他的箭紧挨着陌生人的箭落入靶中。又休息了片刻后,他们三人再次射击,箭支依然全部射中靶心,但这次亚当·奥·戴尔的箭离中心最远,那个穿红色破烂衣服的陌生人的箭依然是最好的。又休息了一次后,他们进行了第三次射击。这一次,吉尔瞄准得非常仔细,敏锐地衡量距离,射得非常慎重。箭笔直飞去,所有人都欢呼起来,甚至连微风中飘扬的旗帜都随着欢呼声颤抖,岩石和寒鸦也在古老的灰塔顶上叫嚣盘旋,因为那支箭紧挨着标志中心的那一点落下了。

“干得好,吉尔!”郡长高兴地喊道,“我真想相信奖品是你的了,而且是名副其实地赢来的。现在,你这衣衫褴褛的无赖,让我看看你能不能射出比那更好的一箭。”

陌生人一声不吭,走到位子上,人群顿时安静下来,没人说话,甚至连呼吸声都听不见,大家都在好奇他会做出什么表现。同时,陌生人也一动不动地站着,手中持弓,默默数了五下;然后,他拉开他那把值得信赖的紫杉木弓,拉满弓弦稍作停留,然后松开手指。箭如直线般飞出,非常精准,竟射掉了吉尔箭上的灰鹅羽,那羽毛在阳光下飘落,而陌生人的箭则紧挨着“红帽”吉尔的箭,射在了靶心正中。好一会儿没人说话,也没人欢呼,每个人都惊异地看着邻居的脸。

“不,”老亚当·奥·戴尔过了一会儿才长叹一口气,一边摇头一边说,“我射了四十多年的箭,或许有时射得也不差,但我今天不再射了,因为不管他是谁,没人能比得过那个陌生人。”说完,他把箭插回箭囊,一言不发地解开了弓弦。

随后,郡长走下高台,身穿锦缎丝绸,靠近那个穿着破烂衣服、拄着强壮长弓的陌生人,而百姓们也围拢过来,想看看这个射得如此神奇的人。“来,好伙计,”郡长说,“拿走奖品吧,我承认你赢得很漂亮。你叫什么名字?从哪儿来?”

“人们叫我提维奥特戴尔的乔克,我就是从那儿来的,”陌生人说道。

“那么,看在圣母的份上,乔克,你是我见过的最出色的弓箭手,如果你愿意加入我的卫队,我会给你换上一件比你背上那件好得多的外套;你将享用最好的饮食,每个圣诞节我会付你八十马克的工资。我相信你拉弓的本领比那个懦夫罗宾汉还要好,他今天根本不敢露面。怎么样,好伙计,你愿意加入我的卫队吗?”

“不,我才不呢,”陌生人粗声粗气地说。“我要做我自己,整个快乐英格兰没有谁能做我的主人。”

“那你就滚吧,愿瘟疫降在你身上!”郡长喊道,声音因为愤怒而颤抖。“我敢以我的信誉发誓,我真有心让你因为这傲慢无礼而挨上一顿鞭子!”说完,他转身大步离开。

当天,在舍伍德深处那棵高大的绿林大树周围,聚集着一群形形色色的人。那里有二十多个赤脚修士,还有些看起来像补锅匠的人,还有些看起来像强壮的乞丐和乡下农夫;在一张铺着苔藓的软塌上,坐着一个身穿破烂红衣、蒙着一只眼睛的人;他手中拿着那支作为射箭比赛奖品的金箭。接着,在一阵说笑声中,他摘下眼上的补丁,脱去身上的红色破烂衣服,露出了身穿林肯绿装的真身;他说道:“脱掉这些东西很容易,但核桃染料可没那么快从黄头发上洗掉。”大伙儿笑得比以前更响了,因为从郡长手中赢走奖品的人正是罗宾汉本人。

随后,大伙儿坐下来举行森林宴会,谈论着郡长被捉弄的趣事,以及每个人在伪装中遇到的冒险。但宴会结束后,罗宾汉把小约翰叫到一边说:“我心里真是气愤,因为我今天听郡长说:‘你射得比那个懦夫罗宾汉好,他今天根本不敢露面。’我一定要让他知道是谁从他手中赢走了金箭,而且我绝不是他心目中的那种懦夫。”

小约翰说道:“好主人,带上我和威尔·斯图特利,我们会派个郡长意想不到的使者,把这一切消息送给那个肥胖的郡长。”

那天,郡长正在诺丁汉镇他那大宅的宴会厅里用餐。大厅里摆着长长的餐桌,八十多个武装侍从、家仆和身强力壮的奴仆坐在桌边。他们边吃边喝,谈论着当天的射箭比赛。郡长坐在桌子尽头一个带顶棚的高台上,他的夫人坐在他身旁。

“我发誓,”他说,“我原以为那个无赖罗宾汉今天肯定会来比赛。我没想到他竟是个如此胆小鬼。但那个回答我话时竟敢顶撞我的无礼之徒到底是谁?我真纳闷当时怎么没把他抓起来打一顿;但他身上似乎有一种气质,不像是那种衣衫褴褛的穷酸样。”

就在他话音刚落之时,有什么东西噼里啪啦地掉进了桌上的盘子里,坐在附近的人惊得跳了起来,纷纷猜测那是什么。过了一会儿,一名武装侍从鼓起勇气捡起它,交给了郡长。大家这才看清,那是一支磨平了头的灰鹅羽箭,箭杆附近系着一卷精美的羊皮纸,粗细如鹅毛笔管一般。郡长打开纸卷扫了一眼,读着上面的内容,他额头青筋暴起,脸颊因愤怒而变得通红,因为他看到的是:

“上天保佑大人您, 舍伍德众人都知情; 只因您把奖品送, 送给快乐罗宾汉。”

“这是从哪儿来的?”郡长咆哮道。 “是从窗外射进来的,大人,”那个递箭给他的侍从说道。

威尔·斯图特利被伙伴们救出

当郡长发现法律和阴谋都奈何不了罗宾汉时,他感到非常困惑,自言自语道:“我真是个傻瓜!要是我没向国王提起罗宾汉,就不会陷入这种麻烦;但现在我要么抓住他,要么就得承受陛下那神圣的怒火。法律和阴谋我都试过了,全都失败了;所以,我得试试武力行不行。”

心中有了打算,他召集了警官们,向他们传达了自己的想法。“你们每人带四个全副武装的士兵,”他说,“去森林的不同地点埋伏,等着这个罗宾汉。如果哪位警官发现对方人多势众,就吹响号角,附近听到信号的队伍应立即赶去支援。如此一来,我想我们定能抓住这个身穿绿衣的无赖。此外,谁要是能活捉或杀死罗宾汉并带到我面前,就赏银一百镑;谁要是能活捉或杀死他手下的任何成员,就赏银四十镑。所以,要勇敢也要机灵。”

就这样,他们分成了六十支五人一队的小分队前往舍伍德森林搜捕罗宾汉,每位警官都渴望能成为那个抓到大胆法外之徒或其党羽的人。七天七夜里,他们在森林空地上四处搜索,却连一个穿林肯绿衣的人影都没见到;因为这些消息早就由可靠的蓝野猪旅店的伊多姆传给了罗宾汉。

罗宾最初听到消息时说:“如果郡长敢以武力对抗武力,那对他和许多比他更好的人来说都是一场灾难,因为鲜血会流淌,所有人都要遭殃。但我实在不愿看到血流成河、兵戈相见,也不愿让那些好男儿的家眷和妻子们承受丧亲之痛。我曾经杀过一个人,我不愿再杀人,因为想起那件事,灵魂便感到沉重。所以,我们现在就静静地待在舍伍德森林里,这对大家都好。但如果我们被迫保护自己或我们的伙伴,那就让每一个人都拉开长弓、拔出宝剑,竭尽全力吧。”

听到这番话,许多部下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现在郡长会以为我们是胆小鬼,乡下的人们也会嘲笑我们,说我们不敢面对那些人。”但他们没敢大声说出来,只是咽下心头的苦涩,照着罗宾的吩咐去做。

就这样,他们躲在舍伍德森林的深处,七天七夜没有露面。直到第八天清晨,罗宾汉才召集众人说:“现在,有谁愿意去探探郡长手下的人还在搞什么名堂?因为我知道,他们不会永远守在舍伍德的树影里。”

话音刚落,欢呼声四起,每个人都高举着长弓,争着想要去。罗宾汉看着自己这些强壮勇敢的伙伴们,心中感到自豪,他说:“你们每个人都是勇敢忠诚的好汉,也是一群顶天立地的好小伙,但不能全都去。我选一个,就选好威尔·斯图特利,因为他像舍伍德森林里的老狐狸一样狡猾。”

威尔·斯图特利闻言跳得老高,开心地大笑并拍着手,庆幸自己被选中。“多谢好主人,”他说,“如果我不能带回那些家伙的消息,你就别再叫我你那狡猾的威尔·斯图特利了。”

随后,他穿上一件修士的长袍,并在袍子下面挂上一把锋利的长剑,放在伸手可及的地方。就这样,他出发去执行任务,一直走到森林边缘,来到大道上。他看见了两队郡长的手下,但他既没向左也没向右转,只是将风帽拉得更紧些遮住脸,双手合十,仿佛在冥想。最终,他来到了“蓝野猪”旅店。“因为,”他对自己说,“我们的好朋友伊多姆会告诉我所有的消息。”

在“蓝野猪”店里,他发现一伙郡长的手下正喝得酩酊大醉。于是,他没跟任何人说话,径直坐到远处的一张长凳上,手里拿着手杖,低着头,装作正在沉思的样子。他坐在那儿等待时机,想找机会避开人群与店主交谈。伊多姆没认出他,只当他是个疲惫不堪的穷修士,于是让他坐着,没去理会他,尽管伊多姆并不喜欢教士。“因为,”他对自己说,“把跛狗赶出门槛的人心肠太硬。”正当斯图特利坐在那里时,一只大花猫跑过来在他膝盖上蹭了蹭,将他的长袍撩起了一巴掌高。斯图特利赶紧把长袍往下压,但这支队伍的指挥官看见了,也看到了修士长袍下那漂亮的林肯绿装。他当时没说什么,但在心里盘算道:“那家伙可不是什么穿灰袍的修士,我也知道,没哪个老实的乡绅会穿教士的衣服,也没哪个贼会无缘无故这么打扮。我敢肯定,这准是罗宾汉的人。”于是,他装作不经意地大声说:“噢,神圣的父亲,你不来一杯玛奇啤酒来安抚一下干渴的灵魂吗?”

斯图特利默默地摇了摇头,心想:“这儿说不定有人听过我的声音。”

于是警官又问:“在这炎炎夏日,你这圣洁的修士要去哪儿啊?”

“我要去坎特伯雷城朝圣,”威尔·斯图特利粗声粗气地回答,以免被人听出声音。

警官第三次说道:“那么告诉我,神圣的父亲,去坎特伯雷的朝圣者会在长袍下面穿漂亮的林肯绿吗?哈!我敢发誓,你是个强盗,也许还是罗宾汉那一伙的!现在,以圣母之名,如果你敢动一下手脚,我就用剑刺穿你的身体!”

说完,他猛地拔出明晃晃的剑扑向威尔·斯图特利,想打他个措手不及。但斯图特利一直把剑紧紧握在袍子里,在对方扑过来之前就拔出了剑。那个强壮的警官砍下重重一击,但他在那场打斗中再没机会砍出第二剑了,因为斯图特利灵巧地招架住这一击,并拼尽全力回敬了对方一剑。他本想逃走,但没能成功,因为那警官虽然受了伤,头晕目眩,血流不止,却在踉跄倒地时死死抱住了他的膝盖。其他人一拥而上,斯图特利又砍向另一个郡长的手下,但那人的铁头盔挡了一下,尽管剑刃入肉很深,却没能杀掉他。与此同时,那名警官虽然快要昏死过去,仍拼命把斯图特利往下拽。其他人看到那乡绅被缠住,再次扑了上来,一人狠狠击中他的头顶,鲜血流下糊住了他的眼睛。他摇摇晃晃地倒下,所有人扑到他身上,他虽然拼命挣扎,但终究势单力薄。他们用粗麻绳把他捆得结结实实,让他动弹不得,就这样制服了他。

罗宾汉正站在绿林大树下挂念着威尔·斯图特利,担心他的安危。突然,他看到两个部下沿着林间小路跑来,中间夹着蓝野猪店的丰满女孩马肯。罗宾心头一沉,知道准没好事。

“威尔·斯图特利被抓了,”他们跑到罗宾面前喊道。

“是你带来了这个糟糕的消息吗?”罗宾看着那女孩问。

“是的,天哪,我亲眼看见的,”她像被猎狗追赶后逃脱的野兔一样喘着气说道,“我担心他伤得很重,因为有人狠狠地敲了他的头。他们把他捆起来带往诺丁汉镇,我在离开蓝野猪店之前听说,他明天就要被绞死了。”

“他明天不会被绞死,”罗宾喊道;“或者说,如果他真被绞死了,那就会有许多人长眠地下,许多人也要为此痛哭流涕!”

接着,他把号角放到唇边,吹出了三声响亮的信号。很快,他那勇敢的部下们纷纷从绿林中跑来,一百四十名好汉聚在他身边。

“都听好了!”罗宾喊道。“我们亲爱的伙伴威尔·斯图特利被那个卑鄙的郡长的人抓走了,所以我们必须拿起弓箭和长剑去救他。我知道,我们理应为他冒生命危险,就像他为我们冒生命危险一样。难道不是这样吗,我的快乐伙伴们?”众人齐声大喊:“是!”

第二天,他们从舍伍德森林出发,但走的是不同的路径,因为行事必须机警;于是队伍分成两三人一组,约定在诺丁汉镇附近的一处茂密山谷会合。当大家在会合地点集齐后,罗宾对他们说:

“现在我们要在这里埋伏,等待消息,如果要从郡长的魔爪中救出我们的朋友威尔·斯图特利,我们就必须机灵谨慎。”

他们躲了很长时间,直到太阳高悬于天。天气暖和,多尘的道路上几乎没有行人,只有一个苍老的朝圣者正缓缓走在靠近诺丁汉镇灰色城墙的高速公路上。罗宾见四周无人,便叫来年轻的唐卡斯特人大卫,此人年纪虽轻却极具智慧,对他说:“去吧,年轻的大卫,去和城墙边那个朝圣者搭话,他刚从诺丁汉镇出来,或许能告诉你关于斯图特利的好消息。”

大卫大步走上前,向那朝圣者致意道:“日安,神圣的父亲,你能告诉我威尔·斯图特利什么时候会被绞死吗?我真不想错过那个场面,我是从远方赶来,特地要看这个强壮的无赖被吊死的。”

“呸,你这年轻人,”朝圣者喊道,“一个人只是为了保命却要被吊死,你竟说出这种话!”他愤怒地将手杖敲在地上。“悲哀啊,这世道!就在今天傍晚,太阳落山时,他就要在诺丁汉大城门外八十杆远的三岔路口被绞死;郡长发誓要让他死在那里,以此警告诺丁汉郡所有的法外之徒。但我还是要说,悲哀啊!因为罗宾汉和他的部下虽然是法外之徒,但他只从富人、强权和不诚实的人那里拿走东西,舍伍德附近没有哪个穷寡妇或儿女成群的农民,不是靠他才过上一年有大麦粉吃的日子。看到像斯图特利这样勇敢的人死去,我心如刀绞,因为我在当朝圣者之前,也曾是个撒克逊乡绅,我很清楚什么是勇敢的汉子,什么是对付残酷诺曼人或养尊处优的傲慢修道院长时那种果断的打击。如果斯图特利的主人能知道他的部下正身陷绝境,或许他会派人援救,把他从敌人手中救出来。”

“是啊,确实如此,”年轻人喊道。“如果罗宾和他的部下就在附近,我知道他们一定会努力让他脱险。但愿你一路平安,老人家。请相信我,如果威尔·斯图特利死了,他一定会得到报应的。”

说完,他转过身大步离开。朝圣者望着他的背影,喃喃自语道:“那年轻人绝不是来凑热闹看杀头的乡下粗人。好吧,好吧,或许罗宾汉离这儿并不远,今天怕是有场好戏看了。”说完,他继续赶路,口中不停嘀咕着。

当唐卡斯特人大卫把朝圣者的话转述给罗宾汉时,罗宾召集大家说:

“现在,我们立刻进入诺丁汉镇,混在人群中;但要互相照应,等他们走出城墙时,尽量挤到囚犯和守卫身边。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动武,我希望能避免流血,但如果非打不可,那就下手狠点,确保不用再打第二次。之后大家一起行动,直到回到舍伍德,谁也不许离开伙伴。”

当夕阳落在西方天际时,城堡墙头传来了号角声。诺丁汉镇顿时忙乱起来,街上挤满了人群,因为大家都知道著名的威尔·斯图特利今天要被绞死。不久,城堡大门大开,一队武装侍从伴随着喧闹声鱼贯而出,郡长身穿闪闪发光的锁子甲骑马走在最前面。在守卫中间,一辆囚车里坐着威尔·斯图特利,脖子上套着绞索。他的脸色因伤口和失血而苍白,像大白天的月亮,金色的头发凝结成块贴在额头上,那是干涸的血迹。他走出城堡时四处张望,虽然看到了一些流露同情和友好的面孔,却没发现任何熟人。他的心像铅锤一样沉了下去,但他还是大声说道:

“郡长大人,给我一把剑,”他说,“虽然我已负伤,但我愿与你和你的部下决一死战,直到生命耗尽。”

“呸,你这顽劣的恶棍,”郡长转过头,阴沉地看着斯图特利,“你休想得到剑,你会像你这种卑鄙的贼一样死得很难看。”

“那么解开我的手,我不用武器,只用赤手空拳跟你和你的部下打。我不要武器,但求今天别让我死得如此卑贱。”

郡长放声大笑。“怎么了,”他说,“你那傲慢的底气消退了吗?忏悔吧,你这卑鄙的无赖,我就是要让你今天在三岔路口被吊死,让所有人都看着你悬在空中,等着腐尸乌鸦和寒鸦来啄食。”

“你这卑劣的东西!”威尔·斯图特利对着郡长咬牙切齿地喊道。“你这懦夫!如果我主人见到你,定会让你为今天的事付出代价!他蔑视你,所有勇敢的心灵也都蔑视你。难道你不知道,你和你的名字在每个勇敢的乡绅嘴里都是个笑话吗?像你这种可怜的懦夫,永远也别想征服勇敢的罗宾汉。”

“哈!”郡长愤怒地喊道,“真的是这样吗?在你那所谓的主人眼中我是个笑话?现在我要让你变成一个笑话,而且是一个凄惨的笑话,因为你被绞死后,我要把你五马分尸。”说完,他催马前行,不再理会斯图特利。

他们终于来到大城门,斯图特利透过城门看到了外面美丽的乡村,山峦与山谷郁郁葱葱,远方隐约可见舍伍德森林的轮廓。当他看到斜阳铺在田野和休耕地上,在那间间农舍上闪烁着红光,听到鸟儿唱起优美的晚祷歌,听到山坡上传来羊群的叫声,看到燕子在明亮的空气中飞翔,一股巨大的悲伤涌上心头,眼泪让他视线模糊,他低下头,以免人们看到他眼中的泪水而认为他懦弱。就这样,他一直低着头,直到他们穿过大门走出了城墙。然而,当他再次抬头时,感到心脏因为纯粹的喜悦而猛跳了一下,随即停住了,因为他看到了他在快乐舍伍德森林里的一位亲密同伴的脸;他迅速环顾四周,发现周围全是熟悉的面孔,正紧紧挤向押送他的武装侍从。突然间,他的脸颊涨红了,因为他在人群中瞥见了自己好主人的面容,见到主人,他知道罗宾汉和他的整个队伍都在这里。然而,在他和他们之间,是一排武装侍从。

“向后退!”郡长高声喊道,因为人群正从四面八方涌来。“你们这些无赖,推推搡搡想干什么?退后,我告诉你们!”

接着是一阵喧闹与嘈杂,有人努力在武装侍从之间挤开一条路,想要靠近囚车,斯图特利一眼便看出那引起骚动的正是小约翰。

“退后!”一名被小约翰用胳膊肘顶开的武装侍从大喝道。

“你自个儿退后吧,”小约翰说道,随即猛地在对方头侧狠狠扇了一巴掌,那力道就像屠夫拍死一头牛,那侍从应声倒地。随后,他纵身跃上斯图特利所在的囚车。

“威尔,在命丧黄泉之前,我且准你与好友道别,”他说道,“若你注定要死,或许我也会陪你一起,因为我再也找不到比你更好的伙伴了。”话音未落,他一剑便斩断了绑在对方手脚上的绳索,斯图特利当即从车上跃下。

“我发誓,”郡长尖叫道,“我认得那个无赖,他是个顽固的叛徒!你们大家给我上,把他拿下,别让他跑了!”

说完,他策马向小约翰冲去,起身立在马镫上,使出浑身解数挥剑劈下,然而小约翰灵巧地从马腹下钻过,那一剑落了空,只在空气中发出一声尖啸。

“别了,郡长大人,”他从空处起身,大声说道,“我得借你这把宝贝剑用一用。”说着,他敏捷地从郡长手中夺过武器。“给你,斯图特利,”他喊道,“郡长把剑借给你了!背靠背站着,伙计,防守好,援兵到了!”

“把他们拿下!”郡长吼道,声音宛如一头愤怒的公牛;他催马冲向那两个背靠背站立的人,暴怒之下竟忘了自己已没了防身武器。

“退后,郡长!”小约翰大喊;话音刚落,一声高亢的号角响起,一支长箭尖啸着掠过,离郡长的头顶仅有一寸之遥。随后,人群开始四处晃动,咒骂声、尖叫声、呻吟声与刀剑碰撞声交织在一起,利刃在夕阳下闪烁,数十支箭矢在空中呼啸。有人高喊:“救命,救命!”也有人喊道:“营救,营救!”

“叛乱!”郡长高声叫道。“撤退!撤退!不然我们都得送命!”说完,他策马向后,在混乱的人群中硬生生挤出一条退路。

其实罗宾汉和他的部下本可以杀掉郡长的一半人马,但他们并未赶尽杀绝,只是任由对方在挤压中逃窜,只在他们身后射出一阵箭雨,催促他们加速逃离。

“噢,站住!”威尔·斯图特利冲着郡长的背影喊道。“如果你不敢面对面迎战,就永远也抓不到勇敢的罗宾汉。”但郡长伏在马背上,只顾催马奔逃,根本不做回答。

接着,威尔·斯图特利转向小约翰,凝视着他的脸,直到泪水夺眶而出,他禁不住失声痛哭;他亲吻着朋友的脸颊,说道:“噢,小约翰!我最真挚的朋友,在这世上我爱他胜过任何男人与女人!我真没想到今天还能见到你的脸,也没想到在这天堂的一侧还能与你重逢。”小约翰无法作答,也跟着流下了泪水。

随后,罗宾汉将部下集合成紧密的队列,将威尔·斯图特利护在中间,慢慢向舍伍德森林撤去,他们离去的身影,就像一场暴风雨从扫荡过的土地上缓缓移开。他们身后留下了十名受伤的郡长侍从,倒在地上,有的伤重,有的伤轻——却无人知晓是谁将他们击倒的。

就这样,诺丁汉郡长三次试图抓捕罗宾汉,却次次落空;而最后这一次让他深感恐惧,因为他意识到自己险些丢了性命;于是他说:“这些人既不怕上帝,也不怕人,更不怕国王及其官员。比起性命,我宁可丢掉官职,所以从此我绝不再去招惹他们。”因此,他接连许多天都躲在城堡里,不敢在部下面前露面。他终日郁郁寡欢,不与任何人交谈,因为那天的经历让他感到极度羞愧。

罗宾汉转行做屠夫

在这之后,当罗宾汉得知郡长曾三次试图捉拿他时,他对自己说:“如果有机会,我一定要让这位尊贵的郡长为他所做的一切付出代价。或许,我该找个时间把他引诱到舍伍德森林,让我们好好款待他一番。”因为每当罗宾汉抓住男爵、乡绅,或是肥硕的院长、主教时,他总会把他们带到森林的绿树下,先痛快地大摆宴席,再掏空他们的钱包。

但在此期间,罗宾汉和他的部下静静地待在舍伍德森林,不再抛头露面,因为罗宾知道,在诺丁汉周边露面对他极为不利,毕竟那些掌权者对他恨之入骨。虽然他们不再外出,但在林中依然生活得很快乐,每天都在空地尽头的柳枝上射挂着的花环;树荫下的过道里回荡着戏谑与笑声:因为谁要是错过了花环,就会挨上一顿结实的巴掌,如果这巴掌出自小约翰之手,那倒霉的乡勇准会被打得人仰马翻。此外,他们还进行摔跤和棍棒对练,每天都在磨练技巧与力量。

他们这样生活了近一年,期间罗宾汉多次思忖该如何与郡长彻底清算。终于,他开始厌倦这种束缚;于是有一天,他拿起结实的棍棒出发去寻找冒险,一路悠闲地漫步,直到来到舍伍德森林的边缘。在那里,当他在阳光明媚的路上徜徉时,遇见了一位身强力壮的年轻屠夫,他赶着一匹漂亮的母马,坐在一辆结实的新车上,车里堆满了肉。屠夫正要去集市,这一天天气清爽宜人,让他心旷神怡,于是他一边赶路一边愉快地吹着口哨。

“祝你早安,快乐的伙计,”罗宾说道,“在这个美好的早晨,你看起来很高兴。”

“是啊,确实如此,”快乐的屠夫答道,“我为什么不高兴呢?我身体健康,四肢健全。我不仅拥有诺丁汉郡最漂亮的姑娘,而且下周四我还要在美丽的洛克斯利镇与她结婚呢。”

“哈,”罗宾说,“你来自洛克斯利镇?我可太了解那个美丽的地方了,方圆几里的每一处树篱、每一条轻柔的卵石溪流,甚至里面每一条闪闪发光的小鱼我都熟悉,因为我就是在那里出生长大的。那么,我的好朋友,你要带着这些肉去哪儿卖?”

“我要去诺丁汉镇的集市卖牛肉和羊肉,”屠夫回答,“但你又是谁,竟然也来自洛克斯利镇?”

“我是一名乡勇,人们叫我罗宾汉。”

“噢,奉圣母之名,”屠夫惊叫道,“我当然听过你的名字,你的事迹我听过不知多少次,也被传唱了不知多少遍。但老天保佑,你可千万别拿我的东西!我是个诚实人,从未亏待过任何人,所以好主人,别找我的麻烦,我也从未找过你的麻烦。”

“不,老天保佑,确实如此,”罗宾说道,“我怎会抢劫像你这样的人呢,快乐的伙计!我甚至不会拿你一分钱,因为我非常喜欢你这张萨克逊人的脸——尤其是当你来自洛克斯利镇,而且当你即将要与一位漂亮的姑娘成婚时。来,告诉我,你这整车的肉,连同马和车,准备卖多少钱?”

“我估价肉、车和母马一共值四个马克,”屠夫说,“但要是卖不完,也就值不了四个马克了。”

罗宾汉从腰间取出钱袋,说道:“这袋里有六个马克。现在,我想当一天屠夫,去诺丁汉镇卖肉。你愿不愿意和我成交,拿六个马克买下你的整套行头?”

“愿所有圣徒的祝福都降临在你诚实的头上!”屠夫欢欣鼓舞地叫道,他从车上跳下,接过了罗宾递给他的钱袋。

“不,”罗宾大笑着说,“很多人喜欢我并祝福我,但很少有人叫我诚实人。现在快回去找你的姑娘,替我吻她一下。”说完,他穿上屠夫的围裙,爬上车,抓起缰绳,驱车穿过森林前往诺丁汉镇。

来到诺丁汉后,他进入了屠夫们集中的市场,找了个最好的摊位停下。接着,他打开摊位,将肉摆在案板上,然后拿起切肉刀和磨刀石,敲得叮当作响,用欢快的声音大声吆喝道:

“快来吧,姑娘们,还有各位主妇, 从我这儿买肉吧; 三便士的肉我只卖, 只要一个便士的价格。

“我的羔羊吃得极好, 只吃娇嫩的雏菊, 还有甜美的紫罗兰和水仙, 长在清澈的溪水边。

“我的牛肉来自石楠丛生的旷野, 羊肉产自绿茵茵的山谷, 小牛肉像姑娘的额头一样白皙, 带着母乳的清香,我敢保证。

“快来吧,姑娘们,还有各位主妇, 从我这儿买肉吧, 三便士的肉我只卖, 只要一个便士的价格。”

他唱得十分欢快,周围的人听了都惊奇不已。唱完后,他把磨刀石和切肉刀敲得更响,大声喊道:“来呀,谁要买?谁要买?我有四个固定价格。卖给肥胖的修士或教士,三便士的肉我要收六个便士,因为我不稀罕做他们的生意;卖给健壮的议员,我收三个便士,他们买不买我不在乎;卖给丰满的主妇,三便士的肉我只收一个便士,因为我喜欢她们的生意;但卖给那些喜欢结实屠夫的俏姑娘,我分文不收,只要一个香吻就够了,因为我最喜欢她们的生意。”

大家都围过来盯着他看,好奇又好笑,因为在诺丁汉镇从未听说过这样的买卖;但当他们真正买肉时,发现正如他所说,他给主妇们一块肉只需一个便士,而在别处同样的价格却只能买到三分之一;每当有贫困的寡妇或穷苦人来,他干脆分文不取;但当有俏皮的姑娘来并吻他一下时,他便免费赠送;很多姑娘都纷纷来到他的摊位,因为他的眼睛像六月的蓝天一样明亮,而且他总是开怀大笑,给人十足的分量。就这样,他的肉卖得飞快,以至于旁边的屠夫一根骨头也卖不出去。

这时,屠夫们开始私下议论,有人说:“这准是个小偷,偷了别人的车、马和肉。”但另一些人说:“不对,你见过哪个小偷会这么慷慨大方地散财?这一定是个败家子,卖了父亲的土地,想在钱花光前痛快地挥霍一把。”后一种说法占了上风,于是其他人也渐渐信了。

接着,一些屠夫走过来想和他结交。“来,兄弟,”领头的一个屠夫说道,“我们干的都是同一行,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去用餐?今天郡长邀请了所有的屠夫行会到行会大厅赴宴。那里会有丰盛的餐点和美酒,我敢肯定你一定会喜欢。”

“呸,真见鬼,”快乐的罗宾说道,“谁会拒绝和屠夫们共进晚餐呢?而且,我的好小伙子们,我一定和你们一起去,还要尽快赶去。”于是,他在卖完所有的肉后,收起摊位,和他们一起去了宏大的行会大厅。

郡长早已盛装出席,身边跟着许多屠夫。当罗宾和随行的人走进大厅时,他们正为罗宾刚才讲的一个笑话笑个不停。站在郡长附近的人悄悄对他说:“那是个十足的疯子,他今天卖出的肉,别人收三个便士的东西他只要一个,只要有俏姑娘给他一个吻,他就分文不收。”另一些人说:“他是个败家子,卖了土地换了银子,打算好好挥霍呢。”

郡长把罗宾叫到身边,因为罗宾穿着屠夫的衣服,他没认出来,便让罗宾在自己右侧就座;因为他特别喜欢富有的年轻败家子——尤其是当他觉得自己有机会把对方兜里的钱掏进自己那尊贵的口袋时。于是,他极力拉拢罗宾,与他谈笑风生的程度远胜于其他人。

终于,晚餐准备就绪,郡长让罗宾领祷,罗宾起身说道:“愿上天保佑我们,保佑这屋里的美食与美酒,愿所有的屠夫都能像我一样保持诚实。”

听了这话,所有人都大笑起来,郡长笑得最响,因为他心里暗想:“这人准是个败家子,说不定我能从他那兜里骗出点钱来。”于是他大声对罗宾说:“你真是个快乐的小伙子,我非常喜欢你。”说着,他在罗宾肩上重重拍了一下。

罗宾也放声大笑。“是啊,”他说,“我知道你喜欢快乐的小伙子,毕竟你不是在射箭比赛时请了那位快乐的罗宾汉,还很高兴地送给他一支明亮的金箭吗?”

听到这,郡长脸上的笑容立刻消失了,行会里的屠夫们也都严肃起来,只有罗宾还在笑,其他人只是暗中互相使着眼色。

“来,给我们斟上酒!”罗宾喊道。“只要能活,我们就该快活,因为人终归是尘土,活在世上不过转瞬即逝,就像我们那位好邻居斯旺霍尔德说的那样;所以说,趁活着就该尽情享乐。哎,郡长大人,别总是愁眉苦脸的。谁知道呢,要是你少喝点麦芽酒和马尔姆西甜酒,减掉点肚子上的肥肉,再清清脑子里的灰尘,说不定哪天就能抓到罗宾汉了。快活点,伙计。”

郡长又笑了起来,但看起来并不像是在享受这个笑话。屠夫们则互相低语:“老天作证,我们从未见过如此狂放的疯子。说不定,他真能把郡长气疯。”

“怎么了,兄弟们,”罗宾喊道,“快活点!别在这儿抠算你的铜板了,这件事我包了,就算花两百镑也无所谓。所以谁也不许撅着嘴,谁也不许把手往钱袋里缩,我发誓,今天这顿宴席,不管是屠夫还是郡长,谁也不用付一分钱。”

“你真是个快乐的灵魂,”郡长说道,“我敢说,你一定拥有许多长角的牲畜和广阔的土地,才敢如此大方地挥霍。”

“是啊,我有,”罗宾再次大笑,“我和我的兄弟们有五百多头长角的牲畜,如果不把它们卖掉,我也不会改行当屠夫。至于土地,我从没问过管家我有多少亩。”

郡长的眼睛闪烁起来,暗自窃喜。“不,好小伙子,”他说,“如果你卖不掉牲畜,说不定我能帮你找个买家;那个人可能就是我,因为我喜欢快乐的青年,也愿意助人一臂之力。那么,你的牲畜要卖多少钱?”

“唔,”罗宾说,“它们至少值五百镑。”

“不,”郡长慢条斯理地回答,似乎在打着如意算盘,“我非常喜欢你,也想帮你,但五百镑可不是小数目;何况我身边也没带那么多钱。不过,我可以出三百镑买下它们全部,全是真金白银。”

“你这老吝啬鬼!”罗宾说道,“你很清楚,这么多牲畜至少值七百镑,甚至七百镑都算便宜了。你这满头白发、一只脚都快踏进坟墓的老家伙,竟然想占一个野性青年的便宜。”

郡长严厉地瞪了罗宾一眼。“不,”罗宾说,“别用那种好像喝了酸啤酒的眼神看我,伙计。我接受你的出价,因为我和我的兄弟们确实急需用钱。我们过着快活的日子,而快乐可不是一分钱就能换来的,所以我跟你成交。但你得记住,得带上足足三百镑,因为我可不相信那些讨价还价太精的人。”

“我会带上钱的,”郡长说,“但好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

“人们叫我洛克斯利的罗伯特,”大胆的罗宾说道。

“那么,好洛克斯利的罗伯特,”郡长说道,“我今天就去看你的牲畜。不过在此之前,我的书吏要起草一份契约,你必须签字,因为如果你拿不到我的钱,我也拿不到你的牲畜。”

罗宾汉再次大笑。“就这么办,”他说,在郡长手上用力拍了一下。“我的兄弟们一定会感激你的钱的。”

契约就此达成,但许多屠夫私下议论郡长,说他欺骗一个贫穷的败家青年,手段实在卑劣。

午后,郡长骑马与罗宾汉同行,此时罗宾正站在铺石庭院的门外等候,他已将马车以两个马克卖给了一个商人。他们启程出发,郡长骑马,罗宾在一旁小跑。就这样,他们离开了诺丁汉镇,沿着尘土飞扬的大路向前,谈笑风生,宛如一对老友。但郡长心中却暗自盘算:“你拿罗宾汉那个笑话来捉弄我,这代价可不便宜,小伙子,至少要让你亏掉四百镑。”他觉得这笔买卖至少能赚这么多。

他们一路前行,直到来到舍伍德森林的边缘,郡长抬头四望,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现在,”他说,“但愿上帝和诸圣徒保佑我们,今天不要遇见那个叫罗宾汉的恶棍。”

罗宾放声大笑。“不,”他说,“你大可放心,我太了解罗宾汉了,我敢保证,你今天遇上他的危险,绝不会比遇上我更大。”

这时郡长斜眼看着罗宾,心中暗想:“我不喜欢你,你似乎与这大胆的亡命之徒如此熟识,我真希望自己能早点离开这舍伍德森林。”

但他们仍旧向森林深处走去,越往深处,郡长就越是安静。最后,他们来到道路的一个急转弯处,一群黄褐色的鹿正轻快地穿过小路,出现在他们眼前。这时罗宾汉凑近郡长,指着前方说道:“好郡长大人,这些就是我的长角牲畜。你觉得它们如何?难道它们长得不肥美动人吗?”

听到这话,郡长迅速勒住缰绳。“喂,伙计,”他说,“我真希望自己能早点离开这片森林,我不喜欢你的陪伴。走你自己的路吧,好朋友,让我走我的路。”

但罗宾只是大笑,一把抓住了郡长的马缰。“不,”他喊道,“留步,我希望你能见见我的兄弟们,他们与我共同拥有这些漂亮的长角野兽。”说完,他将号角凑到嘴边,吹响了三声欢快的音调。不多时,沿路便跃出五百名身强力壮的绿林好汉,小约翰走在最前面。

“好主人,你有何吩咐?”小约翰问道。

“怎么,”罗宾回答说,“你没看见我今天带来了一群尊贵的客人与我们一同宴饮吗?呸,真丢人!难道你没看见我们那位善良又受人尊敬的诺丁汉郡长吗?小约翰,牵住他的缰绳,他今天莅临我们的宴席,真是我们的荣幸。”

随后,所有人都谦卑地摘下帽子,脸上没有一丝笑意,也不像是开玩笑,小约翰牵过缰绳,引领着那匹坐骑向森林更深处走去。众人列队前行,罗宾汉则头戴帽子,走在郡长身旁。

这一路上郡长一声不吭,只是像从睡梦中惊醒一般四处张望。但当他发现自己身处舍伍德森林的腹地时,心中不由得一沉,他想:“我的三百镑肯定要被夺走了,甚至连性命都难保,毕竟我曾不止一次密谋要取他们的性命。”然而,所有人都显得卑微而温顺,没有人提起关于生命或钱财的危险。

最终,他们来到舍伍德森林的一处,那里有一棵高大的橡树,枝叶舒展,树下有一张用苔藓铺成的座椅。罗宾坐了下来,将郡长安置在右手边。“现在,我快乐的部下们,都忙活起来吧,”他说,“把我们最好的肉和酒都拿出来,因为今天郡长大人在诺丁汉行会大厅宴请了我,我可不能让他空手而归。”

这期间一直无人提及郡长的钱,于是他渐渐放下心来。“因为,”他暗自寻思,“也许罗宾汉已经把那件事忘得一干二净了。”

此时,森林深处燃起了明亮的篝火,烤鹿肉和肥美的阉鸡散发出诱人的香气,棕色的馅饼在火旁加热着,罗宾汉以最高规格款待了郡长。起初,几对人马站出来比试棍棒,他们的身手极为敏捷,招架与攻击转换迅速,郡长本就喜爱这类生龙活虎的运动,竟看得忘了身处何地,拍手大声叫道:“打得好!好箭法,你这黑胡子家伙!”他却不知,他所称赞的人正是那个曾试图向罗宾汉送去传票的修补匠。

随后,几名绿林好汉走上前,在绿草地上铺开桌布,摆上了一桌丰盛的宴席;其他人则启开了萨克酒、马尔姆西甜酒和上好的烈性麦芽酒,将其盛入坛中放在布上,周围摆满了饮酒用的角杯。大家坐在一起,开怀畅饮,直到太阳西斜,半月在树梢间透出苍白的光芒。

郡长起身说道:“我感谢诸位好汉,感谢你们今天款待我。你们以礼相待,足见你们对我们荣耀的国王及其在诺丁汉郡的代理人怀有敬意。但天色已晚,我必须在黑暗降临前离开,以免在森林中迷路。”

罗宾汉和部下们也都站了起来,罗宾对郡长说:“如果尊贵的阁下一定要走,那自然要走,但你忘了一件事。”

“不,我什么都没忘,”郡长说,但他的心却沉了下去。

“但我说你忘了一些东西,”罗宾说,“我们在绿林里经营着一家快乐的客栈,但凡是我们的客人,都必须结清账目。”

郡长笑了,但笑声却有些空洞。“好吧,快乐的伙计们,”他说,“我们今天过得很愉快,即使你不开口,我也愿意为这美好的款待支付二十镑作为酬谢。”

“不,”罗宾严肃地说道,“那样对待阁下实在有失体面。我发誓,郡长大人,如果我不按三百镑的标准结算国王代理人的账,我真会无地自容。诸位兄弟,你们说对吗?”

“对!”所有人齐声高呼。

“三百个魔鬼!”郡长怒吼道,“你们难道以为那顿寒酸的饭菜值三镑,更别提三百镑了?”

“不,”罗宾庄重地说,“别说话这么冲,尊贵的阁下。我确实因为你在美丽的诺丁汉城款待我而心存感激,但这里有些人可没那么喜欢你。如果你顺着桌布看过去,就会看到威尔·斯图特利,他在你眼中可没多少好感;另外还有两个你并不认识的壮汉,他们曾在那次诺丁汉城附近的斗殴中受伤——你记得那次吧;其中一人手臂受了重伤,不过现在已经痊愈了。好郡长,听我一句劝,痛快地把账结了吧,否则恐怕你会吃不了兜着走。”

他话音刚落,郡长红润的脸颊变得苍白,他不再多言,只是盯着地面,咬着下唇。随后,他缓慢地掏出沉甸甸的钱袋,扔在面前的桌布上。

“小约翰,收下钱袋,”罗宾汉说,“核对一下账目是否正确。我们倒不怀疑郡长,但他要是发现自己少付了账,恐怕会不高兴。”

小约翰数了钱,袋子里正好有三百镑的金银。但对于郡长来说,那明晃晃钱币的每一次碰撞,都像是从他血管中滴下的血。当他看到钱全数清点完毕,堆积在木盘中时,他转过身,默默地骑上了马。

“我们从未有过如此尊贵的客人!”罗宾说,“天色已晚,我会派一名部下护送你走出森林。”

“不,老天保佑,不必了!”郡长急忙喊道,“不用帮忙,我自己能找到路。”

“那我就亲自送你一程,”罗宾说着,牵过郡长的马缰,将他引向通往森林的主路。在放他走之前,罗宾说道:“好吧,好郡长,祝你一路平安。下次当你想要掠夺那些落魄穷人时,记住你在舍伍德森林的这场宴席。‘好朋友,买马之前先看牙口,’正如我们那位老斯旺霍尔德所说。再次祝你一路顺风。”说完,他往马背上拍了一掌,马儿驮着郡长奔向森林深处。

此后,郡长为自己当初招惹罗宾汉而深感后悔,因为所有人都在嘲笑他,乡间传唱着各种歌谣,讲述着郡长本想去剪羊毛,结果自己却被剥了个精光的故事。人若贪婪诡诈,往往会聪明反被聪明误。

小约翰去诺丁汉集市

春天在郡长的舍伍德宴席后早已离去,夏天也过去了,宜人的十月如期而至。空气凉爽而清新,庄稼已收割入仓,雏鸟羽翼丰满,啤酒花采摘完毕,苹果也已成熟。虽然时间已经冲淡了一切,人们不再谈论郡长想买的那些长角牲畜,但他心中依然耿耿于怀,无法忍受在面前提起罗宾汉的名字。

十月是诺丁汉镇五年一度的盛大集市,方圆百里的百姓都会赶来。在这样的场合,射箭向来是主要的体育项目,因为诺丁汉郡的绿林好汉是全英格兰使用长弓最出色的人。但今年,郡长在发布集市公告前犹豫了很久,担心罗宾汉及其部下会来参加。起初他曾想过取消集市,但转念一想,人们会嘲笑他,说他怕了罗宾汉,于是他打消了这个念头。最终他决定设置一个他们根本不屑于争夺的奖品。以往集市惯例是奖励十个马克或一桶麦芽酒,而今年他宣布,奖品是两头肥牛,授予最出色的弓箭手。

罗宾汉听到公告后感到很生气,说道:“真该死,这郡长居然拿出这种奖品,除了牧羊人,谁会稀罕争夺它!我本来很想再去诺丁汉镇比试一番,但要是赢了这种奖品,对我来说毫无乐趣可言。”

这时小约翰开口道:“不,听我说,好主人。今天我和威尔·斯图特利以及多纳卡的小戴维在‘蓝猪’招牌旅店听到了集市的消息,也听说郡长设置这个奖品是为了让舍伍德的人不想去参加。所以,好主人,如果你愿意,我倒想去试着在诺丁汉镇的一众好手中赢得这个不起眼的奖品。”

“不,小约翰,”罗宾说,“你是个强壮的好汉,但你缺乏斯图特利的机智,我可不愿为了整个诺丁汉郡而让你置身险境。不过,既然你执意要去,就得乔装打扮一下,免得被人认出来。”

“就按您说的办,好主人,”小约翰说,“但我想要的唯一伪装,就是换掉这身林肯绿,穿上一套深红色外衣。我会把兜帽拉到头上遮住棕色的头发和胡须,那样的话,我相信没人能认出我。”

“虽然我很不情愿,”罗宾汉说,“但既然你执意要去,那就去吧。不过,小约翰,行事要稳重,因为你是我的左膀右臂,我可承受不起你出事的后果。”

于是,小约翰换上一身红装,出发前往诺丁汉镇的集市。

诺丁汉集市的日子热闹非凡,镇大门外的草地上排满了摊位,挂着各种色彩的帆布帐篷,四周装饰着彩带和花环。四乡八邻的百姓,无论是绅士还是平民都赶了过来。有的摊位传出伴随欢快音乐的舞蹈声,有的摊位供应着麦芽酒和啤酒,还有卖甜点和麦芽糖的;摊位外也有各种活动,有的吟游诗人弹着竖琴唱着古老的歌谣,有的在锯末圈里进行摔跤比赛,但人群聚集最多的,还是在一个高台上,那里有壮汉在进行棍棒对练。

小约翰来到了集市。他的绑腿和上衣都是深红色的,头上戴着一顶有兜帽的红帽,帽边插着一根红色的羽毛。他的肩上挎着一把坚硬的紫杉木弓,背上挂着一筒圆润的精良箭矢。许多人回头注视着这个高大的汉子,因为他的肩膀比在场任何人都宽出一掌,身高比其他人足足高出一个头。姑娘们也斜眼打量着他,觉得从未见过如此健硕的少年。

他首先走到卖烈性麦芽酒的摊位前,站在长凳上,向周围的人大喊,邀请他们一起喝一杯。“嘿,好小伙们!”他喊道,“谁愿意和一名强壮的绿林好汉喝杯酒?都来吧!来吧!让我们乐呵乐呵,今天天气不错,酒也够劲。过来,好小伙,还有你,你也是!不用你们付一个子儿。嘿,你这健壮的乞丐,还有你这快乐的修补匠,都过来跟我一起快活吧。”

他这么一吆喝,所有人都笑着围了过来,褐色的麦芽酒畅饮起来;人们称赞小约翰是条好汉,个个发誓说把他当作亲兄弟一样——毕竟有人请客不花钱时,人总是会喜欢那个买单的人。

接着,他溜达到木棍对练的高台旁,因为他热爱棍棒搏击,就像热爱吃喝一样。在这里,发生了一段后来在整个中部地区被传唱多日的趣事。

台上有个家伙专门敲碎任何敢向台里扔帽子挑战之人的脑袋,他就是大名鼎鼎的林肯郡埃里克,他的名字在乡间广为流传。当小约翰走到台边时,并没有人在打斗,只有大胆的埃里克在台上走来走去,挥舞着棍棒,大声吆喝:“嘿,谁敢为他心爱的姑娘出来和林肯郡的绿林好汉较量一下?怎么了,小伙子们?上来!上来!难道这里的姑娘眼睛都不够亮,还是诺丁汉年轻人的血都又凉又懒?林肯对诺丁汉,我说!还没人能像我们林肯人这样,在这个台子上过上几招棍棒功夫呢。”

听到这话,人们互相用手肘推搡着,说着“去吧,内德!”或“去吧,托马斯!”,但没谁愿意平白无故挨上一记闷棍。

这时埃里克看见小约翰站在人群中,比所有人都高出一头,于是大声喊道:“喂,你这穿红衣服的长腿家伙!肩膀宽脑袋厚,难道你心爱的姑娘不配让你为她挥一次棍子吗?说真的,我觉得诺丁汉的男人都只剩骨头和筋了,既没胆量也没勇气!喂,你这大块头,难道不敢为诺丁汉挥一挥棍子吗?”

“哼,”小约翰说,“要是我的好棍子在手,我真想敲碎你这无赖的脑壳,你这厚颜无耻的自大狂!我敢说,要是把你那公鸡头盔给摘了,对你更有好处!”他起初说得缓慢,因为他性子并不急;但他的怒火像从山上滚落的巨石一样愈演愈烈,到最后已是满腔怒火。

林肯郡埃里克大笑起来。“对于不敢正面迎战的人来说,这话说得倒挺漂亮,”他说,“你自己才是厚颜无耻。你要是敢踏上这台子,我会让你那张臭嘴在牙齿里打战!”

“现在,”小约翰说,“这里难道没人能借我一根结实的棍子,让我试试那家伙的斤两吗?”话音刚落,十多个人递给他棍子,他取了其中最结实最沉的一根。看着棍子,他说:“我手里只有这一截碎木头——简直像根大麦秆——但我相信它够用了,看招。”说完,他将棍子扔上台,随后轻快地一跃,将其抓在手中。

两人各自站好位,带着凶狠的眼神打量着对方,直到负责裁判的人喊道:“开始!”两人迈步上前,各自紧握棍子中间。周围的人看到了一场诺丁汉镇前所未见的精彩棍棒对决。起初,林肯郡的埃里克以为能轻松取胜,摆出一副“看好了,父老乡亲,看我如何修理这只小公鸡”的架势;但很快他就发现这绝非易事。埃里克出招精妙,技巧娴熟,但遇到了小约翰这个旗鼓相当的对手。一、二、三,他连挥三棍,都被小约翰左右挡开。接着,小约翰迅速反手一击,巧妙地钻过防守,重重敲在埃里克的头上,打得他头晕目眩。埃里克退后稳住阵脚,台下爆发出一阵欢呼,大家很高兴诺丁汉人打破了林肯人的神话;第一回合就这样结束了。

不久,裁判喊道:“开始!”两人再次交手;这次埃里克变得谨慎起来,因为他发现对手实力强劲,而且刚才那记闷棍让他心有余悸;这一回合,谁也没能突破对方的防线。过了一会儿,他们分开,第二回合结束。

第三回合开始,起初埃里克试图保持谨慎,但因久攻不下而恼羞成怒,乱了分寸。他开始疯狂挥舞棍棒,雨点般的打击落在小约翰身上,劈啪作响,但他始终无法突破小约翰的防线。最终,小约翰抓住了机会,果断出击。又是一记快如闪电的侧击,敲在埃里克的头部,在他还没回过神来时,小约翰将右手滑到左手旁,抡起棍子重重地击打在对方头顶,那人应声倒地,似乎再也无法动弹。

人群欢呼雀跃,引得周围的人纷纷跑来围观;小约翰跳下高台,将棍子还给了借给他的人。就这样,小约翰与大名鼎鼎的林肯郡埃里克之间那场著名的对决落下了帷幕。

但此刻,那些准备参加长弓射箭的人已到了该就位的时候,于是人们开始涌向即将举行比赛的箭靶处。在箭靶附近一处极佳的位置上,郡长坐在一座高台上,周围簇拥着许多绅士。当弓箭手们各就各位后,传令官走上前来宣布了比赛规则,每人需连射三箭,射得最好的人将获得两头肥牛作为奖品。二十名精锐的射手聚集在那里,其中不乏林肯郡和诺丁汉郡最顶尖的强手;而在他们之中,小约翰的身材比其他所有人都高出一大截。“那个身穿红衣的陌生人是谁?”有人问道,其他人回答说:“就是刚刚狠狠敲碎了林肯郡埃里克脑袋的那个人。”众人就这样私下议论纷纷,直到最后传进了郡长的耳朵里。

随后,每人轮流上前射箭;尽管每个人都射得不错,但小约翰却是其中最出色的,因为他三次正中靶心,还有一次仅离靶心一粒大麦的距离。“为这位高大的射手喝彩!”人群高声欢呼,其中一些人还喊道:“为雷诺·格林里夫喝彩!”因为这正是小约翰当天为自己取的名字。

接着,郡长从高座上走下来,来到弓箭手们站立的地方,所有见到他走过来的人都摘下了帽子。他敏锐地注视着小约翰,却没认出他来,不过过了一会儿他还是说道:“怎么样,好伙计,我想你的面孔我似乎在哪里见过。”

“或许是这样吧,”小约翰说道,“因为我曾多次见过大人。”说话间,他镇定自若地直视着郡长的双眼,以至于后者根本没怀疑他的真实身份。

“你是个勇敢的汉子,好朋友,”郡长说道,“我听说今天你很好地捍卫了诺丁汉郡对阵林肯郡的荣誉。你叫什么名字,好伙计?”

“人们叫我雷诺·格林里夫,大人,”小约翰说;而那首讲述此事的古老民谣补充道:“的确,他就像是一片绿叶,但郡长并不知晓他是哪种树上的叶子。”

“那么,雷诺·格林里夫,”郡长说,“除了那个名为罗宾汉的奸诈恶棍——愿上天让我远离他的诡计!——你是我所见过的最优秀的弓箭手。你愿加入我的麾下吗,好伙计?你将得到优厚的报酬,一年三套服装,有充足的食物和随你喝的麦芽酒;除此之外,每年圣米迦勒节我会支付你四十马克的酬金。”

“既然如此,我孤身一人,非常乐意加入你的府邸,”小约翰说道,因为他想如果进入郡长的府邸,或许能寻到些有趣的乐子。

“你公平地赢得了这两头肥牛,”郡长说,“此外,我还要再赏你一桶上好的三月啤酒,以庆祝我得到了这样一位人才;因为,我敢说,你射出的箭与罗宾汉本人一样出色。”

“那么,”小约翰说,“为了庆贺我能进入你的府邸,我愿将这两头肥牛和棕色的麦芽酒分给这些善良的乡亲,让他们一同欢庆。”话音刚落,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欢呼,许多人高兴地将帽子抛向空中,庆贺这份馈赠。

随后,有人生起大火烤熟了肥牛,其他人则启开了那一桶麦芽酒,大家尽情地欢闹起来。等到他们吃饱喝足,当白天渐渐淡去,那轮又圆又红的大月亮升上诺丁汉镇的塔尖之上时,他们手拉手绕着篝火跳起舞来,伴随着风笛和竖琴的音乐。但在欢庆开始前很久,郡长和他的新仆人雷诺·格林里夫就已经回到了诺丁汉城堡。

小约翰在郡长府邸的生活

就这样,小约翰进入了郡长的府邸,发现那里的生活相当安逸,因为郡长将他视为心腹,对他宠信有加。他用餐时坐在郡长身旁,打猎时跑在马侧;因此,吃喝着丰盛的菜肴,饮着上好的萨克酒,早晨睡到日上三竿,再加上偶尔的打猎和放鹰,他变得像一头圈养的肥牛一样壮实。日子就这样随着潮水平稳地流逝,直到有一天,郡长出门打猎时,发生了一件事打破了平静的局面。

这天早晨,郡长和他的许多随从出发去会见几位领主,准备一同去打猎。他四下寻找他那优秀的好仆人雷诺·格林里夫,却没找到,心里感到很恼火,因为他本想向那些贵族朋友展示小约翰的精湛技艺。至于小约翰,他正躺在床上,鼾声如雷,直到太阳升得老高。最终,他睁开眼睛,环顾四周,却没有起身。灿烂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空气中弥漫着窗外墙上悬挂着的忍冬花香,因为寒冬已逝,春天再次降临,小约翰躺在那里,思索着这美好的早晨是多么令人心旷神怡。就在这时,他听到了远处传来一阵微弱而清脆的号角声。那声音虽然细小,却像是一枚投进如镜水面的小石子,打破了他心中所有的宁静,使他的灵魂充满了不安。他的精神似乎从慵懒中觉醒,记忆将他带回了那快乐的绿林生活——在这个明媚的早晨,森林里的鸟儿唱得是多么欢快,他那些亲爱的同伴和朋友们或许正聚在一起宴饮欢笑,又或许正怀着沉重的心情谈论着他;因为他最初进入郡长的府邸只是为了戏谑一番;但冬日的炉火温暖,饭菜丰盛,所以他留了下来,一天又一天地推迟回到舍伍德森林的日子,直到六个月漫长的时光已经过去。可现在,他想起了他的好主人,想起了他比世上任何人都要亲近的威尔·斯图特利,想起了那个他一手教会所有男子汉运动的年轻的唐卡斯特人大卫,一股浓烈而苦涩的渴望涌上心头,令他热泪盈眶。于是他大声说道:“我竟在此像头圈养的肥牛一样长胖,所有的男子气概都离我而去,变成了一个懒汉和笨蛋。我定要振作起来,回到我亲爱的朋友们身边,除非我生命终结,否则再也不会离开他们。”说完,他一跃而起,因为他现在厌恶极了自己的懒散。

当他下楼时,看到管家正站在储藏室门口——那是个大腹便便的胖子,腰间挂着一大串钥匙。于是小约翰说:“喂,管家大人,我肚子饿坏了,这一整天还没吃东西呢。给我些吃的。”

管家冷冷地看着他,摇晃着腰间的钥匙,他恨小约翰,因为后者赢得了郡长的宠信。“怎么,雷诺·格林里夫先生,你饿了,是吗?”他说,“但年轻人,如果你活得够久就会发现,懒汉睡懒觉,肚子自然空。俗话说得好,格林里夫先生,不是说‘迟到的飞禽没食吃’吗?”

“你这装满肥油的钱袋!”小约翰喊道,“我不是向你讨教愚蠢的大道理,而是要面包和肉。你算什么东西,竟敢拒绝给我饭吃?看在圣邓斯坦的份上,如果你想保住骨头不被折断,最好告诉我我的早餐在哪里!”

“你的早餐,纵火犯先生,就在储藏室里。”管家回答道。

“那就把它拿出来!”小约翰喊道,此时他已怒不可遏。

“你自己去拿吧,”管家说,“我是你的奴隶吗,要为你跑腿搬运?”

“我说了,去,把它拿给我!”

“我说了,去,你自己拿!”

“好,没问题,我这就去!”小约翰暴怒地说道。说完,他大步走向储藏室,试图打开门,却发现门被锁住了,管家见状大笑起来,摇晃着钥匙。于是小约翰的怒火彻底爆发,他举起紧握的拳头,重重地砸向储藏室的门,直接砸烂了三块门板,开出了一个大洞,以至于他可以轻松地弯腰钻进去。

管家看到这一幕,气得发狂;当小约翰弯腰查看储藏室内部时,管家从背后抓住他的后颈,狠狠地掐他,并用钥匙猛击他的头部,打得这位农夫耳中嗡嗡作响。小约翰随即转身,给了管家一记沉重的耳光,那个胖子应声倒地,躺在那里仿佛再也起不来了一样。“好了,”小约翰说,“好好反省一下这一拳,以后别再挡着饿汉的早餐。”

说完,他钻进储藏室,环顾四周寻找能填饱肚子的东西。他看到了一块巨大的鹿肉馅饼和两只烤阉鸡,旁边还有一盘鸻蛋;此外还有一个装满萨克酒和加那利酒的瓶子——这对饿汉来说简直是美景。他将这些东西从架子上拿下来放到餐具架上,准备享用一番。

此时,庭院对面厨房里的厨师听到了小约翰和管家的激烈争吵,也听到了小约翰重击管家的响声,于是他跑过庭院,来到管家的储藏室,手里还拿着插着烤肉的叉子。与此同时,管家已经清醒过来,爬起身子,所以当厨师赶到储藏室时,他看到管家正隔着破碎的门板,像狗盯着另一只抢了骨头的狗一样,怒视着正准备饱餐一顿的小约翰。当管家看到厨师,便走过去,搂住他的肩膀说:“哎,好朋友!”他说道——因为厨师是个身材高大的壮汉——“你看看那卑鄙的恶棍雷诺·格林里夫干了什么?他闯进了主人的储藏室,还给了我一记耳光,我以为我都要没命了。好厨师,我一向待你不薄,你每天都能得到一壶主人最好的酒,因为你是个忠诚的老仆。而且,好厨师,我还有十先令,打算送给你。难道你不恨像雷诺·格林里夫这种卑鄙的暴发户如此嚣张吗?”

“当然,我恨死他了,”厨师大胆地说道,他因为管家谈到的酒和十先令而对他很有好感。“你立刻回你的房间去,我会把他揪着耳朵扔出来。”说完,他放下烤肉叉,拔出了挂在腰间的剑;于是管家立刻飞快地跑开了,因为他最怕看到出鞘的钢刃。

接着,厨师径直走向那扇破损的储藏室门,透过门缝,他看到小约翰正把餐巾塞进下巴下面,准备大快朵颐。

“喂,怎么回事,雷诺·格林里夫?”厨师说,“依我看,你和贼没什么两样。快给我出来,否则我就像切乳猪一样把你给切了。”

“别这样,好厨师,举止文明点,否则我就要让你付出代价了。我平时就像一只周岁的羔羊,但如果有人在我吃肉的时候捣乱,我就会像一头咆哮的雄狮。”

“狮子还是别的什么都无所谓,”英勇的厨师说,“快给我出来,否则你不仅是卑鄙的窃贼,还是个懦夫。”

“哈!”小约翰大喊,“我这辈子还没被叫过懦夫呢;所以,小心点,好厨师,我这就出来,让你见识见识我刚才说的咆哮雄狮。”

接着,他也拔出剑,走出了储藏室;两人摆好架势,带着愤怒和凶狠的表情慢慢靠近;但突然间,小约翰放下了剑尖。“等等,好厨师!”他说,“现在我想到,面前放着如此美味的食物,还有足以招待我们两个壮汉的盛宴,我们却在这里打架,实在是不妥。天哪,好朋友,我觉得我们应该先享用这顿美食,然后再打。你意下如何,快活的厨师?”

听到这话,厨师左右思量,抓着头感到有些犹豫,因为他是个贪吃的人。最终,他长舒一口气,对小约翰说:“好吧,好朋友,我觉得你的计划相当不错;那么,小伙子,我心底里说,让我们尽情享用吧,谁知道我们中会不会有一个人还没到天黑就要去天堂赴宴了呢。”

于是两人将剑插回剑鞘,走进储藏室。坐定后,小约翰拔出短剑,插进馅饼。“饿汉必须得吃饱,”他说,“所以,亲爱的伙伴,我先不客气了。”但厨师也不甘示弱,立刻将手深深地探进那块美味的馅饼中。此后,两人谁也不再说话,只是专心对付食物。尽管谁都没说话,但他们打量着对方,心里都认为自己从未见过比坐在餐桌对面这个家伙更健壮的汉子。

终于,过了好长一段时间,厨师长长地呼出一口气,仿佛带着些许遗憾,用餐巾擦了擦手,因为他实在吃不下了。小约翰也吃饱了,他把馅饼推到一边,仿佛在说:“好朋友,我不需要你再陪我了。”接着,他拿起那壶萨克酒,说道:“现在,好伙计,我发誓,你是我见过最能吃的同伴。看!我敬你一杯。”说完,他将酒瓶凑到嘴边仰起头,美酒顺着喉咙流下。接着,他将酒瓶递给厨师,厨师也说道:“看,我敬你一杯,好伙计!”他在喝酒上丝毫不逊于小约翰,吃的时候也是一样。

“现在,”小约翰说,“你的嗓音很圆润动听,快乐的小伙。我敢说你能唱出非常悦耳的民谣;难道不是吗?”

“确实,我偶尔也会哼上一两段,”厨师说,“但我不想一个人唱。”

“当然,”小约翰说,“那太没礼貌了。你先唱一首,如果我能行,随后也会唱一首来配你。”

“那就这么定了,小伙子,”厨师说,“你听过《被遗弃的牧羊女》这首歌吗?”

“说真的,我没听过,”小约翰回答,“但你唱吧,让我听听。”

于是,厨师又灌了一口酒,清了清嗓子,唱得十分动听:

《被遗弃的牧羊女》

“当四旬斋到,绿叶渐生长, 婉转小鸟儿,也开始配成双。 云雀高声唱,画眉在鸣响, 斑鸠咕咕叫,终日不思量。 美丽的菲莉丝,坐在石头旁, 我听见她叹息,凄凉诉衷肠: ‘哦,柳枝,柳枝,柳枝,柳枝! 我要摘下你,那优美的枝条, 编成花环戴,装饰我发梢。’

‘画眉成双对,知更鸟也如常, 那斑鸠成双,也结伴去远方。 我的罗宾已去,丢下我心伤, 另寻新爱意,把我抛一旁。 在这溪水边,我独自坐凄凉, 哀声叹息起,诉说我忧伤。 哦,柳枝,柳枝,柳枝,柳枝! 我要摘下你,那优美的枝条, 编成花环戴,装饰我发梢。’”

“但这大海之中,从未产鲱鱼, 但好的爱情啊,总会来潮汐。 年轻的科里登,跨过原野地, 坐在菲莉丝旁,安慰那娇妻。 她立刻转念,收起了哭泣, 也不再叹息,那忧郁的曲子, ‘哦,柳枝,柳枝,柳枝,柳枝! 还是留着你,那优美的枝条, 我不再需要,来装饰我发梢。’”

“现在,我发誓,”小约翰喊道,“这真是一首好歌,而且说得很有道理。”

“你能喜欢它我很高兴,好小伙,”厨师说,“现在你也唱一首吧,因为一个人永远不该独自寻欢,或者只唱不听。”

“那么我为你唱一首关于亚瑟王宫廷里一位好骑士的歌,讲讲他是如何治好心伤而不再重蹈覆辙的,不像你的菲莉丝;因为我敢说,她只不过是用另一种痛苦来治愈了先前的伤痛。听好了,我开始唱了:

《好骑士与他的爱人》

“当亚瑟王统治,这片土地上, 他是一位仁君,受万民景仰。 他麾下骑士,强壮又勇猛, 组成了快乐的,欢聚的团伙。

“在这众人中,无论大与小, 有一位好骑士,英勇又雄健。 他是个好汉,身材又高大, 深深地爱着,一位美姑娘。

“可她不理会,他的一片心, 总是冷面相对,转过头去忙。 于是他远走,去了遥远国度, 离开了那姑娘,还有那忧伤。

“他在那儿独自,诉说着苦闷, 又是啜泣又是,深深地叹息。 哭得能令石头,也为之动容, 他仿佛在那儿,就要死去。

“可他的心儿,依然感苦楚, 那可怕的折磨,依然在身心。 痛苦反而更加,尖锐且深刻, 他的身体却,越来越消瘦。

“于是他回到,有萨克酒处, 还有那快乐的,欢聚的同伴。 很快就不再,高喊着‘哎呀’, 因为他恢复了,快乐又开朗。

“从此我坚持,并且很自信, 我想说并且,也深信不疑。 只要填饱了,肚皮不觉冷, 心灵的创伤,终会去无踪。”

“现在,我发誓,”厨师一边用酒壶敲着餐具架,一边喊道,“我太喜欢这首歌了,还有它的寓意,就像榛子里的果仁一样甜。”

“你真是个见解独到的家伙,”小约翰说,“我真诚地爱你,就像爱我的兄弟一样。”

“我也爱你。但天色不早了,我得在主人回来前完成我的厨务;所以我们还是去解决我们那场未完的决斗吧。”

“好,没问题,”小约翰说,“那就快点吧。我在战斗上可从没像在吃喝时那样迟钝过。所以快跟我到走廊里去,那儿有足够的空间挥剑,我会好好侍候你的。”

于是他们一同走到通往管家储藏室的宽敞走廊里,两人再次拔出剑,二话不说,冲向对方,仿佛要把对方大卸八块。他们的剑碰撞在一起,发出巨大的声响,每一击都火星四溅。他们在大厅里上上下下打了足足一个多小时,谁也没伤着谁,尽管他们都竭尽全力;因为两人在剑术上都不分伯仲;所以所有的努力都徒劳无功。他们时不时停下来喘口气;然后恢复体力后,又比之前更加凶猛地战在一起。最后,小约翰大喊一声:“停,好厨师!”两人随即拄着剑,大口喘气。

“现在我发誓,”小约翰说,“你是我亲眼所见最棒的剑客。说实话,我本以为早就把你给收拾了。”

“我也曾想对你如法炮制,”厨师说道,“但不知为何,我却失了手。”

“我方才一直在心中思忖,”小约翰说道,“我们究竟为何而战?虽说我并不十分清楚。”

“嘿,我也不知,”厨师说,“我对那肥胖的管家并无好感,但我以为我们既然约定要交手,就必须打下去。”

“现在,”小约翰说道,“依我看,与其在这里争着割断对方的喉咙,倒不如做一对知心好友。你说呢,快活的厨师?你愿随我一同前往舍伍德森林,加入罗宾汉的队伍吗?你将在林中过上快乐的日子,那里有七倍于二十的良伴,其中一位便是本人。你每年能领到三套林肯绿制服,还有四十马克的薪饷。”

“好样的,你真是说到我心坎里去了!”厨师欣然大喊,“说实话,这正是我梦寐以求的差事。我愿随你同去,且心甘情愿。给我你的手,好伙伴,从今往后我便是你的同伴。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

“人们叫我小约翰,好伙伴。”

“什么?你当真是小约翰?罗宾汉最得力的助手?我常听人提起你,却从未想过能亲眼见到你。你竟然真的是那位大名鼎鼎的小约翰!”厨师显得惊愕不已,瞪大双眼看着他的同伴。

“我正是小约翰,今日我要带一个真正的壮汉去见罗宾汉,加入他的快乐队伍。但在此之前,好朋友,既然我们享用了治安官这么多的食物,若是不顺手带走他一些银器,作为送给这位大人的礼物,献给罗宾汉,岂不是太可惜了?”

“确实如此,没错。”厨师说。于是他们四下搜寻,将所能触及的银器统统塞进布袋,装满后便出发前往舍伍德森林。

他们一头扎进树林,终于来到那棵绿林树下。只见罗宾汉和他的六十名快乐随从正躺在鲜绿的草地上。当罗宾汉一行人看到来者时,纷纷跳起身来。“欢迎!”罗宾汉高喊,“欢迎你,小约翰!我们已经很久没有你的消息了,尽管我们都知道你去了治安官那里当差。这些日子你过得如何?”

“在治安官大人的府上,我过得相当快活,”小约翰回答,“我是直接从那里赶来的。看,好主人!我给你带来了他的厨师,还有他的银器。”随后,他向罗宾汉及在场的快乐随从讲述了自离开他们前往诺丁汉集市以来所发生的一切。众人听罢哄堂大笑,唯独罗宾汉神情严肃。

“不,小约翰,”他说,“你是个勇敢的汉子,也是个可靠的伙伴。你能平安归来,还带回像厨师这样好的同伴加入舍伍德,我很高兴。但我却不喜欢你像个卑劣的贼一样偷走治安官的银器。我们已经惩罚过治安官,他已损失了三百英镑,正如他当初想要掠夺他人一样;但他并未做过什么足以让我们去偷窃他家当的事。”

尽管小约翰为此感到有些窘迫,但他还是试图以玩笑带过。“不,好主人,”他说,“如果你觉得治安官不是心甘情愿把银器给我们的,我就去把他找来,让他亲口告诉我们,他是多么乐意把这些东西送给我们。”说完,他一跃而起,没等罗宾汉叫住他,人已跑远了。

小约翰一口气跑了五英里,直到来到诺丁汉治安官一行人正在森林附近打猎的地方。见到治安官,小约翰脱下帽子,屈下一条腿。“愿上帝保佑你,好主人,”他说。

“怎么,雷诺·格林里夫!”治安官大喊,“你从哪里来?又去了何处?”

“我刚才在森林里,”小约翰故作惊奇地回答,“在那里,我看到了前所未见的奇景!我看见一只幼鹿,从头到脚全是绿色的,周围还跟着一群六十只鹿,它们竟然也从头到脚都是绿色的。但我不敢射箭,好主人,怕它们会杀了我。”

“怎么回事,雷诺·格林里夫,”治安官喊道,“你是在做梦,还是疯了,竟敢拿这种话来糊弄我?”

“不,我既没做梦,也没发疯,”小约翰说,“如果你愿意跟我去,我就让你看看这绝妙的景象,因为我可是亲眼所见。但你必须独自前来,好主人,免得其他人惊动了它们,让它们逃跑。”

于是,一行人继续前行,小约翰领着他们深入森林。

“好了,好主人,”最后他说道,“我们快到我看见鹿群的地方了。”

治安官翻身下马,吩咐随从在原地等候;小约翰带着他穿过一片浓密的灌木丛,突然来到一块宽阔的空地上。空地尽头,罗宾汉正坐在一棵大橡树的树荫下,随从们环绕身旁。“瞧,好治安官大人,”小约翰说,“那边就是我向你提过的那只鹿。”

治安官转过头,恶狠狠地对小约翰说:“很久以前我就觉得你面熟,现在我认出你了。倒霉的小约翰,你今天竟然背叛了我。”

此时,罗宾汉已走到他们面前。“欢迎,治安官大人,”他说,“今天你是来和我共进晚餐的吗?”

“不,老天保佑!”治安官语气严肃地说道,“我今天既没胃口,也不想吃什么宴席。”

“不过,”罗宾汉说,“如果你没胃口,也许会口渴,我知道你定会愿意陪我喝上一杯萨克酒。但我很遗憾你不能与我同席,因为你的厨师就在那里,他能按你的口味准备食物。”

说完,他半强迫地将治安官带到那棵绿林树下的老位置坐下。

“嘿,伙计们!”罗宾汉喊道,“给我们的好朋友治安官斟上一满杯萨克酒送过来,他看起来又虚弱又疲惫。”

队伍中的一人端着酒杯走上前,鞠躬递给治安官;然而治安官面对杯中之酒却难以下咽,因为他发现那酒是用他自己的银酒壶盛着的,且摆在他自己的银盘上。

“怎么了,”罗宾汉说,“你不喜欢我们的新银餐具吗?我们今天刚得了一袋子。”说完,他举起了小约翰和厨师带回来的那袋银器。

治安官心中苦涩不已,却不敢多言,只得盯着地面。罗宾汉盯着他看了许久,才开口道:“治安官大人,上次你来舍伍德森林,是为了搜刮一个穷败家子,结果自己被搜刮了;但这次你来并未作恶,我也没听说你搜刮了谁。我从贪婪的牧师和傲慢的乡绅那里收取什一税,是为了帮助那些被他们剥削的人,扶起被他们压迫的人;但我并不知道你是否有过任何亏待佃户的行为。所以,把你的东西拿回去吧,今天我分文不取。随我来,我送你出森林,回到你的随从身边。”

说完,他把钱袋往肩上一扛,转身离去。治安官跟在身后,心乱如麻,说不出话来。他们一直走到离治安官随从等候处不到一弗隆远的地方,罗宾汉将银袋交还给治安官。“把你的东西拿回去,”他说,“听着,好治安官,我再送你一条忠告:在再次聘用仆人之前,先好好考验考验他们。”说完,他转过身,留下一脸茫然的治安官,手里拎着那袋银子。

等待治安官的随从们见他拎着沉甸甸的袋子走出森林,都感到十分惊讶;但无论他们如何盘问,他始终一言不发,像个梦游者。他默默地将袋子横放在马背上,翻身上马离去,众人紧随其后;但他脑海中思绪翻涌,乱作一团。至此,关于小约翰如何进入治安官府邸的趣事便讲完了。

小约翰与布莱斯城的制革匠

在小约翰离开治安官府邸,并带着那位厨师回到快乐的绿林不久后的一天,罗宾汉和几名精锐随从正躺在他们居住的那棵绿林树下的软草地上。午后的阳光温暖而燥热,大部分人都被派往各处执行任务,只有这几名壮汉懒洋洋地躲在树荫下,互相打趣,讲着令人捧腹的故事,笑声不断。

空气中弥漫着山楂花苦涩的芬芳,林中深处传来鸟儿——画眉、布谷和斑鸠——悦耳的啼鸣。鸟鸣声中夹杂着林间溪流潺潺的流水声,溪水从树荫下跳跃而出,在约定的树下那片阳光明媚的空地上,拍打着粗糙的灰色岩石欢快流过。那十来名身着林肯绿的魁梧壮丁躺在大橡树宽阔的树荫下,阳光透过颤动的叶片,在草地上投下跳跃的斑驳光影,景象美不胜收。

罗宾汉突然拍了一下大腿。

“看在圣邓斯坦的份上,”他说,“我差点忘了季末节就要到了,可我们的库房里连一块林肯绿的布料都没有。这事必须尽快解决。起来,小约翰!动动你那懒骨头,你得立刻动身去见我们的熟人,安卡斯特的布商休·朗尚克斯。让他马上送来二十个分数的林肯绿好布;或许这趟旅程能把你从那个亲爱的治安官那里养出来的肥肉减掉一些。”

“哼,”小约翰咕哝道(因为在这件事上他听得太多,心里很不痛快),“哼,虽然我身上的肉确实比以前多了点,但无论胖瘦,我敢说在狭窄的桥上,我依然能对抗舍伍德或诺丁汉郡的任何一个壮丁,哪怕对方身上的肉比我少,好主人。”

此言一出,众人大笑,都看向罗宾汉,因为大家都知道小约翰指的是他们初次相识时发生的那场战斗。

“不,”罗宾汉笑得比谁都大声,“老天保佑,我可不敢怀疑你,我可不想再尝尝你那根长棍的滋味了,小约翰。我必须承认,我的手下里确实有人比我更擅长挥舞七英尺长的木棍;但在诺丁汉郡,没人能像我这样拉开灰鹅毛箭。不过,去一趟安卡斯特对你也没坏处;照我说的去做吧,最好今天傍晚就出发。自从你在治安官那儿待过之后,认识你的人多了,若是大白天走,你怕是要惹上他手下那些持械侍卫的麻烦。留在这里等我取钱去付给好休。我敢说在整个诺丁汉郡,再没有比我们更好的主顾了。”说完,罗宾汉离开众人,步入森林。

在约定树的不远处有一块巨大的岩石,里面凿出了一个房间,入口处安着一扇两掌厚、钉满尖钉的沉重橡木门,并锁着一把大挂锁。这就是队伍的藏宝室,罗宾汉走到那里打开房门,从里面取出一袋金子交给小约翰,让他去付买林肯绿布料的钱。

小约翰起身,将那袋金子揣进怀里,束好腰带,手持一根足有七英尺长的结实尖头长棍,踏上了旅程。

他吹着口哨,大步走在通往福斯大道的林间小径上,既不向左也不向右转,直到路径分叉,一边通往福斯大道,另一边,正如小约翰所知,通往快乐的“蓝猪客栈”。小约翰突然停止吹口哨,停在小径中央。他先往上看,又往下看,接着把帽子斜扣在一只眼睛上,缓缓挠了挠后脑勺。原来如此:看着这两条路,他心中响起了两个声音,一个在喊:“那边是去蓝猪客栈的路,有褐色的十月啤酒,还有像你这般的人能在那儿找到的快活夜晚”;另一个声音则说:“那边是去安卡斯特的路,那是你被派去执行的差事。”前者的声音大得多,因为小约翰在治安官家住久了,变得十分贪图享乐。于是,他看了看蓝天,看着云朵像银色的船只般航行,燕子在空中划着圆圈掠过,便说道:“我担心今晚会下雨,不如就停在蓝猪客栈躲一躲,因为我想好主人也不会希望我被淋成落汤鸡的。”于是,他不再多想,大步走向他心之所向的那条路。其实当时并无任何天气转坏的迹象,但一个人若是想做某事,正如小约翰那样,总能找出理由。

蓝猪客栈里有四个快乐的家伙:一个屠夫,一个乞丐,还有两个赤脚修士。小约翰从远处就听到他们的歌声,当时暮色正笼罩着山丘与峡谷。他们非常欢迎小约翰这样快活的汉子。一罐罐鲜啤酒被端上来,在笑声、歌声和趣闻中,时间流逝得飞快。大家都没顾上时间,直到深夜,小约翰也打消了当晚启程的念头,便在蓝猪客栈住下,直到次日清晨。

小约翰因贪图享乐而耽误了差事,这实在不是什么好运气,正如我们所有人在这类事上常会付出的代价一样,正如你即将看到的那样。

第二天破晓时分,他起身握住那根结实的木棍,再次踏上旅程,仿佛要补回失去的时间。

在布莱斯小镇住着一位强壮的制革匠,他以力大无穷和在摔跤与棍术比赛中的彪悍表现而闻名遐迩。整整五年,他都戴着本地区的摔跤冠军腰带,直到后来被伟大的“林肯城的亚当”在赛场上摔倒并断了一根肋骨;但在棍术上,他从未遇过对手。除此之外,他还特别钟爱长弓,常在月圆之夜和鹿群出没的季节偷偷溜进森林;因此国王的巡林员对他的一举一动都严加防范,因为亚瑟·阿·布兰德的屋子里总是不缺看起来更像鹿肉而非合法的肉类。

小约翰出发前一天,亚瑟曾去过诺丁汉城,卖掉了十张鞣制好的牛皮。就在小约翰离开客栈的当天清晨,他也从诺丁汉出发,返回布莱斯。在露水未干的清晨,他的路途经过舍伍德森林的边缘,林中的鸟儿正以一场欢快而隆重的庆典迎接这可爱的一天。制革匠的肩上斜挎着他那根结实的木棍,随时都能抓在手里,头上戴着一顶双层牛皮做的帽子,坚硬得连阔剑都难以劈开。

“现在,”当亚瑟·阿·布兰德走到森林的一角时,对自己说,“这个季节,林中深处的鹿肯定会向开阔的草地靠近。没准儿我能在清晨时分瞧见这些可爱的小棕家伙。”因为他最喜欢看鹿群奔跑,哪怕自己不能用长箭去逗弄它们。于是,他离开小路,猫着腰在灌木丛中钻来钻去,像一位老练的猎手,又像是一个不止一次穿过林肯绿外套的人,四处打探。

当小约翰轻快地走着,脑子里只想着山楂花蕾的芬芳,或者仰头看着在露草间跃起、在金色的阳光下颤动翅膀高声歌唱的云雀——那歌声像流星般从天而降——他的运气让他走离了大道,离亚瑟·阿·布兰德在叶丛中窥探的地方并不远。听到树枝的沙沙声,小约翰停下脚步,随即看见了制革匠那顶在灌木丛中移动的棕色牛皮帽。

“我倒要看看,”小约翰心想,“那个家伙在干什么,竟鬼鬼祟祟地四处窥探。我敢肯定那个卑鄙的家伙不是什么好鸟,是个贼,到这里来偷我们和好国王的鹿。”因为在森林里混久了,小约翰已将舍伍德所有的鹿都看作是罗宾汉和他的队伍的财产,正如它们属于好国王亨利一样。“不,”过了一会儿他又说,“这事我得查个究竟。”于是,他离开大道,也钻进了灌木丛,开始在身后跟踪强壮的亚瑟·阿·布兰德。

就这样,他们两人在这林间地带徘徊了许久,小约翰在那儿搜寻制革匠,而制革匠却在搜寻鹿群。终于,小约翰一脚踩在了一根枯枝上,枯枝在他脚下折断了。制革匠听到响声,迅速转过身,一眼便瞧见了这位绿林好汉。小约翰见自己已被发现,便装出一副大义凛然的神气。

“喂,”他开口道,“你这顽劣之徒,在此作甚?你又是何人,竟敢在舍伍德的林径上四处游荡?实话说,你长着一副奸邪的相貌,我敢断定,你不是什么好东西,定是个窃贼,是冲着我们好国王的鹿来的。”

“不,”制革匠大胆地反驳道——虽然被对方杀了个措手不及,但他并非那种会被几句大话唬住的人——“你血口喷人。我不是窃贼,而是一名诚实的工匠。至于我的相貌,长成什么样就是什么样;倒是你,你自己那副尊容也不见得有多漂亮,你这无礼的家伙。”

“哈!”小约翰大声吼道,“你竟敢顶嘴?我现在真想敲碎你的脑袋。你要知道,伙计,我可是国王的巡林员之一。至少,”他低声自语道,“我和我的朋友们一直在尽心照看我们好君王的鹿。”

“我管你是谁,”大胆的制革匠回敬道,“除非你身边还有许多和你一样的帮手,否则你休想让亚瑟·阿·布兰德求饶。”

“当真?”小约翰愤怒地大喊,“看在上帝的份上,你这无礼的流氓,你的舌头已将你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我定要让你尝尝此生从未受过的痛揍。把你的棍子拿在手里,伙计,我从不打手无寸铁之人。”

“去你的瘟疫吧!”制革匠大叫道,他也已被对方激怒到了极点。“大话可吓不死人。你算个什么东西,竟敢随口说要敲碎亚瑟·阿·布兰德的脑袋?今天我若不把你那层皮给揉搓一番,就像我此生鞣制过的任何一张牛皮一样,就让我把棍子劈了当烤肉签子,以后也别再称我为好汉了!现在,防着点吧,伙计!”

“且慢!”小约翰说,“我们先量量棍子的长短。我估摸着我的棍子比你的长,我可不想占你哪怕一寸的便宜。”

“不,我不在乎长短,”制革匠回答,“我的棍子足够敲倒一头牛犊了;所以,我再说一遍,防着点吧,伙计。”

于是,不再多言,两人各自握住棍子的中段,带着凶狠愤怒的神情,缓缓靠近。

此时,罗宾汉已得到消息,得知小约翰非但没有听从他的吩咐,反而贪图享乐,在蓝猪客栈与一伙快活的人厮混了一整夜,而没有直奔安卡斯特。罗宾汉心中对此大为光火,便在黎明时分出发,打算去蓝猪客栈寻他,或者至少在路上截住这名绿林好汉,把心中的不满发泄出来。正当他愤怒地大步前行,心里盘算着该如何训斥小约翰时,忽然听见前方传来激昂愤怒的争吵声,仿佛有人在怒气冲冲地对骂。罗宾汉停下脚步侧耳倾听。“那准是小约翰的声音,”他暗自想道,“而且听起来他在发火。另一个人的声音我倒很陌生。但愿我那忠诚的小约翰没有落入国王巡林员的手中。我必须去看个究竟,而且要快。”

罗宾汉一边自语,一边想道:要是他那得力的左右手真遇上了什么性命之忧,他刚才那满腔的怒火便如窗玻璃上的哈气一般瞬间消散了。于是,他谨慎地穿过传出声音的灌木丛,拨开枝叶,向那片空地窥探。只见那两人正手持长棍,缓缓逼近。

“哈!”罗宾汉暗自笑道,“这下有好戏看了。如果那位壮汉能把小约翰狠狠揍上一顿,我愿从口袋里掏出三枚金天使赏给他!若能看到他因违抗我的命令而被修理一通,我定会十分快意。不过,恐怕我很难看到这番美景了。”言罢,他平躺在地上,既是为了更好地观战,也是为了能悠闲地欣赏这场好戏。

正如你或许见过两只想打架的狗,绕着圈子缓缓踱步,谁也不愿先发起进攻,这两名壮硕的绿林好汉也正围着对方缓慢移动,寻找着对方的破绽,以便先发制人。终于,小约翰如闪电般出击,只听“啪”的一声,制革匠架住了这一击并将其拨开,随即反手一棍回敬过去,小约翰也成功格挡;于是,这场激烈的决斗开始了。他们打得上下翻飞,来往冲杀,棍棒落下的声音如此紧密急促,以至于远处的人听了,还以为有十来个人在混战。就这样,他们打了近半个钟头,脚下的地面都被挖出深深的沟壑,两人的喘息声也变得像犁地时的耕牛一般沉重。但小约翰的情况更糟,因为他已不习惯如此剧烈的体力活,他的关节也不再像去治安官那儿当差前那样灵活了。

罗宾汉一直躺在灌木丛下,饶有兴致地观赏着这场精彩的棍棒较量。“看在上帝的份上!”他暗自思忖,“我从没想过小约翰竟会遇到如此旗鼓相当的对手。或许,若他保持从前的状态,此时早已制服那个家伙了。”

终于,小约翰看准了机会,将他仅存的力气孤注一掷,使出一记足以击倒耕牛的狠招,全力向制革匠劈去。就在这时,制革匠那顶牛皮帽立了大功,要不是它,他恐怕再也握不住棍子了。尽管如此,这一击擦着他的脑袋划过,力道极大,将他撞得踉跄着冲向空地另一头。若是小约翰还有余力乘胜追击,壮汉亚瑟今日恐怕难逃厄运。但亚瑟迅速稳住身形,在长棍的极限距离外回敬了一击,这一击正中小约翰,小约翰长棍脱手,应声倒地。紧接着,亚瑟举起棍子,又在他肋骨上补了一击。

“住手!”小约翰大吼,“你怎么能打倒地之人?”

“嘿,我当然打得。”制革匠说着,又用棍子给了他一下。

“停下!”小约翰大喊,“救命!住手,我说!我投降!我投降了,好汉!”

“你受够了吗?”制革匠厉声问道,依旧高举着棍子。

“够了,简直太够了。”

“你承认我是你们两人中更强的一个吗?”

“是的,确实,愿瘟疫降临到你头上!”小约翰小声嘟囔,前半句是喊出来的,后半句却只到胡须处便没了声响。

“那你可以走了;感谢你的守护圣徒吧,因为我是一个仁慈的人。”制革匠说道。

“去你的仁慈!”小约翰坐在地上,摸着被制革匠打痛的肋骨说道。“我敢发誓,我简直不敢相信在整个诺丁汉郡,竟还有人能对我下这种毒手。”

“我也这么想,”罗宾汉大笑着从灌木丛中跳了出来,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哦,伙计,伙计!”他一边笑一边说,“你就像一面墙上被碰倒的瓶子一样翻倒了。我看了整场好戏,没想到你会如此轻而易举地向任何人缴械投降。我本来是在寻你,想训斥你没完成我的差事;但这位好汉已经替我讨回了公道,分量十足,连本带利。嘿,他在你发愣的时候挺直了身子,那么漂亮的一记横扫,把你打得翻了个跟头,我可从没见过有人摔成那样。”罗宾汉说着,而小约翰一直坐在地上,脸色铁青,活像嘴里含着酸凝乳。“你叫什么名字,好伙伴?”罗宾汉转向制革匠问道。

“人们都叫我亚瑟·阿·布兰德,”制革匠大胆地回答,“现在你叫什么名字?”

“哈,亚瑟·阿·布兰德!”罗宾汉道,“我以前听说过你的名字,好伙计。去年十月在伊利的集市上,你打破了我一位朋友的脑袋。那儿的人叫他诺丁汉的乔克,我们管他叫威尔·斯卡斯洛克。这位被你修理了一顿的家伙,被公认为全英格兰棍术最好的人。他的名字叫小约翰,我叫罗宾汉。”

“什么!”制革匠大叫,“你当真是伟大的罗宾汉,而这就是著名的小约翰?老天,若是我早知道你们的身份,决不敢对你们动手。让我扶你起来,好主人小约翰,让我帮你拍拍身上的灰尘。”

“不必了,”小约翰没好气地说,同时小心翼翼地站起身,仿佛他的骨头是玻璃做的,“我自己能起来,不需要你的帮助;我得告诉你,若不是你那顶该死的牛皮帽,今天倒霉的可就是你了。”

罗宾汉听了又是一阵大笑,转而对制革匠说:“好亚瑟,你愿加入我的队伍吗?我敢发誓,你是我所见过的最强壮的汉子之一。”

“我愿意加入你的队伍?”制革匠欢呼道,“当然愿意!为了快乐的生活而欢呼!”他纵身一跃,打了个响指,“为了我所爱的生活!去他的鞣皮槽和恶心的牛皮!好主人,我愿追随你到天涯海角,林中没有哪群棕鹿能逃过我弓弦的鸣响。”

“至于你,小约翰,”罗宾汉转向他,笑盈盈地说道,“你得重新出发去安卡斯特了,我们要陪你走上一段,因为在真正离开舍伍德之前,我可不许你再向左或向右转弯。这附近还有其他客栈是你认识的。”于是,他们离开灌木丛,重新踏上大道,继续忙他们的正事去了。

罗宾汉与威尔·斯卡莱特

就这样,他们走在阳光普照的大道上,三个魁梧的壮汉,即便在全英格兰也难寻对手。许多人见他们大步走过,都停下来注视着他们,因为他们的肩膀是如此宽阔,步伐是如此稳健。

罗宾汉对小约翰说:“你昨天为什么没有像我吩咐的那样直奔安卡斯特?你要是照做了,就不会落到这般田地。”

“我担心会下雨,”小约翰闷声闷气地说,因为罗宾汉拿他刚才的遭遇开玩笑,让他感到十分恼火。

“下雨!”罗宾汉大喊,猛地停在路中央,惊诧地看着小约翰。“你这大笨蛋!这三天里连一滴雨都没下,也没有半点要下雨的意思,天上地下也毫无变天的迹象。”

“尽管如此,”小约翰嘟囔道,“神圣的圣斯威辛大人把天上的雨水装在他的锡罐里,他若愿意,哪怕晴空万里也能倒下雨来;难道你想让我被淋成落汤鸡吗?”

罗宾汉听罢放声大笑。“哦,小约翰!”他说,“你那脑子里到底装的是什么黄油啊!谁能对你这种家伙生得起气来呢?”

说完,他们迈开步子,按俗话说的那样,“先迈右脚”,继续前行。

走了一段路后,天气渐热,道路尘土飞扬,罗宾汉感到口渴;正好路边的树篱后有一口冷冽如冰的泉水,他们跨过栅栏,来到泉水从苔藓覆盖的石缝中汩汩涌出的地方。他们跪在地上,用手掌掬水痛饮。因为此处清凉幽静,他们便伸展四肢,休息了片刻。

在他们前方,穿过树篱,尘土飞扬的大道横穿平原延伸开去;在他们身后,牧场和嫩绿的幼苗地在阳光下广阔地铺展开来,头顶上是凉爽、沙沙作响的山毛榉树叶。泉水边,紫罗兰与百里香的淡淡芬芳伴着泉水柔和的潺潺声,沁人心脾。此处如此惬意,充满了五月明媚的柔和喜悦,三人许久都不愿开口,只是仰卧着,透过颤动的树叶凝望着头顶明亮的蓝天。终于,罗宾汉打破了沉默,他的心思不像其他人那样飘忽不定,他一直在四下张望。

“嘿!”他说,“我敢发誓,那是个羽毛装饰得十分花哨的家伙。”

其他人望去,看见一个年轻人正缓缓沿着公路走来。正如罗宾汉所说,他穿得确实极其华丽,剪裁十分考究:他的上衣是猩红色的丝绸,长袜也是如此;腰间挂着一把漂亮的宝剑,压纹皮制剑鞘上缀着精美的金线;他头戴猩红色的丝绒帽,一根宽大的羽毛垂在耳后。他留着金色的长发,卷曲在肩膀上,手里拿着一朵初开的玫瑰,不时优雅地闻上一闻。

“看在上帝的份上!”罗宾汉笑道,“你们见过如此做作、扭捏的家伙吗?”

“说真的,他的衣服太艳丽了,不合我的胃口,”亚瑟·阿·布兰德说,“不过,你看他的肩膀宽阔,腰身紧窄,还有,好主人,你看他手臂下垂的方式,并没有像纺锤一样软绵无力,而是绷得笔直,手肘微曲。我敢发誓,这华丽的衣服下装的不是什么面包牛奶养出的废肢,而是结实的关节和坚韧的肌肉。”

“我想你是对的,亚瑟朋友,”小约翰说,“我真觉得那家伙绝非他表现出来的那种娇生惯养的纨绔子弟。”

“呸!”罗宾汉说,“看一眼这种家伙就让我倒胃口!你看他把那朵漂亮的玫瑰夹在拇指和食指之间,那样子仿佛在说:‘好玫瑰,我虽然没那么讨厌你,但勉强还能忍受你一会儿的香气。’我想你们都错了,我敢肯定,哪怕只是一只受惊的老鼠跑过他的脚边,他都会惊叫‘哎呀!’或者‘天哪!’然后直接晕倒过去。真不知道他是谁。”

“准是哪位大男爵的儿子,”小约翰回答,“兜里装满了从好人身上搜刮来的钱财。”

“没错,这我倒不怀疑,”罗宾汉说,“可惜像他这样的人,除了穿得光鲜亮丽就没别的念头,却让那些连给他系鞋带都不配的好汉们围着他转。看在圣邓斯坦、圣阿尔弗雷德、圣威索尔德以及撒克逊历法中所有圣人的份上,看到这些从海外来的浮华贵族踩在撒克逊人的脖子上,真叫我发狂!这些撒克逊人早在他们曾祖父学会嚼猪皮之前就是这片土地的主人了!看在天堂那把明亮大弓的份上,我一定要从他们身上夺回这些不义之财,哪怕为此被吊死在舍伍德林中最粗的一棵树上也在所不惜!”

“怎么了,主人,”小约翰说,“你这是哪门子火气?你是烧开了水,却可能连块熏肉都没得煮!依我看,那家伙的头发太浅,不像是诺曼人的特征。没准儿他是个正派的好人呢,谁知道呢。”

“不,”罗宾汉说,“我拿脑袋赌一个铅币,他就是我说的那个样子。所以,你们俩都躺着别动,看我怎么修理这个家伙。”说完,罗宾汉从山毛榉树的阴影中走出来,跨过栅栏,站在路中间,双手叉腰,挡住了陌生人的去路。

与此同时,那陌生人走得极慢,在他们谈话时,他还没走到他们对面的地方。他既没有加快脚步,也仿佛压根没看见世界上还有罗宾汉这号人。于是,罗宾汉站在路中间等着,那人缓缓走来,手里闻着玫瑰,东张西望,唯独不看罗宾汉。

“站住!”当那人终于来到近前时,罗宾汉大喊,“站住!站在那里别动!”

“我为什么要停下,好朋友?”那陌生人用柔和温婉的声音说道,“我为什么要站在那儿别动?不过,既然你希望我留步,那我就稍微停留一会儿,听听你要对我说些什么。”

“那么,”罗宾汉说,“既然你如此客气地听从我的要求,说话又如此温和,我也当以礼相待。你应该知道,亲爱的朋友,我可以说是一名供奉圣威尔弗雷德的信徒,你知道,他曾不管三七二十一,将异教徒的金子全数没收,熔成了烛台。因此,我对路过此地的人征收一定的过路费,我想,我用这钱做的事总比造烛台要好。所以,亲爱的伙计,我希望你交出钱包,让我看一看,好评判一下,以我微薄的能力,看看你身上携带的钱财是否超过了法律允许的限度。正如我们的老农斯万霍尔德所说:‘因过分奢侈而肥胖的人,一定要放放血。’”

说话间,年轻人一直闻着夹在拇指和食指间的玫瑰。“不,”当罗宾汉说完时,他带着温柔的微笑说道,“我很爱听你说话,你这个漂亮家伙,如果你还没说完,请继续,我求你了。我还有点时间。”

“我说完了,”罗宾汉说,“现在,如果你肯交出钱包,待我查验清楚后,自会让你离去,不作任何阻拦。若你囊中羞涩,我分文不取。”

“哎!真令人悲伤,”那人说道,“我无法遂你的愿。我身无分文,无法给你什么。请让我走吧,我恳求你。我从未伤害过你。”

“不,你哪儿也别想去,”罗宾说道,“除非你把钱袋拿给我看。”

“好朋友,”那人温和地说,“我还有别的事要办。我已经给了你不少时间,也耐心地听你说了半天。请让我平安离去吧。”

“我对你把话说在前头了,朋友,”罗宾严厉地说,“我现在再告诉你一遍,除非你照我说的去做,否则你休想往前迈出一步。”说着,他将那根齐眉棍举过头顶,作势威胁。

“哎!”那陌生人忧伤地说道,“真叫人难过,竟非得如此不可。我很担心我得宰了你,你这可怜的家伙!”说着,他拔出了宝剑。

“收起你的武器,”罗宾说,“我不想占你的便宜。你的剑抵挡不住我这样的橡木棍。我能像折断麦秆一样折断它。路边那儿有一片不错的橡木丛,去折一根棍子来,若是你有兴趣挨上一顿好揍,就堂堂正正地防卫吧。”

那陌生人先是打量了罗宾一眼,随后又看了看那根橡木棍。“你说得对,好伙伴,”他过了一会儿说道,“实话说,我的剑确实不是你那棍子的对手。等我一会儿,我去寻一根棍子。”说着,他丢掉了那朵一直拿在手里的玫瑰,将剑插回鞘中,步履比之前更加匆忙地走向路边,罗宾所说的那丛地面橡树就长在那里。他在丛中挑选了一番,很快便找到了一株合心意的幼树。他并未去砍伐,而是稍微卷起袖子,双手握住树干,脚蹬地面,只听一声巨响,竟将那株小树连根拔起。随后他回到路中,用剑削去根须和嫩枝,动作从容得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

小约翰和那个制革匠一直注视着所发生的一切,但当他们看见那陌生人将幼树从土中拔出,听到根茎断裂的碎裂声时,制革匠抿紧嘴唇,从牙缝中吸入一口长长的气,发出了一声口哨。

“以我之名起誓!”小约翰从震惊中回过神来,说道,“你看见了吗,亚瑟?天哪,我看咱们那可怜的主人怕是要在那家伙手下吃苦头了。看在圣母的份上,他拔起那棵绿树简直就像拔一根麦秆。”

无论罗宾汉心里在想什么,他都稳稳地站在原地,此时他和那位身穿猩红衣裳的陌生人已然面对面立着。

那天,罗宾汉确实展现出了一名中部郡县自耕农应有的水准。他们你来我往,交战许久,一边是罗宾的技巧,一边是陌生人的蛮力。公路上的尘土像云雾般在他们周围升腾,以至于小约翰和制革匠有时什么也看不见,只能听到棍棒相互撞击的响声。罗宾汉三次击中那陌生人;一次在手臂,两次在肋部,但他自己也挡住了对方所有的攻击,其中若有任何一击命中,恐怕都会让这位强壮的罗宾摔进比以往更深的尘土中。最终,那陌生人稳稳地击中了罗宾棍子的正中央,震得他几乎握不住棍子;紧接着又是一击,罗宾在重击下身子一弯;第三次挥击不仅彻底打垮了罗宾的防守,还给了他重重一记,将他打得跌坐在尘土飞扬的路上。

“住手!”罗宾汉见那陌生人再次举起棍子,大喊道,“我投降!”

“住手!”小约翰从掩体中冲出,制革匠紧随其后。“住手!我说了,快住手!”

“不,”那陌生人平静地回答,“如果你们还有两个同伙,且个个都像这位老兄一样结实,那我可要应付不暇了。不过,尽管放马过来,我会尽我所能来招待你们。”

“停下!”罗宾汉大喊,“我们不打了。我发誓,小约翰,这对你我来说都是倒霉的一天。我确实相信,我的手腕连带整条手臂,都被这陌生人刚才那一击震得麻木了。”

接着小约翰转向罗宾汉。“哎呀,这是怎么了,好主人,”他说道,“天哪!你现在的样子可真狼狈。天哪,你的短上衣全沾满了路上的尘土。让我扶你起来吧。”

“去你的帮助吧!”罗宾愤怒地喊道,“伙计,我不用你扶也能站起来。”

“不,至少让我帮你把外套上的灰掸一掸吧。我担心你那可怜的骨头一定疼得厉害,”小约翰语气平稳,但眼中闪烁着狡黠的光芒。

“我说住手!”罗宾恼火地喊道,“我的外套已经够脏了,不需要你的帮忙。”随后,他转向那个陌生人问道:“好伙伴,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甘威尔,”那人回答。

“哈!”罗宾惊呼,“当真如此吗?我有个近亲也叫这个姓。你从哪里来,好朋友?”

“我从马克斯菲尔德镇来,”陌生人回答。“我在那儿出生长大,此行正是为了寻找我母亲的弟弟,人们称他为罗宾汉。所以,如果你能为我指路……”

“哈!威尔·甘威尔!”罗宾大喊,双手按在对方肩上,将他推开一段距离细细打量。“肯定错不了!我就该认出你那副少女般的娇气模样——还有那矜持、讲究的步伐。你不认得我了吗,孩子?好好看看我。”

“天哪,以我之名起誓!”另一个人惊叫道,“我打从心底里相信,你就是我的罗宾舅舅。没错,一定是你!”两人随即拥抱在一起,在对方脸颊上亲吻。

接着,罗宾再次将他的亲戚推开,从头到脚仔细审视了一番。“怎么了,”他说,“这变化可真大。实话说,八九年前我离开时,你还是个毛头小子,关节又大,四肢还长得不匀称,瞧瞧你,现在竟成了我见过的最健壮的汉子。还记得吗,孩子,我教过你如何用手指捏住鹅毛箭羽,稳稳地平举弓臂?那时你就很有希望成为一名神箭手。还有,你不记得我教过你怎么用棍棒防守和反击了吗?”

“记得,”年轻的甘威尔说,“我当时那样敬仰你,把你视为世间无人能及的英雄,我发誓,如果我早知道你是谁,今天决不敢对你动手。希望我没伤着你。”

“不,不,”罗宾匆忙说道,同时斜眼看了看小约翰,“你没伤着我。别再提那个了,我恳求你。不过,孩子,我确实希望永远别再挨你那样的一下子了。看在圣母的份上,我的手臂从指甲尖到手肘到现在还麻着呢。说真的,我当时以为自己终身瘫痪了。听我说,表弟,你是我见过最强壮的人。我发誓,看到你像拔草一样拔起那棵树时,我的胃都在颤抖。不过告诉我,你怎么离开了爱德华爵士和你母亲?”

“哎!”年轻的甘威尔回答,“舅舅,这说来话长。我父亲的那位管家,是在老吉尔斯·克鲁克莱格死后才来的,他一直是个傲慢的混蛋,我不知道父亲为什么留着他,只知道他打理事务确实很有能耐。听到他用那种口气跟我父亲说话,总是让我火冒三丈,你知道,父亲对身边的人向来宽容,很少发怒,更不愿恶语相向。好吧,有一天——对他来说真是倒霉的一天——他试图责骂我的父亲,当时我就在旁边。我实在忍无可忍,好舅舅,于是我走上前去,给了他一耳光,而且——你敢信吗?——那家伙当场就死了。我想他们说是被我打断了脖子,或者类似的情况。所以他们把我赶了出来,让我来投奔你以躲避法律。我正是在赶路途中被你撞见的,然后我就到这儿了。”

“好吧,凭我的良心说,”罗宾汉道,“对于一个躲避法律的人来说,你走的步调可真是我见过最悠闲的一个。这世上有谁杀了个把人,还在潜逃途中像个考究的宫廷淑女一样在路上闲逛,顺便还闻着朵玫瑰的?”

“不,舅舅,”威尔·甘威尔回答,“俗话说得好,欲速则不达。而且,我确实相信,我这过人的体力把脚下的敏捷性都抵消了。瞧,刚才你打中了我三下,我却连一下都没还成,只是纯靠蛮力把你压倒了。”

“不,”罗宾说,“咱们别再提那档子事了。我很高兴见到你,威尔,你一定会为我的快活帮增光添彩。但你必须改个名字,因为逮捕令很快就会发到你头上;鉴于你这身鲜艳的衣服,你今后将永远被称为威尔·斯卡莱特。”

“威尔·斯卡莱特,”小约翰走上前来,伸出他那只大手,对方握住了,“威尔·斯卡莱特,这名字很适合你。我很高兴欢迎你加入我们。我叫小约翰;这位是刚加入我们不久的成员,一位叫亚瑟·阿·布兰德的强壮制革匠。威尔,我得告诉你,你很可能会出名,因为乡间会传唱许多关于你的歌谣,舍伍德森林里也会流传许多趣事,讲述罗宾汉是如何教导小约翰和亚瑟·阿·布兰德使用齐眉棍的;同样,也会讲到咱们的好主人是如何贪心吞下了一块大得令自己噎住的蛋糕。”

“不,小约翰,”罗宾温和地说,因为他很反感关于自己的笑话,“我们何必要谈论这件小事呢?我恳求你,还是把今天发生的事留在我们自己心里吧。”

“当然,我完全同意,”小约翰说,“但是,好主人,我以为你喜欢听快活的故事,毕竟你经常拿我关节上长出的赘肉开玩笑,说那是跟着那个诺丁汉郡治安官混出来的……”

“不,好小约翰,”罗宾匆忙说道,“我想我已经在那方面说得够多了。”

“那很好,”小约翰说,“说实话,我自己也听腻了。但现在我回想起来,你似乎也喜欢拿昨晚预报的雨开玩笑;所以……”

“不,那就算了,”罗宾汉没好气地说,“是我弄错了。我现在记起来了,当时确实看起来像要下雨。”

“确实,我当时也是这么想的,”小约翰说,“所以毫无疑问,你肯定也觉得我待在蓝猪客栈过夜而不是冒着风雨赶路是很明智的,对吧?”

“去你的以及你的所作所为吧!”罗宾汉喊道,“如果你一定要这么说,那你待在任何地方都是对的。”

“再次强调,这很好,”小约翰说,“至于我,今天我的眼睛瞎了。我没看见你挨揍;我没看见你跌得人仰马翻;如果有人说你挨了揍,我可以问心无愧地把那家伙的谎话连同他的舌头一起敲碎。”

“走吧,”罗宾咬着下唇喊道,而其他人忍不住笑了起来。“我们今天不再往前走了,我们要回舍伍德,小约翰,你去安卡斯特的事以后再说吧。”

罗宾说道,因为现在他的骨头正疼着,他觉得长途跋涉对他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于是,他们掉转方向,原路返回。

米格尔磨坊主之子的奇遇

当这四名绿林好汉再次朝着舍伍德走了许久,正午已过,他们感到有些饿了。罗宾汉说:“我真希望能吃点什么。我想,一块好的白面包,配上一块雪白的奶酪,再冲上一大杯泡沫浓郁的麦芽酒,那便是国王级的盛宴了。”

“既然你提到了,”威尔·斯卡莱特说,“我觉得我也不错。我肚子里有个声音在喊:‘吃的,好朋友,吃的!’”

“我知道附近有一家,”亚瑟·阿·布兰德说,“只要有钱,我就能给你们带回你们所说的那样——一块香甜的面包,一块好奶酪,还有一皮囊棕色的麦芽酒。”

“说到这个,你知道我身上带着钱,好主人,”小约翰说。

“没错,你确实有,小约翰,”罗宾说,“好亚瑟,买肉和酒要多少钱?”

“我想六枚铜便士足够十二个人吃饱了,”制革匠说。

“那小约翰,给他六便士,”罗宾说,“因为我想三个人吃的分量正好够我所需。现在去吧,亚瑟,带上钱,把食物买回来,前面路边那片灌木丛里阴凉正好,我们就在那儿用餐。”

于是小约翰把钱给了亚瑟,其他人走进灌木丛,等待制革匠回来。

过了一会儿,他回来了,带着一大块棕色的面包,一块好奶酪,肩上还挂着一个装满烈性三月啤酒的山羊皮囊。接着威尔·斯卡莱特用他的剑将面包和奶酪切成四份,每人取了一份。随后罗宾汉大口喝了一口啤酒。“啊哈!”他长出了一口气,“我从未尝过比这更甜美的饮料。”

此后无人再说话,每个人都大口大口地嚼着面包和奶酪,不时喝上一口啤酒。

最后,威尔·斯卡莱特看了看手中还剩下的一小块面包,说道:“我想还是把它留给麻雀吧。”说着,他扔掉面包,掸去了短上衣上的面包屑。

“我想我也吃够了,”罗宾说。至于小约翰和制革匠,此时早已把面包和奶酪吃得一干二净。

“现在,”罗宾说,“我觉得自己又像个人了,在继续赶路前想享受点愉快的乐子。威尔,我记得你以前嗓子不错,唱起歌来很动听。在继续赶路之前,给我们唱一首吧。”

“实话说,我不介意唱一曲,”威尔·斯卡莱特回答,“但我不想一个人唱。”

“不,其他人会跟上的。开始吧,孩子,”罗宾说。

“既然这样,那还好,”威尔·斯卡莱特说,“我记得有位吟游诗人曾在父亲的大厅里唱过一首歌。我不知道歌名,所以给不了你们名字;但歌词是这样的。”接着,他清了清嗓子,唱道:

“在欢快的花期, 当爱慕之情充溢胸膛, 当椴树开满花朵, 当小鸟筑起巢穴, 夜莺婉转歌唱, 画眉也那般豪迈; 杜鹃在露湿的山谷, 斑鸠在林间低吟。 但我最爱知更鸟, 因为它一年四季都在歌唱。 罗宾!罗宾! 欢快的罗宾! 我也愿我那真爱如此: 不因那临近的, 寒冷逆境而逃离。

当春天带来甜蜜的欢欣, 当云雀高高飞升, 恋人在温柔的夜里求爱, 少年凝视少女的眼睛, 那时蔷薇花开, 山间雏菊杂色, 报春花与耧斗菜, 溪畔紫罗兰幽暗。 但常青藤依然生长, 当北风带来冰雪。 常青藤!常青藤! 坚定而忠诚! 我也愿她的爱如此: 不因那临近的, 寒冷逆境而凋零。”

“唱得好,”罗宾说,“但表弟,我直说吧,我宁愿听像你这样的壮汉唱些豪迈的歌谣,也不愿听这种关于花草鸟儿的小调。不过,你唱得确实不错,总的来说这歌也不算太糟。现在,制革匠,轮到你了。”

“我不知道,”亚瑟微笑着,歪着头,像个被要求跳舞的娇羞少女,“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比得上咱们这位好朋友的歌;而且,我真的觉得我可能着凉了,喉咙里痒痒的,嗓子有些发干。”

“别这样,唱吧,朋友,”坐在他旁边的小约翰一边拍着他的肩膀一边说,“你那嗓子圆润饱满,让我们听听你的声音。”

“好吧,既然你们想听听粗俗的东西,”亚瑟说,“那我就尽力而为。你们听过亚瑟王时期,勇敢的康沃尔骑士基斯爵士的求婚故事吗?”

“我想我听过一些,”罗宾说;“不过没关系,把你的小调唱出来让我们听听,因为我记得那是一首豪迈的歌;好伙伴,唱出来吧。”

于是,制革匠清了清嗓子,不再推辞,开始唱道:

基斯爵士的求婚

“亚瑟王坐在他的皇家大厅, 两旁坐着, 许多高大的贵族领主, 那是这片土地上最显赫的人。

坐着长发如鸦的长矛骑士兰斯洛特, 金发飘飘的加文, 特里斯特拉姆爵士,看守大门的凯, 还有许多其他人都在那里。

穿过明亮的彩绘窗户, 从红瓦屋檐上方, 阳光带着色彩洒下, 照在金色的头盔和护胫上。

但突然间,圆桌旁, 陷入了一片寂静, 因为大厅里走来一位老妇, 身躯弯曲几乎贴地。

她的鼻子如钩,双眼浑浊, 发丝稀疏且灰白; 下巴上长着胡须; 那模样真叫人毛骨悚然。

她拖着沉重的步伐走来, 跪在亚瑟的脚下; 凯说:‘那是我见过, 最丑陋的妇人。’

‘哦,伟大的王!我向你恳求, 跪着请求一个恩惠;’ 她如此说道。‘你想要什么,’ 亚瑟王问道,‘从我这里?’

她说:‘我患有一种恶疾, 正在啮噬我的心, 唯有一事能让我宽慰, 或是治愈我的剧痛。

在北方、东方、西方或南方, 都没有安宁, 直到有基督徒骑士, 愿意亲吻我的嘴唇三次。

且这人必须是未婚的, 才能给我带来宽慰; 我也不能强迫他, 必须是心甘情愿的亲吻。

那么这里是否有位基督徒骑士, 出身如此高贵, 愿给受苦之人, 带来致命痛苦后的安宁?’

‘我是一个已婚之人,’亚瑟王说道, ‘我是个已婚之人, 否则我会认为这是件高尚的事, 去心甘情愿地亲吻你。’

‘那么,兰斯洛特,在众人眼前, 你是骑士精神的, 首领和表率。来吧,高贵的骑士, 给她快速的解脱。’

但兰斯洛特转过头去, 盯着地面, 因为听到周围的笑声, 刺痛了他的傲慢尊严。

‘过来吧,特里斯特拉姆爵士,’王说。 他说:‘这不可能, 因为我实在无法, 心甘情愿地做到。’”

“那你呢,凯爵士,你这轻蔑的家伙?” 凯说:“不,凭我的诚实! 哪位高贵的贵妇会去亲吻一个 亲吻过如此污秽嘴唇的骑士?”

“那你呢,高文?”“我不能,国王。” “杰兰特爵士?”“不,我不行; 我的亲吻带不来任何解脱, 因为我宁愿死去。”

于是,圆桌周围的所有人中, 最年轻的那位站起来说道: “好吧,既然基督徒能给予这样的解脱, 我愿给她,我的大人。”

那是基斯爵士,一位年轻的骑士, 但他四肢强健,胆略过人, 他下巴上的胡须如同 最精细的金线般轻柔。

凯说:“他还没有可以称之为 属于自己的情人, 但这儿却有一个急于求得亲吻的, 正如她自己所表现的那样。”

他吻了她一次,又吻了她两次, 他亲吻了她三次, 瞬间,一种奇迹般的变化发生了, 她不再丑陋了。

她的脸颊变得如玫瑰般红润, 她的额头如亚麻布般洁白, 她的胸脯如冬日的积雪, 她的双眼如小鹿般明亮。

她的气息变得如夏日的微风, 吹拂过整片草甸; 她的声音变得如林木沙沙作响般柔和, 不再破碎而刺耳。

她的头发变得如黄金般闪耀, 她的双手如牛奶般洁白; 她那污秽、破旧而丑陋的破布, 变成了丝绸的袍服。

骑士们惊叹不已。凯说:“我发誓, 如果这能让你高兴,美丽的女士, 我现在很乐意亲吻你。”

但年轻的基斯爵士单膝跪地, 亲吻了她美丽的袍角。 “噢,让我做你的奴仆,”他说, “因为没人能与你相比。”

她俯下身,亲吻了他的额头, 她亲吻了他的嘴唇和双眼。 她说:“你现在是我的主人了, 我的大人,我的爱人,起来吧!

“而我所拥有的一切财富, 我的领地,我都赐予你, 因为从未有骑士向女士展示过 如此高贵的礼节。

“我曾被诅咒,身陷苦痛, 但你已将我释放, 所以现在我又变回了自己, 我将自己交给你。”

“确实如此,”当制革匠唱完歌后,罗宾汉说道,“如我记忆中一样,这是一首优美的短诗,也是一首旋律悦耳的歌谣。”

“我常觉得,”威尔·斯卡利特说,“它里面有一种主旨,恰如这样:当我们能够以某种方式坦然去面对,就好比亲吻那些看似丑陋和艰涩的职责时,它们终究并没有那么糟糕。”

“我想你是对的,”罗宾说,“反之亦然,当我们去亲吻那些看似欢愉的享乐时,它反而会变得令我们作呕;不是吗,小约翰?确实,这样的事情今天可让你挨了不少重拳。不,伙计,别垂头丧气。清清嗓子,给我们唱一首小调吧。”

“不,”小约翰说,“我可没有那个快活的亚瑟唱得那么好。我所会的都是些拙劣的东西。况且,我今天的嗓子不在调上,我可不想因为唱得太差而毁掉一首尚可的歌。”

此话一出,大家都催促小约翰歌唱,所以当他按礼节推辞了足够长的时间,表现得像个被要求唱歌的人应有的样子后,他最终还是答应了。他说:“好吧,既然你们一定要听,那我就唱我所会的。像好伙伴威尔一样,我不知道我的小调叫什么名字,但它是这样唱的:

“噢,我的淑女,春天到了, 伴着嘿,诺尼,诺尼; 这一年里甜蜜的恋爱季节, 伴着尼尼,尼尼,诺尼; 现在小伙和姑娘 躺在草地上 那草儿长得青翠 花儿开在中间。 雄鹿在休息 叶儿在萌动, 公鸡在打鸣, 微风在吹拂, 万物都在欢笑在——”

“那条路上走来的家伙是谁?”罗宾打断了歌声。

“我不知道,”小约翰没好气地说。“但我知道,打断一首好歌的流淌是一件糟糕透顶的事情。”

“不,小约翰,”罗宾说,“别生气,我请求你;但自从你开始唱歌,我就一直在看他沿着路走过来,背着肩上那个大袋子。看,小约翰,拜托你看看,你认不认识他。”

小约翰看向罗宾汉指的方向。“确实,”过了一会儿他说,“我想那家伙是某个年轻的磨坊主,我偶尔在舍伍德边缘见过;一个可怜的家伙,我想,为了他而打断一首好歌真不值。”

“既然你提到了他,”罗宾汉说,“我想我自己也曾偶尔见过他。他是不是在诺丁汉镇外,靠近萨利斯伯里公路的地方有一家磨坊?”

“你说得对;就是那个人,”小约翰说。

“一个结实的好汉,”罗宾说。“我两周前看见他敲碎了布拉德福德的内德的脑袋,那一辈子我都没见过比那更利落的身手。”

此时,年轻的磨坊主已经走得足够近,他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了。他的衣服上沾满了面粉,背上背着一大袋谷物,身体弯曲着,好将全部重量都压在肩上,在那袋子上面横着一根粗壮的齐眉棍。他的四肢粗壮有力,背着沉重的袋子在尘土飞扬的路上稳步走着。他的脸颊如冬日的果实般红润,头发是亚麻色的,下巴上长着一层亚麻色的绒毛。

“一个诚实的好汉,”罗宾汉说,“这样的人是英国自耕农的骄傲。现在让我们跟他开个快活的玩笑吧。我们要装作普通的强盗,假装抢走他诚实劳动所得的财物。然后我们要把他带进森林,给他一场他这辈子从没享受过的大餐。我们要用上好的加那利葡萄酒灌满他的喉咙,让他兜里揣着比他原本拥有的每一分钱都多的金币回家。你们说呢,小伙子们?”

“这确实是个快活的主意,”威尔·斯卡利特说。

“计划得不错,”小约翰说,“但愿所有的圣徒保佑我们今天别再挨揍了!天哪,我那可怜的骨头疼得我——”

“请求你安静,小约翰,”罗宾说。“你那愚蠢的舌头会让咱们俩都被人笑话的。”

“我那愚蠢的舌头,真是,”小约翰对布兰德的亚瑟嘟囔道。“我倒希望它能阻止我们的主人今天再让我们陷入麻烦。”

但此时,磨坊主正沿着路缓缓走来,已经到了义士们埋伏的地方,于是四个人一拥而上,将他围住。

“站住,朋友!”罗宾对磨坊主喊道;于是他缓慢地转过身,肩上扛着那个沉重的袋子,迷茫地轮流看着他们每一个人,因为尽管他是个结实的好汉,但他的脑子可不像烤栗子那样灵光。

“谁叫我站住?”磨坊主用深沉而粗鲁的声音说道,就像一只大狗的咆哮。

“天哪,是我,”罗宾说;“而且让我告诉你,朋友,你最好还是听从我的吩咐。”

“你又是谁,好朋友?”磨坊主说着,将那一大袋谷物从肩上扔到地上,“还有跟你在一起的那些人是谁?”

“我们是四个正直的基督徒,”罗宾说,“很乐意帮你分担一部分沉重的负担。”

“我谢谢你们的好意,”磨坊主说,“但我的袋子还没重到连我自己都扛不动的地步。”

“不,你弄错了,”罗宾说,“我的意思是,你身上或许带了些沉重的法新币或便士,更不用说金银了。我们的好老头斯旺霍尔德说,金子对一头两足的驴来说是太沉的负担;所以我们想帮你减轻一点负担。”

“天哪!”磨坊主大喊道,“你们想对我做什么?我身上连一个残缺的半便士都没有。我请求你们别伤害我,让我平安离开吧。况且,我要告诉你们,你们现在是在罗宾汉的地盘上,如果他发现你们试图抢劫一个诚实的工匠,他会把你们的耳朵割下来,并把你们鞭笞到诺丁汉的城墙下。”

“事实上,我怕罗宾汉并不比怕我自己多,”快活的罗宾说。“今天你必须把你身上所有的钱都交给我。不,如果你敢挪动一寸,我就用这根棍子敲碎你的脑袋。”

“不,别打我!”磨坊主大喊道,抬起胳膊,仿佛很害怕那一击。“如果你愿意,你可以搜我的身,但你在我的钱袋、口袋或皮肤上什么也找不到。”

“是吗?”罗宾汉锐利地盯着他看。“现在我不相信你说的是真话。如果我没猜错,你在那袋满满的谷物底下藏了点什么。好亚瑟,把袋子倒在地上;我敢说你会从面粉里找到一两先令的。”

“天哪!”磨坊主跪倒在地,大喊道,“别糟蹋我所有的好谷物!这对你们没好处,却会毁了我。放过它,我就交出袋子里的钱。”

“哈!”罗宾一边用胳膊肘顶了顶威尔·斯卡利特一边说。“是这样吗?我找到你藏钱的地方了吗?天哪,我对好国王亨利的画像有着惊人的嗅觉。我以为我在大麦粉底下闻到了金银的味道。快把它拿出来,磨坊主。”

磨坊主慢慢地站起身,缓慢而极不情愿地解开了袋口,慢慢地把手伸进谷物里,开始摸索,双臂没入大麦粉中直到肘部。其他人围在他周围,凑在一起,看着并好奇他会拿出什么来。

他们就这样站着,头凑在一起,盯着袋子里面。但当他假装在找钱时,磨坊主抓了两大把面粉。“哈,”他说,“找到了,这些宝贝。”然后,当其他人为了看他手里有什么而进一步凑近时,他突然将面粉撒在他们的脸上,塞满了他们的眼睛、鼻子和嘴巴,让他们致盲并几乎窒息。布兰德的亚瑟比任何人都惨,因为他因为好奇即将发生什么而张着嘴,一大团面粉飞进他的喉咙,让他咳嗽得几乎站不住脚。

然后,当四个人在眼部的剧痛中跌跌撞撞,揉着眼睛直到泪水在脸上冲出深深的沟壑时,磨坊主又抓起一把面粉,一把接着一把,撒在他们脸上,以至于即便他们之前还有一丝光亮,现在也变得像诺丁汉郡的乞丐一样瞎了,而他们的头发、胡须和衣服都像雪一样白。

接着,拾起他那根巨大的蟹木棍,磨坊主开始挥舞起来,仿佛他已经彻底疯了。四个人像鼓面上的豆子一样跳来跳去,却既看不见防守也看不见逃跑。啪!啪!磨坊主的棍子敲在他们的背上,每一次击打,从他们的外套上都升起巨大的白色面粉云,随着微风飘散。

“住手!”罗宾终于怒吼道。“快停下,好朋友,我是罗宾汉!”

“你这骗子,你这无赖,”磨坊主大喊道,在他肋骨上狠狠敲了一下,震起一大团如同烟雾般的面粉。“强壮的罗宾从不抢劫诚实的工匠。哈!你想抢我的钱,是吗?”他又给了他一下。“不,你没拿到你的份,你这长腿无赖。我们要公平分配。”他对着小约翰的肩膀又是一棍,让他跳到了马路对面。“别担心,现在轮到你了,黑胡子。”他给了制革匠一下重击,让他即便咳嗽着也发出了咆哮。“怎么了,红上衣,让我帮你刷刷身上的灰!”他喊着,给了威尔·斯卡利特一下。他就这样用快活的言语和痛击招呼他们,直到他们几乎站不住脚,而每当他看到有人想要擦干眼睛,他就又往那人脸上撒一把面粉。最后罗宾汉找到了他的号角,按在嘴边,吹出了三声响亮的短促号角声。

碰巧,威尔·斯图特利和罗宾的一队人马就在离这起快活的运动发生地不远的林间空地上。听到吵闹的人声和听起来像是冬日谷仓里连枷声的击打声,他们停下来,听着并好奇发生了什么。威尔·斯图特利说:“如果我没猜错,附近正在进行一场用棍棒进行的激战。我很想看看这精彩的场面。”说着,他和整支队伍转向了声音传来的方向。当他们靠近吵闹声处,便听到了罗宾号角吹响的三声短促声。

“快!”年轻的唐卡斯特的戴维喊道。“我们的主人有难!”于是,他们片刻不停,拼尽全力冲了出去,从掩体中闯入大路。

但他们看到的是怎样一幕啊!路上全是白色的面粉,五个男人站在那儿,从头到脚也全是白色的,因为大部分大麦粉都落回了磨坊主身上。

“你需要什么,主人?”威尔·斯图特利喊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哎,”罗宾气急败坏地说,“那个阴险的家伙差点杀了我。如果不是你们来得快,好斯图特利,你们的主人就没命了。”

于是,当他和另外三个人擦去眼睛里的面粉,威尔·斯图特利和手下帮他们刷干净衣服时,他讲了事情的经过;讲了他本想跟磨坊主开个玩笑,结果却让他们自己变得如此狼狈。

“快,伙计们,抓住那个邪恶的磨坊主!”斯图特利喊道,他和其他人一样笑得几乎窒息;于是几个人冲向那个壮汉,抓住了他,用弓弦将他的双臂反绑在身后。

“哈!”当他们把颤抖的磨坊主带到罗宾面前时,罗宾喊道。“你想杀我,是吗?凭我的信仰——”在这里他停住了,严厉地瞪着磨坊主。但罗宾的怒火无法持久,所以先是他的眼睛闪烁了一下,接着,他不顾一切地大笑起来。

现在,当看到他们的主人大笑,站在周围的义士们再也按捺不住,一阵巨大的笑声从所有人中间爆发出来。许多人站不稳,纯粹因为快乐而在地上打滚。

“你叫什么名字,好伙计?”罗宾终于对那个站在那儿目瞪口呆、仿佛惊魂未定的磨坊主说道。

“天哪,先生,我是磨坊主之子米奇,”他用恐惧的声音说道。

“我发誓,”快活的罗宾拍着他的肩膀说,“你是我的眼睛见过最强大的米奇。现在,你愿意离开你那落满灰尘的磨坊,来加入我的队伍吗?凭我的信仰,你太强壮了,不该把日子浪费在漏斗和钱箱之间。”

“那么确实,如果你能原谅我不知道你的身份而对你动粗,我愿意非常快活地加入你们,”磨坊主说。

“那我今天就赚到了,”罗宾说,“诺丁汉郡最强壮的三名义士。我们要回到青翠的森林树下,在那里举行一场快活的盛宴,以纪念我们的新朋友,或许一两杯好雪利酒和加那利酒能缓解我可怜关节和骨头的酸痛,尽管我敢说,我还需要很多天才能恢复成从前的样子。”说着,他转过身带路,其余人跟着,于是他们再次进入森林,消失在视野中。

那一晚,林地里点燃了噼啪作响的篝火,因为尽管罗宾和提到的其他人,除了磨坊主之子米奇外,身上都有许多酸痛的碰撞伤和淤青,但他们的关节还没疼到不能享受一场欢迎新成员的快乐盛宴。就这样,伴随着在森林深处更安静的角落里回荡的歌声、玩笑和欢笑,夜晚随着这种快活时光的习惯迅速流逝,直到最后,每个人都找到了自己的床铺,万物重归寂静,仿佛一切都沉睡了。

但小约翰的舌头向来是不容易被管束的,所以,一点一点地,他与制革匠的打斗以及罗宾与威尔·斯卡利特的打斗的整个经过都泄露了出来。所以我讲了这个故事,好让你能和我一起嘲笑这件快活的事。

罗宾汉与艾伦·阿戴尔

刚才已经讲了三起倒霉的冒险是如何在一天之内同时落在罗宾汉和小约翰身上的,让他们肋骨受伤、骨头酸痛。所以接下来我们要讲讲他们是如何通过一件善行弥补了那些不幸,而这件善行也让罗宾吃了一些小苦头。

两天过去了,罗宾汉关节的酸痛消退了一些,但每当他突然动作,或者不加思考时,这里或那里的疼痛就会像是提醒他一般,喊道:“好伙计,你挨过一顿揍了。”

这一天明媚而快活,清晨的露水依然挂在草叶上。罗宾汉坐在绿林树下;一边是威尔·斯卡利特,仰面躺着,双手抱在脑后,凝视着清澈的天空;另一边坐着小约翰,正用一段粗壮的蟹木树枝削制棍棒;草地上的其他地方,坐着或躺着许多队伍里的其他人。

“凭我心中的信仰,”快活的罗宾说,“我记起我们已经很久没有请人一起共进晚餐了。我们的钱袋快空了,因为已经很多天没有人来付账了。现在收拾好,好斯图特利,选六个人,去福斯道或附近的地方,确保你带一个人回来今晚和我们一起吃。同时,我们要准备一场盛大的宴会,以给予任何到来的人最高的荣誉。还有,好斯图特利。我想让你带着威尔·斯卡利特一起,因为他应该熟悉森林里的规矩了。”

“现在我感谢你,好主人,”斯图特利跳起来说道,“你选中我参与这次冒险。确实,在这里闲待着让我的四肢变得懈怠了。至于我选中的六个人里的两个,我要选磨坊主米奇和布兰德的亚瑟,因为,正如你所知,好主人,他们在齐眉棍上可是好手。不是吗,小约翰?”

听到这儿,除了小约翰和罗宾,所有人都笑了,罗宾扭曲着脸。“我可以为米奇担保,”他说,“同样也为我的表弟斯卡利特担保。就在这个幸福的早晨,我看了看我的肋骨,发现它们和乞丐的斗篷一样五颜六色。”

于是,在又选了四个壮汉后,威尔·斯图特利和他的队伍出发前往福斯道,去看看能不能碰到什么富有的人,带回舍伍德与罗宾和他的部下一起享用当天的盛宴。

终日长久,他们便守在公路近旁。每人都随身带了充足的冷肉和一瓶烈性的马奇啤酒,好在归家前垫补肚子。是以当正午时分已至,他们便坐进那绿意盎然、枝叶繁茂的山楂丛下的软草地上,欢宴了一番,既丰盛又快活。此后,一人负责看守,其余人则打起盹来,因为那是个宁静而闷热的日子。

时光就这样过得颇为惬意,然而在他们潜伏的整段时间里,并未见到一个他们所期望的访客。许多人从那阳光曝晒的尘土路上经过:有时是一群叽叽喳喳、欢快蹦跳的少女;有时是一个步履蹒跚的补锅匠;有时是一个快活的牧羊童;有时是一个壮实的农夫;他们全都目视前方,穿行于路,却对躲在近旁的七个魁梧汉子一无所知。路上的旅人便是如此;但那肥硕的方丈、富有的乡绅,或是腰缠万贯的放债人,一个也没出现。

终于,太阳开始沉入天际;光线转为绯红,影子也拖得老长。空气中充盈着静谧,鸟儿睡意朦胧地鸣叫着,远处隐约传来挤奶女工清脆婉转的歌声,唤着牛群回家挤奶。

随后,斯图特利从躺着的地方起身。“这倒霉的运气!”他咕哝道,“我们在这儿待了一整天,连只值得射杀的鸟儿都没进入我们的弩箭射程。若我是去办什么寻常琐事,定能遇上十几个胖神父或是一二十个大腹便便的放债人。可总是如此:当你手指间扣着灰鹅羽箭时,那棕色的牡鹿总是最难寻见。来吧,伙计们,收拾东西回家去吧。”

于是,其余人也起身走出了灌木丛,一行人调转脚步,重新回往舍伍德。走了没多远,走在队首的威尔·斯图特利突然停住了。“嘘!”他轻声喝道,他的耳朵敏锐得如同五岁的狐狸,“听,伙计们!我想我听到了什么声音。”众人纷纷止步,屏息聆听,虽说起初他们什么也没听到,毕竟他们的听觉远不如斯图特利那般敏锐。良久,他们才听到一种微弱而凄凉的声音,像是有谁在哀哭。

“哈!”威尔·斯卡利特说道,“这事得查查。有人在我们这儿附近受了难。”

“我可不确定,”威尔·斯图特利怀疑地摇着头,“咱们的主人向来喜欢往沸腾的锅里插手,但我可不想让自己卷入什么麻烦事。如果我没听错,那是人的嗓音,一个人本该学会如何自己解决困境。”

这时,威尔·斯卡利特大胆地出言反驳:“你说话真叫人恶心,斯图特利!你若想留在这儿便留着吧,我要去看看那可怜的家伙到底出了什么岔子。”

“不,”斯图特利说,“你这人总是急躁冒进,当心摔进沟里。谁说我不去了?走吧。”说完,他领头带路,其他人紧随其后。没走多远,他们便来到林间的一处小空地,一条小溪从纠缠的悬垂灌木下汩汩流出,汇成了一汪宽阔的、铺满卵石的浅潭。潭边那棵柳树下,一个少年面朝下躺着,大声啜泣,正是这声音先前引起了斯图特利敏锐的听觉。他那金色的长发凌乱不堪,衣衫褶皱,浑身上下都透着悲伤与苦痛。在头顶上方的柳枝间,挂着一把漂亮的竖琴,那竖琴以磨光的木材制成,镶嵌着金银,做工奇巧。在他身旁,放着一把坚固的白蜡木长弓和十几支平滑精细的箭镞。

“喂!”当他们从森林步入那片空地时,威尔·斯图特利大喊道,“你这人是谁,躺在那儿用眼泪浇灌草地?”

听到喊声,那陌生人一跃而起,抓起长弓,搭上一支箭,做好了应对任何变故的准备。

“说真的,”当看清那年轻陌生人的脸庞时,一名义士说道,“我确实认得这小伙子。他是个游吟诗人,我在这里附近见过不止一次。就在一周前,我还见他像只一岁的母鹿一样在山上跳跃。那时他看起来真精神,耳朵上别着花,帽子上插着公鸡羽毛;可现在,我看这只小公鸡的漂亮羽毛怕是都被拔光了。”

“呸!”威尔·斯图特利走到那陌生人面前,“擦擦眼泪,小伙子!我最恨看一个高大壮实的汉子为了只死山雀哭得像个十四岁的小姑娘。把弓放下!我们对你没有恶意。”

但威尔·斯卡利特见那少年模样的陌生人被斯图特利的话刺痛,便走过去把手搭在少年的肩上。“别难过,可怜的孩子!”他温和地说,“别管这几个家伙说了什么。他们说话粗鲁,但心眼不坏。也许他们不理解像你这样的少年。你跟我们走吧,兴许我们能找到能帮你解决困扰的人,无论那困扰是什么。”

“没错,跟我们走吧,”威尔·斯图特利粗声粗气地说,“我没想害你,或许还能帮上你些忙。把你那唱歌的工具从这漂亮的树上取下来,和我们一块儿走。”

少年依言照做,垂头丧气地跟在威尔·斯卡利特身旁,与众人一同前行。他们穿过森林,明亮的光辉从天边褪去,万物笼罩在一层朦胧的灰色中。从森林深处传来了夜间奇怪的呢喃声;除此之外万籁俱寂,只有他们行走时踩在去年冬天枯叶上发出的沙沙声。终于,前方树影间闪烁着点点红光;再走近些,他们便来到那片沐浴在清冷月光下的空地。空地中央,一堆巨大的篝火正劈啪作响,将周围照得一片通红。火上正烤着鲜嫩的鹿肉、雉鸡、阉鸡和从河里捕来的鲜鱼。空气中充满了食物烹饪的甜香。

这小队人马穿过空地,许多义士投来好奇的目光,看着他们,却无人开口询问。在威尔·斯卡利特与威尔·斯图特利的护送下,那陌生人来到罗宾汉面前。罗宾汉正坐在绿林树下的苔藓软座上,小约翰站在他身旁。

“晚上好,朋友,”罗宾汉见人走近,起身说道,“你是来和我共进晚餐的吗?”

“哎呀!我不知道,”少年环顾四周,眼中满是迷茫,因为眼前的一切让他感到困惑。“真的,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做梦,”他低声自语。

“不,老天,”罗宾笑着说,“你是醒着的,待会儿你就会发现,这里正为你准备着一场盛宴。今天你是我们尊贵的客人。”

少年依旧四下张望,仿佛身处梦境。片刻后,他转向罗宾:“我想,”他说,“我知道自己在哪里,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你难道就是伟大的罗宾汉吗?”

“你答对了,”罗宾拍了拍他的肩膀,“这里的人都这么称呼我。既然你认识我,那也该知道,凡是与我共餐的人都必须付账。希望你随身带着装满钱的荷包,朋友。”

“哎呀!”那陌生人说,“我既没有荷包,也没有钱,只有半个六便士,另一半正挂在我的爱人胸前,用一根丝线系着。”

此言一出,周围顿时爆发出阵阵哄笑,那可怜的少年羞愧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但罗宾汉严厉地转向威尔·斯图特利。“怎么搞的,”他说,“这就是你带回来填补我们荷包的客人?我看你这是带了一只瘦鸡到市场上。”

“不,好主人,”威尔·斯图特利笑着回答,“他可不是我的客人;是威尔·斯卡利特带他来的。”

于是威尔·斯卡利特起身讲述了他们如何发现这少年正深陷悲伤,又是如何将他带到罗宾面前,想着或许能帮他解决烦恼。接着,罗宾汉转过身面对少年,将手搭在他的肩上,把他推开一段距离,仔细端详着他的脸。

“年轻的脸庞,”他低声自语,像是对自己说的,“善良的脸,正气的脸。像少女一样纯洁,是我所见过最清秀的容颜;但如果你这副神情代表了什么,那么无论老少都会遭遇悲痛。”听到这番亲切的话语,那可怜少年的眼眶盈满了泪水。“不,不,”罗宾匆忙说道,“振作起来,小伙子;我敢说你的处境还没坏到无法挽回的地步。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艾伦·阿戴尔,好主人。”

“艾伦·阿戴尔,”罗宾若有所思地重复道,“艾伦·阿戴尔。这名字听起来并不陌生。没错,你一定就是我们最近听说的那位游吟诗人,他的嗓音让所有人都为之倾倒。你不是来自罗瑟斯特里姆河谷,就在斯塔弗利那边吗?”

“没错,确实如此,”艾伦回答,“我就是从那里来的。”

“你今年多大,艾伦?”罗宾问。

“我才二十岁。”

“你年纪轻轻就被烦恼困扰,真是太小了,”罗宾温和地说;接着转向其他人喊道,“好了,伙计们,赶紧把盛宴准备好;只有你,威尔·斯卡利特,还有你,小约翰,留在这里陪我。”

待其他人散去各自忙碌后,罗宾再次转向少年。“现在,孩子,”他说,“把你的烦恼告诉我们,尽管畅所欲言。倾诉总能减轻内心的忧伤;就像磨坊的水坝过满时打开泄洪闸一样。来,坐在这儿,随心所欲地说吧。”

于是,少年直言不讳地将心事倾吐给三位义士;起初言辞破碎,但当他看到众人都在全神贯注地聆听时,他便越说越顺畅。他讲述了自己如何从约克来到罗瑟河畔那甜美的山谷,以游吟诗人的身份走遍各地,时而在城堡,时而在大厅,时而在农舍逗留;讲述了他在一个宽敞简朴的农舍度过的一个甜蜜夜晚,在那里他为一位魁梧的自耕农和一位像初春雪花般纯洁可爱的姑娘献歌;他如何为她弹奏,而甜美的艾伦·奥·戴尔又是如何倾听并爱上了他。接着,他用低沉甜美、几不可闻的声音讲述了自己如何在那姑娘外出时悄悄守候,偶尔与她相遇,却因为在她的甜美面前太过胆怯而不敢开口,直到最后,在罗瑟河畔,他终于倾诉了自己的爱意,而她也低声回应,让他心弦颤动,喜不自胜。随后,他们将一枚六便士掰成两半,发誓永结同心。

接着他讲述了她的父亲发现了这一切,将她从他身边夺走,使他再也见不到她,心几乎要碎了;今天早上,距离上次见到她仅仅才过了一个半月,他便听到并确认了一个消息,那就是两天后她就要嫁给特伦特的年迈的斯蒂芬爵士了,因为艾伦的父亲认为女儿能嫁给这样显赫的人是一件了不起的事,尽管她本人并不情愿;而一位骑士想要娶他心爱之人的愿望倒也并不稀奇,毕竟她是这世上最美丽的姑娘。

义士们沉默地听着这一切,周围嘈杂的谈笑声隐隐传来,篝火的红光映照在他们的脸上和眼中。少年的话语如此质朴,悲伤却如此深沉,以至于连小约翰都感到喉咙里哽咽着一个硬块。

“我一点也不奇怪,”片刻沉默后,罗宾说,“你的爱人会倾心于你,因为你确实像圣方济各那样,舌下含着银十字架,说话能迷住天上的飞鸟。”

“以我的生命起誓,”小约翰突然爆发,试图用愤怒的话语掩盖自己的情感,“我真想立刻去把那个卑鄙的斯蒂芬爵士的肮脏生命给揍出来。老天啊,那个干瘪的老头子难道以为温柔的小姑娘像集市日里的雏鸡一样可以随意买卖吗?呸!他——不过没关系,让他小心着点吧。”

这时,威尔·斯卡利特开口道:“我觉得那姑娘在别人的一声令下就如此迅速地改变心意,也是做得不地道,尤其是在她即将嫁给这样一个年迈的斯蒂芬爵士的情况下。我不喜欢她这样,艾伦。”

“不,”艾伦激动地说,“你冤枉她了。她像斑鸠一样温柔善良。我比世上任何人都了解她。她或许会听从父亲的命令,但如果她嫁给斯蒂芬爵士,她的心会碎,她会死。我那甜美可爱的爱人,我……”他停住了,摇了摇头,再也说不出话来。

在其他人说话时,罗宾汉一直沉思着。“我想我有个主意或许适合你的情况,艾伦,”他说,“但首先告诉我,孩子,你认为你的爱人是否有足够的勇气,倘若你们在教堂里相遇,婚书已经发布,神父也已找到,哪怕她父亲说不,她也会嫁给你吗?”

“是的,老天,她会的,”艾伦急切地喊道。

“那么,如果她父亲真是我想象的那种人,我保证他会在婚礼当天,当着老斯蒂芬爵士的面,给你们两人送上作为新婚夫妇的祝福。但且慢,现在我想到一件事,还有一个人没算进去——神父。老实说,那些穿法衣的人并不怎么待见我,当涉及到这种事时,他们很可能会顽固不化。至于那些低阶神职人员,他们因为害怕方丈或主教,不敢卖我人情。”

“不,”威尔·斯卡利特笑着说,“说到这儿,我倒是认识一位修士,只要你能讨好他,即便教皇琼本人站在面前阻挠,他也会帮你办成事。他被称为泉水修道院的短身修士,住在泉水山谷里。”

“但是,”罗宾说,“泉水修道院离这儿有一百英里远。如果我们想帮这孩子,我们根本没有时间赶去那里再返回,他的爱人就要出嫁了。在那儿可捞不到什么好处,老兄。”

“没错,”威尔·斯卡利特再次大笑着说,“但这个泉水修道院可不像你说的那个那么远,叔叔。我说的那座泉水修道院并非像那个那样富有而骄傲,只是一个简朴的小修道院;但确实是个舒适的地方,就如同最魁梧的隐士住过的一样。我很了解那个地方,可以为你带路,虽然路程不短,但我相信,只要有一双结实的腿,一天之内便可往返。”

“那把你的手给我,艾伦,”罗宾大喊,“我要告诉你,我以圣艾尔弗里达明亮的头发起誓,两天后的这个时候,艾伦·奥·戴尔,你一定会娶到你的妻子。明天我就会去寻那位泉水修道院的修士,我保证,即便我不得不揍他一顿让他变软,我也定能讨好他。”

听了这话,威尔·斯卡利特又笑了起来。“叔叔,可别太自信了,”他说,“不过,根据我对他的了解,我想这位短身修士会很乐意撮合这一对佳人,尤其是如果在那之后有美酒佳肴享用的话。”

这时,队里有人走来通知盛宴已在草地上摆开;于是罗宾带路,众人跟在他身后,走向那丰盛的筵席。晚餐十分快活。笑话和故事随处可闻,所有人都开怀大笑,森林再次响彻欢声。艾伦也跟着大家大笑,因为罗宾汉给他的希望让他的脸颊泛起了红晕。

宴会结束时,罗宾汉转向坐在身旁的艾伦。“好了,艾伦,”他说,“人们对你的歌声赞不绝口,我们也想亲自领教一下。能给我们来上一曲吗?”

“当然可以,”艾伦爽快地回答;他不是那种需要一请再请的三流歌手,而是在第一次受邀时就给出肯定的答复;于是,他拿起竖琴,手指轻快地拨动着甜美的琴弦,席间顿时安静下来。接着,他以竖琴的伴奏托出嗓音,唱了起来:

《梅·艾伦的婚礼》

(讲述她如何被一位仙子王子所爱,并被带回他的家。)

“梅·艾伦坐在荆棘下, 每一阵微风吹过, 花瓣如雪花般坠落, 洒落在那泥土上, 附近那棵菩提树中, 传来一种奇异野鸟的甜歌。

“哦,甜,甜,甜,刺入心扉的甜, 哦,悠长而甜美的曲调! 梅·艾伦胸中的心, 因幸福的痛苦而停跳: 就这样,她听着,仰起脸, 呆呆地坐在那美好的地方。

“‘从花丛中下来吧,鸟儿! 从树枝间飞下吧, 让我将你放在心头, 温柔地爱你,呵护你!’ 梅·艾伦从那落雪的山楂树下, 柔声呼唤着,低声诉说。

“鸟儿颤动着双翼落下, 从那开满花朵的树端, 在她如雪的胸前栖息。 ‘我的爱人!我的爱人!’她喊道; 于是,在那阳光与花丛间, 她将它带回了自己甜美的闺房。

“白昼转为柔和的黑夜, 明月浮在那草甸之上, 在那庄严、苍白的光辉中, 一个少年静默地伫立: 一个有着奇异罕见美貌的少年, 就站在梅·艾伦的闺房里。

“他站在那清冷的地面上, 月光如水流淌。 梅·艾伦瞪大惊恐的双眼, 无法挪开目光, 因为,正如梦中所见, 那精灵就静静地站在身旁。

“她以低沉而屏息的声音, ‘你从何处来?’她说; ‘你是梦中的造物, 还是我所见的幻影?’ 他轻声回答,如穿过河岸芦苇, 寒夜里颤抖的风。

“‘我是羽翼上的飞鸟, 从遥远的仙界而来, 那里潺潺的水流低唱, 在那金色的沙滩, 那里的树木永远常青; 那里的女王正是我的母亲。’

. . . . . . .

“梅·艾伦不再离开闺房, 去欣赏那美好的花朵; 但在寂静的午夜时分, 人们听到她在那里倾诉, 或者,当月亮洁白闪烁, 听到她在长夜中歌唱。”

“哦,披上你那精美的丝绸与珠宝,” 梅·艾伦的母亲说道, “因为莱恩勋爵就要到此, 你必须嫁给这位勋爵。” 梅·艾伦说,“那绝不可能, 他休想让我做他的妻子。”

她的哥哥阴沉着脸插话道: “现在,对着那蔚蓝明净的苍穹起誓, 在他还没度过这一天之前, 你那邪恶的鸟儿就得死! 因为它已用某种奇怪的法术或狡诈的咒语, 对你造成了苦涩的伤害。”

于是,伴着一曲悲伤哀婉的歌, 那鸟儿飞走了, 掠过城堡的屋檐,穿过 那阴沉而多风的天空。 “出来!”那阴沉的哥哥随即大喊, “你为何还在后面这样凝视着它?”

那是梅·艾伦的婚礼之日, 天空蔚蓝而晴朗, 许多快乐的勋爵与贵妇, 都聚集在教堂之中。 新郎是勇敢的休爵士, 身披丝绸与金线绣成的长袍。

新娘走了进来,身着白色的丝绸, 头上戴着白色的花环; 她的双眼凝固着玻璃般的光泽, 面容如同死人一般, 当她伫立在人群之中时, 她唱起了一首狂野而奇妙的歌。

接着,传来一阵奇怪而迅疾的声音, 如同阵风袭来, 九只天鹅在呼啸的羽翼声中, 冲进了敞开的窗户, 它们在众人的头顶高高飞过, 在明亮的光影中穿透了黑暗。

它们围绕着梅·艾伦的头顶盘旋, 在广阔而多风的战斗中飞舞, 并绕着圈子盘旋了三回。 客人们惊恐地退缩, 而祭坛旁的牧师, 划着十字,口中念念有词地祈祷。

但当它们第三次环绕时, 美丽的艾伦瞬间消失了, 在她原本站立的地方, 伫立着一只雪白的天鹅。 接着,伴着一首狂野而动人的歌, 它加入了那迅疾而带翼的行列。

曾有长者参加过许多婚礼, 足有六十年之久, 但如此奇妙的婚礼之日, 他们此前从未见过。 然而谁也无法阻止,谁也无法留下, 那带走新娘的天鹅们。”

当艾伦·奥·戴尔唱完时,四周一片寂静,所有人都凝视着这位英俊的歌手,因为他的嗓音和乐曲如此甜美,以至于每个人都屏住呼吸,生怕再多落下一滴,自己就会错过。

“以我的信念与誓言,”罗宾终于长舒了一口气说道,“孩子,你真是——你绝不能离开我们的队伍,艾伦!你难道不愿留在这甜美的绿色森林中与我们在一起吗?我真诚地感到我的心正怀着巨大的爱意向你靠近。”

于是艾伦握住罗宾的手,吻了吻。“我将永远追随你,亲爱的主人,”他说,“因为我从未体验过如你今日对我这般展现的仁慈。”

接着,威尔·斯卡利特伸出手与艾伦相握,以此表示友谊,小约翰也同样如此。就这样,著名的艾伦·奥·戴尔成为了罗宾汉队伍中的一员。

罗宾汉寻找短身修士

舍伍德森林的勇士们总是清晨起早,尤其是在夏季到来时,因为在清晨的新鲜空气中,露水总是最晶莹的,小鸟的歌声也最为甜美。

罗宾说道:“现在我要去寻找昨晚提到的那位泉水修道院的修士,我要带上我的四名好手,他们便是小约翰、威尔·斯卡利特、唐卡斯特的大卫和布兰德的亚瑟。你们其余人留在此地,在我离开期间由威尔·斯图特利担任首领。”随即便直接披上一件精美的锁子甲,外面罩上一件林肯绿色的轻便短上衣。他在头上戴上一顶钢盔,并在上面覆盖了一层柔软的白皮革,插着一根微微晃动的公鸡羽毛。他的腰间悬挂着一把好阔剑,由回火钢制成,蓝色的刃面上布满了奇怪的龙、带翼女人等纹饰。罗宾这般装束,看起来真是一幅英姿勃发的景象,我想,阳光照耀在他绿色上衣下那闪亮的抛光锁子甲链环上,钢甲的光芒四处闪烁。

于是,装束停当后,他便与那四名义士踏上了旅程,威尔·斯卡利特走在最前面,因为他比其他人更知晓去向。就这样,他们一英里接一英里地大步前行,时而穿过一条喧闹的小溪,时而走上一条阳光普照的道路,时而沿着某条甜美的林间小径,树木在头顶交织成绿色而沙沙作响的华盖,路径的尽头处,一群受惊的鹿正拍打着叶片、折断着树枝飞奔而去。他们一路唱着、开着玩笑、大笑着前行,直到午后,最终来到了一条宽阔、平静且布满睡莲的溪流边。这里有一条宽阔平整的小径沿着河岸延伸,在那条小径上,马匹正拉着缓慢移动的驳船,船上满载着大麦粉或其他货物,从乡间运往那座塔楼林立的城镇。但此时,在正午燥热的寂静中,既看不见马匹,也看不到除了他们之外的任何人。河流在他们身后和前方延伸,平静的水面被微风吹拂,荡起紫色的涟漪。

“现在,好叔叔,”威尔·斯卡利特走了一段路后说道,“就在前方转弯处,有一处浅滩,最深处也不过齐你的大腿,在溪流的另一边,有一座小隐修院,隐藏在灌木丛的浓密枝叶中,那里住着泉水山谷的修士。我领你去那儿,因为我认得路;尽管它并不难找。”

“不,”快活的罗宾突然停住脚步说,“如果我早想到得涉水,哪怕这溪流如水晶般清澈,我也该换一身衣裳再来。但现在也无妨了,反正湿一次也不会把皮肤洗掉,该怎样就怎样吧。但你们留在这儿,伙计们,我想独自享受这桩有趣的冒险。不过,听仔细了,如果你们听到我的号角声,就赶快过来。”说完,他转身离开了他们,独自大步向前走去。

罗宾走出的距离刚好让路边的弯道挡住了好汉们的视线,他便突然停下,因为他以为自己听到了声音。他站定倾听,随即听到一种声音在两个似乎是不同的人之间来回传递,然而这两个声音却出奇地相似。声音来自路边的高岸后面,那里陡峭且高耸,从路边边缘垂直落下十英尺,直抵河边的草地。

“真奇怪,”罗宾在声音停止后喃喃自语,“肯定是有两个人在这里交谈,但我却觉得他们的声音实在太像了。我敢发誓,我这辈子从未听过这样的事。真的,如果这两个人要通过声音来判断,那简直就像是从同一个豆荚里剥出来的。我得去瞧瞧是怎么回事。”说完,他轻轻走到河岸边,趴在草地上,向边缘外探出头往下望去。

岸下凉爽而阴凉。一棵粗壮的柳树并没有笔直向上,而是斜斜地倾伸过水面,用它柔软的枝叶遮盖了这片地方。四周长满了羽状的蕨类植物,那是凉爽之处才会藏匿和聚居的,空气中飘来野生百里香的淡淡芳香,那是溪流润湿的边缘最爱生长之物。就在这里,背靠着那粗糙的柳树树干,被四周柔软的蕨类植物半掩着,坐着一个敦实、粗壮的家伙,但除了他之外再无旁人。他的头圆得像个球,盖着一头紧贴头皮的卷曲黑发,发际线长得很低。然而他的头顶却被剃得如手掌般光滑,再加上他那宽松的长袍、头巾和一串念珠,显露出他那外表绝不会让人联想到的身份——他竟是一位修士。他的脸颊像冬天的蟹苹果一样红润闪亮,尽管它们几乎被浓密的黑色卷胡遮盖,下巴和上唇也同样如此。他的脖子像北方的公牛一样粗壮,圆脑袋严实地长在肩膀上,即使与小约翰相比也毫不逊色。在他浓密的黑眉下,一对灰色的小眼睛闪烁着,因为那滑稽的幽默感而无法安分。没有人能看他的脸而不被那欢乐的神情逗得心弦颤动。在他身边躺着一顶钢盔,那是他为了让头顶凉快些而摘下的。他的双腿叉开,膝盖之间放着一大块馅饼,里面掺杂着各种多汁的肉,并用鲜嫩的小洋葱调味,肉和洋葱混着浓郁的肉汁。他右拳抓着一大块棕色的饼皮,正大口嚼着,并不时把左手伸进馅饼里,抓出一把肉塞进嘴里;一会儿,他又会对着身边那瓶巨大的马尔瓦齐甜酒猛喝上一大口。

“以我的信仰起誓,”罗宾自言自语道,“我确实相信,这是全英格兰最快活的宴席、最快活的人、最快活的地方,也是最快活的场景。我原以为这里还有别人,但那一定是这位圣洁之人自己在和自己说话。”

于是罗宾趴着观察这位修士,而修士毫无察觉,只是平静地享用着他的餐点。最终他吃完了,先是在蕨类植物和野生百里香上擦了擦油腻的手(这世上从未有哪位国王用过如此芳香的餐巾),然后拿起酒瓶,开始自言自语,仿佛在与另一个人对话,并替对方回答:

“亲爱的伙计,你是这世上最可爱的人,我爱你就像情人爱着他的姑娘。啊,你让我在这僻静的地方这样对自己说话感到羞愧,这里并没有别人,但如果你非要让我说,我是真的像你爱我一样爱着你。不,那么,你不打算喝口好酒吗?你先请,伙计,你先请。不,我恳求你,用你的唇让这酒变得更甜(他将酒瓶从右手换到了左手)。既然你非要强迫我,那我只好从命,但正如我为你极其健康的身体干杯,我喝起来也倍感愉悦(他随之痛饮了一大口)。现在,可爱的伙计,轮到你了(他把酒瓶从左手又换回了右手)。我接受了,可爱的小家伙,祝愿你也像我祝愿你一样,一切安好。”说完,他又喝了一大口,确实,他喝的量足够两个人喝。

这段时间里,快活的罗宾一直趴在岸上倾听,他的肚子因为忍笑而剧烈颤动,以至于不得不捂住嘴,以免笑声喷薄而出;因为说真的,他可不愿为了诺丁汉郡的一半土地而破坏如此美妙的笑话。

缓过气后,修士又这样说道:“现在,可爱的伙计,你能不能给我唱首歌?啊,我不知道,我今天嗓子不太舒服;求你别难为我;你没听到我像青蛙一样聒噪吗?不,不,你的声音像伯劳鸟一样甜美;来,唱吧,我宁可听你唱也不愿吃顿大餐。哎,我真不想在一位如此擅长吟唱且听过那么多好歌谣的人面前献丑,不过,既然你坚持,我就尽力而为。但现在我倒觉得你我可以合唱一首好歌;你知不知道有一首叫《多情的青年与轻蔑的少女》的小曲子?噢,真的,我想我之前听过它。那么你不觉得如果你唱少女的部分,我唱青年的部分会很合适吗?我不知道,但我会试试;你从青年开始,我接少女的部分。”

接着,他先是用粗哑低沉的嗓音,随后又用尖细高亢的嗓音,快活地唱起了那首欢快的小曲:

《多情的青年与轻蔑的少女》

男 “啊,你愿意跟我走吗,我的爱人? 你愿意,亲爱的,成为我的人吗? 因为我会献给你,我的爱人, 那些精美的结扣与丝带。 我会跪在你面前向你求爱, 我会为你吹奏甜美的乐曲,只为你一人。 那么,听吧!听吧!听吧! 听那带翼的百灵鸟, 听那斑鸠的咕咕声! 那明亮的水仙花, 生长在溪流旁, 所以,来吧,做我的爱人。

女 “现在离开吧,如此精美的年轻人; 离开吧,我说; 因为我真心的爱永远不会属于你, 所以你最好别留在这里。 你对我来说还不够优秀, 所以我要等待,直到我见到更好的男子。 因为,听吧!听吧!听吧! 听那带翼的百灵鸟, 听那斑鸠的咕咕声! 那明亮的水仙花, 生长在溪流旁, 但我永远不会成为你的爱人。

男 “那么我就立刻去寻找另一位美丽的姑娘, 因为可以找到的少女多的是, 既然你对我从未有过好感, 我也决不会再被你所束缚。 因为田野里的花朵从未有过唯一的稀有, 总能找到其他同样美丽的。 所以,听吧!听吧!听吧! 听那快乐的百灵鸟, 听那斑鸠的咕咕声! 那明亮的水仙花, 生长在溪流旁, 我要去寻找我另一位亲爱的爱人。

女 “年轻人,别走得如此匆忙, 去寻找另一位美丽的姑娘。 我想我今天说得太急了, 也还没下定决心,

而如果你愿意留在我身边, 可爱的伙计,我只会爱你一人。”

说到这里,罗宾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爆发出雷鸣般的笑声;随后,那位神圣的修士继续唱着歌,罗宾也加入了副歌,他们一起唱着,或者说,咆哮着:

“所以,听吧!听吧!听吧! 听那快乐的百灵鸟, 听那斑鸠的咕咕声! 因为那明亮的水仙花, 生长在溪流旁, 我要成为你唯一的真爱。”

他们唱在一起,因为这位敦实的修士似乎并没有听到罗宾的笑声,也不似乎知道这位义士加入了合唱,但他半闭着眼睛,直视前方,随着音乐节奏左右摇晃着圆脑袋,一直勇敢地唱到了最后。他和罗宾以一声足以传出一英里远的巨大咆哮完成了合唱。但当最后一个词唱完,这位圣洁的人立刻抓起他的钢盔,扣在头上,一跃而起,用巨大的嗓门喊道:“哪来的间谍?出来,你这罪恶的肢体,我要把你剁成约克郡的妇人在周日做的那种最精美的布丁肉!”说罢,他从长袍下抽出一把巨大的阔剑,丝毫不比罗宾的那把逊色。

“不,把你的刺剑收起来,朋友,”罗宾站起身来,脸上还挂着因大笑而出的泪水,“一起唱得如此甜美的人,之后可不该动武。”说着,他跳下河岸,站在那人身边。“我告诉你,朋友,”他说,“我的喉咙因为刚才那首歌而干得像十月里的大麦茬地。你那敦实的酒壶里还有马尔瓦齐酒吗?”

“真的,”修士用闷声闷气的嗓音说,“你倒是毫不客气地问自己没受邀的东西。不过我相信我是一个足够好的基督徒,不会拒绝任何口渴的人喝酒。剩下的那些,你拿去喝吧。”他把酒壶递给罗宾。

罗宾没多废话,接过酒壶,贴在唇边,向后仰起头,我敢发誓,那酒瓶里的东西“咕嘟!咕嘟!”响了不止三下。这位敦实的修士在一旁焦虑地盯着罗宾,当他喝完后,迅速夺回酒壶。他摇了摇,把它举在眼前对着光照了照,责备地看了看这位义士,随即便径直贴向自己的唇。当它再次离开时,里面已空空如也。

“你熟悉这附近的地理吗,好一位圣洁的人?”罗宾笑着问。

“还行吧,”对方干巴巴地回答。

“那你知不知道一个叫泉水修道院的地方?”

“还行吧。”

“那么或许你也认识一个以泉水修道院的短身修士为名的人。”

“还行吧。”

“那么好伙计,神圣的父亲,或者不管你是谁,”罗宾说,“我想知道这位修士是在河的这一边还是另一边能找到。”

“那,”修士说,“是一个实践问题,逻辑的狡诈规则可触及不到。我建议你借助你自己的五种感官去找出答案;视觉、触觉以及其他什么的。”

“我非常希望,”罗宾看着这位敦实的祭司,思索着说道,“过那处浅滩,设法找到这位好修士。”

“真的,”另一人虔诚地说,“对于像你这样年轻的人来说,这是一个美好的愿望。我绝不会阻碍你完成如此神圣的探寻。朋友,这河流对所有人都是开放的。”

“是的,好父亲,”罗宾说,“但你看到了,我的衣服是最好的料子,我不愿弄湿它们。我想你的肩膀一定很宽阔结实;你难道不能在心底里帮我背过去吗?”

“现在,以泉水圣母洁白的手起誓!”修士勃然大怒,大吼道,“你,你这可怜的瘦小家伙,你这涂脂抹粉的鹦鹉;你——你,我该叫你什么?你竟敢要求我,神圣的塔克,背你?现在我发誓——”他突然停住,随后脸上的怒气缓缓消散,那双小眼睛再次闪烁起来。“但我为什么不呢?”他虔诚地说道。

“圣克里斯托弗难道不总是背着陌生人过河吗?我,这可怜的罪人,难道还要羞于做同样的事吗?跟我来吧,陌生人,我会怀着谦卑的心情满足你的要求。”说完,他爬上河岸,罗宾紧随其后,他领路来到那处布满鹅卵石的浅滩,同时自己咕哝着,仿佛正享受着内心深处的一桩趣事。

来到浅滩,他将长袍扎在腰间,把那把好阔剑夹在腋下,弯下腰背罗宾。突然,他又挺直了身体。“我想,”他说,“你会把你的武器弄湿的。让我把它夹在我的腋下,和我的一起吧。”

“不,好父亲,”罗宾说,“我不想用除了我之外的任何东西来增加你的负担。”

“你以为,”修士温和地说,“圣克里斯托弗会为了自己的安逸而这样做吗?不,按我说的把你的家伙给我,因为我要把它作为对自己骄傲的惩罚带在身上。”

此时,罗宾·汉德不再多言,解下腰间的佩剑递给对方,那人接过后便与自己的剑一同夹在腋下。接着,修士再次弯下腰背,罗宾骑上去之后,他便稳健地踏入水中,大步向前迈进,在浅滩里溅起阵阵水花,将平滑的水面搅得泛起一圈圈不断向外扩大的涟漪。终于,他到达了对岸,罗宾轻盈地从他背上跳了下来。

“多谢了,好父亲,”他说道,“你确实是一位善良而圣洁的人。请把你那把剑还给我,让我离开吧,因为我有急事。”

听了这话,敦实的修士歪着头,以一种极其滑稽的表情盯着罗宾看了好一会儿;随后,他缓缓地朝罗宾眨了眨右眼。“不,好年轻人,”他温和地说道,“我不怀疑你有急事要办,但你却完全没考虑到我的事。你所求的是世俗之事,而我所求的是灵性之事,可以说是神圣的工作;况且,我的事务就在这条溪流的另一边。从你寻找那位圣洁隐士的行径来看,我知道你是个善良的年轻人,而且对神职人员十分敬重。我来时已经弄湿了身子,实在担心如果再涉水回去,关节会落下什么毛病,那可是会耽误我往后许多天的祈祷。我知道,既然我已经谦卑地满足了你的要求,那你也一定会背我回去的。你瞧,圣戈德里克——那位我今天正好庆祝诞辰的圣洁隐士——在我手中放了两把剑,而你手里却一把也没有。所以,听话吧,好年轻人,背我回去吧。”

罗宾·汉德抬头又低头,咬着下唇。他说道:“你这狡猾的修士,你把我算计得死死的。我跟你说,我这辈子还从没被你们这一行的人这样戏弄过。我早该从你的神情中看出来,你根本就不是什么装模作样的圣人。”

“不,”修士打断道,“我劝你说话别这么刻薄,否则,你或许会尝到那几英寸蓝钢剑刃的滋味。”

“得了吧,得了吧,”罗宾说,“别这么说话,修士;输家总有权利随心所欲地说点什么。把剑还给我;我答应立刻背你回去。不,我绝不会拿武器对付你。”

“哎呀,少来这套,”修士说道,“我不怕你,伙计。这是你的刺剑;快把自己收拾好,因为我想要尽快回去。”

于是罗宾接过剑,重新系在腰间;接着他弯下那宽厚的背,让修士骑了上去。

我得说,罗宾·汉德背着这修士,可比修士背他时沉重得多。况且他不熟悉这处浅滩,走得在乱石中跌跌撞撞,时而踏入深坑,时而又险些被巨石绊倒,汗珠因为旅途的艰辛和负重的沉重而从他脸上滚滚落下。与此同时,修士不断用脚后跟踢着罗宾的侧腹,催促他快点,口中还叫骂着许多难听的名字。对于这一切,罗宾一言不发,只是悄悄摸索着,直到找到系着修士佩剑的腰带扣,然后狡黠地拨弄着扣子,试图将其松开。就这样,当他带着负载到达另一侧岸边时,修士的剑带虽然他自己并未察觉,却已经松动了;所以当罗宾站在干地上,修士从他背上一跃而下时,这位义士一把抓住了剑柄,连同刀刃、剑鞘和皮带一起从这圣洁的人身上剥落了下来,让他变得手无寸铁。

“现在,”快乐的罗宾一边喘着气一边擦着额头上的汗说,“我抓住你了,伙计。这一次,你刚才提到的那位圣徒把两把剑都交到了我手里,却让你成了光杆司令。现在,如果你不马上背我回去,我就发誓要在你身上扎出像裂口短外衣一样多的窟窿来。”

好修士沉默了片刻,随即用严峻的目光盯着罗宾。“现在,”他最终说道,“我原以为你的脑子不太灵光,没想到你竟如此狡猾。说真的,你确实把我逼到了绝境。把剑还给我,我保证除非自卫,否则绝不拔剑对付你;此外,我也答应听你的吩咐,让你骑在背上,把你背过去。”

于是快乐的罗宾又把剑还给了他,修士将剑系在腰间,这一次他特意检查了一下,确保扣得更牢固些;接着,他再次把长袍掖好,背起罗宾·汉德,一言不发地踏入水中,沉默地涉水前行,而罗宾则坐在他背上大笑不止。最终,他到达了浅滩水最深的地方。在这里,他停了一会儿,然后突然向上抬手并猛地一抖肩膀,竟如抛出一袋谷物般直接把罗宾从头顶扔了出去。

罗宾“扑通”一声重重地掉进了水里。“好了,”圣洁的人平静地转身向岸边走去,“如果这能让你滚烫的灵魂冷却一下的话,那就随它去吧。”

与此同时,在溅起一阵巨大的水花后,罗宾站起身来,站在原地茫然四顾,水珠顺着他全身流下,形成一道道可爱的小溪流。最后,他把耳朵里的水晃出来,又啐出一口水,收拾好散乱的思绪,看见那个敦实的修士正站在岸边大笑。那一刻,我敢说,罗宾·汉德真是火冒三丈。“站住,你这恶棍!”他咆哮道,“我这就追上你,如果我今天不把你的肉给片下来,我就再也不碰手指头一下!”说完,他溅起水花,猛冲上岸。

“你用不着这么急着赶路,”敦实的修士说道,“别怕;我会在这儿等着,要是过不了多久你不喊‘哎哟哎哟’,我就再也不去树丛里窥探小鹿了。”

此时,罗宾到达了岸边,二话不说,开始将袖子卷到手腕上方。修士也把长袍紧了紧,露出一截粗壮的手臂,那上面的肌肉像老树的瘤子一般隆起。这时罗宾才发现,他之前没察觉到,这修士的长袍底下居然还穿着一件锁子甲。

“小心了,”罗宾拔出他的好剑,大喊道。

“好极了,来吧,”修士说着,手中也早已握好了剑。于是,他们二话不说,撞到了一起,随即展开了一场凶猛而激烈的战斗。他们向左向右,上下翻飞,来回拼杀。剑刃在阳光下闪烁,随后碰撞在一起,发出响彻远近的锵鸣。我敢说,这可不是什么玩闹的棍棒比试,而是一场真正严肃、凶狠的格斗。他们就这样缠斗了一个多小时,每隔一会儿便停下来休息,那时两人都会惊奇地注视着对方,心想从没见过如此强壮的汉子;随后他们又会比先前更加凶猛地拼杀起来。然而在这期间,谁也没伤到谁,也没让对方流出一滴血。最终,快乐的罗宾喊道:“住手,好朋友!”于是两人都垂下了剑。

“现在,在重新开始之前,我想要个恩惠,”罗宾擦着额头上的汗水说道;因为他们拼杀了这么久,他开始觉得,无论是自己被砍伤,还是砍伤这样一位强壮勇敢的汉子,都不是件好事。

“你想要我做什么?”修士问道。

“仅此而已,”罗宾说,“请允许我吹三下我的号角。”

修士皱起眉头,精明地打量着罗宾·汉德。“我想,你这其中定有什么狡猾的诡计,”他说道。“不过,我不怕你,我会答应你的愿望,前提是你也得让我吹三下这只小哨子。”

“没问题,”罗宾说,“好,我吹第一下了。”说完,他将银号角举到唇边,清晰响亮地吹了三下。

与此同时,修士站在那里警觉地注视着可能发生的事情,手指间捏着一枚漂亮的小银哨,那是骑士们用来唤回鹰隼的哨子,它总是和他的念珠一起挂在腰带上。

罗宾号角的最后一声回响刚从河对岸蜿蜒传来,四个身穿林肯绿衣的高个子男人就沿着河湾跑了出来,每个人手中都拿着弓,箭已搭在弦上。

“哈!原来是这样,你这卑鄙的叛徒!”修士大喊道,“那么,好吧,你给我小心了!”说罢,他立刻将鹰哨凑到嘴边,吹出了一声又高又尖的哨音。随即,道路另一侧的灌木丛中传出一阵噼啪声,紧接着,四条巨大的长毛猎犬从隐蔽处窜了出来。“咬他们,甜唇!咬他们,贝尔嗓!咬他们,美人!咬他们,利齿!”修士指着罗宾大喊道。

此际,多亏罗宾身边恰好有一棵树,否则他可就要倒大霉了。还没等人们说出个“乡下老头”来,猎犬就已经扑到他身上,他只来得及扔下剑,轻盈地跳上树,猎犬们围在树下,抬头看着他,仿佛看着一只屋檐上的猫。但修士很快把狗唤回。“上!”他喊道,指向路边,那里义士们正因眼前所见而惊愕地呆立着。如同苍鹰俯冲向猎物,四条狗向义士们猛扑过去;但当那四个人看见猎犬袭来时,除了威尔·斯卡利特,其余三人异口同声,将鹅毛箭拉到耳边,随即射出了箭矢。

接下来的老歌谣讲述了一件奇事,因为它说,每一只被射中的狗都轻快地跳到一旁,在箭矢呼啸而过时,用嘴接住并将箭杆咬成两截。若是威尔·斯卡利特没有挺身站在其他人前面,迎接冲过来的猎犬,这四位好伙计今天恐怕就要吃苦头了。“怎么了,利齿!”他严厉地喊道,“退下,美人!退下,伙计!这是干什么?”

听到他的声音,每条狗都迅速退缩,随后径直走到他身边,舔着他的手,对他摇尾乞怜,就像狗遇到熟人时的习惯那样。接着,四位义士走了上来,猎犬们绕着威尔·斯卡利特欢快地跳跃。“哎呀,怎么回事!”敦实的修士喊道,“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你是能把狼变成羔羊的巫师吗?哈!”当他们走得更近时,他大喊道,“我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吗?为什么我看见年轻的威廉·盖姆威尔少爷也在这种队伍里?”

“不,塔克,”年轻人说道,四人正走到罗宾面前,罗宾眼看危险暂时解除,正从刚才栖身的树上爬下来;“不,塔克,我的名字不再是威尔·盖姆威尔,而是威尔·斯卡利特;这位是我尊敬的叔叔,罗宾·汉德,我目前正投奔于他。”

“真是失敬,好主人,”修士看着有些局促,伸出他那只大手递给罗宾,“我常听到你的名字被人歌唱或谈论,却从未想过会在战场上与你相遇。我请求你的原谅,对于曾把你当成强敌,我现在一点也不觉得奇怪了。”

“真的,最神圣的父亲,”小约翰说,“我比这辈子任何时候都更庆幸我们这位好朋友斯卡利特认识你和你的狗。我严肃地告诉你,当我看见我的箭落空,而你那些大野兽直冲向我时,我感觉心脏都要碎了。”

“你确实该庆幸,朋友,”修士严肃地说。“但是,威尔少爷,你怎么会住在舍伍德呢?”

“哎,塔克,难道你不知道我和我父亲的管家之间闹出的那件倒霉事吗?”斯卡利特回答。

“哎,确实知道,但我不知道你竟因为这事躲起来了。天哪,世道真是乱了套,一位绅士竟然为了这么点小事就得藏头露尾。”

“但我们浪费了太多时间,”罗宾说,“我还没找到那个短身修士呢。”

“哎,叔叔,你不用走远,”威尔·斯卡利特指着修士说,“因为他正站在你身边呢。”

“什么?”罗宾问,“难道你就是我整整一天费尽周折寻找,还因此被浇成落汤鸡的那个人?”

“哎,确实,”修士矜持地说,“有人叫我泉水谷的短身修士;也有人戏称我为泉水修道院的院长;还有人干脆叫我塔克修士。”

“我最喜欢最后一个名字,”罗宾说,“因为它读起来更顺口。但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就是我要找的人,反而让我去大海捞针呢?”

“哎,真的,好主人,你也没问我呀,”敦实的塔克说道;“不过,你找我有什么事?”

“罢了,”罗宾说,“天色已晚,我们不能再站在这儿闲聊了。跟我们回舍伍德吧,路上我会向你说明一切。”

于是,他们不再耽搁,带着那几条结实的猎犬启程,踏上了返回舍伍德的路;但直到深夜,他们才到达那棵绿林大树下。

现在听着,接下来我要讲讲罗宾·汉德如何在快乐的塔克修士的帮助下,成就两名年轻恋人的幸福。

罗宾·汉德成就了一桩婚姻

美丽的艾伦就要出嫁的清晨终于来临了,快乐的罗宾曾发誓,艾伦·阿戴尔会吃上本该属于特伦特斯蒂芬爵士的餐盘里的食物。罗宾·汉德神采奕奕地起身,他所有的快活伙计也都起身了,最后起身的是敦实的塔克修士,他眨着眼,驱散着睡意。随后,当空气中似乎荡漾着各种鸟儿的歌声,它们交织在一起,在这薄雾弥漫的清晨一同欢愉时,每个人都在奔流的溪水边洗了脸和手,新的一天就这样开始了。

“现在,”当他们用过早餐,每个人都吃饱喝足后,罗宾说,“是时候开始我们今天计划的任务了。我会挑选我手下二十个好伙计随我同去,因为我可能需要帮手;威尔·斯卡利特,你留在这里,在我离开期间做主。”接着,他在队伍中搜寻,每个人都争先恐后地挤上前去,渴望被选中,罗宾叫出他想要的名字,直到凑齐了二十个健壮的伙计,那正是他义士中的精英。除了小约翰和威尔·斯图特利,几乎所有我之前提到过的那些著名小伙子都在内。接着,当被选中的人欢呼着奔去装备他们的弓箭和阔剑时,罗宾·汉德走到隐蔽处,换上了一件花哨的、带丝带的短外衣,那样子就像某个流浪歌手穿的,并把一把竖琴挂在肩上,好让这套行头更像样些。

全队的人都盯着他看,许多人笑了起来,因为他们从没见过主人穿得这么花哨。

“真的,”罗宾举起手臂,低头看着自己说,“我觉得这打扮有点像只花哨、艳丽的蚱蜢;但这东西确实很漂亮,也不太配不上我的气质,尽管我只是暂时穿着它。等一下,小约翰,这两个袋子我要你带在兜里,好好保管。我穿着这件花衣服,实在不方便自己照料。”

“哎,主人,”小约翰接过袋子,在手里掂了掂,“这里面装的是金子。”

“好吧,那又怎样,”罗宾说,“这是我自己的钱,反正乐队也不会因为这点钱而变坏。走吧,伙计们,”他迅速转过身去,“立刻做好准备。”随后,他将二十人编成紧密的队列,艾伦·阿戴尔和塔克修士站在中间,他便带着他们走出了森林的阴影。

他们走了很久,直到离开了舍伍德,来到了罗瑟斯特里姆河谷。这里看到的景色与森林中截然不同;树篱、广阔的大麦田、一直延伸到天际的起伏牧场,到处点缀着白色的羊群,干草地上飘散着新割干草的气息,平整的草堆上,雨燕在快速飞翔中掠过;他们看到了这些,我敢说,这与那甜美林地深处纠缠在一起的植被确实不同,但同样美丽。就这样,罗宾带着他的队伍,挺胸抬头,轻快地走着,嗅着从干草地那边飘来的微风中的香气。

“真的,”他说,“可爱的世界在这里和在林中阴影里一样美好。谁说这是泪之谷?我觉得,是因为我们内心的阴暗才给这世界带来了忧郁。因为小约翰,你唱的那首快乐的歌是怎么说的?难道不是这样吗?

“因为当爱人的双眸凝视你,凝视你, 当她那珍贵的双唇微笑时, 这一天便充满欢乐与美好,如此美好, 无论它是阴天还是晴日。 当那浓烈的麦芽酒飞快地流淌, 我们的忧愁与烦恼便成了过往。”

“不,”塔克修士虔诚地说,“你们想的都是世俗的事,别的什么也不想;其实,除了喝麦芽酒和看那明亮的眼睛,还有更好的抵御忧愁和苦难的方法,那就是禁食和冥想。看看我,我像是个忧郁的人吗?”

此言一出,周围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因为昨晚这位敦实的修士喝掉的麦芽酒是任何一个快活伙计的两倍。

“真的,”罗宾等到笑声停了才说道,“我倒觉得,你的忧愁和你那神圣的样子倒是非常匹配。”

于是他们边走边谈,歌唱、说笑、调侃,直到来到了一座小教堂,那是属于富有的Emmet修道院的一处广大地产。此处正是美丽的Ellen在那个清晨举行婚礼的地方,也是这些义士们此行的目的地。在教堂所在的道路另一侧,周围是一片片随风起伏的大麦田,路边延伸着一道石墙。石墙外是林立的幼树和灌木,随处可见成丛的忍冬花爬满了墙头,那甜美的夏日芬芳弥漫在温暖的空气中,远近可闻。紧接着,义士们跳过石墙,落在另一侧高耸柔软的草地上,惊扰了一群在那儿乘凉的绵羊,它们四散奔逃而去。此处既有石墙的遮蔽,又有繁茂幼树与灌木的荫凉,正是一片清凉舒爽之地,义士们便在此坐下,经过一上午的长途跋涉,他们十分乐于在此休憩。

“现在,”Robin说道,“我要你们当中的一人负责守望,一旦看见有人向教堂走来便告知于我,我选中了年轻的David of Doncaster。所以,David,上墙去,藏在忍冬花丛下监视。”

于是年轻的David照办了,其他人则在草地上伸展身体躺下,有的低声交谈,有的昏昏欲睡。四周静谧无声,唯有交谈者的低语,以及Allan不安地来回踱步声——他的内心如此焦灼,以至于无法安坐;此外,还有Friar Tuck那醇厚的鼾声,他享受睡眠的样子,听起来就像有人在极缓慢地锯着软木。Robin躺在地上,仰望着树叶,思绪早已飘向远方,时光就这样流逝。

过了一会儿,Robin开口道:“现在告诉我,年轻的David of Doncaster,你看到了什么?”

David回答:“我看见白云在漂浮,感觉到风在吹拂,三只黑色的乌鸦正飞过荒野;除此之外,好主人,我什么也没看见。”

于是沉默再次笼罩,时光又流逝了些许,除了我前述的声音外别无他响,直到Robin变得有些不耐烦,又开口道:“现在告诉我,年轻的David,这会儿你看到了什么?”

David回答:“我看见风车在转动,三棵高大的杨树在风中摇曳,一群田鸫飞过山丘;但除此之外,好主人,我什么也没看见。”

时光再次流逝,直到Robin最后一次询问年轻的David他看到了什么;David说:“我听见布谷鸟在鸣叫,我看见风吹动大麦田形成波浪;现在,一个老修士正从山丘那边向教堂走来,他手里拿着一大串钥匙;瞧!他现在走到教堂门口了。”

于是Robin Hood起身,摇了摇Friar Tuck的肩膀。“起来,圣洁的人!”他喊道;随后,在那敦实的Tuck嘟囔着爬起来之后,Robin说道:“快些动作,那边的教堂门口有个和你穿一样衣服的人。你去和他攀谈,好让自己混进教堂,这样等到需要的时候你就在那儿了;在此期间,Little John、Will Stutely和我稍后会跟上你。”

于是Friar Tuck翻过石墙,穿过马路,来到教堂,那位老修士正对着那把大钥匙费劲,锁似乎有些锈了,而他本人又年迈体衰。

“喂,兄弟,”Tuck说道,“让我来帮你。”说着,他从对方手中接过钥匙,转动了一下,门很快就开了。

“你是何人,好兄弟?”老修士用又高又尖且嘶哑的声音问道,“你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他像只在阳光下眯眼的猫头鹰一样,对敦实的Friar Tuck眨了眨眼。

“我这样回答你的问题,兄弟,”对方说道,“我叫Tuck,如果能让我在这场婚礼进行时待在这里,我哪儿也不去。我来自Fountain Dale,说实话,我算是个贫穷的隐士,因为我住在圣Ethelrada圣人祝福过的那口泉水旁的修行室里。不过,如果我没理解错,今天这里有一场热闹的婚礼;所以,如果你不介意,我想在里面的阴凉处歇歇脚,因为我也想看看这热闹的场面。”

“当然,欢迎你,兄弟,”老人说着,领他走了进去。此时,乔装成竖琴手的Robin Hood,连同Little John和Will Stutely也来到了教堂。Robin坐在门边的长凳上,而Little John带着那两袋黄金走了进去,Will Stutely也跟了进去。

Robin坐在门边,注视着道路上下,观察着来人,直到过了一阵子,他看见六名骑手缓慢而庄重地骑马而来,正如他们的高级神职身份所要求的。待他们走近时,Robin认出了他们。领头的是Hereford主教,我敢说,他那副样子真是派头十足。他的法衣是最高级的丝绸,脖子上挂着一串精美的锻金链。掩盖他头顶剃发处的圆帽是黑色天鹅绒的,边缘镶嵌着一排排在阳光下闪烁的珠宝,每颗宝石都镶嵌在金座中。他的长袜是火焰色的丝绸,鞋子是黑色天鹅绒的,长长的尖头向上翻卷并系在膝盖上,脚背上用金线绣着十字架。在主教身边骑着Emmet的院长,坐在一匹优雅的小马背上。他的衣服也很华贵,但不如那位敦实的主教那么艳丽。跟在后面的是两名Emmet的高级教士,再后面是主教的两名随从;因为Hereford的主教大人竭力模仿那些大男爵,尽其所能地摆出神职人员的排场。

当Robin看见这队人马靠近,看着那珠宝丝绸的闪光和坐骑饰具上银铃的叮当声,他投去了厌恶的目光。他自言自语道:“那主教对于一个神职人员来说过于浮华了。我倒好奇,他的守护圣人——我想是圣Thomas——是否习惯于在脖子上戴金链,身上穿丝绸,脚下蹬尖头鞋;天知道,这一切的钱财都是从贫苦佃农的汗水中榨取的。主教,主教,你的骄傲在你知道之前,或许就会跌个跟头。”

圣职人员来到了教堂;主教和院长在那儿谈笑风生,讨论着几位美丽的淑女,依我看,他们的话更像是凡夫俗子,而非神圣的教士。接着他们下马了,主教环顾四周,一眼便看见了站在门边的Robin。“喂,好伙计,”他用快活的声音说道,“你这身花哨的羽毛是穿给谁看的?”

“我是来自北方乡村的竖琴手,”Robin说,“我敢说,我拨动琴弦的本事,整个快乐的英格兰无人能及。真的,主教大人,许多骑士和市民、教士和俗人都曾在我的音乐下翩翩起舞,无论愿不愿意,而且大多数时候都是极不情愿的;这就是我琴声的魔力。今天,主教大人,如果我能在婚礼上演奏,我保证能让那位美丽的新娘爱上她要嫁的男人,这份爱将伴随他们余生。”

“哈!真的如此吗?”主教喊道,“你当真?”他敏锐地盯着Robin,而Robin也大胆地回视着他的双眼。“好,如果你能让这位少女(她确实迷住了我那可怜的表亲Stephen)如你所言般去爱她要嫁的男人,我会满足你合理范围内的任何要求。让我见识一下你的本事,伙计。”

“不,”Robin说,“即便是在主教大人的要求下,我的音乐也不会随随便便演奏。说实话,我不演奏,直到新娘和新郎到来。”

“你真是个对权威出言不逊的无礼之徒,”主教皱着眉看着Robin说道,“但我不得不容忍你。看,院长,我们的表亲Sir Stephen和他的心上人来了。”

此时,大路转弯处,其他人骑着马过来了。领头的是一位身材高瘦、举止有骑士风度的男人,身穿黑色丝绸,头上戴着翻卷着猩红色边饰的黑色天鹅绒帽。Robin看了一眼,便确信这就是Sir Stephen,既因为他那骑士般的仪态,也因为他那灰白的头发。在他身边骑着一位健壮的撒克逊自耕农,那是Ellen的父亲,Deirwold的Edward;在两人身后是一辆由两匹马牵引的轿子,里面坐着一位少女,Robin知道那一定是Ellen。轿子后面骑着六名武装人员,当他们沿着尘土飞扬的道路走来,叮当作响时,阳光在他们的钢盔上闪烁。

他们也来到了教堂,Sir Stephen跳下马,来到轿子旁,将美丽的Ellen扶了出来。这时Robin Hood看着她,不再纳闷为何像Sir Stephen of Trent这样傲慢的骑士会想要娶一个平民自耕农的女儿;他也丝毫不感到奇怪,因为她是Robin见过的最美丽的少女。然而,此刻她脸色苍白,神情萎靡,就像一朵被折断了茎秆的洁白百合;就这样,她低着头,神色哀伤地走进了教堂,Sir Stephen牵着她的手。

“你为何不演奏,伙计?”主教严厉地看着Robin说道。

“嘿,”Robin平静地说,“我会以比大人想象中更宏大的方式演奏,但现在还不到时候。”

主教一边冷冷地看着Robin,一边自言自语道:“等这场婚礼结束,我一定要因为这人傲慢的舌头和大胆的言辞,让人好好鞭笞他一顿。”

此刻,美丽的Ellen和Sir Stephen站在了祭坛前,主教披着法衣走上前来,打开了书,这时美丽的Ellen在极度的绝望中抬头四顾,宛如发现猎犬逼近的幼鹿。就在这时,Robin Hood穿着他那件缀满红色和黄色丝带与饰物的衣服大步走上前去。他从倚靠的柱子旁走出三步,站在了新娘和新郎之间。

“让我看看这姑娘,”他大声说道。“怎么回事!我们这是在干什么?这脸颊上该是玫瑰色才配得上美丽的新娘,怎么竟是百合般的苍白。这可不是合适的婚礼。你,骑士大人,如此年迈,而她如此年轻,你竟然想让她做你的妻子?我告诉你,这不行,因为你并非她的真爱。”

此言一出,全场震惊,不知该往哪儿看,该想些什么或说些什么,因为他们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搞糊涂了;于是,当所有人都像变成了石头般注视着Robin时,他将号角凑到唇边,吹出了三声又响又亮的长音,那声音在穹顶与梁柱间回荡,仿佛末日的审判之音。紧接着,Little John和Will Stutely跳了出来,站在Robin Hood两侧,迅速拔出了阔剑,与此同时,一个宏亮的声音在所有人头顶滚过:“好主人,我在此待命”;那是Friar Tuck在风琴阁楼上发出的呼喊。

此刻,教堂内一片混乱喧嚣。健壮的Edward愤怒地冲上前去,想要抓住女儿将她拖走,但Little John挡在中间将他推了回去。“退后,老头,”他说,“今天你这匹马被束缚住了。”

“打倒这些恶棍!”Sir Stephen叫喊着,想要去摸他的剑,但他结婚的日子里并没佩剑。

于是武装人员拔出了剑,眼看鲜血就要染红石板;但突然门外传来一阵骚动和嘈杂的人声,钢铁在光线下闪烁,兵刃碰撞声响起。武装人员败退下来,十八名身穿林肯绿衣的健壮义士在大厅里跳跃着走进来,Allan a Dale带头。他手中拿着Robin Hood那把结实可靠的紫杉木长弓,单膝跪地将其呈上。

这时,Deirwold的Edward用愤怒深沉的声音说道:“Allan a Dale,是你在这教堂里搅起这一切风波的吗?”

“不,”快乐的Robin说,“是我干的,我不怕任何人知道,因为我的名字是Robin Hood。”

听到这个名字,现场顿时一片死寂。Emmet的院长和属于他的人像闻到狼味的惊恐羊群一样缩在一起,而Hereford主教放下书,虔诚地划着十字。“上天保佑,”他说,“远离那个邪恶的人!”

“不,”Robin说,“我无意伤害你们;但这儿是美丽的Ellen订了婚的丈夫,她应当嫁给他,否则你们当中有些人要吃苦头了。”

这时,健壮的Edward用响亮而愤怒的声音说:“但我说不!我是她父亲,她应当嫁给Sir Stephen,其他人休想。”

此刻,就在周围的一片混乱中,Sir Stephen一直保持着傲慢而轻蔑的沉默。“不,伙计,”他冷冷地说,“你可以把你的女儿带回去;经过今天这番折腾,就算能得到整个快乐的英格兰,我也不会再娶她了。我明白告诉你,尽管我年纪大了,但我曾爱过你的女儿,并愿意像从泥潭里捡起珠宝一样带走她,然而,说真的,我并不知道她爱这个男人,且被他所爱。姑娘,如果你宁愿选择一个讨饭的吟游诗人,而不是一位高贵的骑士,那随你的便。站在这群人中间谈论这些,我觉得是种耻辱,所以我这就离开。”说完,他转身带着手下,傲慢地走出了教堂。义士们都被他轻蔑的话语震慑住了,唯有Friar Tuck从唱诗班阁楼的边缘探出头,在他走之前喊道:“再见,骑士大人。你知道,老骨头总是要给年轻人让路的。”Sir Stephen既没回答也没抬头,径直走出了教堂,仿佛没听见一样,随从们紧随其后。

Hereford的主教急忙开口:“我在此也没什么事了,这就离开。”他做出要走的姿态。但Robin Hood抓住他的衣服拦住了他。“留下,主教大人,”他说,“我还有话要对你说。”主教脸色一变,但看到Robin的态度,他知道走不了,只好停下。

接着,Robin Hood转向健壮的Deirwold的Edward说:“祝福你女儿嫁给这个义士,一切都会好起来。Little John,把钱袋给我。看着,农夫。这里有两百枚明亮的金天使;像我说的那样祝福他们,我就把这些钱作为你女儿的嫁妆数给你。若是不给祝福,她照样会出嫁,但你休想从我这儿得到哪怕一个破法新。选吧。”

Edward眉头紧锁,盯着地面,在心中权衡着利弊;但他是个精明人,总能物尽其用;所以最终他抬头说道,语气却毫无欢愉:“如果这丫头非要走自己的路,那就随她去吧。我原本打算让她当上贵妇;但如果她非要选择现在的下场,从此以后我就与她无关了。不过,等她正式结婚后,我会给她祝福的。”

“这不行,”Emmet的一名教士插嘴道,“婚约没经过正式宣告,这儿也没有神父为他们主持婚礼。”

“你说什么?”Tuck在唱诗班阁楼上咆哮道,“没神父?嘿,这里站着一个和你一样圣洁的人,随时随地,我可是个有品级的教士,我得让你知道。至于婚约宣告的问题,别在那根稻草上绊倒,兄弟,我会去宣告的。”说完,他宣告了婚约;据那首古老的民谣说,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他连着宣告了九次。接着,他从阁楼下来,立刻主持了婚礼仪式;于是Allan和Ellen正式结为了夫妻。

随后,Robin数出两百枚金天使交给Deirwold的Edward,他接过钱,给出了祝福,但我敢说,他并不情愿。接着,健壮的义士们围拢过来,握住Allan的手,Allan握着Ellen的手,沉浸在幸福中感到一阵眩晕。

最后,快乐的Robin转向一直面色阴沉地注视着这一切的Hereford主教。“主教大人,”他说,“你或许还记得,你曾答应过我,如果我的演奏能让这美丽的姑娘爱上她的丈夫,你就满足我一个合理的要求。我的演出已经结束,她爱她的丈夫,若非因我,她本不会如此;所以现在履行你的诺言吧。你身上带着的东西,我想没有它你会更自在;所以,请把挂在你脖子上的那条金链子给我,作为送给这位美丽新娘的结婚礼物。”

主教因愤怒而面红耳赤,双眼闪烁。他用凶狠的目光盯着Robin,但看出这位义士的态度不容置疑。于是,他缓慢地取下脖子上的链子,交给Robin,Robin将其抛向Ellen的脖子,使它闪耀在她肩头。接着快乐的Robin说:“我代表新娘感谢你的慷慨赠予,其实,没有它你看起来更体面。现在,如果你哪天靠近舍伍德,我真心希望在那儿能请你享用一场你一生中从未有过的盛宴。”

“愿上天保佑我远离那儿!”主教恳切地喊道;因为他很清楚Robin Hood在舍伍德森林里请客的方式。

现在,Robin Hood召集了他的部下,在Allan和年轻新娘的簇拥下,他们一起向林地走去。路上,Friar Tuck靠近Robin,拉了拉他的袖子。“你过着快乐的生活,好主人,”他说,“但你难道不认为,要是有一个像我这样结实的随军牧师来监管神圣事务,会对你们所有人的灵魂都有益吗?真的,我非常热爱这种生活。”听到这儿,快乐的Robin Hood放声大笑,准许他留下并加入他们的队伍。

那天晚上,绿林中举行了一场诺丁汉郡前所未见的盛宴。那场盛宴你我并未获邀,这是种遗憾;所以,为了不让我们更难受,关于那场盛宴我就不再多言了。

岁月就这样,在含苞欲放的春意中静静流逝;那春日里有银色的细雨与阳光,有翠绿的草地与盛开的繁花。同样,夏天也随之而去,带着它那金色的阳光、微微颤动的热浪和浓荫蔽日的枝叶,还有那漫长的黄昏与柔和的夜晚——在那样的夜晚,青蛙鸣叫,据说山间还会有精灵出没。这一切都已成为过去,秋天悄然降临,带来了属于它自己的欢愉与欣喜;因为如今,当庄稼收获入仓,成群结队的拾穗者在乡村间穿梭,白天在道路上欢歌,夜晚便在树篱和草垛下栖身。此时,乱草丛中的野蔷薇果烧得通红,树篱里的山楂果变得乌黑,麦茬地一片干枯,裸露在天空之下,绿叶也迅速转为红褐色。况且,在这欢乐的季节里,一年中最好的物产被大量地储存起来。褐色的麦芽酒在酒窖里发酵成熟,火腿和培根挂在熏房中,海棠果被藏进稻草里,留待冬日里烧烤;那时,北风会将积雪堆在屋檐周围,而炉火则会在壁炉中噼啪作响,带来暖意。

岁月曾经这样流逝,如今依然如此,将来也必将这样流逝,而我们则像树叶一样来来去去,坠落后很快便被遗忘。

Robin Hood嗅着空气说道:“Little John,今日天气甚好,我们不可在闲散中白白浪费。你挑选些人手,向东而去,我则往西走,且看咱们谁能带回几位贵客,今日在那绿林树下共进晚餐。”

“遵命,”Little John拍着手掌,欢欣鼓舞地喊道,“你的吩咐正合我意,简直如刀柄配利刃一般。今日我定会带回一位客人,否则我便不再回来。”

于是他们各自挑选了属意的部下,沿着不同的路径走出了森林。

此刻,你我无法同时走两条路来参与这些趣事;所以我们姑且让Little John走他自己的路,而我们则提好衣摆,紧紧跟随Robin Hood。这里的同伴也着实不错:Robin Hood、Will Scarlet、Allan a Dale、Will Scathelock、Midge、磨坊主的儿子以及其他人。有二十多名壮汉留守森林,由Friar Tuck统领,为迎接宾客做准备,其余的人则分别跟随Robin Hood或Little John出发了。

他们继续前行,Robin随性而走,其他人则跟随Robin。他们穿过了一片坐落着农舍与农庄的开阔山谷,随后又再次进入林地。经过那座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拥有塔楼与城垛的Mansfield小镇,他们最终走出了林区。他们继续前行,穿过官道与小径,穿过那些贤良的妇人与欢快的小姑娘从窗棂后偷窥这群英俊男子的村庄,直到最后,他们来到了Derbyshire的Alverton以外。此时已是正午时分,但他们尚未遇见值得带回Sherwood的客人;于是,当到达一处两路交叉口矗立着神龛的地方时,Robin招呼大家停下,因为这里两侧都有高大的树篱作为屏障,背后是绝佳的藏身之处,他们可以悠闲地观察路况,同时享用午餐。快乐的Robin说道:“我想,这里是个好地方,像我们这样爱好和平的人可以在此安静地用餐;因此,我们要在此歇息,看看有什么运气能撞进我们的锅里。”于是他们跨过栅栏,来到一片有着明亮而温暖的柔和阳光、草木葱郁的树篱后,在那里坐了下来。随后,每个人都从身边的皮囊里掏出携带的食物,因为像这样的一场欢乐远足,将胃口磨练得如三月的寒风一般尖锐。于是再无人说话,每个人都省下牙齿做更有用的事——大口大口地咀嚼着褐色的面包皮和冷肉。

在他们前方,一条官道爬上陡峭的山坡,然后突然折向坡顶,在那片天空的映衬下,树篱与蓬乱的青草显得轮廓分明。风吹的山坡顶上,隐约露出山谷后村庄里几座房子的屋檐;那里还显出一座风车的顶部,随着轻风吱吱呀呀、费力地转动,叶片在明净的蓝天下缓缓起伏。

就这样,义士们躲在树篱后吃完了午餐;但时光流逝,依然无人经过。终于,一个人缓慢地骑马翻过山丘,顺着那条碎石路向Robin及其手下潜伏的地方行来。那是一位身材魁梧的骑士,但面容忧郁,神色低落。他的衣着朴素而华贵,但颈间没有金链,身上也没有珠宝,这些通常是他那种地位的人所佩戴的;然而没人会怀疑他出身高贵。他低垂着头,双手无力地垂在两侧;他就这样缓慢地骑行,仿佛沉浸在忧伤的思绪中,连他那匹好马也耷拉着脑袋,缰绳松垂在颈项上,仿佛与主人的悲伤感同身受。

Robin Hood说道:“那人确实是个落魄的贵族,看他今早那副模样,活像在紧身衣里塞满了不顺心的事;不过,我还是要出去与他交谈,因为对饥肠辘辘的寒鸦来说,这儿或许有些油水。我想他的衣着倒还华贵,尽管他本人如此消沉。你们留在这里,等我探个究竟。”说完,他起身离去,穿过马路来到神龛旁,站在那里等待那位忧郁的骑士靠近。片刻之后,待骑士慢悠悠地骑行至此,快乐的Robin大步上前,一把按住马的缰绳。“停下,骑士大人,”他说道,“我恳请你暂留片刻,我有几句话要对你说。”

“你是什么人,竟敢在陛下的官道上如此拦截行人?”骑士说道。

“嘿,”Robin应道,“这个问题倒难回答。有人称我仁慈,有人称我残忍;有人称我是诚实的汉子,有人称我是卑劣的窃贼。真的,世人看人的眼光,就像癞蛤蟆身上的斑点一样多;至于你用哪双眼睛看待我,全凭你自己。我叫Robin Hood。”

“当真,好Robin,”骑士嘴角抽动了一下,露出一丝微笑,“你的说法倒是有趣。至于看待你的那双眼睛,我想我会尽可能地仁慈,因为我听过不少关于你的好话,坏话倒听得不多。你找我有什么事?”

“我发誓,骑士大人,”Robin说道,“你一定是从Gaffer Swanthold那里学到的智慧,因为他说过:‘好话比恶语更容易说出口,且能换来好意而非拳脚。’现在我就向你证明这句话的真理;如果你今天愿意随我前往Sherwood森林,我定会招待你享用一场你此生见过最欢乐的盛宴。”

“你确实好意,”骑士说道,“但我想你会发现我只是个看起来晦气且忧郁的客人。你最好让我平安上路。”

“不,”Robin说,“若非因为一件事,你本可走你的路,但这件事我得告诉你。我们在Sherwood的最深处经营着一家类似于客栈的地方,只是那里远离官道与大路,客人们不常光顾;所以每当我们感到无趣,我与我的朋友们便兴致勃勃地出发去寻访他们。这就是事情的缘由,骑士大人;但我还要再告诉你一点,我们指望客人们支付账单。”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朋友,”骑士严肃地说,“但我并非你要找的人,因为我身上分文皆无。”

“当真?”Robin盯着骑士,目光锐利。 “我很难不相信你;然而,骑士大人,你们那个阶层中有些人的话并不像他们希望别人相信的那样可信。如果你发现我亲自查验此事,也请别见怪。”随后,他依旧抓着马的缰绳,将手指放在唇边吹出一声尖利的口哨,随即,八十名义士跨过栅栏,奔向骑士与Robin站立的地方。Robin骄傲地看着他们,说道:“这些是我的一些快乐的弟兄。他们与我共享所有的喜悦与苦难、得失与亏欠。骑士大人,我恳请你告诉我,你身上到底有多少钱。”

骑士沉默了片刻,脸颊上泛起一阵迟缓的红晕;最终他直视Robin的脸说道:“我不知道为什么该感到羞耻,因为这本不该是我的羞耻;但朋友,我告诉你实情,我的钱袋里只有十先令,那便是Sir Richard of the Lea在整个广阔世界上拥有的全部家当。”

当Sir Richard话音落下,现场陷入了一片沉寂,直到Robin终于开口:“你以骑士的信誉向我保证,这就是你身上所有的钱了吗?”

“是的,”Sir Richard回答,“我以一个真正骑士的名义,向你郑重起誓,这就是我在世界上拥有的所有钱财。不,这是我的钱袋,你们可以亲自查看我所言是否属实。”说着,他将钱袋递给Robin。

“收起你的钱袋,Sir Richard,”Robin说。“我绝不会怀疑这样一位谦谦君子的言语。我致力于打击傲慢之徒,但对于那些行走在忧伤中的人,我若能帮衬定会伸出援手。来吧,Sir Richard,振作起来,与我们一同走进绿林。也许连我都能帮到你,毕竟你一定听说过,伟大的Athelstane是如何被那只微小的盲鼹鼠所救的,它掘出了一条壕沟,而那企图谋害国王性命的人恰好被它绊倒。”

“当真,朋友,”Sir Richard说,“我想你是以自己的方式怀着善意;尽管如此,我的苦难并非你所能轻易治愈的。但我今天愿意随你前往Sherwood。”说完,他掉转马头,众人一同向林地走去,Robin走在骑士一侧,Will Scarlet走在另一侧,其余的部下则跟在后面。

他们行进了一段路程后,Robin Hood开口道:“骑士大人,我不想用无谓的问题打扰你;但你可愿向我倾诉你的忧愁?”

“当真,Robin,”骑士说道,“我看不到有什么理由不能告诉你。事实如下:我的城堡与土地因为一笔债务而被抵押。三天之内必须还清这笔钱,否则我的全部家产将永远丧失,因为届时它们将落入Emmet修道院之手,而他们吞下去的东西,从不吐出。”

Robin说:“我不明白,为何你们这种人会过着这样一种生活,以至于所有的财富都像春潮下的积雪一样流失。”

“你误会我了,Robin,”骑士说,“听我说:我有一个年仅二十岁的儿子,尽管年纪尚轻,却已赢得了骑士的马刺。去年,在一个不幸的日子里,切斯特举行了比武大会,我的儿子,还有我和我的爱妻都去了那里。我记得那是我们引以为傲的时刻,因为他将所有与之交锋的骑士都挑落马下。最后,他与一位伟大的骑士,Lancaster的Sir Walter进行了对决,尽管我儿子如此年轻,他依然稳稳地坐在马上,尽管双方的长矛都碎成了木柄;但偏偏巧,我儿子长矛的一块碎片穿过了Sir Walter头盔的面甲,刺入了他的眼眶直抵大脑,导致他在侍从解开头盔前就已死去。现在,Robin,Sir Walter在宫廷里很有势力,因此他的亲属们针对我儿子煽风点火,为了让他免于牢狱之灾,我不得不支付了六百英镑的黄金作为赎金。本该一切顺利的,只是因为法律的纠葛与弯弯绕绕,我像一只被剪到皮肉的绵羊一样被剥得一干二净。于是我不得不将土地抵押给Emmet修道院以换取更多钱财,在我的危难时刻,他们与我签下了苛刻的契约。但我希望你明白,我之所以为我的土地感到悲伤,仅仅是因为我亲爱的妻子。”

“但你儿子现在哪里?”Robin问道,他一直仔细聆听着骑士所说的一切。

“在巴勒斯坦,”Sir Richard说,“像一位勇敢的基督徒士兵一样,为十字架和圣墓而战。真的,因为Sir Walter的死以及Lancaster家族亲属的仇恨,英格兰对他来说是个险恶之地。”

“当真,”Robin深受感动,说道,“你的遭遇确实艰难。但告诉我,你欠Emmet修道院多少土地赎金?”

“仅仅四百英镑,”Sir Richard说。

听到这里,Robin愤怒地拍了拍大腿。“哦,这些吸血鬼!”他喊道,“为了四百英镑就没收一份高贵的家产!但如果你失去了土地,Sir Richard,你会遭遇什么?”

“在这种情况下,困扰我的并非我个人的命运,”骑士说,“而是我亲爱的夫人;因为一旦我失去土地,她将不得不投奔某位亲属,依靠施舍度日,我想,那会彻底击碎她高傲的心。至于我,我会越过咸涩的大海,前往巴勒斯坦,与我儿子并肩为圣墓而战。”

这时Will Scarlet插话道:“难道你没有朋友能在你这深重的危难中帮你一把吗?”

“一个都没有,”Sir Richard说。“当我还在家乡富有、朋友环绕时,他们大吹大擂地宣扬他们是多么爱我。但当橡树在森林中倒下时,猪群便从树下奔逃,生怕被砸中。于是我的朋友们离我而去;因为我不仅穷困潦倒,还有强大的敌人。”

随后Robin说:“你说你没有朋友,Sir Richard。我从不夸口,但许多人发现Robin Hood在他们危难时是一个朋友。振作起来,骑士大人,或许我还能帮你。”

骑士摇了摇头,露出一丝苦涩的微笑,但尽管如此,Robin的话语还是让他心头轻快了一些,因为说实话,希望即使再微弱,也能像那枚只需一个格罗特钱币的小蜡烛一样,在黑暗中带来一丝光亮。

当他们靠近那棵绿林树时,白昼已近尾声。即使在远处,他们也从人数上看出Little John带回了一位客人,但当他们走近看清时,竟然是Hereford的主教大人!这位贤明的主教此刻正处于极度的焦虑中,我敢说。他在树下踱来踱去,像一只落入鸡窝的狐狸。在他身后,三名黑衣修士紧紧挨在一起,如同一群风暴中的黑羊,显得惊恐万状。附近树枝上拴着六匹马,其中一匹是装饰华丽的战马,那是主教平日的坐骑,其余几匹则驮着各种形状与种类的包裹,其中一个包裹让Robin的双眼闪闪发光,那是一个并不算大、却用铁条与铆钉严严实实捆绑起来的箱子。

当主教看见Robin及随行人员出现在空地上时,他做出想要奔向义士的样子,但看守主教与三名修士的那个人横过长棍挡在前面,迫使这位主教大人不得不退后,尽管他眉头紧锁,言辞愤怒。

“留步,我的主教大人,”当快乐的Robin看清这一切时,大声呼喊道,“我这就快步前来见你,因为我最想见的人便是你。”说完,他加快步伐,很快来到那气急败坏的主教身边。

“怎么回事,”当Robin走近时,主教大声怒斥道,“难道这就是你和你的手下对待我这种教会高层的方式吗?我与这些修士正带着我们的驮马和平地行走在官道上,身边还有十来个人随行护卫,突然冒出一个七英尺高的彪形大汉,身后跟着八十多号人,叫我停下——听着,我可是Hereford的主教大人!紧接着我的武装护卫——诅咒这些懦夫!——竟然直接逃跑了。但你瞧;这个家伙不仅拦住我,还威胁我说,Robin Hood会把我剥得像冬日的树篱一样精光。不仅如此,他还称呼我为‘肥胖的牧师’、‘吃人的主教’、‘贪财的高利贷者’等等,简直把我当成了路边乞丐或补锅匠。”

听到这里,主教瞪着眼,像只愤怒的猫,连Sir Richard也笑出了声;只有Robin保持着严肃的面孔。“哎呀!我的大人,”他说,“你竟被我的手下如此对待!我真诚地告诉你,我们对你的神职非常敬重。Little John,立刻站出来。”

听到这话,Little John走上前来,扭曲着脸做出古怪的表情,仿佛在说:“开恩啊,好主人。”随后Robin转向Hereford主教说道:“就是这个人对大人说出那样大胆的话吗?”

“没错,确实是同一人,”主教说,“一个顽劣之徒,我敢说。”

“那么,Little John,”Robin以悲伤的声音说道,“你称呼大人为肥胖的牧师吗?”

“是的,”Little John哀伤地说。

“还称他为吃人的主教吗?”

“是的,”Little John比刚才更加哀伤地回答。

“还称他为贪财的高利贷者吗?”

“是的,”Little John以一种足以让Wentley的巨龙流泪的声音答道。

“唉,这些事情真是不该发生!”快乐的Robin转向主教说,“因为我一直认为Little John是个诚实的人。”

此话一出,一阵哄堂大笑爆发出来,主教的脸涨得通红,从头顶一直红到下巴;但他什么也没说,只是生生咽下了那些话,尽管它们几乎让他窒息。

“不,我的主教大人,”Robin说,“我们是一群粗人,但我相信,归根结底,我们并非你所想的那种恶人。这里没有一个人会伤害你的一根毫毛。我知道你对我们的戏谑感到恼火,但在这绿林中我们人人平等,因为这里没有主教、男爵或伯爵,只有普通人,所以你在此期间必须与我们共享生活。来吧,动作快点,我的部下,去准备盛宴。同时,我们要向客人们展示我们的林间运动。”

于是,当一些人去点燃炙烤肉食的火堆时,另一些人奔跑跳跃着去取他们的棍棒与长弓。随后,Robin将Sir Richard of the Lea带到了前面。“主教大人,”他说,“这是我们今日迎来的另一位客人。我希望你能更好地了解他,因为我和我所有的弟兄都将竭尽全力,在这场欢宴中同时招待好你们两位。”

“Sir Richard,”主教以责备的口吻说道,“我想你我二人在这贼窝之中,同是患难与共的伙伴……”他本想说“贼窝”,但突然停住,斜眼看向Robin Hood。

“说下去,主教,”Robin大笑道,“我们Sherwood人从不遮掩话语的流露。你刚才想说的是‘贼窝’吧。”

主教道:“或许那确实是我本想说的,Sir Richard;但我还是要说,我方才看到你竟为这群家伙的粗俗玩笑而发笑。我想,你若能以皱眉来制止他们,而非用笑声去怂恿他们,那才更像个得体的人。”

“我并无害你之意,”Sir Richard说道,“但欢快的玩笑终究是欢快的玩笑,我可以说,即便这笑话是针对我自己的,我也会笑出来。”

此时,Robin Hood招呼几个手下在地上铺上柔软的苔藓,并在上面覆以鹿皮。随后,Robin请客人们就座,于是他们三人坐了下来,一些头领人物,如Little John、Will Scarlet、Allan a Dale等人,则在附近舒展身体躺在地上。接着,在林间空地的尽头竖起了一个花环,弓箭手们以此为靶进行射箭,那日的箭法之精妙,足以让人心跳加速。整个过程中,Robin对主教和骑士谈笑风生,风趣横溢,以至于前者忘却了恼怒,后者忘却了烦忧,两人不断地开怀大笑。

随后,Allan a Dale上前调好竖琴,周围顿时静谧下来。他以美妙的嗓音唱起了关于爱情、战争、荣耀与忧伤的歌谣,所有人都听得入了神,一动也不动。Allan一直唱到那一轮巨大的银色圆月,在错综复杂的树枝间闪烁着洁白澄澈的光芒。终于,有手下来报盛宴已备好,Robin便左右手各挽着一位客人,将他们带到那铺在草地上的白亚麻布旁,桌上摆满了冒着热气的大盘菜肴,四溢的香气飘向远方。四周火炬通明,将一切映照在红光之中。众人随即坐下,开始大快朵颐,喧闹声、餐具碰撞声与谈笑声交织在一起。盛宴持续了很长时间,最终宾主尽欢,甘醇的美酒与浓郁的麦芽酒畅快地流转着。于是,Robin Hood高声示意安静,众人立刻静了下来,听他讲话。

“我有一个故事要讲给你们所有人听,所以请仔细听我说,”他说。紧接着,他毫不犹豫地讲述了Sir Richard的事迹,以及他的土地是如何被抵押的。然而,随着叙述的深入,主教那原本因欢愉而红润的脸庞变得严峻起来,他放下了手中的酒角,因为他知晓Sir Richard的故事,心中不禁涌起一股阴郁的预感。待Robin Hood讲完,他转向Hereford主教。“现在,主教大人,”他说,“你不觉得这种事做得太缺德了吗?更何况还是出自一位本应生活在谦卑与仁爱之中的教会人士之手?”

主教对此一言不发,只是垂眼望着地面,神情阴郁。

Robin道:“你可是全英格兰最富有的主教,难道就不能帮帮这位落难的弟兄吗?”但主教依然一声不吭。

于是,Robin转向Little John说:“你和Will Stutely去把那边那五匹驮马带过来。”两位义士领命而去,围坐在桌旁的人们在光线最明亮的地方让出一片空地,Little John和Will Stutely随即牵着那五匹马走了过来。

“谁有货物的清单?”Robin Hood看向黑衣修士们问道。

最瘦小的那位颤抖着声音开口了——那是个老人,长着一张温和而布满皱纹的脸。“我有;但请你,千万别伤害我。”

“不,”Robin说,“我从未伤害过无辜之人;把清单给我,好父亲。”老人照做了,将刻有马背上货物明细的写字板交给Robin。Robin转手交给Will Scarlet,令其朗读。Will Scarlet提高嗓音,让所有人都能听见,开始念道:

“三包丝绸,给Ancaster的商人Quentin。”

“那个我们不动,”Robin说,“Quentin是个诚实的人,靠自己的勤俭发家。”于是那几包丝绸被放在一边,原封未动。

“一包丝绒,给Beaumont修道院。”

“这些修士要丝绒做什么?”Robin说,“不过,虽然他们不需要,我也不想把他们的东西全部拿走。把它分成三份,一份卖掉做慈善,一份留给我们,一份归修道院。”于是,这事便按Robin Hood的吩咐办了。

“四十支大蜡烛,给圣托马斯礼拜堂。”

“那本该属于礼拜堂,”Robin说,“放在一边。我们绝不能剥夺圣托马斯应得的东西。”于是这也照办了,蜡烛被放在一边,与诚实商人Quentin那未拆封的丝绸摆在一起。清单逐一读完,货物依照Robin认为最妥当的方式进行处置。有些物品原封不动地放着,许多则被拆开并分成三等份:一份用于慈善,一份归他们自己,一份归还主人。此时,火炬光下的地面铺满了丝绸、天鹅绒、金丝织物以及成箱的美酒,最后,他们念到了写字板上的最后一行——“属于Hereford主教大人的一个箱子。”

听到这话,主教打了个寒战,那箱子被摆在地上。

“主教大人,你有这箱子的钥匙吗?”Robin问道。

主教摇了摇头。

“去吧,Will Scarlet,”Robin说,“你是这里力气最大的人——拿把剑过来,把这箱子劈开,如果你能做到的话。”Will Scarlet起身离去,片刻后带着一把巨大的双手剑回来。他向那坚固的铁皮箱猛劈三下,第三下过后,箱子裂开了,一堆黄金滚落出来,在火炬的光线下闪烁着红光。见此情景,人群中发出一阵低语,宛如风吹过远方的树林;但没人上前去触碰那些钱。

Robin道:“你,Will Scarlet,还有你,Allan a Dale,以及你,Little John,把钱数清。”

清点钱财耗费了很长时间,结清总数后,Will Scarlet高声宣布共有十五百英镑黄金。但在金币中,他们发现了一张纸条,Will Scarlet高声朗读出来,所有人都听见,这笔钱是Hereford主教区名下某些地产的租金、罚金及没收金。

“主教大人,”Robin Hood说,“我不会像Little John说的那样,把你剥得像冬日的树篱,因为你要拿回三分之一的钱。三分之一作为对我们的款待以及你随行人员的开销,这你完全给得起,因为你非常富有;另外三分之一你更该拿出来做慈善,因为主教,我听说你对下属严苛,是个守财奴,你本该将这些钱用于慈善,那比花在你自己的喜好上要体面得多。”

主教抬头看向他,却一言不发;但他心中庆幸自己还能保住一部分财富。

随后,Robin转向Sir Richard of the Lea,说道:“现在,Sir Richard,教会似乎想要榨干你,因此,教会多余的收益大可用来援助你。你拿走那预留给比主教更需要帮助之人的五百英镑,去偿还你欠Emmet的债务吧。”

Sir Richard注视着Robin,眼中涌动着某种情绪,使得所有的灯火与面孔都模糊在一起。最后他说:“朋友,我衷心感谢你为我所做的一切;但若我不能坦然接受你的馈赠,还请不要见怪。不过我会这样做:我收下这笔钱偿还债务,一年零一天之后,我会将钱如数归还给你或是Hereford主教大人。为此,我以神圣的骑士名义起誓。我接受这笔借款,因为我认为,比起那个逼债逼得如此之紧的教会,没有人比我更有理由接受援助。”“诚然,骑士大人,”Robin说,“我不懂你们那类人所权衡的那些精细顾虑;不过,就按你所愿吧。但你最好在一年期满时把钱交给我,因为或许我比主教更能妥善利用这笔钱。”说完,他转头向身边的人下令,五百英镑被数出,装进一个皮袋子里给了Sir Richard。其余的财宝被分拨开来,一部分存入义士们的宝库,另一部分则与主教的东西放在一起。

这时,Sir Richard起身道:“好朋友们,我不能久留了,否则我夫人会因我未归而焦急;请允许我告辞。”

Robin Hood和所有快乐的弟兄们站起身来,Robin说道:“Sir Richard,我们不能让你独自离去。”

Little John接口道:“好主人,让我从弟兄中挑选二十名精壮汉子,我们把自己好好武装一番,权当Sir Richard的随从,直到他能找到其他人接替我们为止。”

“你说得好,Little John,就这么办,”Robin说。

Will Scarlet又道:“让我们送他一条金项链挂在颈上,配得上他的身份,再配上一双金马刺系在脚后跟。”

Robin Hood说:“你说得好,Will Scarlet,就这么办。”

Will Stutely接着道:“让我们把那匹贵重的丝绒和那卷金丝织物给他,当作Robin Hood及其快乐弟兄们送给他高贵的夫人的礼物。”

众人鼓掌欢呼,Robin道:“你说得好,Will Stutely,就这么办。”

Sir Richard of the Lea环顾四周,想要开口,却因哽咽而难以出声;最后他用沙哑而颤抖的声音说道:“好朋友们,你们会看到的,Sir Richard o' the Lea永远不会忘记你们今日的恩情。若你们日后有任何危难,尽管来找我和我的夫人,Castle Lea的城墙被撞碎之前,绝不会让你们受到伤害。我……”他再也说不下去了,匆匆转过身去。

此时,Little John和他挑选的十九名精壮汉子已经准备好出发。每人胸前穿着链甲,头上戴着钢盔,腰间佩着一把结实的利剑。他们站成一排,显得英姿飒爽。Robin走上前,将一条金链挂在Sir Richard颈上,Will Scarlet单膝跪地,将金马刺扣在骑士的脚后跟;Little John牵过Sir Richard的马,骑士翻身上马。他低头看了Robin一会儿,忽然俯下身吻了他的面颊。随着骑士和义士们在火炬与钢甲的辉映下消失在林间,森林空地回荡着众人的欢呼声。

这时,Hereford主教以哀伤的声音说道:“好伙计,我也得动身了,夜色已深。”

但Robin将手按在主教的臂上拦住了他。“别这么着急,主教大人,”他说,“三天后Sir Richard才去偿还Emmet的债务;在那之前,你得屈尊在这里陪我待着,免得你给骑士惹麻烦。我保证你会玩得很开心,因为我知道你喜欢猎鹿。放下你的忧郁,试着过三天欢快的义士生活吧。我保证,到那时你一定会舍不得走的。”

于是,主教及其随从在Robin那里待了三天,这期间他玩得非常尽兴,正如Robin所言,当他离去的时候,心中竟对这片绿林产生了不舍。三天期满,Robin放他离去,并派了一队义士护送他出森林,以防劫匪抢走他剩下的货物与包袱。

然而,主教离开时,心中暗暗发誓,总有一天要让Robin为在Sherwood拦截他而感到后悔。

现在,让我们跟随Sir Richard,听听他后来发生了什么,他是如何在Emmet修道院偿还债务的,又是如何在到期时还给Robin Hood的。

Sir Richard of the Lea是如何偿还债务的

漫长的大道笔直延伸,在阳光下显得灰蒙蒙的,尘土飞扬。道路两侧是布满水的沟渠,岸边长着柳条,远处的地平线上,Emmet修道院的塔楼矗立在高高的白杨树丛中。

一位骑士骑马沿着堤道行进,身后跟着二十名精壮的武装人员。骑士穿着一件朴素的灰色粗呢长袍,腰间束着宽大的皮带,挂着一把长匕首和一把结实的利剑。尽管他自己穿得如此朴素,但他骑的马却是一匹名贵的巴巴马,马具上装饰着丝绸和银铃。

就这样,队伍沿着沟渠间的堤道行进,最终抵达了Emmet修道院的大门。骑士唤过一名手下,令他用剑柄敲响门房的门。

门房在屋内的长凳上打盹,听到敲门声便醒了过来,打开小窗,一瘸一拐地走出来向骑士问候,屋内一只关在柳条笼里的驯化椋鸟尖声叫道:“In coelo quies! In coelo quies!”(天上有安宁!天上有安宁!)——那是可怜的跛脚老门房教它说的。

“你们的院长在哪里?”骑士问老门房。

“他正在用餐,好骑士,他正盼着你来,”门房说,“如果我没认错,你就是Sir Richard of the Lea。”

“我是Sir Richard of the Lea;我现在就去找他,”骑士说。

“我不该把你的马牵到马厩去吗?”门房说,“看在圣母的份上,这可是我生平见过最高贵、配具最好的骏马了。”说着,他用手掌抚摸着马的侧腹。

“不必了,”Sir Richard说,“这地方的马厩不适合我,让开吧。”说完,他向前走去,大门打开,他带着随从进入了修道院的石砌庭院。他们一行人伴随着钢甲的撞击声、宝剑的碰撞声以及马蹄落在鹅卵石上的响声走进去,惊得一群在阳光下漫步的鸽子拍打着翅膀飞向圆塔的高檐。

在骑士沿堤道前往Emmet的同时,修道院食堂里正在举行一场欢乐的宴会。午后的阳光穿过巨大的拱形窗户,在石板地面上投下大块光影,照亮了铺着洁白亚麻布的餐桌,上面摆满了奢华的盛宴。首席院长Vincent of Emmet端坐在桌首,身穿精细布料与丝绸制成的柔软长袍;头上戴着一顶镶金的黑色丝绒帽,颈上挂着一条沉重的金链,坠着一个巨大的挂坠。在他那张大椅的扶手上,栖息着他最喜爱的猎鹰,因为院长酷爱猎鹰这项文雅的运动。他右手边坐着诺丁汉郡长,穿着镶着毛边的华丽紫色长袍;左手边坐着一位著名的法律博士,身着深色庄重的服饰。在他们之下坐着Emmet的首席酒库管理员,以及其他几位高级修士。

席间谈笑风生,极尽欢愉。法律博士那张干瘪的脸上扭曲出一个皱巴巴的笑容,因为他的口袋里装着八十枚金天使,那是院长为他和Sir Richard of the Lea之间的官司预付给他的佣金。这位博学的博士是预先收费的,因为他不太信任神圣的Emmet院长Vincent。

诺丁汉郡长说道:“但是,院长大人,你确定你已经稳稳拿住那些土地了吗?”

“哎,当然,”院长Vincent在喝了一大口酒后咂着嘴说道,“我一直密切关注着他,尽管他本人毫无察觉,我知道他根本没钱还债。”

“确实,”法律博士用干涩沙哑的声音说,“如果他没来付账,他的土地就肯定会被没收;但是,院长大人,你必须让他签署一份手书的放弃声明,否则你无法指望在不受他干扰的情况下持有这些土地。”

“没错,”院长说,“你之前就跟我说过了,但我知道这个骑士穷得叮当响,他会很乐意用这些土地换取两百英镑的现金。”

这时,首席酒库管理员插话道:“我觉得这样把一个不幸的骑士逼上绝路简直是一种耻辱。让德比郡最高贵的庄园因为区区五百英镑而易手,真是令人悲伤。真的,我……”

“怎么回事,”院长声音颤抖地打断了他,双眼闪烁着怒火,脸颊涨得通红,“你竟敢当面顶撞我,小子?看在圣胡伯特的份上,你最好留着那口气去吹你的汤,否则会烫伤你的嘴。”

“不,”法律博士圆滑地说,“我敢发誓,这位骑士今天绝不会来解决债务,他会临阵脱逃的。不过没关系,我们总有办法夺取他的土地,不用担心。”

但就在博士说话的时候,庭院下方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和铁甲碰撞的叮当声。院长随即叫过坐在下首的一名修士,让他去窗边看看下面是谁,尽管他心里很清楚,除了Sir Richard,绝不会有别人。

于是,那个兄弟起身走去查看,他说道:“我看见下面有二十名精壮的武装人员,还有一名骑士正从马上下来。他穿着一身长长的灰色长袍,依我之见,显得十分寒酸;但他所骑的那匹马,却有着我所见过的最华丽的马具。骑士下了马,他们正朝这边走来,现在已经在下面的大厅里了。”

“瞧,你们看那儿,”Vincent院长说道,“瞧瞧,这里有个骑士,钱包瘦得连买块面包皮来嚼都困难,却还养着一队侍从,给马的皮毛上披挂着华丽的饰物,而他自己的背上却光着。难道不该让这样的人变得一贫如洗吗?”

“但你确定,”那位小个子博士战战兢兢地说,“这位骑士不会伤害我们吗?像他这样的人,一旦受了阻挠就会变得凶狠,而且他身后还跟着一帮顽劣之徒。或许你最好还是宽限他的债务。”他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害怕Sir Richard可能会伤害他。

“你不必担心,”院长看着身边的小个子男人说道,“这位骑士心肠仁厚,他想伤害一位老妇人的念头,和他伤害你的念头是一样少的。”

院长话音刚落,食堂下端的一扇门便打开了,Sir Richard走了进来,他双手合十,头垂在胸前。他就这样卑微地缓缓走过大厅,而他的武装人员则站在门口周围。当他走到院长坐的地方时,他单膝跪了下来。“愿上帝救赎并保守你,院长先生,”他说,“我是来履行约定的。”

于是,院长对他说的第一句话是:“你带了我的钱吗?”

“唉!我身上连一便士都没有,”骑士说;听到这话,院长的眼睛闪闪发亮。

“你可真是个精明的债务人啊,我了解,”他说。接着,“诺丁汉郡长,我敬你一杯。”

但那骑士依然跪在坚硬的石地上,于是院长又转向他。“你还想要什么?”他尖刻地问道。

听到这些话,一股缓慢的红色爬上了骑士的面颊;但他依然跪着。“我想恳求你的仁慈,”他说,“正如你祈求天堂的仁慈一样,也请对我施以仁慈。不要剥夺我的土地,从而让一名真正的骑士陷入贫困。”

“你的日期已过,你的土地已被没收,”那位法律界人士说道,在骑士卑微的言辞中提起了精神。

Sir Richard说道:“你这位法律界人士,在我有难之时,难道不能为我说句公道话吗?”

“不,”另一个人说,“我支持这位神圣的院长,他已经用真金白银付了我的酬金,所以我理当站在他这一边。”

“郡长先生,你不愿做我的朋友吗?”Sir Richard说。

“不,向上帝发誓,”诺丁汉郡长说道,“这不关我的事,但我会尽我所能,”说着,他用膝盖在桌布下顶了顶院长。“院长先生,你难道不能减轻他的一些债务吗?”

对此,院长冷酷地笑了笑。“付我三百英镑,Sir Richard,”他说,“我就给你债务的清偿证明。”

“院长先生,你知道,让我付四百英镑和付三百英镑一样容易,”Sir Richard说,“但你不能再给我一年时间来偿还债务吗?”

“一天都不能,”院长严厉地说道。

“这就是你愿意为我做的一切吗?”骑士问道。

“去你的,虚伪的骑士!”院长大叫起来,愤怒地爆发了,“要么按照我说的付清债务,要么放弃你的土地,从我的大厅里滚出去。”

接着,Sir Richard站起身来。“你这个虚伪、撒谎的牧师!”他用一种严厉的声音说道,那声音让法律界人士惊恐地畏缩起来,“我不是虚伪的骑士,正如你心里十分清楚的那样,我甚至曾在比武场和锦标赛中保持过我的地位。你的礼貌竟匮乏至此,以至于看着一名真正的骑士跪了这么久,或者看着他进入你的大厅,却从未向他提供任何肉食或酒水吗?”

于是,法律界人士用颤抖的声音说道:“这绝不是谈论生意相关事宜的妥当方式;让我们言语温和些。院长先生,你愿意付给这位骑士多少钱,让他放弃他的土地?”

“我本愿给他两百英镑,”院长说,“但既然他对我说话如此恶毒,那他连一百英镑之外的一个铜板都别想得到。”

“即便你给我一千英镑,虚伪的院长,”骑士说,“你也休想得到我的一寸土地。”然后,他转向那些站在门口附近的武装人员,叫道:“过来,”并用手指招了招;于是,他们当中最高大的那个人走上前来,递给他一个长长的皮袋。Sir Richard接过袋子,从里面向桌上倾倒出一串闪闪发光的金币。“记住,院长先生,”他说,“你已经承诺过给我三百英镑的清偿证明。你休想从我这儿多拿走一个法寻。”说完,他数出三百英镑,推向院长。

但这时,院长的双手垂在身侧,院长的头耷拉在肩膀上,因为他不仅失去了获得土地的全部希望,而且还免去了骑士一百英镑的债务,并无谓地付给了法律界人士八十个天使金币。他转向那人,说道:“把我付给你的钱还给我。”

“不,”那人尖声叫道,“那是你付给我的酬金,你休想再要回去。”说着,他将长袍紧紧裹在身上。

“现在,院长先生,”Sir Richard说,“我已经履行了约定,付清了向我索要的所有款项;既然我们之间再无瓜葛,我立刻离开这个卑劣的地方。”说完,他转身大步离去。

一直以来,郡长都瞪大双眼,张着嘴,盯着那个高大的武装人员,那人站着仿佛是用石头雕刻出来的一般。最后,他气喘吁吁地吐出几个字:“Reynold Greenleaf!”

此时,那个高大的武装人员,除了小约翰(Little John)还能有谁,转过身,对郡长咧嘴一笑。“向你问好,好伙伴,”他说,“我想说,可爱的郡长,我今天听到了你所有漂亮的谈话,这些话将会如实转达给Robin Hood。那么,暂时告辞了,直到我们下次在舍伍德森林(Sherwood Forest)相见。”说完,他也转身跟随Sir Richard走出了大厅,留下脸色苍白、惊恐万状的郡长,蜷缩在他的椅子上。

Sir Richard赴的是一场欢宴,但他留下的却是一群忧心忡忡的人,摆在他们面前的珍馐美味,他们却没什么胃口。只有那位博学的博士很高兴,因为他拿到了自己的酬金。

如今,距离Emmet的Vincent院长坐席宴饮已过去了一年零一天,又一个秋高气爽的年份再次到来。但我知道,这一年给Sir Richard of the Lea的土地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因为,过去草甸上生长着蓬乱的野草,如今全都铺展成金色的麦茬,预示着那里已经收获了丰富而充足的庄稼。这一年也给城堡带来了巨大的改变,因为过去那干涸的护城河和荒废的断壁残垣,如今一切都井井有条,维护得当。

阳光明媚地照耀在城垛和塔楼上,头顶蔚蓝的天空中,一群嘈杂的寒鸦围绕着镀金的风向标和尖塔飞翔。接着,在明媚的早晨,吊桥伴随着链条的咔哒声和撞击声放下,越过护城河,城堡的大门缓缓打开,一队装备精良的钢铁武装人员,簇拥着一名身穿锁子甲的骑士——那铠甲在冬日早晨的灌木丛和荆棘上显得如霜一般洁白——从城堡庭院中闪亮而出。骑士手中握着一杆长矛,矛尖上飘扬着一面血红色的三角旗,宽如手掌。于是,这支队伍从城堡中走出,在他们中间,走着三匹驮马,上面载着形状和种类各异的包裹。

就这样,善良的Sir Richard of the Lea在这明媚而欢乐的早晨出发,去偿还他欠Robin Hood的债务。他们沿着公路前行,伴随着整齐的脚步声以及刀剑和马具的叮当声。他们不断前进,直到靠近Denby,在那里,他们从山顶望见小镇外飘扬着许多五颜六色的旗帜和饰带,在明亮的天空中飞舞。于是Sir Richard转向离他最近的武装人员。“Denby那边今天有什么活动?”他问道。

“回禀大人,”那武装人员回答,“今天那里举行一场欢乐的集会,还有一场盛大的摔跤比赛,许多人都赶来了,因为奖品是一桶红酒、一枚漂亮的金戒指和一副手套,全都归最好的摔跤手所有。”

“嗯,凭我的信念,”Sir Richard说,他非常喜爱这种阳刚的运动,“这一定很值得一看。我想我们在旅途中得耽搁一会儿,去看看这热闹的比赛。”于是他拨转马头,朝Denby和集会的方向走去,他和他的部下们便向那里进发。

在那里,他们发现了一片喧闹的欢乐景象。旗帜和饰带在飘扬,杂技演员在草地上翻滚,风笛在演奏,小伙子和姑娘们随着音乐跳舞。但人群聚集最多的地方,还是在摔跤场周围,Sir Richard和他的部下们便转往那里。

当摔跤裁判们看见Sir Richard走来并认出他是谁时,首席裁判从他和别人坐的长凳上下来,走到骑士跟前,拉住他的手,恳求他过来和他们一起坐下,担任比赛的裁判。于是Sir Richard下了马,和其余的人一起走到环形场边搭建的长凳旁。

那天早晨比赛十分激烈,因为一个名叫Egbert的自耕农,来自斯塔福德郡(Staffordshire)的斯托克(Stoke),轻松摔倒了所有挑战者;但一个Denby人,在整个乡村以“伤疤威廉”(William of the Scar)而闻名,他一直在等待时机与这个斯托克人较量;所以,当Egbert摔倒了其他人之后,强壮的William跳进了场内。接着是一场艰苦的较量,最终他重重地摔倒了Egbert,随之而来的是一片欢呼和握手,因为所有的Denby人都为他们的选手感到骄傲。

当Sir Richard到来时,他发现强壮的William在朋友们的欢呼声中显得十分膨胀,正在场内来回走动,叫嚣着要任何人来和他较量。“来吧,全都过来!”他说,“我,伤疤威廉,就在这儿,等着任何人来挑战。如果德比郡没有能对付我的人,那就来吧,不管是诺丁汉、斯塔福德还是约克的,如果我不让他们一个个像森林里的猪一样用鼻子拱地,就别再叫我勇敢的摔跤手威廉了。”

听到这话,众人都笑了;但在笑声之上,一个响亮的声音喊道:“既然你吹得这么大,来了一个诺丁汉郡的人要和你较量一番,伙计”;紧接着,一个身材高大的年轻人,手中拿着一根坚硬的短棍,推开人群,最终轻盈地跳过绳索进入场内。他不像强壮的William那么魁梧,但他个子更高,肩膀更宽,浑身关节强壮有力。Sir Richard敏锐地看着他,然后转向其中一名裁判,说道:“你知道这个年轻人是谁吗?我想我以前见过他。”

“不,”裁判说,“他对我来说是个陌生人。”

与此同时,那个年轻人一言不发,放下短棍,开始脱掉外衣和上衣,直到最后他露出赤裸的手臂和身体;当他这样裸露在众人面前时,确实是一副赏心悦目的景象,因为他的肌肉线条圆润平滑,像奔腾的溪水一样清晰。

现在,每个人都在手上吐了唾沫,然后拍在膝盖上,蹲下身子,敏锐地注视着对方,以便在抓握时占得先机。接着,他们像闪电一样扑向对方,人群中爆发出巨大的欢呼声,因为William占得了两人中更好的抓握位置。短时间内,他们紧张地挣扎、扭动,接着强壮的William使出了他最狡猾的绊倒招式,但陌生人以比他更高明的技巧化解了,于是那绊倒招式毫无作用。接着,突然间,陌生人一扭一拽,挣脱了出来,而那个带着伤疤的人发现自己被一双几乎让他肋骨断裂的手臂锁住了。于是,他们伴随着沉重而灼热的呼吸,僵持了一会儿,全身挂满了汗水,大滴的汗珠顺着脸庞淌下。但陌生人的拥抱如此紧密,最终强壮的William的肌肉在他的抓握下松软了下来,他发出了一声抽泣。接着,年轻人使出全力,用脚后跟猛地一绊,顺势一摔,将强壮的William重重地摔在地上,发出一声令人心悸的闷响,他躺在那里,仿佛再也无法动弹手脚。

但这一次,人群中没有为陌生人欢呼,而是响起了一阵愤怒的低语,因为他赢得比赛太轻松了。这时,一名法官,是伤疤威廉的亲戚,嘴唇颤抖、面色阴沉地站了起来。他说道:“如果你杀了他,你会有大麻烦的,我告诉你,伙计。”但陌生人大胆地回答:“他接受了我的挑战,正如我接受他的一样。法律不能伤害我,即使我杀了他,只要是在摔跤场上公平进行的。”

“那我们走着瞧,”法官阴沉地瞪着那个年轻人,同时人群中再次传出一阵愤怒的低语;因为,正如我所说,Denby的人们为强壮的伤疤威廉感到骄傲。

这时,Sir Richard温柔地开口道:“不,”他说,“年轻人是对的;如果另一个人死了,他也是死在摔跤场上,他在那里接受了挑战,且被公平地摔倒了。”

但在那期间,三个人走上前来,把强壮的William从地上抬起,发现他还没死,尽管被那重重的一摔震得够呛。接着,首席法官站起来说:“年轻人,奖品理应归你。这是红金戒指,这是手套,那边那桶酒你想怎么处置都行。”

听到这话,已经穿上衣服并重新拿起棍子的年轻人一言不发地鞠了一躬,然后接过手套和戒指,把手套塞进腰带,把戒指滑到大拇指上,转身又轻盈地跳过绳索,穿过人群,消失不见了。

“现在,我真想知道那个年轻人是谁,”法官转向Sir Richard说,“从他红润的脸颊和金色的头发来看,他像个强壮的撒克逊人。我们这个William也是个强壮的人,除了他还没和康沃尔的Thomas、约克的Diccon以及唐卡斯特(Doncaster)的年轻David这样伟大的摔跤手较量过之外,我从未见过他在场上被摔倒。Sir Richard,你不觉得他在场上脚跟很稳吗?”

“是的,确实如此,然而这个年轻人公平地摔倒了他,而且显得惊人地轻松。我非常好奇他到底是谁。”Sir Richard若有所思地说道。

有一会儿,骑士站在那里与周围的人交谈,但最终他起身准备离开,于是他叫来手下,系紧马鞍的肚带,再次骑上了马。

与此同时,年轻的陌生人已经穿过了人群,但当他经过时,他听到周围嘀咕着这样的话:“看那个公鸡!”“瞧他那副得意洋洋的样子!”“我敢发誓他是不公平地摔倒了好William!”“是啊,真的,你们没看见他手上抹了鸟胶吗?”“把他的公鸡冠割掉才好!”对于这一切,陌生人毫不在意,而是骄傲地大步走着,仿佛没听见一般。他缓缓穿过草地,来到跳舞的帐篷前,站在门口向里面观看比赛。就在他这样站着的时候,一块石头突然带着尖锐的撞击声击中了他的手臂,他转过身,看到一群愤怒的人从摔跤场跟了过来。接着,当他们看到他转过身时,人群中爆发出巨大的嘘声和叫喊声,以至于跳舞帐篷里的人都跑出来看发生了什么事。最终,一个身材高大、肩膀宽阔、体格魁梧的铁匠从人群中大步走出来,手中挥舞着一根沉重的黑刺木棍。

“你这个装在盒子里的杰克(Jack in the Box),来到我们Denby镇,用卑鄙的戏法胜过一个诚实的好小伙子,你想干什么?”他咆哮道,声音如同愤怒公牛的吼叫。“那你就吃这一招吧!”突然间,他向年轻人挥出一击,那力道足以击倒一头公牛。但年轻人灵巧地避开了这一击,并回敬了一记极其沉重的打击,那Denby人呻吟着倒了下去,仿佛被闪电击中一般。当他们看到领头人倒下时,人群又发出一阵愤怒的叫喊;但陌生人背靠着他站立的帐篷,挥舞着他那可怕的木棍,那一击打在强壮的铁匠身上力道实在太沉重,以至于没人敢进入他木棍的攻击范围,所以人群像一群躲避困兽的狗一样向后退缩。但此时,背后有只懦弱的手扔出了一块尖锐的碎石,击中了陌生人的头顶,他向后踉跄着,鲜红的血液从伤口中涌出,顺着脸颊淌下,流过他的上衣。接着,看到他被这一卑鄙的打击弄得头晕目眩,人群涌了上来,将他淹没,他倒在了他们的脚下。

现在,如果不是Sir Richard来到这个集会,那个年轻人的下场可能会很惨,甚至会丢掉年轻的性命;因为突然间,喊叫声响起,钢铁在空中闪烁,剑身平拍出的打击声不断,Sir Richard of the Lea骑着白马,冲过人群冲了过来。接着,人群看到那全身披甲的骑士和武装人员,就像暖炉上的雪一样消散了,留下那个浑身是血、沾满灰尘的年轻人躺在地上。

发现自己自由了,年轻人站起身,擦去脸上的血迹,抬起头。他说道:“Sir Richard of the Lea,或许你今天救了我的命。”

“你是谁,竟如此了解Sir Richard of the Lea?”骑士问道,“年轻人,我觉得我以前见过你的脸。”

“是的,你见过,”年轻人说,“因为人们称我为唐卡斯特的David。”

“哈!”Sir Richard说道,“我竟未认出你来,David;真想不到,自去年今日一别,你的胡须长了许多,人也愈发魁梧,显出成熟男子的气概了。快到帐篷里来,David,把脸上的血洗掉。还有你,Ralph,立刻给他拿一件干净的短上衣来。我现在既为你感到惋惜,又庆幸自己有机会报答你那好主人Robin Hood的一份恩情,若非我及时赶到,你这年轻人恐怕难逃此劫。”

说完,这位骑士带着David走进帐篷,年轻人在那里洗净了脸上的血迹,换上了干净的短上衣。

与此同时,一阵窃窃私语在靠近的人群中传开,原来此人竟是大名鼎鼎的David of Doncaster,他是整个中部地区最出色的摔跤手,就在去年春天,他还在约克郡的Selby摔跤场摔倒了强壮的Adam o' Lincoln,如今正持有中部地区的冠军腰带。因此,当年轻的David与Sir Richard一同从帐篷里走出来时,他脸上的血迹已洗净,破旧的短上衣也换成了干净的,人群中再也听不到愤怒的呼喊,反而纷纷涌上前去想一睹这位年轻人的风采,人们感到很自豪,因为英格兰最伟大的摔跤手之一竟会来到Denby集会的赛场。大众的心思就是如此反复无常。

接着,Sir Richard高声喊道:“朋友们,这位是David of Doncaster;所以,你们的Denby人被这样一位摔跤手摔倒,也没什么可丢人的。他并未因刚才发生的事而记恨你们,但这权当给你们一个教训,以后该如何对待陌生人。如果你们杀了他,那对你们来说将是灾难性的一天,因为Robin Hood会像雀鹰袭击鸽舍一样洗劫你们的城镇。我已经从他那里买下了那桶酒,现在我把它分给你们,随你们怎么喝。但从今往后,切莫再因对方是个强壮的自耕农就去围攻他。”

众人听后齐声高呼;但说实话,他们关心的是酒,而非骑士的话语。随后,Sir Richard带着David,在卫兵的簇拥下调转马头,离开了集会。

然而在后来的日子里,当那些见过那场摔跤比赛的人们年老弯腰时,每当听到有关什么壮勇的竞技,他们总会摇摇头,说道:“哎,哎;但你若见过大名鼎鼎的David of Doncaster在Denby集会上摔倒强壮的William of the Scar,那才叫精彩呢。”

Robin Hood站在欢快的绿林中,Little John和大部分强壮的绿林好汉都在他身旁,等待着Sir Richard的到来。终于,棕色的森林叶间闪过一丝钢光,Sir Richard率领着部下从灌木丛中走到了空地上。他径直走向Robin Hood,从马背上一跃而下,将这位绿林好汉拥入怀中。

“嘿,怎么回事,”过了一会儿,Robin拉开Sir Richard,从头到脚打量着他,说道,“我觉得你比我上次见你时,看起来精神多了。”

“是的,多亏了你,Robin,”骑士将手搭在绿林好汉的肩膀上说道。“若不是你,恐怕我现在还在异国他乡流离失所。但我信守了诺言,Robin,我带回了你当初借给我的钱,而且我已经将其翻了四倍,再次变得富有。除了这笔钱,我还带着我亲爱的夫人和我自己的一点小心意,送给你和你勇敢的部下。”说着,他转向部下高声呼道:“把驮马牵上来。”

但Robin制止了他。“不,Sir Richard,”他说道,“若我违背你的好意,请勿见怪,但我们Sherwood的人从不在吃喝之前谈正事。”说完,他拉起Sir Richard的手,将他引到绿林树下的座位上,绿林帮的其他主要成员也纷纷围坐下来。接着Robin问道:“Sir Knight,怎么我看到年轻的David of Doncaster也随你和你的部下在一起?”

于是骑士当即讲述了他在Denby的逗留以及集会上发生的事情,还有年轻的David是如何陷入险境的;他叙述完经过,说道:“正是这些事,好Robin,耽搁了我路上的时间,不然我一个小时前就该到了。”

说完,Robin伸出手,紧紧握住骑士的手掌。他用颤抖的声音说道:“我欠你的恩情,恐怕永远也还不清了,Sir Richard,因为我要告诉你,比起让年轻的David of Doncaster在Denby遭遇那种不幸,我宁可失去我的右手。”

于是他们交谈着,直到一会儿后有人上前来报告说宴席已经摆好;众人起身前往。宴席结束后,骑士叫部下把驮马牵上前来,他们照办了。随后,一名部下给骑士拿来一个钱箱,他打开箱子,从中取出一个袋子,数出了五百英镑,这正是他从Robin那里借得的金额。

“Sir Richard,”Robin说道,“如果你能把这笔钱作为我们Sherwood的一份礼物收下,那我们都会很高兴。你们说是吗,小伙子们?”

众人齐声高呼“是”。

“我深切地感谢你们,”骑士诚恳地说道,“但若我不能收下,也请不要怪我。我很高兴能向你们借这笔钱,但无论如何,我都不能将其作为礼物收下。”

Robin Hood不再坚持,而是把钱交给Little John放入库房,因为他足够精明,知道没有什么比强加给对方、对方却无法拒绝的礼物更能招致怨恨和苦涩的了。

随后,Sir Richard让人把货物放在地上并打开,顿时,一阵响亮的欢呼声使得森林再次回荡起来,看哪,那是十个满编(tenscore)的顶级西班牙紫杉木长弓,每一把都擦得锃亮,弓身嵌着精致的银饰,却丝毫不损其韧性。弓旁放着十个满编的皮革箭筒,上面绣着金线,每个箭筒里有二十支箭簇锃亮如银的箭;每一支箭都插着孔雀羽毛,箭尾嵌银。

Sir Richard给了每位绿林好汉一张弓和一个箭筒,而给Robin的则是一张极其精巧、镶嵌着金饰的强弓,他箭筒里的每一支箭也都是金嵌尾。

众人为这珍贵的礼物再次欢呼,并纷纷发誓,若有必要,愿为Sir Richard和他的夫人效死。

终于到了Sir Richard必须离开的时候,Robin Hood召集部下围在周围,每位绿林好汉手里都拿着火把,照亮穿过林地的道路。他们一直送到Sherwood的边缘,在那里,骑士亲吻了Robin的脸颊,与他作别离去。

就这样,Robin Hood帮助一位高尚的骑士走出了险境,否则这些不幸本会彻底断送他生命中的幸福。

Little John变成了赤脚修士

寒冬已过,春意盎然。林地尚未披上浓密的绿叶,但发芽的枝条如温柔的薄雾般笼罩在树木周围。旷野上的草地泛着莹莹绿光,麦田呈现出深丝绒般的颜色,因为生长中的叶片既稠密又柔软。耕地的少年在阳光下大声呼喊,成群的鸟儿在紫红色的新翻土垄间寻觅着肥硕的蠕虫。广袤湿润的大地在温暖的阳光下微笑,每一座小绿山都拍着手欢呼。

在绿林树前空地上铺着的一张鹿皮上,Robin Hood像只老狐狸一样躺着晒太阳。他向后靠着,双手环抱膝盖,懒洋洋地看着Little John用长长的麻绳搓着一根结实的弓弦,不时往手心里吐点唾沫,再将绳子在大腿上搓捻。附近,Allan a Dale正坐在那里给他的竖琴装上一根新弦。

Robin终于开口道:“我觉得在这温柔的春日里漫游森林,比做这快乐英格兰的国王还要好。世上有哪座宫殿比得上此时此刻这甜美的林地,又有哪位国王像我一样对鸻鸟蛋和七鳃鳗,或者对多汁的鹿肉和清冽的麦芽酒有着如此好的胃口?Gaffer Swanthold说得对,‘宁吃知足的粗粮,不吃心中苦涩的蜂蜜。’”

“没错,”Little John一边用黄蜂蜡擦拭他新制的弓弦,一边说道,“我们过的生活正是我所向往的。你提到春天,但我认为即使是冬天也有它自己的乐趣。好主人,去年冬天你我曾在Blue Boar酒馆度过了不止一个快乐的日子。你还记得那天晚上,你、Will Stutely、Friar Tuck和我一起在那个酒馆里遇到的那两个乞丐和那个漫游修士吗?”

“记得,”快乐的Robin大笑道,“那天晚上,Will Stutely非要亲吻那个强壮的女店主,结果却被人家当头浇了一罐麦芽酒。”

“没错,就是那晚,”Little John也大笑道,“我觉得那个漫游修士唱的小曲儿真好听。Friar Tuck,你对调子很敏感,你还记得吗?”

“我当时确实学会了那个副歌,”Tuck说道。“让我想想,”他用食指抵住额头沉思,嘴里哼着调子,不时停下来调整他脑中搜寻到的旋律。终于,他完整地找回了曲调,清了清嗓子,欢快地唱道:

“花篱深处知更鸣, 因为春光多明媚, 它拍动羽翼欢快跳跃, 因为心中充满喜悦。 五月花开真美丽, 此刻无忧亦无虑, 五月时节食物丰足。 当花儿尽凋谢, 它便展翅远飞, 去寻找温暖处, 在那快乐的谷仓里, 风雪亦不能侵袭半分。

这就是漫游修士的生活, 有吃有喝真是美; 主妇常留位在火炉旁, 姑娘微笑眼波传。 他纵情高歌, 在漫游路上, 唱那灵魂救赎的欢快乐章。 当狂风怒号, 雪花纷飞时, 总有火炉旁的位置, 给那慈父般的修士, 碗中更有红蟹暖心肠。”

Friar Tuck用浑厚圆润的嗓音唱完,头随着音乐节奏左右摇晃。唱罢,众人都鼓掌大笑,因为这首歌实在太贴切他了。

“实话说,”Little John说道,“这真是首好歌,若我不是Sherwood森林的绿林好汉,我宁愿做个漫游修士,也不愿做世上别的什么人。”

“没错,这是首好歌,”Robin Hood说道,“但我倒觉得那两个粗壮的乞丐讲的故事更有趣,过的生活也更快乐。你不记得那个留着大黑胡子的家伙讲的他在York集会上乞讨的事了吗?”

“记得,”Little John说,“但那个修士讲的Kentshire的收获节呢?我觉得他过的生活比那两个乞丐更快乐。”

“真的,为了教士的荣誉,”Friar Tuck说道,“我支持我的好酒友Little John。”

“现在,”Robin说道,“我坚持我自己的看法。但Little John,你觉得在这大好的日子里来场快乐的冒险如何?你从我们的异装宝箱里拿一件修士的长袍穿上,我去拦下遇见的第一个乞丐并和他交换衣服。然后让我们在这甜美的日子里在乡间漫游,看看各自会遇到什么。”

“这正合我意,”Little John说道,“那我们就出发吧。”

于是Little John和Friar Tuck走到帮里的储藏室,为这位绿林好汉选了一件灰修士(Gray Friar)的袍子。当他们走出来时,爆发出一阵巨大的笑声,因为不仅帮里的人从未见过Little John这副打扮,而且这袍子对他来说短了足足有一巴掌宽。但Little John双手交叠在宽松的袖子里,双眼垂视着地面,腰间挂着一串长长的念珠。

接着,Little John拿起了他那根结实的棍子,棍端挂着一个小巧圆润的皮水瓶,就像朝圣者挂在棍尖的那种;但我敢说,里面装的绝非虔诚朝圣者携带的清凉泉水,而更像是上好的Malmsey甜酒。随后Robin也站起身,手里拿着他那根结实的棍子,并将十个金天使塞进袋里;因为帮里的物资里没有乞丐装,他只能去碰碰运气,看能不能遇上个乞丐,从他身上买下衣服。

一切准备就绪,两名绿林好汉出发了,在薄雾缭绕的清晨大步流星地走着。他们沿着森林小径一直走到大路,然后沿着大路来到岔口,一边通往Blyth,另一边通往Gainsborough。在这里,两人停住了脚步。

快乐的Robin说道:“你走通往Gainsborough的路,我走通往Blyth的那条。那么,再见了,神圣的父亲,愿你在我们再次相见之前,不必因忧虑而认真数你的念珠。”

“再见,未来的乞丐,”Little John说道,“愿你在我下次见到你之前,不必为了乞求宽恕而乞讨。”

于是两人各自坚定地踏上路途,直到一座绿山横在中间,遮住了彼此的身影。

Little John一边走一边吹着口哨,因为整条路上空无一人。发芽的树篱间,小鸟们欢快地啁啾着,两侧的绿山一直绵延向天空,春日的巨大白云在懒洋洋地飞掠山顶。Little John翻山越岭,清新的风吹在他的脸上,长袍在他身后飘动,终于,他来到了通往Tuxford的十字路口。在这里,他遇到了三个美丽的姑娘,每个人都提着一篮鸡蛋要去集市。他说道:“去哪儿啊,漂亮的姑娘们?”他站在她们路上,用棍子挡住她们的去路。

她们聚在一起推搡着,其中一个开口说道:“我们要去Tuxford集市,神圣的修士,卖掉我们的鸡蛋。”

“哎呀!”Little John歪着头看着她们说道。“让如此美丽的姑娘不得不亲自提着鸡蛋去集市,真是可惜。让我告诉你,如果这世上的事由我来定,你们三个人都该穿上最精美的丝绸,骑着雪白的马,身旁有侍从随行,只吃奶油和草莓;因为这样的生活才配得上你们的容貌。”

听到这番话,三个俏姑娘都低下了头,脸红着偷笑。一个说:“哎哟!”另一个说:“天哪,他是在拿我们寻开心呢!”第三个说:“听听,这神圣的人在说什么!”但与此同时,她们又从眼角偷偷瞥着Little John。

“现在,听着,”Little John说,“我可不忍心看到像你们这样精致的淑女提着篮子走在大路上。让我自己来提吧,如果你们愿意,其中一个可以帮我拿棍子。”

“不,”其中一个姑娘说,“你一个人可提不了三个篮子。”

“没错,我提得了,”Little John说,“而且我马上就展示给你们看。感谢神圣的Saint Wilfred赐予我这份小聪明。你们看。我先把这个大篮子提着,这样;然后把我的念珠绕在把手上,就这样;再把念珠套在头上,把篮子像这样背在背上。”Little John照着他所说的做了,篮子挂在他身后就像个货郎的背囊;接着,他把棍子递给其中一个姑娘,两只手臂各提一个篮子,他朝Tuxford镇的方向迈步而去,身旁伴着两个欢笑的姑娘,前面还有一个拿着棍子的。他们就这样走着,路上遇到的每个人都停下脚步回望他们,放声大笑,因为谁也没见过这样滑稽的场面:一个穿着短得滑稽的灰修士袍的高大强壮的修士,背着篮子,提着鸡蛋,大步流星地走在路上,身旁跟着三个漂亮的姑娘。对于这些,Little John一点也不在意,每当有人对他开玩笑,他都欢快地一一回击。

于是他们一路谈笑风生,走向Tuxford,直到快到镇上。Little John停下脚步,放下篮子,因为他不想进城,以免碰到郡长的手下。 “哎呀!甜心们,”他说道,“我只能送你们到这儿了。我本没打算走这条路,但能遇到你们真高兴。现在,分手前,我们得喝上一杯友谊之酒。”说着,他从棍端解下皮水瓶,拔掉塞子,先用袖口擦了擦瓶口,然后递给那个帮他拿棍子的姑娘。接着每个姑娘都美美地喝了一口,轮了一圈后,Little John喝干了剩下的酒,滴水不剩。随后,他温柔地吻了吻每个姑娘,祝她们好运,然后告别离去。姑娘们站在原地,看着他走远。“多可惜啊,”其中一个说道,“这么强壮威武的小伙子竟然当了教士。”

“天哪,”Little John一边迈步一边自言自语,“刚才那一幕可真不赖;Saint Dunstan保佑我多遇上几次这样的事。”

走了好长一段路后,在正午的炎热中,他又感到口渴了。他摇了摇耳边的皮水瓶,里面一点声音也没有。于是他把它放到嘴边,高高倾斜,却连一滴水都没有。“Little John!Little John!”他悲伤地对自己摇着头说道,“如果你再不好好照顾自己,女人迟早会毁了你。”

终于,他登上了一座小山的脊梁,望见下方幽谷中坐落着一家温馨的小茅屋旅店,道路正向那里急转而下。见到此景,他心中的一个声音大声疾呼:“祝福你,好朋友,你的心之所向就在那里,也就是,舒心的休憩和一杯棕色的啤酒。”于是他加快脚步走下山坡,来到了这家小旅店前,店门上方挂着一块画着雄鹿头的招牌。屋门前,一只咯咯叫的母鸡正带着一群小鸡在尘土中刨食,麻雀在屋檐下叽叽喳喳地谈论着家常,一切都是那样甜美宁静,以至于Little John的心中也跟着欢笑起来。门边立着两匹结实的矮种马,配着宽大柔软的马鞍,显然是为长途跋涉准备的,也暗示着屋里有富贵的客人。门前,三个快活的家伙——一个补锅匠、一个货郎和一个乞丐,正坐在阳光下的长凳上痛饮烈性麦芽酒。

“祝各位安好,亲爱的朋友们,”Little John大步走到他们坐的地方说道。

“也祝你安好,神圣的父亲,”快活的乞丐咧着嘴笑道。“不过瞧瞧,你的长袍太短了。你最好从上面裁下一块,补到下面去,这样才够长。不过来吧,坐到我们身边来,尝尝这麦芽酒,如果你的誓言不禁止你的话。”

“不,”Little John同样咧嘴笑道,“神圣的Saint Dunstan已经给予了我自由豁免权,允许我在这方面尽情享用。”说着,他把手伸进袋里掏钱付账。

“说真的,”补锅匠说道,“如果你的外表没有骗人,神圣的修士,那位Saint Dunstan真是英明,因为若没有这样的豁免,他的信徒怕是要做不少苦行了。别,把手从袋子里拿出来,兄弟,你不用付这笔账。嘿,店主,拿一壶麦芽酒来!”

于是酒送到了Little John手中。他吹开泡沫腾出嘴唇的位置,将壶底越抬越高,直到直指天空,他不得不闭上双眼以躲避耀眼的阳光。随后他放下酒壶,因为里面已空空如也,他长叹了一口气,用湿润的眼睛看着其他人,郑重地摇了摇头。

“嘿,店主!”货郎喊道,“给这位好汉再拿一壶麦芽酒,真的,我们中间能有这样豪饮的人,是我们所有人的荣幸。”

他们就这样愉快地交谈着,过了一会儿,Little John问道:“那两匹马是谁的?”

“和你一样的圣职人员,兄弟,”乞丐说道。“他们正在里面大快朵颐呢,我刚才闻到了煮小母鸡的香味。老板娘说他们是从Yorkshire的Fountain Abbey来的,要去Lincoln办些事务。”

“他们可是一对有趣的活宝,”补锅匠说道,“一个瘦得像老婆婆的纺锤,另一个胖得像羊脂布丁。”

“说到胖,”货郎说,“你自己看起来也不算营养不良,神圣的修士。”

“不,说真的,”Little John说,“你在我身上看到的,是神圣的Saint Dunstan赐予那些只靠一把干豌豆和一滴凉水侍奉他的人的恩典。”

此话一出,爆发出一阵大笑。“真是奇事,”乞丐说道,“若不是亲眼看见你那一气呵成喝干酒壶的架势,我本愿发誓说你已经有好几个月没喝过清泉水了。难道这位神圣的Saint Dunstan就没有教你一两首好歌吗?”

“哎,说到这个,”Little John咧嘴笑道,“或许他确实帮我学会了一两首小调。”

“那么,求你让我们听听他是怎么教你的吧,”补锅匠说道。

于是Little John清了清嗓子,在说了几句关于嗓子有点沙哑的客套话后,唱了起来:

“啊,俏丽的姑娘,你要去向何方? 求你,求你,也等等你的情郎, 我们去采那玫瑰, 当它甜美盛开, 因为欢快的、欢快的风儿正在吹——吹——吹。”

然而,Little John的歌似乎注定唱不完,因为他刚唱到这里,旅店的门就开了,从里面走出了那两名来自Fountain Abbey的修士,店主跟在他们身后,正如俗话所说,正卑躬屈膝地搓着手。但当Fountain Abbey的修士们看见唱歌的是谁,以及他穿着一件灰修士的长袍时,他们猛地停住了脚步,那个胖修士把浓重的眉毛拧成了一个巨大的疙瘩,而瘦修士则扭曲着脸,仿佛嘴里含着酸啤酒。接着,就在Little John准备换口气唱下一段时,胖修士咆哮道,他的声音仿佛乌云中滚过的惊雷:“喂,你这顽劣的家伙,这难道是身穿你这身衣物的人该酗酒唱歌的地方吗?”

“不,”Little John说道,“既然我不能像大人的尊驾那样,在Fountain Abbey这样好的地方酗酒唱歌,我只好在能去的地方酗酒唱歌了。”

“哎,滚开!”那个又高又瘦的修士用刺耳的声音喊道,“哎,滚开,你怎能用这番言行玷污你的法衣。”

“哎哟,起来吧!”Little John说道。“玷污,你说?我倒觉得,像我们这样穿着的人,从贫穷瘦弱的农民手中榨取辛苦挣来的法新币,那才更是玷污。难道不是吗,兄弟?”

听到这话,补锅匠、货郎和乞丐互相碰了碰胳膊,全都咧嘴笑了起来;修士们向Little John投去阴沉的目光,但他们想不出还能说什么,于是转身走向他们的马。这时,Little John突然从长凳上站起身,跑到Fountain Abbey的修士们上马的地方。他说道:“让我为你们牵住马缰吧。真的,你们的话语刺痛了我那罪孽深重的心,所以我再也不愿待在这个罪恶的窝点,而要随你们一同前行。我想,在如此神圣的陪伴下,我不会再受到卑劣的诱惑了。”

“不,伙计,”瘦修士严厉地说道,因为他看出Little John是在拿他们取乐,“我们不需要你的陪伴,赶紧走开。”

“哎呀,”Little John说道,“你们不喜欢我,也不喜欢我的陪伴,我实在深感遗憾;但至于离开你们,那是不可能的,因为我的心深受触动,无论你们愿不愿意,为了能伴随你们这神圣的陪伴,我必须跟着你们。”

此时,长凳上的好汉们都笑得露出了牙齿,甚至连店主也忍不住笑了。至于那两名修士,他们面面相觑,感到困惑不解,不知该如何是好。他们心高气傲,想到要与一个身穿短得滑稽的长袍、在身旁奔跑的漫游修士一同走在大路上,就感到羞愧难当,但他们又不能违背Little John的意愿强迫他留下,因为他们知道,只要他愿意,他能在眨眼间捏碎他们两人的骨头。这时,胖修士比刚才温和地开了口。“不,好兄弟,”他说,“我们要骑马快行,你那样跑会累死的。”

“真的,很感谢你为我着想,”Little John说道,“但别担心,兄弟;我的腿脚结实,从这里跑到Gainsborough,我像野兔一样快。”

听到这话,长凳那边传来一阵大笑,瘦修士的怒火像水泼进火里一样沸腾起来,伴随着一阵喧闹。“哎,滚开,你这顽劣的家伙!”他喊道,“你难道不为让我们的法衣蒙羞感到耻辱吗?待在这里,你这个酒鬼,和这些猪猡在一起。你根本不配与我们同行。”

“哎,你们看!”Little John说道。“你听到了,店主;你不配与这些圣人同行;快回到你的酒馆去吧。不,如果我这些最神圣的兄弟给我一声令下,我就用这根结实的棍子把你的脑袋敲得像搅匀的鸡蛋一样软。”

听到这话,长凳上爆发出一阵大笑,店主强忍着笑意,肚子都胀得通红,像颗樱桃;但他还是压制住了喜悦,因为他不想因不合时宜的欢乐而招致Fountain Abbey的修士们的不满。于是,那两名修士见别无他法,便骑上马,调转马头朝Lincoln方向骑去。

“我不能再留了,亲爱的朋友们,”Little John插进两匹马之间说道,“所以我祝你们安好。我们走吧,我们三个人。”说完,他把结实的棍子扛在肩上,大步流星地走开,步伐紧紧跟随着那两匹马。

当Little John强行挤在中间时,两名修士怒目而视,随后他们尽可能地远离他,于是这位农夫走在路中间,而他们骑马走在路两旁的人行道上。当他们走远时,补锅匠、货郎和乞丐每人手里拿着酒壶,蹦蹦跳跳地跑到路中间,望着他们大笑。

在旅店的人还能看见他们时,修士们平稳地让马缓步慢行,不想让事情变得更糟,因为他们不想表现出在躲避Little John——他们想到如果人们听说Fountain Abbey的修士竟像那个丑东西一样,从一个漫游修士身边落荒而逃,那传出去该多难听;但当他们翻过山脊,旅店消失在视线之外时,胖修士对瘦修士说道:“Ambrose兄弟,我们是不是该加快速度了?”

“哎,说真的,伙计,”Little John插嘴道,“我觉得还是快点赶路的好,因为天色不早了。只要不把你的肥肉震得太厉害,我觉得可以出发了。”

对此,两名修士默不作声,只是再次向Little John投去凶狠的目光;随后,他们一言不发,对着马儿打了个响舌,两匹马都跑了起来。他们就这样飞奔了一英里多,而Little John在他们中间跑得像只雄鹿一样轻盈,连大气都不喘一口。终于,胖修士呻吟着勒住了马缰,因为他再也受不了这颠簸了。“哎呀,”Little John连气都不喘一下地说道,“我真担心这颠簸的节奏会震坏你那可怜的老胖肚子。”

对此,胖修士一言不发,只是直视前方,咬着下唇。现在他们走得安静多了,Little John走在路中央愉快地吹着口哨,而两名修士走在路两旁的人行道上一言不发。

片刻后,他们遇到了三名身穿红衣的快乐吟游诗人,他们惊讶地看着一个穿着短袍的灰修士走在路中间,而两个低着头、满脸羞愧的修士骑着配有华丽马具的矮种马走在人行道上。当走到吟游诗人跟前时,Little John像个开路的引路人一样挥动着棍子。“让开!”他大声喊道,“让开!让开!因为我们这就走,我们三个人!”吟游诗人惊呆了,随即大笑起来!而胖修士气得像得了疟疾一样颤抖,瘦修士则低头贴在马脖子上。

接下来他们遇见了两名打扮华丽、腕上架着鹰的高贵骑士,以及两名身穿丝绸天鹅绒长裙的漂亮女士,都骑着高贵的坐骑。当Little John和两名修士走来时,他们全都让开道路,目瞪口呆。Little John谦卑地向他们鞠躬。“向各位领主和夫人们问好,”他说。“但我们这就走,我们三个人。”

众人大笑起来,其中一位漂亮的女士喊道:“好朋友,你说的是哪三个?”

Little John回过头,因为他们已经擦肩而过,他大声应道:“大杰克、瘦杰克,还有胖杰克布丁。”

听到这话,胖修士发出一声呻吟,羞愧得似乎要从马背上跌落下来;另一位修士没有说话,只是以一种冷酷而僵硬的神情注视着前方。

就在他们前方,道路绕过一处高大的树篱急转,转弯后约四十步远的地方,另一条路横穿过他们正走的路。当他们来到十字路口,远离了刚才遇见的人时,瘦修士突然勒住马缰。“听着,伙计,”他声音颤抖地怒吼道,“我们受够了你那卑劣的陪伴,也不愿再被当作笑料。走你的路吧,让我们平静地走我们的路。”

“哎,你看!”Little John说道。“我还以为我们是一群多么快乐的同伴,你倒好,像锅里的热油一样炸开了。不过说真的,我今天也受够了你们,虽然我真舍不得你们的陪伴。我知道你们会想念我的,但如果你们还想见到我,就对着Wind先生耳语一声,他会把消息带给我的。但你们看,我是个穷人,而你们很富有。我祈求你们给我一两个便士,好让我在下一家旅店买些面包和奶酪。”

“我们没钱,伙计,”瘦修士严厉地说。“走吧,Thomas兄弟,我们快走。”

但Little John双手各抓住马的缰绳。“你们真的身上一点钱都没有吗?”他说。“现在,我祈求你们,兄弟们,发发慈悲,给我点什么买块面包,哪怕只是一个便士也好。”

“我告诉你,伙计,我们没钱,”那个有着大嗓门的胖修士咆哮道。

“你们真的,凭神圣的誓言,没钱吗?”Little John问。

“一个法新币都没有,”瘦修士酸溜溜地说。

“一个格罗特都没有,”胖修士大声说。

“不,”Little John说道,“这可不行。我决不能眼睁睁看着像你们这样神圣的人身无分文地离开我。你们两人立刻从马上下来,我们跪在这十字路口中间,祈求神圣的Saint Dunstan赐给我们一些钱,好让我们在旅途中使用。”

“你说什么,你这个恶魔的爪牙!”瘦修士喊道,气得牙齿咯咯作响。“你竟敢命令我,Fountain Abbey的高级监院,从马上下来跪在肮脏的路上,去向某个乞丐般的撒克逊圣人祈祷?”

“现在,”Little John说,“我真想因为你这样说伟大的Saint Dunstan而敲碎你的脑袋!但赶紧下来,我的耐心快用完了,我可能会忘了你们都是受过神职的人。”说着,他挥动着结实的棍子,挥得呼呼作响。

听到这话,两名修士变得像面团一样苍白。胖修士从马的一侧滑下,瘦修士从另一侧滑下。

“现在,兄弟们,跪下祈祷,”Little John说;随后,他把沉重的手放在每个人的肩上,强迫他们跪下,自己也跪了下来。接着,Little John开始用巨大的声音祈求Saint Dunstan赐钱。在祈求了一阵后,他让修士们摸摸自己的袋子,看看圣人是否赐给了他们什么;于是每个人都缓慢地将手伸进身旁的袋子,却什么也没掏出来。

“哈!”Little John说道,“你们的祈祷竟如此没有效力?那我们再来一次。”于是他立刻开始再次呼唤Saint Dunstan,大意如下:“噢,仁慈的Saint Dunstan!立刻赐些钱给这些穷人吧,免得那个胖的消瘦下去,变得和瘦的一样,而那个瘦的在到达Lincoln城之前就彻底瘦得没影了;但只给他们每人十先令,免得他们因为骄傲而膨胀。任何多余的钱,都请赐给我。”

“现在,”他起身说道,“让我们看看每个人有什么。”说着,他把手伸进袋里,掏出四个金天使。“你们有什么,兄弟们?”他说。

于是每位修士又一次缓慢地将手伸进袋里,又一次掏出来时什么也没有。

“你们什么都没有吗?”Little John说道。“不,我敢保证一定有些钱滑进了袋缝里,所以你们错过了。让我看看。”

于是他先走到瘦修士面前,把手伸进袋里,掏出了一个皮袋,从中数出了一百一十英镑金钱。“我原以为,”Little John说道,“你在袋子的某个角落错过了圣人赐给你的钱。现在让我看看你那里是不是也有,兄弟。”说着,他把手伸进胖修士的袋里,掏出一个和刚才一样的袋子,从中数出了七十英镑。“看吧,”他说,“我知道好圣人一定也赐给了你一些你错过了的赏钱。”

随后,他给他们留下了一英镑,将剩下的钱塞进自己的袋里,说道:“你们向我发下神圣的誓言说你们没有钱。作为圣人,我相信你们绝不会违背你们发下的誓言,所以我知道这是好Saint Dunstan为了回应我的祈求而赐下的。但因为我只祈求赐给你们每人十先令,所以除此之外的所有钱按理都属于我,我就收下了。祝各位安好,兄弟们,愿你们此后旅途愉快。”说完,他转身离去,大步走远。修士们悲哀地看着对方,缓慢而忧伤地重新骑上马,一言不发地离开了。

Little John则转身踏上了回Sherwood森林的路,他一边走一边愉快地吹着口哨。

现在,让我们看看Robin Hood在乞丐的冒险中遭遇了什么。

在Jolly Robin于岔路口辞别Little John之后,他便在那温柔的阳光中欢快地大步前行。时而蹦跳,时而高歌,只因那春日的甜美,让他内心感到如同一匹初次被赶到草地上的小马驹般充满活力。有时他会长途跋涉,凝望着天空中缓缓移动的巨大白色云团,掠过深邃的蓝天;时而他又会停下脚步,贪婪地汲取万物那蓬勃的生命力,因为灌木丛正娇嫩地抽芽,草地也长得郁郁葱葱;他又会驻足聆听林间小鸟那动听的歌声,或倾听公鸡那清脆的啼鸣,似乎在向天空挑战,看它是否敢于降雨,每当这时他便会开怀大笑,因为只需一点点小事,就能拨动Robin那向往欢愉的心弦。他就这样精神抖擞地蹒跚前行,随时愿意为这样或那样的理由停下脚步,也随时准备与路上偶然遇到的快活姑娘们闲聊几句。上午的时光就这样悄然溜走,但他却没遇见一个能与之交换衣裳的乞丐。他说:“如果我不能快点转转运,这一天怕是要白费了,毕竟大半天都快过去了,虽然我在乡间走得很快活,但我对乞丐的生活却一无所知。”

过了一会儿,他开始感到饥饿,随之思绪便从春日、鲜花和鸟儿转向了煮阉鸡、马姆齐甜酒、白面包之类,思之垂涎。他自言自语道:“但愿我有Willie Wynkin的许愿大衣;我非常清楚自己该许什么愿,那一定是这些。”说着,他用右手食指在左手手指上点着他所渴望的那些东西。“首先,我要一个甜美的云雀肉馅饼;记着,不是干巴巴的那种,而是要浸透肉汁才行。其次,我要一只鲜嫩的肥母鸡,煮得恰到好处,四周摆满切得精巧的鸽子蛋作为点缀。再加上一条长长的、薄薄的麦面包,是从炉膛里刚烤出来的;它应带着炉火的余温,有着如我那Maid Marian的秀发般闪亮的棕色外壳,这外壳得像初冬早晨覆盖在犁沟上的薄冰一样酥脆。这些作为填饱肚子的主食也就够了;但还得配上三个圆滚滚的酒罐,一个装满马姆齐甜酒,一个装满加那利甜酒,还有一个则要斟满我那心爱的烈性麦酒。”Robin就这样对自己说着,想到他脑海中勾勒出的这些美食,嘴角不禁流下了津液。

就这样,他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来到那尘土飞扬的大路被郁郁葱葱、嫩绿如新的树篱急转环绕的地方,在那里,他看见前方有个壮实的家伙正坐在矮墙边,百无聊赖地晃荡着双腿。在这个壮汉身上挂满了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口袋和布袋,足有十几个,那张大的开口,活像一窝饥饿的小寒鸦。他的外衣在腰间束起,补丁的颜色多得就像春日里五月柱上的丝带一样。头上戴着一顶高大的皮帽,双膝上横放着一根黑刺李木做的粗壮棍棒,足有Robin的那根一样长且重。他真是诺丁汉郡的乡间小路上所能见到的最快活的乞丐了,那双石灰色的眼睛闪烁着、跳跃着,透出无限的欢愉,一头黑发在他头上蜷曲成一个个细小而坚硬的圆圈。

“你好啊,好兄弟,”Robin走近那人时说道,“在这花儿探头、嫩芽舒展的快活日子里,你在这儿做什么呢?”

那人眨了眨眼,立刻用欢快的语调唱道:

“我坐在墙边, 小唱一会儿, 等着我那心上人,噢, 因为阳光正灿烂, 树叶在轻舞, 小鸟儿唱着她就在近前,噢。”

“就是这样,小伙子,除了我的那个心上人还没来。”

“那可真是一首甜美的歌,”Robin说道,“如果我有心情听你唱,倒也乐意多听几句;但我有两件正事要问你;所以请听好,我恳求你。”

听了这话,这快活的乞丐歪着头,像只狡猾的喜鹊。他说:“我可不是个能装下正经事的罐子,好朋友,而且如果我没猜错,你这家伙平时也没什么正经话可说。”

“不,”Jolly Robin说道,“我首先要说的,是对我而言最正经的念头,那就是:‘我该到哪儿弄点吃喝的呢?’”

“你这么说?”乞丐说道,“嘿,我可从不为这种事费脑筋。有得吃就吃,没得吃就啃硬皮;同样,没酒喝的时候,我就用一注凉水洗净喉咙里的尘土。你撞见我的时候,我正坐在这儿琢磨该不该吃早饭呢。我喜欢等饥饿感变得极度强烈时再吃,因为到那时,一块干面包对我来说,就如同那些肥油葡萄干烤鹿肉对伟大的Harry国王一样美味。我现在正感到极度饥饿,但我敢说,再过一会儿,它就会熟透成一种真正的美餐。”

“天哪,”快活的Robin笑着说,“你牙齿间的舌头还真是滑溜。但你真的除了干面包就没别的东西了吗?我看你的那些袋子可是装得鼓鼓囊囊的。”

“哎,或许里面还有些别的冷食,”乞丐狡黠地说。

“那你除了凉水真的什么喝的都没有吗?”Robin说。

“连一滴都没有,”乞丐说,“在那边的树丛后有一家极好的小旅店,你见了准会瞪大眼睛;但我可不去那儿,因为他们对我态度恶劣。有一次,Emmet的修道院长在那儿用餐,店老板娘把一盘炖蟹肉和粗糖做的精巧小馅饼放在窗台上凉着,我见在那儿放着,怕它丢了,就把它带走,直到我能找到失主为止。从那以后,他们就对我态度很差;不过说真话,那儿的麦酒是我喝过最好的,那滋味简直绝了。”

Robin听后大笑出声。“老天,”他说,“他们还真为你的好心这样对待你。不过跟我说实话,你的口袋里到底装了什么?”

“嘿,”乞丐往自己的袋口里瞥了瞥,“我这儿有一块不错的鸽子肉馅饼,用白菜叶包着好留住肉汁。这儿有块鲜美的带纹理的腌猪肉,这儿还有一大块白面包。这儿有四块燕麦饼和一个冷火腿关节。哈!真奇怪;这儿还有六个鸡蛋,准是从附近的哪个鸡窝里弄来的。它们是生的,但若在炭火上烤熟,再涂上一块我看到的黄油——”

“住口,好朋友!”Robin举起手喊道,“你把这些美事说得如此甜美,让我那可怜的肚子都快高兴得颤抖了。如果你肯分我吃,我这就去你刚才说的那家小旅店,弄一皮囊麦酒来让你我共饮。”

“朋友,你说够了,”乞丐说着从矮墙上跳了下来。“我会用我最好的东西款待你,并为你的陪伴感谢Saint Cedric。不过,好伙伴,请务必带上至少三夸脱麦酒,一夸脱给你喝,两夸脱给我,因为我的口渴程度,简直就像Dee河的沙滩渴求盐水一样。”

于是Robin径直离开了乞丐。乞丐则走到树篱后一棵正抽芽的椴树旁,在那儿将盛宴铺在草地上,并用一种长期劳作练就的娴熟手法,在小树枝堆起的火堆上烤着鸡蛋。过了一会儿,Robin带着满满一皮囊麦酒回到这儿,放在了草地上。看着铺在地上那场盛宴——那画面看起来实在诱人——他缓缓地用手摩挲着肚子,因为在饥肠辘辘的眼中,这竟是他平生所见最美好的景象。

“朋友,”乞丐说,“让我掂掂这皮囊的重量。”

“好说,”Robin说,“自己来吧,好伙伴,同时让我看看你的鸽子肉馅饼新不新鲜。”

于是,一个抓起麦酒,另一个抓起馅饼,一时间只听见咀嚼食物和麦酒从皮囊里倒出的汩汩声。

最终,在漫长的进食过后,Robin将食物推开,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心中满是满足,仿佛整个人都焕然一新了。

“现在,好朋友,”他侧身靠在肘部说道,“我想和你谈谈我刚才提到的那件正经事。”

“什么!”乞丐不满地说道,“在这种麦酒的滋润下,你竟还要谈那些正经事!”

“不,”Robin笑着说,“我可不想打断你的兴致,好伙伴;你尽管喝,我来说。是这样的:我想让你知道,我看中了你的行当,自己也想尝尝这乞丐生活的滋味。”

乞丐说道:“好伙计,你对我的生活方式感兴趣我并不奇怪,但‘喜欢’和‘去做’是两码事。我告诉你,朋友,一个人得先做长期的学徒,才能勉强算个普通乞丐,更别提那些装疯卖傻的骗子了。听着,小伙子,你年纪太大了,干不了这行,这可是需要经年累月才能摸出门道的。”

“或许是这样,”Robin说道,“因为我记得Gaffer Swanthold说过,鞋匠Jack做面包不好,面包师Tom做的鞋也不行。尽管如此,我还是想尝尝乞丐的生活,只要有那身行头就足够了。”

“我告诉你,伙计,”乞丐说,“就算你穿得像我们行当的守护圣人Saint Wynten一样体面,你也做不了一个乞丐。老天,你碰到的第一个快活旅人,就会把你打成肉泥,因为你插手了不属于你的行当。”

“即便如此,”Robin说道,“我也想试上一试;我想和你交换衣裳,因为你的行头看起来不错,更不用说那颜色有多鲜艳了。所以我不但要换衣服,还要额外给你两个金天使。我带着这根结实的棍子,原想着要是遇到你们行当里的人,或许还得论论理,但我因为你给的这顿盛宴太喜欢你了,所以我连小指头都不会对你动一下,你不必有一丝恐惧。”

乞丐双手叉腰听着,当Robin说完,他歪了歪头,把舌头顶在腮帮子里。

“嘿,少来这套,”他终于开口道,“还要对我动手指头,真是的!你疯了吗,伙计?我叫Riccon Hazel,来自Flintshire的Holywell,就在Dee河边。我告诉你,无赖,我敲碎过的脑袋比你强的人多了去了,要不是看在你请我喝麦酒的份上,我现在就得给你点颜色看看。现在,哪怕能救你免于绞刑,你也休想从我这儿得到那怕是一片烂布。”

“嘿,伙计,”Robin说,“我可不想毁了你那可爱的脑袋,但我明白告诉你,若不是看在这一顿盛宴的份上,我刚才所做的事,足以让你好些天都无法在乡间行走。闭上你的嘴,小伙子,否则你的口舌会让你霉运连连!”

“哎呀,真为你感到悲哀,你今天自找苦吃!”乞丐喊着,起身拿起了棍子。“拿起你的棍子防身吧,家伙,我不仅要揍你一顿,还要把你身上的钱统统抢走,连一个破子儿都不给你留下,让你连买块鹅油抹你那烂脑袋的钱都没有。所以,防身吧,我说。”

于是,快活的Robin一跃而起,也抓起了棍子。“能抢走我的钱就尽管来,”他说,“只要你能碰到我,我保证分文不少全给你。”他转动着棍子,直到那棍子发出呼啸声。

乞丐也挥动棍子,向Robin猛击一记,却被这位乡绅挡开了。乞丐连击三下,却连Robin的一根头发都没碰到。随后,强壮的Robin看准时机,还没等你数到三,Riccon的棍子就飞过了树篱,Riccon本人则躺在绿草地上,一动不动,就像个空布袋。

“怎么样!”快活的Robin笑着说,“还要我的皮还是我的钱,好伙伴?”但对此,对方却一声不吭。Robin见他因重击昏迷,便依然笑着跑过去,拿来那皮囊麦酒,倒了一些在乞丐头上,又灌了一些进他嘴里,没过多久,他便睁开眼,四处张望着,仿佛奇怪自己为何躺在地上。

Robin见他从刚才那记闷棍中找回了一些理智,便说:“现在,好兄弟,你是要跟我换衣裳,还是要我再敲你一下?如果你愿意爽快地把那堆破烂、袋子、帽子和杂物都给我,这儿有两个金天使。如果你不肯爽快地给,我恐怕就不得不——”他上下掂量了一下手中的棍子。

Riccon坐起身,揉了揉头上的肿块。“哎,真是倒霉!”他说,“我还以为能把你揍个落花流水呢,伙计。我不知道怎么回事,但看起来,我好像喝了太多啤酒。如果非得交出衣裳,那就交吧,但首先你得凭你作为一个真乡绅的信誉向我保证,除了这身衣裳,你什么都不从我这儿拿走。”

“我以真乡绅的名誉向你保证,”Robin说着,心想这人身上准还藏着些想保住的零钱。

于是,乞丐抽出腰间的一把小刀,划开衣衬,从里面掏出十英镑金币,放在身旁的地上,对Robin狡黠地眨了眨眼。“现在,我的衣服归你了,尽管拿去吧,”他说,“你本来可以用你的衣服跟我交换的,根本不用花一个子儿,更别提什么两个金天使了。”

“老天,”Robin笑着说,“你真是个狡猾的家伙,我跟你说实话,要是早知道你身上有这么多钱,或许你还带不走呢,因为我敢打赌,这些钱肯定来路不正。”

随后,两人各自脱下衣服换上对方的,Robin Hood摇身一变,成了你夏日里能见到的最快活的乞丐。而壮实的Holywell人Riccon则因换到了那套精致的林肯绿衣裳,欢快地跳起舞来。他说:“我现在可是只羽毛鲜艳的鸟儿了。真心地说,我亲爱的Moll Peascod准认不出穿这身行头的我了。那顿盛宴剩下的冷食留给你吧,朋友,因为在我的钱花完、衣服还鲜亮的时候,我打算过得快活些。”

于是他转身离开Robin,跨过矮墙走远了。Robin听见他远去时还在树篱外唱着:

“当乞丐进门时, Polly笑脸相迎,Molly心里欢喜, Jack和Dick都称他是个快活的小伙子, 女主人也记下了好大一笔酒账。

嘿,Willy Waddykin, 留步,Billy Waddykin, 让棕色的麦酒尽情流淌,流淌, 乞丐就是我心头的好儿郎。”

Robin一直听着那歌声在远方消失,才也跨过矮墙走上大路,但他把脚尖朝向了与乞丐离去相反的方向。大路通向一个小山丘,Robin走上山坡,腿边晃荡着十几个口袋。他悠闲地走了一阵,却没再遇到什么冒险。路上空荡荡的,除了他自己,每走一步都踢起一小阵尘土;因为此时正值晌午,是一天中除了黄昏之外最宁静的时光。大地在进餐时间的闲适中陷入沉寂;耕马站在犁沟里咀嚼着草料,鼻子上套着盛满甜食的大袋子,农夫和放牛娃坐在树篱下,也都正嚼着东西,每人一只拳头里抓着一大块面包,另一只手里握着一大块奶酪。

于是,Robin独自走在空荡荡的大路上,欢快地吹着口哨,袋子和口袋在他的大腿旁随之蹦跳摇晃。最终,他来到一条长满青草的小径旁,它从大路分岔出去,穿过一扇矮墙,顺着山坡向下,通向一个小峡谷,穿过谷底的小溪,又爬上另一边的山坡,直到抵达一座矗立在山脊的风车,那儿的风正把树木吹得东摇西摆。Robin看着那个地方,心生好感,便顺着那条小径,沿着草木葱茏、阳光明媚的山坡向下走去,就这样进了那座小峡谷,甚至还没反应过来,就撞见了四个壮实的家伙,他们正伸着腿坐在地上,围着一顿丰盛的午餐。

那是四个快活的乞丐,每人的脖子上都挂着一块木板,悬在胸前。一块木板上写着“我瞎了”,另一块写着“我聋了”,第三块写着“我哑了”,第四块则写着“可怜可怜残废吧”。尽管木板上写的这些苦难看起来如此沉重,但这四个壮汉却围坐在一起,吃得快活极了,仿佛该隐的妻子从未打开过那个装满不幸的酒罐,让它们像一群苍蝇一样飞出来折磨我们似的。

聋子第一个听见了Robin的动静,他说道:“听着,兄弟们,我听见有人来了。”瞎子第一个看见了他,说道:“他是个老实人,兄弟们,而且和我们干的是同一行当。”随后,哑巴用宏亮的声音对他喊道:“欢迎,兄弟;快来坐下,宴席还没吃完,瓶子里还有点马姆齐甜酒呢。”这时,瘸子把他的木腿摘了下来,解开了固定真腿的绑带,把腿伸展在草地上休息,并为Robin腾出了位置。“看到你真是太高兴了,兄弟,”他说着,递出了马姆齐甜酒瓶。

“嘿,”Robin大笑着说,在喝之前掂了掂手中的瓶子,“我看你们见到我这么高兴倒也合情合理,毕竟我给瞎子带来了视力,给哑巴带来了声音,给聋子带来了听力,还给瘸子带来了一条强健的腿。我敬你们幸福,兄弟们,至于健康我就不敬了,因为你们本来就四肢健全,身强体壮。”

听了这话,大家都露出了笑容,那盲乞丐是这群人里的头领,也是个肩宽体壮、最强悍的流氓,他拍了拍Robin的肩膀,大笑着说他真是个风趣的活宝。

“你从哪儿来,小伙子?”哑巴问道。

“噢,”Robin说道,“我今早才从舍伍德睡醒过来。”

“是吗?”聋子说道,“哪怕给我们四个人去林肯镇的一大笔钱,我也不敢在舍伍德睡上一晚。要是Robin Hood逮住我们这行当的人在他的林子里,我敢说他会割掉他们的耳朵。”

“我看他也会这么做,”Robin大笑道,“不过你们说的钱是什么钱?”

这时瘸子插话道:“我们的王,约克的Peter,”他说,“派我们带着这些钱去林肯,这些钱……”

“等等,Hodge兄弟,”盲人打断了谈话,“我并不是怀疑这位兄弟,但你要记住,我们并不认识他。你是什么人,兄弟?是Upright-man(乞丐帮头目)、Jurkman(假冒证件者)、Clapper-dudgeon(假装溃烂者)、Dommerer(假哑巴),还是Abraham-man(装疯卖傻者)?”

听到这些话,Robin张大嘴巴,在几个人之间看来看去。“真的,”他说,“我自认为是个正直的人,至少,我一直努力如此;但我不知道你这些行话是什么意思,兄弟。我看,要是那位有副好嗓子的哑巴能给我们唱首歌,那才更像样。”

话音落下,四周陷入了一片沉默,过了一会儿,盲人又开口了。他说道:“你说你不懂这些话,一定是在开玩笑。回答我:你曾在罗马小道(Rome pad,即大路)上为了钱袋里的钱,打过一个倒霉鬼(chouse quarrons)吗?”

“去你的,”Robin Hood没好气地说,“要是你们再用这些黑话来戏弄我,我告诉你们,没你们好果子吃。我本来想把你们四个人的脑袋都打破,如果不是看在你们给我喝那甜美马姆齐的份上,我早就这么做了。兄弟,把瓶子递过来,免得酒凉了。”

然而,Robin话音刚落,四个乞丐就跳了起来,盲人抓起躺在草地上的沉重疙瘩木棍,其他人也纷纷效仿。Robin见形势不妙,虽然他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但也跳了起来,抓起他那可靠的棍子,背靠大树,摆出防御姿态。“怎么回事!”他一边转动棍子一边喊道,“你们四个壮汉要对付一个人吗?退后,你们这些流氓,不然我就在你们脑壳上刻下记号,让它们像酒馆大门一样伤痕累累!你们疯了吗?我没招惹你们。”

“你撒谎!”那个装瞎的家伙叫道,他是这群人里最壮实的恶棍,也是他们的头儿,“你撒谎!因为你混入我们当中,是个卑鄙的奸细。但你的耳朵听得太多,这会害了你的命,除非你横着出去,否则今天你别想离开这里!来吧,兄弟们,一起上!干掉他!”说完,他挥舞起木棍,像愤怒的公牛冲向红布一样冲向Robin。但Robin早已做好应对一切的准备。“嚓!砰!”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出两下,盲人便倒在草地上打起滚来。

见状,其他人退缩了,保持着一点距离,怒视着Robin。“来啊,你们这些渣滓!”他快活地喊道,“这儿有的是好吃的。下一个是谁?”

面对这番话,乞丐们一言不发,只是像巨人杀手杰克面对大巨人Blunderbore那样看着Robin,仿佛恨不得连皮带骨把他吞了;尽管如此,他们却不敢靠近他和那根恐怖的棍子。接着,Robin见他们犹豫不决,突然跃向他们,边跳边打。哑巴被打倒在地,棍子也脱手飞出。其他人见状低头闪过另一击,随后转身逃跑,一个向左,一个向右,仿佛脚下踩着西风的靴子。Robin看着他们逃跑,大笑起来,心想他从未见过像那个瘸子跑得这么快的人;但乞丐们谁也不敢停下或回头,因为每个人都觉得Robin的木棍在耳边带起阵阵风声。

接着,Robin转身看向躺在地上的两个壮汉。他自语道:“这些家伙提到了去林肯的钱;我想在那个壮实的瞎子身上能找到,他那双眼睛可是比诺丁汉或约克郡的任何训练有素的护林人都敏锐。让这样的窃贼把钱留在口袋里简直是种浪费。”说完,他俯身在那魁梧的流氓身上搜寻,不一会儿,他的手指摸到了那件补丁褴褛的外衣下,系在腰间的皮囊。他将其扯下,掂了掂分量,觉得沉甸甸的。“如果这里面装的是金子而不是铜便士,那可就太美妙了。”他一边说,一边坐下打开皮囊。只见里面装着四个用羊皮包裹的圆卷;他打开其中一个,天哪,他惊讶得张大嘴巴,双眼瞪圆,仿佛再也合不拢了,因为他看见的竟是五十镑闪闪发光的金币!他又打开其他几个口袋,发现每个里面都装有五十枚崭新的金镑。Robin说道:“我常听说乞丐公会富得流油,但没想到他们竟会送这么多钱到金库。我要把这些钱带走,比起让这些恶棍中饱私囊,它们用于慈善和我的快活帮派会发挥更大的作用。”说完,他将钱重新卷在羊皮里,放回皮囊,然后把皮囊塞进怀里。随后他拿起马姆齐酒瓶,对着躺在草地上的两人晃了晃,说道:“亲爱的朋友们,我敬你们的健康,并衷心感谢你们今天如此慷慨地款待,现在,祝你们晚安。”说完,他捡起棍子,离开了那个地方,快活地赶路去了。

但当那两个被敲了脑袋的壮汉清醒过来坐起,当其他人惊魂未定地折返时,他们就像干旱天气里的四只青蛙一样沮丧绝望,因为其中两个被打破了脑袋,马姆齐甜酒喝得一滴不剩,他们连买个铜板的钱都没有了。

但Robin离开小峡谷后,一路走得欢快,边走边唱;他看起来如此兴高采烈,像个如此强壮的乞丐,而且干干净净,以至于路上遇到的每一个快活姑娘都对他报以甜言蜜语,毫不畏惧,就连平时最讨厌乞丐的狗,也会友善地嗅嗅他的腿,愉快地摇摇尾巴;因为狗能从气味中辨认老实人,而Robin确实是个老实人——按他自己的方式。

就这样,他一直走到靠近Ollerton的路边十字架旁,因为有些累了,便坐在前面的草地上休息。“时候不早了,”他对自己说,“我该回舍伍德了;但在回我的快活帮派之前,若能再来一次有趣的冒险就再好不过了。”

于是他向路的两头眺望,看看谁会经过,直到最终看见有人骑马走近。当那旅人近到足以看清时,Robin笑了,因为这身影实在古怪。那是一个消瘦、干瘪的男人,你根本看不出他是三十岁还是六十岁,因为他干瘪得只剩皮包骨头。至于那匹马,也和骑手一样瘦骨嶙峋,两人看起来就像在Mother Huddle的烤炉里烘过似的,那里的火能把人烤干,让他们活得长长久久。

尽管Robin被这滑稽的景象逗乐了,但他还是认出这人是Worksop的一个富有的谷物囤积商,他曾多次买断乡下的所有谷物,并囤积到闹饥荒的价格,以此从穷人的需求中赚取暴利,因此所有了解他的人对他都恨之入骨。

过了一会儿,那囤积商骑马来到Robin坐的地方;于是,快活的Robin穿着那一身破烂,挂着那大大小小的袋子,直接走上前去,一把抓住马的缰绳,命令那人停下。

“你这人是谁,竟敢在国王的大路上这样拦住我?”那个消瘦的男人用干涩、尖酸的声音说道。

“可怜可怜乞丐吧,”Robin说,“给我一个铜板买块面包吃。”

“去你的!”另一个人咆哮道,“像你这样身强力壮的流氓,要么待在牢里,要么脖子上套着麻绳在半空中跳舞,都比在路上到处闲逛要好。”

“啧,”Robin说,“看你怎么说话的!你我是一家人,老兄。我们难道不是都从穷人手中夺走他们本来就不多的东西吗?我们难道不是靠不劳而获过活吗?我们两人难道不是都没动过手去赚过辛苦钱吗?走吧!我们是一家人,我说;只是你有钱而我穷;所以,我再求你一次,给我一个铜板。”

“你竟敢这样对我胡说八道,你这无赖?”囤积商大怒,“要是让我在法律能管得着的地方逮住你,非得把你狠狠鞭笞一顿不可!至于给你一个铜板,我发誓我兜里连一个格罗特(四便士)都没有。就算Robin Hood亲自来抓我,从头搜到脚也找不出半个子儿。我可没那么蠢,带着钱靠近舍伍德,让那强盗逍遥法外。”

于是,快活的Robin左右看了看,确认周围无人,便凑近囤积商,踮起脚尖在他耳边说:“你真以为我是个乞丐吗?看看我。我的手上、脸上、身上连一点污垢都没有。你见过这样的乞丐吗?我告诉你,我和你一样是老实人。瞧,朋友。”他从怀里拿出钱袋,在囤积商那目瞪口呆的眼前展示了金光灿灿的金币。“朋友,这些破烂不过是为了瞒过Robin Hood的眼睛,掩盖一个老实富人罢了。”

“快把钱收起来,小伙子,”那人急忙喊道,“你疯了吗?竟敢指望靠乞丐的破烂躲过Robin Hood?要是让他逮住你,他会把你扒个精光,因为他恨透了强壮的乞丐,就像他恨肥胖的教士或我这样的人一样。”

“真的吗?”Robin说,“早知如此,我就不会穿成这样到处跑了。但我现在必须赶路,我的行程紧迫。你去哪儿,朋友?”

“我去Grantham,”囤积商说,“但如果能赶得及,今晚我会在Newark住宿。”

“巧了,我也去Newark,”快活的Robin说,“既然在Robin Hood这种人出没的路上,两个老实人结伴总比一个好,如果你不介意,我就和你同行吧。”

“既然你是个老实人,又是个有钱人,”囤积商说,“我不介意和你同行;但说实话,我实在不喜欢乞丐。”

“那就走吧,”Robin说,“天色渐晚,我们得在天黑前赶到Newark。”于是他们上路了,那匹瘦马依然步履蹒跚,Robin则在一旁跑着,尽管他笑得浑身颤抖,几乎站立不稳;但他不敢笑出声,免得被囤积商起疑。他们一直走到舍伍德边缘的一座小山坡。在那里,那人勒住瘦马让它慢走,因为坡路很陡,他想保存马力,毕竟还要赶往Newark。他回过头,自离开十字架后第一次对Robin说话。“这是你最大的危险所在,朋友,”他说,“因为这里离那个卑鄙的强盗Robin Hood最近,也是他出没的地方。过了这里,我们就会回到开阔的老实地界,旅途也就安全多了。”

“哎呀!”Robin说,“我真希望我身上带的钱能像你一样少,因为我担心今天Robin Hood会把我所有的积蓄抢得一个子儿不剩。”

那人看着Robin,狡黠地眨了眨眼,说道:“我告诉你,朋友,我身上带的钱和你差不多,但我把它藏了起来,舍伍德的任何强盗都找不到。”

“你一定是在开玩笑,”Robin说,“一个人怎么可能在身上藏下两百镑?”

“既然你是个老实人,而且比我年轻得多,我就告诉你一个我从未告诉过任何人的秘密,这样你以后就知道,永远不要再轻信靠乞丐装束就能防住Robin Hood这种蠢事了。看见我脚上的木屐了吗?”

“看见了,”Robin大笑道,“真的,那玩意儿大得显眼,就算瞎子也能看见,哪怕他的视力像Peter Patter一样模糊,连什么时候该干活都看不出来。”

“安静,朋友,”囤积商说,“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这木屐的底不是看起来那样的,每一只都是个精巧的小盒子;只要拧动脚尖第二个钉子,鞋帮和部分鞋底就会像盖子一样掀开,里面每个空间都藏着九十枚金镑,全都用头发包着,免得走路发出响声。”

当囤积商说完,Robin爆发出一阵大笑,他拉住缰绳,拦住了那匹可怜的马。“等等,好朋友,”他在阵阵大笑中说道,“你真是我平生见过最狡猾的老狐狸!——藏在鞋底里,你说得出口!——如果我以后再轻信这种看起来穷酸的人,就把我的头剃光涂成蓝色!说你是谷物商、赛马手、地产经纪人,还有喜鹊般的狡猾,一点没错!”他又笑得前仰后合。

囤积商一直盯着Robin,惊得张大了嘴。“你疯了吗,”他说,“在这种地方竟敢这么大声说话?快走吧,等平安到了Newark再笑。”

“不,”Robin说着,笑出的眼泪湿润了双颊,“我改变主意了,我就送到这儿,因为我在这附近有很好的朋友。你想走就走吧,你这可爱的小家伙,但你得光着脚走,因为我看你的鞋得留下了。把它脱了吧,朋友,我告诉你,我看上这鞋了。”

听到这话,那谷物商脸色苍白得像亚麻餐巾。“你到底是谁?”他说。

快活的Robin再次大笑,说道:“这附近的人叫我Robin Hood;所以,亲爱的朋友,你最好照我说的做,把鞋给我,快点,我恳求你,否则天黑前你可到不了那美丽的Newark镇。”

听到Robin Hood这个名字,那谷物商吓得浑身发抖,不得不抓住马鬃才没从马背上掉下来。他立刻不再多言,脱下木屐扔在路上。Robin依然拉着缰绳,俯身捡起木屐,说道:“亲爱的朋友,我习惯于邀请打过交道的人去舍伍德赴宴。但因为我们一路同行,我就不邀请你了;我告诉你,舍伍德里有些人可没我这么温柔。‘谷物囤积商’这个名字在所有老实人嘴里都留着一股恶臭。听我这个蠢人的建议,以后别再离舍伍德这么近,否则哪天你可能会突然发现肋骨间多了一支码尺长的箭。就这样,祝你晚安。”说完,他拍了拍马背,马儿载着骑手飞奔而去。那人的脸上满是因恐惧而渗出的冷汗,我敢说,他再也不会像今天这样靠近舍伍德森林了。

Robin站在原地目送他离开,等他完全走远后,转身大笑着,手里拿着鞋进了森林。

那天夜里,在美丽的舍伍德,摇曳的火光在树木和灌木丛间明亮地跳动,帮派里的壮汉们全都围坐着或躺着,听Robin Hood和Little John讲述他们的奇遇。所有人听得入神,阵阵欢笑声不断在林间回荡。

当一切讲述完毕,Tuck修士开口道:“好主人,”他说,“你度过了一段美妙的时光,但我仍然坚持我的说法,即赤足修士的生活才是两人中更快乐的那一个。”

“非也,”Will Stutely说道,“我支持我们的主人,他有着两人中更愉快的经历,因为他今天可是结结实实地打过两场长棍仗。”

于是,那帮人中有的支持Robin Hood,有的则支持Little John。至于我,我以为——但还是留给你们自己去评判,你们支持哪一个吧。

Robin Hood在Eleanor王后面前射箭

大路在炎热的夏日午后阳光下显得惨白而尘土飞扬,路边的树木纹丝不动。热浪在草地上跳跃颤动,低地溪流那清澈的水中,一座小石桥横跨其上,鱼儿悬停在黄色砂砾之上,蜻蜓静静地栖息在灯芯草那尖尖的顶端,翅膀在阳光下闪烁。

一个少年骑着一匹漂亮的奶白色马儿沿路而来,他经过的乡民纷纷停下脚步,转过身来追看他,因为诺丁汉此前从未见过如此可爱或衣着如此华丽的少年。他看起来年纪不过十六岁,长得和少女一样标致。他骑行时,那一头长长的金发在身后飘动,身上穿着丝绸和天鹅绒,珠宝闪闪发光,匕首在马鞍的鞍桥上叮当作响。就这样,王后的侍童,年轻的Richard Partington,奉王后陛下之命,从著名的伦敦城来到诺丁汉郡,去舍伍德森林寻找Robin Hood。

路途炎热多尘,他的旅程又很漫长,因为他这一天是从莱斯特城一路赶来,足足有二十多英里之遥;因此,当年轻的Partington看到前方有一家可爱的小客栈,在树荫下显得凉爽宜人,门前挂着一块绘有蓝色野猪的招牌时,他感到格外高兴。他在此勒住缰绳,大声要求带一瓶莱茵葡萄酒来,因为那种烈性的乡村麦芽酒对这位年轻绅士来说太粗糙了。五名强壮的汉子坐在客栈门前那棵枝繁叶茂的橡树下的长凳上,喝着麦芽酒和啤酒,全都目不转睛地盯着这位俊俏而英武的少年。其中最强壮的两人身着林肯绿的衣裳,每人身边那棵粗糙的橡树树干旁都倚着一根沉重结实的橡木棍。

店主走过来,用托盘托着一瓶酒和一个细长的杯子,递给坐在马上的侍童。年轻的Partington倒满那明亮的黄色葡萄酒,高举酒杯,大喊道:“为了我那尊贵的女主人,高尚的Eleanor王后的健康与长久幸福干杯;愿我的旅程和她的夙愿早日达成,让我找到人们称之为Robin Hood的那位壮勇的自耕农。”

听到这话,所有人都盯着他看,但很快,那两名身着林肯绿的壮汉开始私语起来。接着,其中一人——Partington认为他是有生以来见过的最高大强壮的家伙——开口说道:“侍童先生,你寻找Robin Hood有何贵干?我们仁慈的Eleanor王后找他又有什么事?我这样问你,并非出于愚钝,而是有缘故的,因为我对这位壮勇的自耕农略知一二。”

“如果你对他有所了解,好伙计,”年轻的Partington说,“你若能助我找到他,便是对他做了一件大好事,也让我们的王后感到极大的欣慰。”

这时,另一名自耕农也开口了,他是一个长相英俊的家伙,面色被阳光晒成了古铜色,长着一头栗棕色的卷发,“侍童先生,你看上去很诚实,我们的王后对所有壮勇的自耕农都仁慈且真诚。我想,我和我这位朋友或许可以安全地带你去见Robin Hood,因为我们知道他在哪里。但我得明明白白地告诉你,我们宁可为了整个快乐的英格兰,也不愿让他遭受任何伤害。”

“尽管把心放回肚子里吧;我此行并无恶意,”Richard Partington说,“我带给他的,是王后的一番美意。所以,既然你们知道他在哪里,我恳请二位为我引路。”

于是两名自耕农又互相看了看,高个子男人说:“Will,这样做想必是安全的吧?”另一人点了点头。随后,两人都站起身来,高个子自耕农说:“侍童先生,我们认为你是真诚的,并无恶意,因此,我们就如你所愿,带你去见Robin Hood。”

接着,Partington结了账,两名自耕农走上前来,他们一行人立刻启程了。

在绿林树下,那在草地上蔓延开来的阴凉处,光影斑驳闪烁,Robin Hood和他的许多部下躺在柔软的绿草地上,Allan a Dale正在弹奏着他那悦耳的竖琴并唱着歌。所有人都静静地聆听,因为年轻的Allan的歌声对他们来说是世间最大的乐趣之一;但就在他们聆听时,突然传来了一阵马蹄声,接着Little John和Will Stutely从森林小径走进了那片空地,年轻的Richard Partington骑着他的奶白色马儿走在他们中间。三人来到Robin Hood坐的地方,那帮众全都目不转睛地盯着看,因为他们从未见过像这位侍童这般华丽的景象,也从未见过衣着如此华贵,缀满丝绸、天鹅绒、黄金和珠宝的人。这时Robin站起身来,走上前去迎接,Partington跳下马,摘下深红色的天鹅绒帽子,迎向走来的Robin。“欢迎!”Robin大喊道,“欢迎,俊美的少年,请告诉我,是什么把你这样风度翩翩、身着如此高贵服饰的人,带到了我们贫瘠的舍伍德森林里?”

年轻的Partington说道:“若我没猜错,你就是那位著名的Robin Hood,而这些就是你那群被放逐的壮勇自耕农。我受高尚的Eleanor王后之托,向你致以问候。她常听人提起你和你在此地的快乐事迹,心中十分渴望一见你的尊容;因此她让我转告你,如果你能即刻前往伦敦城,她将竭尽所能护你周全,并保你安全返回舍伍德森林。四天后,在Finsbury Fields,我们伟大的亨利国王将举行一场盛大的射箭比赛,届时快乐的英格兰所有最著名的弓箭手都将到场。王后希望能看到你与他们一较高下,因为她知道如果你能来,必将毫无疑问地夺得奖品。因此她派我带上这份问候,此外,作为极大善意的象征,她还让我将这枚从她自己纤指上取下的金戒指,亲手交到你的手中。”

于是Robin Hood低下头,接过戒指,恭敬地吻了吻,然后将它套在自己的小指上。他说道:“我宁可失去性命也不愿失去这枚戒指;在它离我而去之前,我的手要么已在死亡中冰冷,要么已在腕部被砍断。英俊的侍童先生,我将遵从王后的旨意,并即刻随你前往伦敦;但在我们出发之前,我要在林地里用我们所能提供的最好的东西招待你。”

“这恐怕不行,”侍童说,“我们没有时间耽搁,所以请你即刻准备好;如果你这帮人里有想和你一同前去者,王后让我转告你,她同样会热忱欢迎。”

“说得对,”Robin说道,“我们确实没有太多时间逗留;所以我现在就去准备。我只挑选三个人随行,这三人便是Little John,我那忠实的左膀右臂,Will Scarlet,我的表亲,还有Allan a Dale,我的吟游诗人。去吧,伙计们,即刻准备起来,我们要尽快出发。Will Stutely,我不在的时候,你就是这帮人的首领。”

于是Little John、Will Scarlet和Allan a Dale欢呼着跑去准备,Robin也为旅程整装。过了一会儿,四人一同走出,他们看起来真是英姿飒爽,因为Robin全身穿着蓝色衣服,Little John和Will Scarlet穿着漂亮的林肯绿,至于Allan a Dale,他从头到脚都穿着猩红色的衣服。每个人在帽子下都戴着一顶嵌有金铆钉的磨光钢制小头盔,外衣下穿着一件细如精梳羊毛的锁子甲,但其坚韧程度足以抵挡任何箭矢。见众人都准备好了,年轻的Partington再次上马,两名自耕农和众人握手道别后,五人便出发了。

那天晚上,他们在莱斯特郡的Melton Mowbray投宿,次日晚宿于北安普敦郡的Kettering,接着是Bedford城,最后是赫特福德郡的St Albans。他们离开此地时,天色刚过半夜,在夏日清晨温柔的曙光中疾驰,草地上铺着闪烁的露水,山谷中悬着淡淡的薄雾,鸟儿唱着最动听的歌,树篱下的蛛网闪烁着如仙境般的银纱,当东方尚处于金色的清晨时,他们终于抵达了著名伦敦城的城墙与塔楼。

Eleanor王后坐在她的皇家闺阁中,金色的阳光从敞开的窗户倾泻而下,汇成大片金色的光海。侍女们围在她身边低声交谈,她自己则梦幻般地坐在那里,温和的空气带着墙下大花园里盛开的红玫瑰那清新的香气,轻轻飘进室内。有人来禀报说,她的侍童Richard Partington和四名壮勇的自耕农正在楼下的庭院中听候差遣。于是Eleanor王后欢喜地起身,命人即刻带他们觐见。

就这样,Robin Hood、Little John、Will Scarlet和Allan a Dale在王后的皇家闺阁中见到了她。Robin在王后面前单膝跪地,双手交叠在胸前,以朴实的辞令说道:“我便是Robin Hood。你命我前来,看,我遵从了你的旨意。我将自己交付予你作为忠仆,并愿听从你的差遣,哪怕是流尽我生命中的最后一滴血。”

但仁慈的Eleanor王后微笑着让他起身。随后,她命他们坐下,以便在长途跋涉后休息。丰盛的食物和佳酿被送了上来,她还让自己的侍童照料这些自耕农的需求。最后,在他们尽情享用之后,她开始询问他们那些快乐的冒险经历。他们便向她讲述了此处提到的所有豪迈壮举,其中就包括赫里福德主教和Richard of the Lea爵士的事迹,以及主教如何在舍伍德森林中待了三天。听到这些,王后和身边的夫人们笑个不停,因为她们在脑海中勾勒出主教身处森林,与Robin及其部下一起欢快地在林中穿梭的情景。随后,当他们讲完所有能想到的事后,王后请Allan为她演唱,因为他作为吟游诗人的名声甚至传到了伦敦宫廷。于是Allan即刻拿起手中的竖琴,没再多问便轻轻拨动琴弦,直到它们发出清脆的鸣响,随即便唱道:

“温婉的河流,温婉的河流, 晶莹的流水潺潺, 流过颤动的白杨, 滑过盛开的百合,

“在鹅卵石浅滩上歌唱, 亲吻低垂的花瓣, 在燕子掠过处碎裂, 在微风吹拂处泛起紫光。

“永远漂浮在你的胸膛, 顺着你的水流滑行; 悲伤与痛苦将永不触碰, 在你那明亮而温婉的潮汐中。

“我那痛苦的心正寻觅着你,爱人, 在那里寻求安宁与慰藉, 因为,通过爱,幸福属于我,爱人, 我那纷扰的烦恼终将平息。”

Allan唱罢,当他歌唱时,所有人的目光都停留在他的身上,没有一点声音打破那份宁静,甚至在他唱完后,寂静仍持续了一小会儿。时光就在这之中流逝,直到在Finsbury Fields举行盛大射箭比赛的时间临近。

那个生机勃勃的夏日清晨,著名的Finsbury Fields显得十分热闹。草地尽头矗立着为不同弓箭手队伍准备的帐篷,因为国王的自耕农被分成每队八十人的小队,每队都有一名队长;于是,翠绿的草地上竖起了十顶条纹帆布帐篷,那是为每一支皇家弓箭手小队准备的,每顶帐篷的尖顶上都在柔和的空气中飘扬着一面旗帜,旗帜的颜色代表了该队队长的身份。从中央帐篷悬挂着国王著名的弓箭手Tepus的黄色旗帜;旁边,一边是“白手”Gilbert的蓝色旗帜,另一边是来自白金汉郡的壮勇年轻Clifton的血红色三角旗。其余七位弓箭手队长也都是享有盛誉的人物;其中包括来自肯特郡的Egbert和来自南安普敦的William;但最著名的还是最先提到的几位。帐篷内传出谈笑声,侍从们像蚁丘旁的蚂蚁一样进进出出。有的搬运麦芽酒和啤酒,有的搬运弓弦束或箭囊。射箭场两侧是一排排高耸的座位,北侧中央是一个为国王和王后准备的凸起平台,有彩色帆布遮荫,周围挂着红、蓝、绿、白色的丝绸旗带。此时国王和王后尚未驾临,但所有其他看台已座无虚席,人群层层叠叠,直抵高处,让人看一眼便感到头晕目眩。在弓箭手射箭的标记点八十码外,立着十个漂亮的靶子,每个靶子都标有该队专属颜色的旗帜。于是,一切准备就绪,只待国王和王后驾临。

终于,一阵嘹亮的号角响起,六名吹奏者骑马进入草地,手里拿着银号角,上面悬挂着绣有繁复银丝和金线的厚重天鹅绒旗帜。随之而来的是骑在花斑灰种马上的壮勇亨利国王,王后则骑着一匹奶白色的马紧随其后。他们两侧走着国王卫队的自耕农,烈日照在他们所持的钢制戟刃上,闪烁着光芒。在他们身后是浩浩荡荡的宫廷随员,不一会儿,整片草地便充满了鲜艳的色彩,丝绸、天鹅绒、飘动的羽毛、闪耀的黄金,以及闪烁的珠宝和剑柄;在那个明亮的夏日里,这真是一道壮丽的景象。

随后,所有人都站起身来欢呼,那声音听起来就像康沃尔海岸上的风暴,深色的海浪冲向岸边,跳跃、破碎,在岩石中汹涌澎湃;于是,在人群的喧嚣与起伏中,在手帕与围巾的挥舞中,国王和王后抵达了他们的位置,下马登上了通往凸起平台的宽阔台阶,并在装饰着紫色丝绸以及银丝金布的两个宝座上就座。

当一切归于平静,号角响起,弓箭手们随即有序地从帐篷中列队走出。他们总共四百人,是这世间所能找到的最强壮的自耕农队伍。他们有序地来到亨利国王和王后所坐的台下。亨利国王充满自豪地审视着他们的队列,因为看到这样一支英勇的自耕农队伍,他的内心感到一阵温暖。随后,他下令他的传令官Hugh de Mowbray爵士站出来宣布比赛规则。于是Hugh爵士走到平台边缘,用响亮清晰的声音说道:

每人向属于自己小队的靶子射七支箭,从每队八十名自耕农中,选出射得最好的三人。这三人每人射三支箭,选出射得最好的一人。然后,这几人再各射三支箭,射得最好的获得一等奖,次之者获二等奖,再次之者获三等奖。其余每人因其表现可获得八十个银便士。一等奖是四十五金镑,一个镶嵌黄金的银号角,以及一个装着十支带金箭镞、以天鹅翅膀羽毛装饰的白色箭矢的箭囊。二等奖是Dallen Lea跑得最肥的一百头公鹿,由获胜的自耕农选择射猎时间。三等奖是两桶上好的莱茵葡萄酒。

Hugh爵士宣布完毕,所有弓箭手举弓高呼。接着,各队转身有序地退回原处。

射箭比赛开始了,队长们首先站定射出箭矢,随后为紧随其后的队员让出位置。总共射出了两千八百支箭,它们射得如此精准,以至于比赛结束时,每个靶子看起来都像一只受惊后蜷缩起来的刺猬。射箭过程耗时不短,结束后,裁判走上前去仔细查看靶子,并高声宣布了各队选出的三名最佳射手。随即,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嘈杂的议论声,每个旁观者都在高喊自己支持的弓箭手名字。接着,十个崭新的靶子被推了上来,当弓箭手们再次各就各位时,四周鸦雀无声。

这一次射箭速度更快,因为每队只射九支箭。没有一支箭射偏,但在“白手”Gilbert的靶子上,有五支箭射中了标示中心的小白点;这五支中有三支是Gilbert射出的。接着,裁判再次走上前去,看着靶子,高声念出了每队选出的最佳弓箭手的名字。在这些人中,以“白手”Gilbert为首,因为他射出的十支箭中有六支正中靶心;但壮勇的Tepus和年轻的Clifton紧随其后;其他人也仍有争夺二等奖或三等奖的希望。

现在,在人群的喧嚣声中,剩下的那十名壮汉回到帐篷中暂作休息,并更换弓弦,因为在这下一轮比赛中绝不能有任何闪失,任何人的手都不能因为疲劳而颤抖,眼睛也不能因为困倦而变得模糊。

就在这时,周围响起了阵阵低沉的交谈声与嗡嗡声,听起来犹如林中叶丛里的风声。Eleanor王后转头看向国王,说道:“你认为这些精选的自耕农,真是这快乐英格兰境内最出色的弓箭手吗?”

“确实如此,”国王微笑着回答,他对自己所见的比赛感到非常满意,“我告诉你,他们不仅是这快乐英格兰境内最出色的弓箭手,放眼整个广袤世界,也无人能出其右。”

“若我能找出三名弓箭手,能与你卫队中最出色的三名自耕农一较高下,你又当如何?”Eleanor王后反问道。

“我会说你做到了我所做不到的事,”国王大笑着说,“因为我敢断言,世上并没有三名弓箭手能与来自白金汉郡的Tepus、Gilbert以及Clifton相匹敌。”

“那么,”王后说,“我恰好认识三名自耕农,事实上我不久前才见过他们,我并不担心让他们与你从八百名弓箭手中挑选出的任何三人对决;而且,我今天就要让他们在此地一决高下。但我只愿让他们与你的弓箭手对阵,前提是你必须赦免所有代表我出战之人的罪行。”

听到这里,国王放声大笑,久久不止。“真是有趣,”他说,“你身为王后,竟对这些怪事感兴趣。如果你能带来你所说的那三个人,我定会信守承诺,给他们四十天的自由赦免期,让他们来去自如,在此期间我绝不会动他们一根毫毛。此外,如果你带来的人射得比我的自耕农好,那么一对一较量之下,他们将赢得各自的奖品。但既然你突然对这类运动产生了兴趣,要不要打个赌?”

“说实话,”Eleanor王后笑着说,“我对这些事一窍不通,但如果你有心,我愿尽力让你高兴。你打算拿什么作为筹码?”

快乐的国王再次大笑起来,因为他非常热爱这种善意的玩笑;于是他在笑声中说道:“我跟你赌十桶莱茵葡萄酒,十桶最浓郁的麦芽酒,以及两百张用加固的西班牙紫杉木制作的弓,并配上相应的箭袋和箭矢。”

周围的人听了都微微一笑,因为这对于国王与王后之间的赌约来说,确实是一件趣事;但Eleanor王后只是平静地点了点头。“我接受你的赌约,”她说,“因为我很清楚该把你说得的这些东西安置在何处。现在,谁愿意站在我这一边?”她环顾四周,看向那些站着的人;但没有一个人开口,也没有人愿意为了支持王后而去对抗像Tepus、Gilbert和Clifton这样的弓箭手。于是王后再次开口:“那么,谁愿意支持我赢下这个赌注?你愿意吗,我的赫里福德主教大人?”

“不,”主教急忙说,“处理这类事务与我的身份不符。何况,世上根本没有能比得上陛下弓箭手的人;所以我若是参与,只会输掉我的钱财。”

“看来你对金钱的在意程度,远胜过对他人的误解,”王后笑着说道,一阵轻笑声随即在人群中传开,因为每个人都知道这位主教有多么爱财。接着,王后转向站在附近的一位骑士,他名叫Sir Robert Lee。“你愿意这样支持我吗?”她说,“你如此富有,为了博取一位女士的欢心,定有胆量承担这份风险。”

“为了博取王后的欢心,我愿意这么做,”Sir Robert Lee说,“但若是为了世上任何人,我绝不会拿一个格罗特银币去冒险,因为没有人能抵挡住Tepus、Gilbert和Clifton。”

随后,Eleanor王后转向国王说道:“我不想要Sir Robert给予的那种援助;但我愿以腰间这串镶满宝石的腰带作为赌注,来对抗你的葡萄酒、麦芽酒和紫杉木弓;这肯定比你的筹码更贵重。”

“好,我接受你的赌注,”国王说道,“即刻派人去叫你的弓箭手来吧。但现在其他人要上场了,让他们先射,然后我会让获胜者与全世界最强的人较量。”

“随你所愿,”王后说。于是,她向年轻的Richard Partington招了招手,在他耳边低语了几句。侍童随即鞠了一躬,离开了座位,穿过草地向射箭场的另一侧走去,很快便没入人群中。这时,周围的人开始窃窃私语,纷纷猜测这到底意味着什么,王后究竟要派出哪三个人去对抗国王卫队那些著名的弓箭手。

此时,国王卫队的十名弓箭手再次回到位置上,整个人群鸦雀无声,安静得如同死一般。每人慢慢地、小心地射出箭矢,现场寂静得连每一支箭射中靶子时发出的砰砰声都能听见。当最后一支箭飞出后,人群爆发出巨大的欢呼声;我敢说,他们的箭术确实配得上这份声浪。Gilbert再一次将三支箭射进白环;Tepus紧随其后,两支中白环,一支中旁边的黑环;但壮勇的Clifton失手了,Hubert of Suffolk夺得了第三名,因为那两位优秀的自耕农都射中了两支白环,而Clifton有一支箭落在了第四环,Hubert则有一支射在了第三环。

Gilbert摊位周围的弓箭手们欢呼雀跃,喊得嗓子都哑了,他们纷纷摘下帽子抛向空中,并互相握手祝贺。

在一片嘈杂与喧闹声中,五个人正穿过草地走向国王的凉亭。走在最前面的是Richard Partington,大部分人对他很熟悉,但其余的人却显得很陌生。走在Partington身边的是一名身穿蓝色衣服的自耕农,后面跟着三人,两名身穿林肯绿,一人身穿猩红。最后那名自耕农背着三张结实的紫杉木弓,其中两张精美地镶嵌着银饰,一张镶嵌着黄金。当这五人穿过草地时,一名信使从国王的凉亭跑了出来,召集Gilbert、Tepus和Hubert随他前去。呐喊声很快停止了,因为所有人都看出要有不寻常的事情发生了,人们纷纷站起身来,伸长脖子想要看个究竟。

当Partington等人来到国王和王后坐的地方时,那四名自耕农在王后面前屈膝行礼,摘下帽子。亨利国王倾身向前,仔细打量着他们,但赫里福德主教当看到他们的脸时,吓得猛地一颤,仿佛被黄蜂蛰了一样。他张开嘴似乎想说什么,但抬头看见王后正带着微笑注视着他,于是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咬着下唇,脸色涨得像樱桃一样红。

接着,王后倾身向前,用清亮的声音说道:“Locksley,”她说,“我与国王打了个赌,赌你和你手下的两人能胜过他所能派出的任何三人。为了我,你愿意尽力吗?”

“是的,”Robin Hood回答,王后正是对他说话,“为了你,我会尽我所能,若我失败,我发誓再也不碰弓弦。”

尽管Little John在王后的凉亭里显得有些局促不安,但当他的双脚再次踏上绿草地时,他又找回了那股硬汉劲儿;于是他大胆地说道:“好一个甜美的面孔,真让人心生欢喜。要是世上有人不愿为你尽力——我倒不想多说什么,我只是想敲碎那个无赖的脑袋!”

“安静,Little John!”Robin Hood急忙低声喝止;但仁慈的Eleanor王后却放声大笑,一阵欢快的笑声回荡在凉亭四周。

赫里福德主教没有笑,国王也没有笑,他转头看向王后问道:“这些被你带到我们面前的人究竟是谁?”

主教再也按捺不住,急忙插话道:“陛下,那个穿蓝色衣服的家伙,是中部地区一个被取缔的强盗,名叫Robin Hood;那个高大强壮的恶棍叫Little John;那个穿绿色衣服的家伙,是一个堕落的绅士,名叫Will Scarlet;穿红色衣服的那个人,是一个来自北方的流浪歌手,名叫Allan a Dale。”

听到这番话,国王双眉紧锁,阴沉着脸转向王后。“这是真的吗?”他严厉地问道。

“是的,”王后笑着说,“主教说的是实话;他确实该很了解他们,因为他和他的两名修士曾在舍伍德森林里与Robin Hood度过了三天愉快的时光。我没想到这位善良的主教竟会出卖他的朋友。但请记住,你已经许下诺言,保证这些优秀的自耕农在四十天内平安无事。”

“我会信守诺言,”国王用低沉的声音说道,语调中透着内心的愤怒,“但当这四十天一过,就让这个法外之徒自求多福吧,因为那时事情恐怕就不会像他希望的那样顺利了。”接着,他转向站在舍伍德自耕农身边、听着这一切并感到惊奇的弓箭手们说:“Gilbert,还有你,Tepus,以及你,Hubert,我已经承诺你们要与这三人对决。如果你们胜过这几个无赖,我就用银便士填满你们的帽子;如果你们失败,你们就将失去你们凭实力赢来的奖品,这些奖品将归于你们的对手。尽力吧,伙计们,如果你们能赢得这场较量,你们余生都会为此感到骄傲。现在去吧,到靶位上去。”

于是,国王的三名弓箭手转身回到他们的摊位,Robin和他的部下也走到他们预定的射箭位置。他们拉紧弓弦,整理好装箭的箭袋,挑选出最圆润、羽毛最好的箭。

然而,当国王的弓箭手们回到帐篷时,他们将刚才发生的一切告诉了同伴,说了这四个人正是著名的Robin Hood及其部下——Little John、Will Scarlet和Allan a Dale。这消息在弓箭手摊位间传开了,因为那里没有一个人没听说过这些中部地区的著名自耕农。消息很快传到了看台上围观的人群中,最后每个人都站了起来,引颈眺望,想要一睹这些著名法外之徒的风采。

此时,六个新的靶子被立了起来,每个参赛者一个;随后Gilbert、Tepus和Hubert径直从摊位中走了出来。Robin Hood和“白手”Gilbert掷硬币决定谁先射,结果轮到了Gilbert这一方;于是他叫Hubert of Suffolk先上。

Hubert走到位置上,双脚稳稳地扎在地上,搭上一支精良光滑的箭;接着,他在指尖呵了口气,缓慢而仔细地拉开弓弦。箭飞得非常准,正中白环;他又射出一箭,再次命中靶心;第三支箭射出时,这次没能射中正中心,而是击中了黑环,但距离白环也不过一指之宽。人群中爆发出欢呼声,因为这是Hubert今天表现最好的一次。

快乐的Robin笑了笑,说:“Will,这一轮你可不好超越了,现在轮到你了。绷紧你的肌肉,伙计,别给舍伍德丢脸。”

于是Will Scarlet走到位置上;但因为过于谨慎,他第一支箭就毁了他的靶子,因为他射在了离中心第二圈的环上。Robin咬了咬嘴唇。“伙计,伙计,”他说,“别把弦拉得太久!我不是常告诉你Swanthold大叔说的话吗,‘过度谨慎只会打翻牛奶’?”Will Scarlet听进去了,下一箭射中了中心环;他又射了一次,再次命中中心;然而,尽管如此,强壮的Hubert还是胜过了他,靶子表现更好。围观的人群拍手欢呼,因为Hubert战胜了陌生人。

国王阴沉地对王后说:“如果你的弓箭手射得这么差,那你恐怕要输掉这场赌约了,夫人。”但Eleanor王后微笑着,因为她期待着Robin Hood和Little John能有更好的表现。

这时Tepus上场了。他也因为过于谨慎,犯了Will Scarlet同样的错误。他的第一支箭射进了中心环,但第二支偏离了目标,射中了黑环;最后一支箭带着几分好运,正中靶心的黑点。Robin Hood说:“这是今天射出的一支最美妙的箭;但是,Tepus朋友,我想你的好事到头了。Little John,轮到你了。”

Little John依言走上前去,迅速射出了三支箭。他始终没有放下弓臂,全程都在举着长弓搭箭;然而他的三支箭全都射进了离黑环很近的中心区域。这次人群中没有传出欢呼声,因为尽管这是当天表现最好的射击,但伦敦城的市民并不愿意看到强壮的Tepus被一个乡下人击败,即便他是像Little John那样出名的人物。

现在,“白手”强壮的Gilbert走到位置上,非常小心地射箭;他第三次在一天内将三支箭全部射进了靶心。

“干得好,Gilbert!”Robin Hood一边说,一边拍了拍他的肩膀。“我发誓,你是我见过最出色的弓箭手之一。伙计,你应该像我们一样做一个自由快乐的游侠,你更适合绿林,而不是伦敦城的鹅卵石街道和灰墙。”说完,他走到位置上,从箭袋里抽出一支圆润的箭,在搭上弓弦前翻来覆去地看了又看。

国王在胡须里嘟囔道:“圣Hubert保佑,如果你能让那个无赖的手肘晃一下,让他哪怕只射中第二环,我就给你那间靠近Matching的教堂献上八百支三指宽的蜂蜡蜡烛。”但圣Hubert的耳朵似乎塞了棉花,他今天似乎没听见国王的祈祷。

挑好三支箭后,快乐的Robin在射箭前仔细检查了弓弦。“是的,”他对站在旁边观看他射箭的Gilbert说,“你真该去快乐的舍伍德森林做客。”他说着将弓弦拉至耳边。“在伦敦,”他松开弓弦,“你除了乌鸦和寒鸦什么也射不到;在那里,你可以戏弄英格兰最名贵的雄鹿。”他一边说着一边射出了箭,箭支落在距离中心只有半英寸的地方。

“看在上帝的份上!”Gilbert喊道,“你难道是蓝色恶魔吗,居然射得这么准?”

“不,”Robin笑着说,“我想还没那么糟。”他拿起另一支箭搭上弦。他又射出一箭,紧贴着中心;第三次他松开弓弦,将箭射在刚才那两支箭中间,正好正中靶心,三支箭的羽毛挤在一起,从远处看就像一支粗箭。

人群中响起一阵低沉的骚动,因为伦敦从未见过这样的箭术;Robin Hood的时代过去后,再也不会有人见到了。所有人都看出国王的弓箭手彻底输了,强壮的Gilbert拍着Robin的手掌,承认自己永远无法拉开像Robin Hood或Little John那样的长弓。但满腔怒火的国王不愿接受这个事实,尽管他内心清楚自己的手下确实无法与这些人抗衡。“不!”他紧握着座位扶手大喊,“Gilbert还没输!他不是三次正中靶心吗?虽然我输了赌注,但他还没失去一等奖。他们必须再射,还要再射,直到他和那个无赖Robin Hood分出胜负。Sir Hugh,你去命令他们再射一轮,再射一轮,直到其中一人被击败。”Sir Hugh见国王如此愤怒,不敢多说一个字,立即去执行命令;他走到Robin Hood等人站立的地方,传达了国王的旨意。

“我心甘情愿,”快乐的Robin说,“如果能让伟大的主上与国王高兴,我从现在射到明天天亮都行。站在你的位置上吧,Gilbert小伙,开始射吧。”

Gilbert再次站好,但这次他失手了,因为一阵突如其来的微风,他的箭偏离了中心环,不过只偏了麦秆宽那么一点。

“你的蛋壳碎了,Gilbert,”Robin笑着说;他随即松开箭,再次正中靶心的白环。

国王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一言不发,只是扫视四周,目光阴鸷,任何在此刻露出喜色的人在那一天都会倒大霉。随后他带着王后和所有随从离开了场地,但国王心中充满了愤怒。

国王走后,所有守卫弓箭手的自耕农都涌向Robin、Little John、Will和Allan,想一睹这些中部地区名人的风采;许多围观群众也出于同样的目的跟了上来。没过多久,Gilbert正在谈话的那些自耕农就被一群人围在中间,形成了一个人圈。

片刻后,负责颁奖的三名裁判走上前来,首席裁判对Robin说:“根据约定,一等奖理应属于你;给你这把银号角,这袋十支金箭,还有这袋四十个金镑。”说话间,他将这些东西递给Robin,然后转向Little John。“给你,”他说,“二等奖,也就是Dallen Lea一百头最肥的公鹿。你可以在任何你想射猎的时候去射。”最后,他转向强壮的Hubert。“你,”他说,“你与和你对决的自耕农平分秋色,所以你保住了属于你的奖品,也就是两桶上好的莱茵葡萄酒。你可以在任何你想取用的时候领取。”接着,他召集了最后射箭的其他七名国王弓箭手,每人发了八十个银便士。

罗宾随即开口说道:“这把银号角我收下,以示对这场射箭比赛的敬意;但你,Gilbert,你是国王所有卫队中最出色的弓箭手,这袋金币我赠予你。拿着吧,伙计,要是再多十倍我也愿给你,因为你是一位真正诚实守信的自耕农。此外,对于最后参与射箭的那十人,每人赠送一支金箭。请务必妥善保管,这样日后若你们有幸儿孙绕膝,便能告诉他们,你们曾是这广袤大地上最英勇的自耕农。”

众人闻言齐声高呼,罗宾这番话令他们感到十分受用。

随后小约翰开口说道:“好朋友Tepus,我不要那位壮硕的裁判刚才提到的Dallen Lea的公鹿,因为说实话,在我们家乡,那样的猎物多得数不胜数。我赠给你五十头,留作你自己射猎之用,另外再送给每支队伍五头,权当给大伙儿添个乐子。”

话音刚落,又是一阵巨大的欢呼声响起,许多人将帽子抛向空中,相互发誓说,在这世上,再没有比罗宾汉和他的英勇自耕农们更豪迈的汉子了。

正当众人高声欢呼时,一名国王卫队中高大魁梧的自耕农走上前来,拽了拽罗宾的衣袖。“好主人,”他低声说道,“我有几句话要私下告诉你;虽然对于一个壮健的自耕农来说,去传这些琐事有些可笑,但有一个像孔雀般爱俏的侍童,名叫Richard Partington,他刚才在人群中到处找你却未果,便告诉我,他有一位你所熟知的女士托他带给你的口信。他嘱咐我必须一字不差地私下转告你,信是这么说的。让我想想——希望我没记错——对,就是这样:‘雄狮在咆哮,当心你的头。’”

“是这样吗?”罗宾惊觉道;他深知这定是王后传来的口信,且她所指的正是国王的怒火。“那么,好伙计,我得谢谢你,因为你今天送给我的这份人情,远比你所知的还要重大。”于是他把三名部下召集到一起,私下告诉他们最好尽快动身,因为待在离伦敦城这么近的地方,对他们来说恐怕不妙。于是,他们不再耽搁,穿过人群来到外围。随后,他们马不停蹄地离开伦敦城,向北进发。

罗宾汉的追逐战

就这样,罗宾汉一行人离开了芬斯伯里田野的射箭场,片刻未停,径直踏上了归途。他们这样做确实明智,因为他们离开还没走出三四英里,就有六名国王卫队的自耕农冲进依然滞留的人群中,到处搜寻罗宾及其部下,企图将他们捉拿归案。说实话,国王背信弃义之举实属卑劣,但这一切皆因赫里福德主教而起,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国王离开射箭场后,径直回到内室,赫里福德主教和罗伯特·李爵士也跟了进去;但国王对这两人一言不发,只是坐着咬住下唇,此前发生的一切让他感到愤懑不已。最终,赫里福德主教用低沉而哀伤的声音说道:“陛下,让这个无赖强盗就这样逃脱,实在是一件憾事;因为只要他能平安回到舍伍德森林,他便能对陛下和国王的卫兵不屑一顾了。”

听到这番话,国王抬起眼睛,阴沉地看向主教。“你是这么说的吗?”他说,“现在,我会让你适时见识到你的想法有多么错误,因为当四十日期满,我就要捉拿这个行窃的法外之徒,即便我必须拆掉整个舍伍德森林也要把他找出来。你以为英格兰国王的律法,能被一个无钱无势的穷流氓如此轻易地逃脱吗?”

随后,主教又用他那圆滑温和的声音说道:

“请原谅我的冒昧,陛下,请相信我心中唯有英格兰的福祉与陛下的夙愿;但即便我仁慈的主君将舍伍德的每一棵树都连根拔起,又能有什么用呢?难道罗宾汉就没有别的藏身之处了吗?坎诺克蔡斯(Cannock Chase)离舍伍德不远,而广袤的阿登森林(Forest of Arden)也离坎诺克蔡斯不远。除此之外,诺丁汉、德比、林肯和约克郡还有许多林地,陛下想在其中任何一处捉住罗宾汉,无异于想在阁楼的尘土与杂物中抓到一只老鼠。不,我仁慈的主君,如果他一旦踏入林地,法律就永远无法触及他了。”

听了这话,国王烦躁地用指尖敲击着身旁的桌面。“依你之见,主教,我该如何是好?”他说,“难道你没听见我向王后许下的诺言吗?你的话就像风箱吹出的气,对死灰毫无用处。”

“我绝不敢指点陛下,”狡猾的主教说道,“陛下目光如炬;但若我是英格兰国王,我定会这样看待此事:我向王后承诺,给予全英格兰最狡猾的流氓四十天的自由往来;可如今,我已将这强盗抓在手中,难道还要愚蠢地坚守一个仓促给出的承诺吗?假设我曾答应听从王后的吩咐,而她若要我自尽,我难道也要闭上眼睛,盲目地撞向自己的剑尖?我会这样说服自己。此外,我会告诉自己,妇人是不懂国家治理的大道理的;同样地,我知道女人总容易一时兴起,就像从路边采下一朵雏菊,等闻腻了就随手丢掉;因此,尽管她对这个强盗产生了一点兴趣,很快也会消退并被遗忘。至于我,我已经抓住了全英格兰最大的恶棍,难道还要松开手让他从指缝溜走吗?陛下,若我是英格兰国王,我定会这样告诉自己。”主教这番游说,国王听信了他的谗言,过了一会儿,便转头对罗伯特·李爵士下令,让他派遣六名卫队自耕农去捉拿罗宾汉及其三名部下。

罗伯特·李爵士是一位温文尔雅的贵族骑士,他为国王如此违背诺言感到心如刀割;尽管如此,他什么也没说,因为他看出了国王对罗宾汉的仇恨有多深;但他并没有立刻派遣卫兵,而是先去找王后,将一切如实相告,并请她尽快给罗宾送去警示。他这样做并非为了罗宾汉的安危,而是想尽力保住他主君的声誉。因此,当过了一会儿,卫兵们赶到射箭场时,发现罗宾等人早已不见踪影,自然也就在那场集会上吃不到任何甜头了。

午后的时光已近尾声,罗宾汉、小约翰、威尔和艾伦踏上了归途,在斜射的金色光影中欢快地跋涉。随着太阳西沉,光影迅速转为玫瑰红色。阴影拉长,最终融入了柔和的暮色灰影之中。尘土飞扬的大路在漆黑的树篱间显得格外洁白,四个人影沿着路走着,脚步声清脆,谈话声在寂静的空气中回荡。当圆圆的明月静悄悄地浮上东方的天空时,他们看到了前方巴尼特镇(Barnet Town)闪烁的灯火,距离伦敦约十到十二英里。他们走进石子街道,路过有着悬挑山墙的舒适房屋,商人和工匠们在柔和的月光下坐在门前与家人闲聊。最终,他们走过村庄的另一头,来到一家被蔷薇和忍冬花掩映的小旅店。罗宾汉停在了这家旅店前,因为这地方让他感到称心。他说:“我们就在这里歇宿休息一晚,因为我们已经远离了伦敦城和国王的怒火。此外,如果我没猜错,这里一定有好酒好菜。你们觉得呢,伙计们?”

“确实,好主人,”小约翰说,“你的吩咐和我的心意总是像麦芽酒配饼干一样契合。我也说,进去吧。”

随后威尔·斯卡利特开口说:“叔叔,你的话我向来照做,但我真希望能在歇息前再多赶点路。不过,既然你认为这样最好,我也赞同今晚就住在这里。”

于是他们走了进去,要了店里最好的吃食,还配上了两瓶老窖藏的萨克酒(sack)来下酒。招待他们的是一位极其圆润丰满的姑娘,在这整片土地都难寻其二。小约翰这人无论什么时候,哪怕饭菜当前,也总不忘盯着美貌姑娘看,他插着腰,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她,每当看到她看过来时,便会俏皮地眨眨眼。你若看见那姑娘笑得花枝乱颤,眼角流转地瞅着小约翰,两颊露出的酒窝,定会觉得有趣;因为这家伙对付女人的手段向来高明。

宴席进行得十分尽兴,这家旅店从未接待过像这四位壮汉这样豪放的食客;他们一直吃到尽兴,虽然看起来像是永远吃不够,最后还是坐在那儿慢慢品着萨克酒。就在他们坐着的时候,店主突然走了进来,说门外有位年轻人,是女王宫廷的随从Richard Partington,他想见那位穿蓝衣服的伙计,且有急事要谈。罗宾迅速起身,嘱咐店主不要跟来,留下了还在惊愕中猜测到底发生了什么的其他人。

罗宾走出旅店,发现年轻的Richard Partington正骑在马上,在洁白的月光下等候。

“你带来了什么消息,侍童先生?”罗宾问,“希望不是什么坏事。”

“怎么说呢,”年轻的Partington说,“确实够糟糕的。国王被那个卑鄙的赫里福德主教挑拨,对你深恶痛绝。他派人去芬斯伯里田野的箭靶场捉拿你,没找到人后,他召集了一千多名全副武装的士兵,正火速沿着这条大路赶往舍伍德,要么想在半路截住你,要么是想阻止你回到森林。他已下令让赫里福德主教指挥这些士兵,你知道如果落在主教手里会有什么下场——匆匆审判,当场绞死。两队骑兵已经在路上了,离我没多远,你最好立刻离开此地,因为要是再耽搁,今晚你恐怕就要在寒冷的监牢里过夜了。这是王后让我带给你的话。”

“那么,Richard Partington,”罗宾说,“这是你第二次救了我的命,如果日后有机会,我会让你知道罗宾汉从不忘记这些恩情。至于那个赫里福德主教,如果我再在舍伍德附近撞见他,他准没好果子吃。你可以告诉仁慈的王后,我会即刻离开此地,并让店主以为我们要去圣奥尔本斯(Saint Albans);但当我们重新回到大路上,我会走一条路,让我的部下走另一条路,这样如果其中一方落在国王手里,另一方或许能逃脱。我们会走蜿蜒小径,希望能平安回到舍伍德。现在,侍童先生,告辞了。”

“保重,英勇的自耕农,”年轻的Partington说,“愿你能平安回到你的藏身处。”两人握了握手,少年调转马头,朝着伦敦的方向骑去,而罗宾再次走进了旅店。

他在里面发现部下们正沉默地等待着他的归来;店主也在场,他很想知道Partington先生和那个穿蓝衣服的家伙究竟有什么勾当。“起身吧,我的快活伙计们!”罗宾说,“这里不宜久留,因为有些家伙正在找我们,一旦落入他们手中,我们可没什么好下场。我们得继续赶路,今晚不抵达圣奥尔本斯绝不歇脚。”说着,他拿出钱袋付清了店钱,随后便离开了旅店。

当他们来到镇外的大路上时,罗宾停下来告诉了他们Partington与他之间发生的一切,以及国王的人马正紧追不舍。接着他交代在此地分道扬镳;他们三人向东,他向西,以此绕开主干道,通过蜿蜒小径回到舍伍德。“所以,务必机灵点,”罗宾汉说,“在抵达东部之前,离北向的大路远点。还有你,威尔·斯卡利特,带着大伙儿先行,你脑子灵光。”随后罗宾亲吻了三人的脸颊,他们也回吻了他,就这样分开了。

不久之后,二十多名国王的士兵马蹄声急促地冲到了巴尼特镇的店门前。他们跳下马,迅速包围了旅店,队长带着四个人冲进那四名自耕农刚才待过的房间。但他们发现鸟儿早已飞走,国王的计划再次落空。

“我还以为他们是些淘气的家伙,”店主听说那些士兵在找谁后说道。“但我确实听那个穿蓝衣服的流氓说,他们要径直前往圣奥尔本斯;所以,如果你们快马加鞭,或许能在去那儿的大路上截住他们。”队长对店主提供的消息万分感激,召集部下骑上马便匆匆离去,奔向圣奥尔本斯,去追一场注定徒劳的幻影。

小约翰、威尔·斯卡利特和艾伦·阿戴尔在巴尼特附近离开大路后,马不停蹄地向东赶路,直到脚力耗尽,抵达了埃塞克斯郡的切姆斯福德(Chelmsford)。随后他们转向北方,途经剑桥和林肯郡,最终抵达了盖恩斯伯勒(Gainsborough)好镇。接着,他们转向西南,最终平安抵达了舍伍德森林的北边界,一路上竟连一队国王的士兵都没碰见。他们这样赶路八天后平安回到了林地,但当他们来到那片绿荫林间空地时,却发现罗宾还没有回来。

因为罗宾回程的运气不像部下们那么好,下面你会听到的。

离开北部大路后,他转而向西,经过艾尔斯伯里(Aylesbury),来到牛津郡美丽的伍德斯托克(Woodstock)。此后他转向北方,经沃里克镇(Warwick Town)长途跋涉,最终抵达斯塔福德郡的达德利(Dudley)。这趟路程他走了七天,他觉得已经足够靠北了,于是转向东方,避开主路,选择了羊肠小道和草地,经利奇菲尔德(Litchfield)和阿什比(Ashby de la Zouch)向舍伍德进发,直到来到一个叫斯坦顿(Stanton)的地方。此刻,罗宾心中不禁发出了笑声,他以为危险已经过去,很快又能闻到林间那股辛香的空气了。然而,好事多磨,罗宾很快就体会到了这一点。事情是这样的:

当国王的士兵在圣奥尔本斯扑空,发现罗宾及其部下踪迹全无时,他们不知该如何是好。不一会儿,又有一队骑兵赶来,随后还有更多,月光下的街道挤满了武装士兵。午夜至黎明时分,另一支队伍来到镇上,赫里福德主教也随之赶到。当他听说罗宾汉再次从陷阱中溜走时,一刻也不耽搁,集结起所有队伍火速向北进发,并下令所有赶到圣奥尔本斯的军队不得停留,立刻跟上。第四天傍晚,他抵达了诺丁汉镇,随即迅速将手下分为六七人一组的小队,散布到整个乡村,封锁了舍伍德东、南、西面的每一条大路与小径。诺丁汉郡长也同样召集了所有人马加入主教的队伍,因为他看出这是报复罗宾汉的最佳良机。威尔·斯卡利特、小约翰和艾伦·阿戴尔在东面刚好避开了国王的部队,因为就在他们穿过警戒线进入舍伍德的第二天,他们走过的路就全被封锁了,所以要是他们当时耽搁了赶路,定会落入主教手中。

但对于这一切,罗宾却一无所知;因此,当他沿着斯坦顿以外的道路蹒跚而行时,依旧快活地吹着口哨,心中毫无挂碍,正如蛋黄里寻不见蛛网一般。终于,他来到了一处溪流横穿路面的地方,溪水浅浅地铺了一路,在铺满金色砾石的河床上叮咚作响,闪烁着光芒。罗宾因口渴在此停下,他跪在地上,双手捧水,开始饮用。道路两侧,蔓延着大片纠缠的灌木丛和幼树,林间小鸟的歌声让罗宾感到心旷神怡,这让他想起了舍伍德,觉得仿佛已有一辈子没呼吸过林地的空气了。然而,就在他俯身喝水时,突然,有什么东西贴着他的耳朵呼啸而过,随即溅起水花,落在身旁的砾石与水中。罗宾反应极快,一跃而起,一步跨过溪流和路边,一头扎进了灌木丛,连头也没回,因为他深知那贴着耳边发出恶毒嘶鸣的,正是灰鹅毛箭,倘若稍作停留,便是死路一条。就在他跳进灌木丛的瞬间,又有六支箭矢在枝叶间掠过,发出格格的响声,其中一支射穿了他的紧身短上衣,若非他穿着那件坚韧的钢甲,怕是早已深陷腰间。随后,几名国王的士兵飞驰而至。他们跳下马,径直追进灌木丛。但罗宾对地形的熟悉远胜于他们,他时而匍匐,时而弯腰,一会儿又穿过几处开阔地,很快便将他们远远甩在身后,最终从距离原路约八百步的另一条路上钻了出来。他站在那里喘了口气,听着远处那七个人发出的喊叫声,他们正像丢了猎物气味的猎犬一样,在灌木丛中乱撞。于是,他紧了紧腰带,顺着大路向东,朝着舍伍德的方向飞奔而去。

但罗宾朝那个方向没跑出三浪远,便突然来到了一处山岗的边缘,看见下方谷底的树荫下,坐着另一队国王的人马。他没有丝毫迟疑,既然对方还没发现他,他便转身沿原路折返,因为他知道,与其自投罗网闯进谷中那群人的怀里,倒不如冒险去面对灌木丛中那几个人。于是他全速奔回,在穿过灌木丛后安全脱身,正巧那七个人也来到了开阔的大路上。他们一见到他便大声呼喊,那声音就像猎人见到鹿群惊窜时的动静,但此时罗宾已在四分之一英里开外,像灵缇犬一样在地面上飞驰。他始终没有减速,一英里接一英里地跑着,直到抵达了德文特河外、德比镇附近的麦克沃斯。此时,见已无即刻的危险,他放慢了脚步,最终在一处草木茂盛、树荫阴凉的树篱下坐了下来,歇息并平复呼吸。“罗宾啊,罗宾,”他对自己说道,“这是你一生中最惊险的一次死里逃生。我敢郑重其事地说,那支恶毒的箭矢,羽毛擦过我耳朵时还在嗖嗖作响。这一通狂奔,让我对吃喝产生了极度的渴望。但愿圣邓斯坦能快点赐我些酒肉果腹。”

圣邓斯坦似乎真要回应他的祈祷了,因为沿着大路走来了一位德比的鞋匠,名叫昆斯。他刚给柯克朗利附近的一位农夫送去一双鞋,现在正往回走,袋子里装着一只煮好的肥阉鸡,身边还带了一小桶烈性啤酒,那是农夫因对他那双结实的鞋子感到满意而赠送的。昆斯是个老实人,但脑子却有些木讷,像还没发酵的面团一样,满脑子想的只有:“好昆斯,三先令六便士半便士买你的鞋——三先令六便士半便士买你的鞋,”这念头在他的脑袋里转来转去,就像一颗豆子在一个空酒桶里滚个不停,再也装不下别的东西。

“喂,好朋友,”罗宾在树篱下喊道,待对方走近了些,“在这大好天气里,你这是要去哪里?”

听见有人叫唤,鞋匠停住脚步,看见一个身穿蓝衣、仪表堂堂的陌生人,便以礼相待道:“祝你午安,好先生。我从柯克朗利来,在那儿卖了鞋,换回了三先令六便士半便士,那可是我见过成色最好的钱,也是靠本事挣来的。不过,请恕我冒昧,你这位漂亮的小伙子,躲在树篱下做什么?”

“嘿,”快活的罗宾说道,“我坐在这儿,是想往那些金鸟的尾巴上撒盐;不过老实说,你是我今天见过的最值钱的一只小鸡。”

听到这话,鞋匠睁大了眼睛,嘴巴因惊奇而变得圆圆的,像木板栅栏上的节疤。“天哪,”他说,“你看!我还从没见过那些金鸟呢。好伙计,你真的在这些树篱里能找到它们吗?求你告诉我,它们多吗?我自己也想找找看。”

“是啊,千真万确,”罗宾说,“它们在这里多得就像坎诺克蔡斯的新鲜鲱鱼。”

“你看呐!”鞋匠满脸惊奇地说道,“那你真的是通过在它们漂亮的尾巴上撒盐来抓住它们的吗?”

“没错,”罗宾说,“不过,这种盐很特别,我得告诉你,只能通过在木盘里熬干一夸脱月光才能得到,而且熬完了也只有一小撮。不过告诉我,你这聪明人,你袋子里和桶里装的是什么?”

听到这话,鞋匠低下头看了看罗宾提到的东西,因为金鸟的念头早已让他把这些抛到了脑后,他花了好一会儿才把记忆从脑子里搜刮回来。“哦,”他最终说道,“一个是好马什啤酒,另一个是只肥阉鸡。如果我没弄错,今天鞋匠昆斯能大吃一顿了。”

“既然如此,好昆斯,”罗宾说,“你有没有心思把这些东西卖给我?听起来真是让人馋涎欲滴。我愿把你身上这套衣服连同十先令给你,换取你那身行头、皮围裙、啤酒和阉鸡。怎么样,大块头?”

“不,你是在跟我开玩笑吧,”鞋匠说,“我的衣服又粗糙又打着补丁,而你的却是精良的料子,漂亮得很。”

“我半句玩笑也不开,”罗宾说,“来,脱下你的外套,我会让你见识到,因为我是真心喜欢你的装束。况且,我会善待你的,我会立刻享用你带来的美食,而你也受邀一同进餐。”说着,他开始解开自己的短上衣,鞋匠见他如此当真,也开始脱衣服,毕竟罗宾汉的行头实在太诱人了。于是两人交换了衣服,罗宾还给了这位诚实的鞋匠十个崭新的亮闪闪的先令。快活的罗宾说道:“我这辈子扮过不少角色,却从未当过一个诚实的鞋匠。来,朋友,咱们开动吧,我肚子里那馋虫正对着那只肥美的阉鸡叫呢。”于是两人坐下大快朵颐,等吃完时,阉鸡的骨头已被啃得干干净净。

随后,罗宾舒展开双腿,心中感到一阵舒畅。他说道:“听你的嗓音,好昆斯,我知道你的脑子里像草地上的马驹一样,藏着几首好曲子。求你给我唱上一曲。”

“曲子我倒是有几首,”鞋匠说,“虽然粗陋,但既然你愿意听,我便唱上一首。”于是,他喝了口啤酒润润喉,唱道:

“我最爱那所有快乐, 唱吧,我那活泼的南,噢, 最让我魂牵梦萦的, 是那叮当作响的酒罐,噢。

我愿抛下所有幸福, 唱吧,我那活泼的南,噢, 但这——”

这位健壮的鞋匠没能唱完,因为六名骑兵突然冲到了他们坐着的地方,粗暴地一把抓住了这位老实的工匠,将他拽了起来,过程中差点连衣服都被扯碎。“哈!”带头的士兵用洪亮的声音狂喜地咆哮道,“我们终于抓到你了吗,你这个穿蓝衣服的无赖?现在,圣休伯特在上,我们比刚才多赚了八十英镑,因为赫里福德主教大人承诺,谁能把你交给他,就赏谁这些钱。噢吼!你这狡猾的恶棍!你还想装出一副无辜的样子,哼!我们认得你,你这只老狐狸。不过你得跟我们走,去接受应有的惩罚。”听到这些话,可怜的鞋匠瞪大那双湛蓝的眼睛,像死鱼的眼睛一样圆滚滚的,嘴巴张大着,仿佛把所有的话都吞了回去而失了声。

罗宾也像鞋匠该有的那样,装出一副惊愕呆滞的样子。“哎呀呀,天哪,”他说,“我不知道自己是坐在哪儿,还是在梦游!各位好心的绅士,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人明明是个老实的好伙计啊。”

“‘老实的好伙计’,你说什么,小丑?”其中一人说道,“我告诉你,他就是那个被人们称为罗宾汉的恶棍。”

听到这话,鞋匠瞪大眼睛张大嘴巴的程度更甚了,因为他那可怜的脑子里此时正经历着一场混乱的风暴,他的理智被思想的尘埃与麦糠搅得一片模糊。此外,当他看向罗宾汉,发现这位自耕农看起来竟和他自己一模一样时,他开始怀疑起来,心想或许自己真的就是那个大名鼎鼎的法外之徒。他用缓慢而惊奇的声音说道:“难道我真的是那个人吗?——我原以为……不,昆斯,你弄错了——可是——我是吗?——不,我一定就是罗宾汉!可真奇怪,我从未想过自己会从一个诚实的工匠变成那样一位了不起的自耕农。”

“哎呀!”罗宾汉叫道,“快看呐!瞧瞧你们的粗暴对待把这可怜孩子的脑子搅成了什么样!我才是德比镇的鞋匠昆斯。”

“是这样吗?”昆斯说,“那么,看来我确实是别人,只能是罗宾汉了。抓我吧,伙计们;但我要告诉你们,你们抓到的是这林间最健壮的自耕农。”

“你想装疯卖傻是吧?”带头的队长说,“来,贾尔斯,拿根绳子,把这家伙的手绑在背后。我保证,等把他安全带到图特伯里镇交给主教大人,他的脑子就会清醒了。”于是他们将鞋匠的手绑在身后,像农夫牵着从集市买来的小牛一样用绳子拖着他走了。罗宾站在原地目送他们离开,待他们走远后,他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因为他知道这位老实人不会有事,而且他脑海里浮现出好昆斯被当成罗宾汉送到主教面前时,主教那副表情。接着,他再次向东迈开步伐,大步流星地朝着诺丁汉郡和舍伍德森林走去。

但罗宾汉所经历的远比他意识到的要多。他从伦敦一路赶来,艰辛且漫长,一周内跋涉了一百四十多英里。他本想一鼓作气赶到舍伍德,但在跑出不到十英里后,他感到体力像被洪水冲垮的河岸一样正在迅速流失。他坐下休息,但他心里明白,今天他不可能再走下去了,因为双脚沉重得如同铅块,满是疲惫。他再次起身前行,但只走了两英里便不得不放弃,于是他走进路边的一家旅店,叫来店主,让他带自己去房间,尽管此时太阳才刚刚落入西方的地平线。旅店里只有三个房间,店主将罗宾汉领进其中最简陋的一间,但罗宾对此毫不在意,因为哪怕睡在乱石堆上,他今晚也能安然入梦。于是,他不假思索地脱掉衣服,倒头便睡,还没等头碰到枕头,就已进入了梦乡。

罗宾睡下没多久,一大片乌云从西方群山间阴沉地探出头来。云层越积越高,仿佛一座黑暗的山峦堆积在夜空中。乌云下不时闪过沉闷的红光,随后传来一阵阵雷声的低吼。接着,四名诺丁汉镇的壮汉骑马赶到,这是方圆五英里内唯一的旅店,他们可不想被即将到来的雷雨淋成落汤鸡。他们把马交给马夫,走进店内最好的房间,那里的地面上铺着新鲜的绿色灯芯草,他们点了店里最丰盛的饭菜。饱餐一顿后,他们让店主领他们去房间,因为他们从德龙菲尔德赶了一整天的路,早已精疲力竭。于是,他们一边抱怨着必须两人挤一张床,一边回房歇息,不久便将所有的烦恼都丢进了沉静的睡梦中。

此时,第一阵狂风刮过旅店,吹得门窗砰砰作响,空气中弥漫着雨水的气息,裹挟着尘土与落叶。仿佛风带来了一位客人,门突然被推开,一位艾米特修道院的修士走了进来。看他长袍的柔软丝滑和念珠的华丽程度,就知道他地位颇高。他叫来店主,先吩咐把他的骡子在马厩里喂好安顿好,然后把店里最好的东西拿来。不多时,一盘美味的牛肚洋葱炖菜,配上软糯香甜的小肉丸,还有一壶浓郁的马姆齐甜酒便端到了他面前,这位神圣的修士立刻大快朵颐,没过多久,盘子里就只剩下一小滩酱汁,甚至连一只饿得半死的小老鼠都喂不饱。

与此同时,暴雨骤降。又一阵狂风呼啸而过,伴随着几滴沉重的雨点,随即雨水如倾盆而下,敲击着窗棂,仿佛有上百只小手在拍打。闪电的亮光照亮了每一滴雨珠,随之而来的是阵阵惊雷,在头顶上方轰隆隆地滚过,仿佛圣斯威辛正在粗糙的地面上搬运巨大的水桶。女眷们尖叫起来,酒馆里的风流汉子们揽过她们的腰,安抚她们安静下来。

最终,这位神圣的修士让店主带他去房间;但当他听说要和一个鞋匠同宿时,他简直是全英格兰最不满的人了,然而别无他法,要么在那儿睡,要么露宿街头;于是,他拿起蜡烛,一边像远处的雷声一样抱怨着,一边走了。来到房间,他把灯火举到罗宾上方,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随后他感到满意多了,因为他看到的不是一个粗鲁邋遢、长着脏胡子的家伙,而是一个看起来再干净不过的年轻人;于是,他脱下衣服,也钻进被窝。此时,罗宾在睡梦中咕哝着抱怨了几句,给他腾出了位置。我敢说,罗宾睡得比这些天里的任何时候都沉,否则他绝不会让一个修道士睡在身边还如此安静。至于那位修士,要是他知道身边的人是罗宾汉,恐怕他宁愿和毒蛇同眠,也不愿和这人共枕。

就这样,夜色平稳度过,但黎明破晓时,罗宾睁开双眼,在枕头上转过头。他不禁目瞪口呆,大吃一惊,因为身边躺着一个剃着光头的人,他一眼便认出那一定是位神职人员。他狠狠地掐了自己一下,确认自己已醒,便坐起身来,而对方睡得依然安稳,仿佛还在艾米特修道院的家中一样。“嘿,”罗宾心想,“真奇怪,这家伙是怎么半夜爬进我床里的。”说完,他轻轻起身,以免吵醒对方,在房里四下打量,看见墙边的长凳上放着修士的衣服。他歪着头盯着衣服看了一会儿,又看了看修士,缓缓眨了下眼睛。他说道:“好兄弟,不管你叫什么名字,既然你这么大方地借了我的床,那我也就借你的衣服穿穿吧。”说完,他径直穿上了那神圣的行头,却好心地把鞋匠的衣服留在原地作为交换。接着,他迈入清新的晨曦中。马夫正在马厩附近忙碌,看见他就像看见一只绿色的耗子一样瞪大了眼睛,因为艾米特修道院的修士们通常可没这么早起;但这人把心里的疑问咽了下去,只是问罗宾是否要牵出他的骡子。

“是的,我儿,”罗宾说道——尽管他根本不知道那骡子的事——“动作快点,我求你,因为我迟到了,必须赶紧启程。”于是马夫很快牵出了骡子,罗宾骑上它,喜气洋洋地踏上了旅途。

至于那位神圣的修士,当他醒来时,他简直是世上最惊慌失措的人了,因为他那华丽柔软的长袍不见了,连带着那装有十枚金镑的钱袋也一并不翼而飞,只剩下一套打着补丁的衣服和一条皮围裙。他像任何世俗之人一样暴跳如雷、破口大骂,但咒骂无济于事,店主也帮不上忙,况且他当天早晨必须赶到艾米特修道院(Emmet Priory)处理事务,只得要么穿上这身鞋匠的行头,要么赤身裸体地走上大路。于是他穿上了那身衣服,依旧一边愤怒地咒骂着,发誓要向德比郡所有的鞋匠复仇,一边步行上路;然而他的苦难远未结束,他还没走多远便落入了国王士兵的手中,他们不由分说地将他押往图特伯里镇(Tutbury Town),交由赫里福德主教(Bishop of Hereford)发落。无论他如何发誓说自己是一位神圣的修士,并展示他那剃光的头顶,都无济于事;他必须被带走,因为这些人认定他就是罗宾汉。

与此同时,快活的罗宾心满意足地骑行着,安然绕过了两队国王的士兵,直到舍伍德(Sherwood)的临近让他心花怒放;他一直向东行进,直到在一条林荫小道上突然遇到了一位高贵的骑士。罗宾迅速勒住骡子,跳下背来。“真是幸会,理查德·德·利爵士(Sir Richard of the Lea),”他大喊道,“比起英国的任何其他人,我今日最想见到的便是你这张好脸!”接着,他向理查德爵士讲述了发生在他身上的一切,并说如今他感到安全了,因为离舍伍德又如此之近。但当罗宾说完,理查德爵士忧伤地摇了摇头。“罗宾,你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危险,”他说,“因为在你前方,警长(Sheriff)的士兵封锁了每一条道路,不经严密搜查绝不放行。我刚才经过那里,深知此事。你前方是警长的手下,身后是国王的士兵,你无法指望从任何一条路通过,因为此时他们定已得知你的伪装,正候着要抓捕你。我的城堡及其中一切皆可供你使用,但那也无济于事,因为我无法指望凭我的力量,能抵挡住诺丁汉(Nottingham)城中那支由国王与警长的部下组成的军队。”说到这里,理查德爵士低头沉思,罗宾感到内心下沉,如同那听到猎犬在身后追赶,却发现洞穴已被泥土堵死而无处藏身的狐狸。但随后理查德爵士再次开口道:“罗宾,你只有一件事可做。回到伦敦,向我们仁慈的埃莉诺王后(Queen Eleanor)乞求怜悯。即刻随我回城堡。脱下这些衣服,穿上我随从们的衣物。然后,我将带着一队人马赶往伦敦城,你混入其中,我便能带你去面见王后。回舍伍德是你唯一的希望,因为在那里无人能触及你,但除了用这种方法,你永远也回不到舍伍德。”

于是罗宾随理查德·德·利爵士而去,并照他说的做了,因为他看出了骑士建议的明智之处,也明白这是他获得安全的唯一机会。

埃莉诺王后在她的御花园中漫步,穿行于香气四溢的玫瑰花丛间,六名侍女随行左右,谈笑风生。突然,一个男人从围墙外翻身跃上墙头,悬挂片刻后轻盈地落在了园内的草地上。侍女们因这突如其来的身影而尖叫,但那人奔向王后并跪倒在她脚下,她看出那正是罗宾汉。

“呀,罗宾,怎么是你!”她喊道,“你竟敢闯入暴怒之狮的口中?哎,可怜的人!若是国王在此发现你,你必死无疑。你难道不知道他正在全国搜捕你吗?”

“是的,”罗宾说,“我深知国王在搜捕我,正因如此我才来到这里;因为,他既已向陛下承诺保我安全,我定不会遭受任何伤害。况且,我知道陛下慈悲善良,因此我将性命托付在您仁慈的手中。”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罗宾汉,”王后说,“你是在责备我,你责备得对,因为我知道我并未尽到应尽的责任。我深知你定是陷入了绝境,才会如此大胆地以身犯险。我再次向你承诺,我会尽全力助你安全回到舍伍德森林。你在此等我回来。”说完,她将罗宾留在玫瑰园中,离去了许久。

当她回来时,罗伯特·李爵士(Sir Robert Lee)与她同行,王后双颊绯红,双眼明亮,仿佛刚经过一场激烈的争论。随后,罗伯特爵士径直走到罗宾汉站立之处,用冰冷严厉的声音对这位自耕农说道:“我们仁慈的国王陛下已减轻了对你的愤怒,并再次承诺让你平安离去。不仅如此,三天内他将派一名侍从陪同你,确保无人阻挠你返程。你该感谢你的守护圣徒,让你在我们的高贵王后那里有如此好的朋友,否则我可以告诉你,若非她的劝说与辩护,你早已是个死人了。让这次经历成为你的教训。第一,为人更诚实些。第二,行事莫要如此胆大妄为。像你这样在黑暗中行走的人,或许能逍遥一时,但最终定会落入陷阱。你将脑袋伸进了愤怒的狮口,却奇迹般地逃脱了。莫要再试。”说完,他转身离去,不再理会罗宾。

罗宾在伦敦的王后府邸中居住了三天,期限一到,国王的首席侍从爱德华·坎宁安(Edward Cunningham)便赶来,带着罗宾一同北上前往舍伍德。途中他们不时遇到返回伦敦的国王士兵,但无人拦截他们,最终,他们抵达了那片郁郁葱葱、甜美的林地。

罗宾汉与盖伊·德·吉斯伯恩(Guy of Gisbourne)

在那场盛大的射箭比赛后,时光流逝,其间罗宾遵循了罗伯特·李爵士的部分建议,即在行踪上不再那么招摇;因为尽管他或许并未变得更“诚实”(按大众对诚实的理解),但他十分小心,从不走出离舍伍德太远的地方,以确保能轻易且迅速地回到林中。

这段时间内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亨利国王已经驾崩,理查国王(King Richard)继承了王位,正如他在多次严酷考验与激动人心的冒险中展现的那样,他非常适合这顶王冠,那些冒险并不亚于罗宾汉所经历过的任何一次。但尽管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些并没有触及舍伍德的林荫,罗宾汉和他的手下们在那里依然过着快活的日子,狩猎、宴饮、歌唱,享受着愉快的林间运动;因为世间的纷争对他们而言微不足道。

夏日破晓时分,空气清新明亮,群鸟在嘈杂的喧闹声中欢快地歌唱。歌声如此响亮,以至于惊醒了睡梦中的罗宾汉,他翻动身体,坐了起来。小约翰(Little John)和所有快活的伙计们也起身了;用过早饭后,他们各自出发去忙碌一日的事务。

罗宾汉和小约翰行走在一条森林小路上,微风拂过,阳光如碎金般洒下,林叶在光影中翩跹闪烁。罗宾汉说道:“我发誓,小约翰,在这快活的早晨,血液在我血管里流淌,让我浑身发痒。我们各自去寻找冒险,你觉得如何?”

“我举双手赞成,”小约翰说,“好主人,我们过去也曾有过不少有趣的经历。这里有两条小路;你走右边那条,我走左边那条,然后我们各走各的,直到撞见什么乐子为止。”

“我喜欢你的计划,”罗宾说,“那就在此分道扬镳。但听着,小约翰,莫要惹上麻烦,因为我可不愿你遇上什么不幸。”

“老天,真是的,”小约翰说,“你怎么说起话来了!依我看,你惹麻烦的本事可比我大多了。”

罗宾汉听后大笑。“说实话,小约翰,”他说,“你那股鲁莽而固执的劲头,似乎总能让你在麻烦中化险为夷;但让我们比比看,今天谁能更有收获。”说完,他与小约翰击掌,两人各奔东西,树木迅速遮挡了彼此的身影。

罗宾汉漫步向前,来到一条宽阔的林间大道上。头顶枝叶交织,在阳光稀疏处闪烁着金色的光芒;脚下土地因树荫覆盖而显得松软潮湿。就在这惬意的所在,罗宾汉遭遇了他一生中最惊险的奇遇;因为当他一边走一边听着鸟儿歌唱时,突然来到一棵广阔的橡树下,那里正坐着一个人。罗宾汉见那陌生人并未察觉自己,便停下脚步,在走上前去之前久久地凝视着对方。我敢说,这陌生人确实值得一看,因为罗宾从未见过如此打扮的人。他从头到脚都穿着一张带着毛皮的马皮。头上戴着一顶遮住面孔的头罩,那也是用马皮做的,马耳竖立,活像只兔子。他身穿马皮外套,腿上也裹着带毛的皮裤。腰间挂着一把沉重的阔剑和一把锋利的双刃匕首。肩上斜挎着一壶圆润平滑的箭矢,那张坚固的紫杉木弓正倚在旁边的树上。

“嘿,朋友,”罗宾最终走上前大喊道,“你是谁?坐在那儿干什么?你身上穿的又是什么东西?我发誓,我这辈子从没见过这样的景象。如果我做了什么坏事,或者良心不安,我定会怕你,以为你是从阴间来给我捎信,叫我即刻去见尼古拉斯国王(King Nicholas)的。”

对此那人未答一言,只是将头罩推后,露出紧锁的眉头、鹰钩鼻,以及一双凶狠、不安的黑眼睛,那神情让罗宾看着觉得他活像一只鹰。不仅如此,陌生人脸上那种刻痕,以及他那薄而残忍的嘴唇,还有那冰冷的目光,让人看着不寒而栗。

“你是谁,流氓?”他终于用一种粗哑响亮的声音说道。

“嘘,嘘,”快活的罗宾说,“别这么尖酸,兄弟。你今早是吃了醋和荨麻吗,说话这么带刺?”

“若你不喜欢我的话,”那人凶狠地说,“最好还是快滚,因为我告诉你,我的行动可比言辞更利索。”

“不,我倒挺喜欢你的话,你这甜蜜可爱的小东西,”罗宾说着,在那人面前的草地上蹲了下来,“况且,我觉得你的话既风趣又好玩,是我平生听过最有趣的。”

那人没再说话,只是恶毒地瞪着罗宾,像一只凶狗在扑向猎物喉咙前那样盯着他。罗宾以一种天真无邪的目光回视,眼中没有一丝笑意,嘴角也没有牵动。他们就这样僵持了许久,直到那陌生人突然打破了沉默。“你叫什么名字,家伙?”他问道。

“噢,”罗宾说,“我真高兴听到你开口,因为我开始担心你的眼睛会把我盯成哑巴。至于我的名字,它可能是这个,也可能是那个;但我认为还是你先告诉我你的名字比较合适,毕竟你在这里是个大外乡人。请告诉我,亲爱的小甜心,为何要在那漂亮的身体上穿那套奇装异服?”听到这些话,对方发出一阵短促而刺耳的狂笑。“以奥丁神(Daemon Odin)的骨头起誓,”他说,“你是我这辈子见过最胆大的人。我不知道自己为何还没把你劈死在坐的地方,因为仅仅两天前,我在诺丁汉城外仅仅因为某人对我说了不到你的一半话,就刺穿了他的身体。我穿这身衣服,蠢货,是为了保暖;而且它抵挡普通剑刺的效果几乎不亚于一件钢甲。至于我的名字,我不介意谁知道。我叫盖伊·德·吉斯伯恩(Guy of Gisbourne),你可能以前听说过。我来自赫里福德郡(Herefordshire)那边的林地,就在同名的主教领地上。我是个法外之徒,靠着些不可言说的勾当为生。不久前主教派人叫我去,说如果我能做成诺丁汉警长要求的一件事,他便给我一份特赦,外加两百英镑奖金。于是我径直来到诺丁汉城,找到了我那可爱的警长;你猜他要我做什么?嘿,简直是天方夜谭,他要我来舍伍德搜捕一个叫罗宾汉的法外之徒,还要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看起来这里没人敢去对付那个胆大妄为的家伙,所以他们竟从遥远的赫里福德郡把我找来,因为你知道那句老话:‘以贼治贼’。至于杀掉这家伙,我一点也不在乎,为了两百英镑的一半,我连亲兄弟的血都肯流。”

罗宾听着这一切,心中涌起一阵厌恶。他很清楚这个盖伊·德·吉斯伯恩,也知道他在赫里福德郡所犯下的种种血腥暴行,因为他的罪行在全国都臭名昭著。然而,尽管他厌恶此人的存在,但他还是按捺住了怒火,因为他还有目的要达成。“确实,”他说,“我听说过你那些‘温柔’的行径。我想,这世上恐怕没有人比罗宾汉更想见你了。”

听到这话,盖伊·德·吉斯伯恩又发出一阵刺耳的笑声。“嘿,”他说,“能想到像罗宾汉这样强悍的法外之徒去见另一个像盖伊·德·吉斯伯恩这样强悍的法外之徒,真是一件乐事。只不过在这件事上,对罗宾汉来说却是个不幸,因为只要他见到盖伊·德·吉斯伯恩,他就必死无疑。”

“但你这位温柔、快活的灵魂,”罗宾说,“你不觉得或许这个罗宾汉会是两人中更强的一位吗?我非常了解他,许多人都认为他是这附近最强悍的人之一。”

“他或许是这附近最强悍的,”盖伊·德·吉斯伯恩说,“但我告诉你,家伙,你们这儿的泥潭并不是整个世界。我敢以性命担保,我比他强。说他是个法外之徒!嘿,我听说他除了刚进森林时,这辈子从没流过血。有人称他为伟大的弓箭手;天哪,我可不怕在任何时候与他一较高下,只要我手中握着弓。”

“噢,确实,有些人称他为伟大的弓箭手,”罗宾汉说,“但我们诺丁汉郡的人在长弓方面可是远近闻名的。即便是我,虽然技艺平平,也不怕与你切磋一番。”

听到这些话,盖伊·德·吉斯伯恩用惊奇的眼光看着罗宾,随后又爆发出一阵狂笑,震得森林嗡嗡作响。“好,”他说,“你竟敢这样跟我说话,真是个胆大的家伙。我喜欢你这种对我说话的胆量,没几个人敢这么做。树个靶子,小子,我来和你切磋一下。”

“嘘,嘘,”罗宾说,“只有婴儿才在这儿对着花环射箭。我来为你竖立一个正宗的诺丁汉靶子。”说着,他起身走向不远处的一片榛树丛,割下一根约莫有两个拇指粗细的树枝。他剥去树皮,将一端削尖,立在了一棵大橡树前方的地上。接着,他量出八十步距离,退回到了对方坐着的树旁。“喏,”他说,“这就是诺丁汉自耕农射的那种靶子。如果你是个弓箭手,让我看看你能不能射中这根枝条。”

随后,盖伊·德·吉斯伯恩起身。“去你的!”他大喊,“连魔鬼本人都射不中这种靶子。”

“也许能,也许不能,”快活的罗宾说,“但你若不射上一箭,我们永远也不会知道。”

听到这话,盖伊·德·吉斯伯恩皱着眉头看向罗宾,但由于这位自耕农看起来依然是一副天真无邪、毫无恶意的样子,他忍住了没发作,默默地拉开了弓弦。他射了两箭,但哪一箭都没中枝条,第一次射偏了一个拃的距离,第二次则偏出了足足一个手掌宽。罗宾大笑不止。“看来,”他说,“连魔鬼本人确实也射不中那靶子。好伙计,如果你用阔剑的本事也和用弓箭一样烂,那你永远也赢不了罗宾汉。”

听到这些话,盖伊·德·吉斯伯恩凶残地瞪向罗宾。他说:“你这恶棍,嘴皮子倒是挺利索;但小心别太放肆,否则我可能会为了你把它从喉咙里割出来。”

罗宾汉一言不发地给弓上弦,随即站定,尽管他内心深处因愤怒与厌恶而剧烈颤抖。他连射两箭,第一箭射在距离箭杆不到一英寸的地方,第二箭则不偏不倚地将箭杆一劈两半。接着,他甚至没给对方开口的机会,便将弓摔在地上。“拿着,你这该死的恶棍!”他凶狠地喊道,“这下让你瞧瞧,你对男子汉的运动是多么的一窍不通。现在,好好看看这日光吧,因为这片美好的土地被你玷污得够久了,你这卑劣的野兽!今天,若圣母保佑,你必死无疑——我就是罗宾汉。”说完,他在阳光下拔出了闪亮的宝剑。

盖伊·德·吉斯伯恩有一阵子呆呆地盯着罗宾,仿佛丢了魂魄;但他的惊愕很快转为狂怒。“你当真是罗宾汉?”他叫道,“那太好了,我正想见你,你这可怜的家伙!忏悔吧,因为等我解决掉你,你可就没时间忏悔了。”说完,他也拔出了剑。

随即,舍伍德森林中爆发了有史以来最激烈的搏斗;因为两人都心知肚明,今日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这场决斗绝无怜悯可言。他们在林间上下腾挪,直到所有的青草都被双足踩踏得支离破碎。罗宾汉的剑尖不止一次触到了对方柔软的血肉,不久,地面上便开始洒落点点鲜红,尽管没有一滴来自罗宾的血管。终于,盖伊·德·吉斯伯恩向罗宾汉刺出了凶狠致命的一剑,罗宾轻盈地向后一跃,却不料脚跟被树根绊住,重重地仰天摔倒。“圣玛丽助我!”他低声咒骂道。此时对方正满脸狞笑地朝他扑来。盖伊·德·吉斯伯恩用那柄大剑凶狠地刺下,但罗宾徒手抓住了剑刃,尽管掌心被割破,他还是将剑尖荡开,使其深深扎入身旁的泥土中;随后,在对方再次出招之前,他已一跃而起,握紧了自己的佩剑。此刻,盖伊·德·吉斯伯恩心中笼罩起一片黑云般的绝望,他像一只受伤的苍鹰一样狂乱地四顾。眼见对方体力不支,罗宾猛然跃前,闪电般反手一击,刺入了对方持剑的手臂下方。盖伊·德·吉斯伯恩手中的剑掉落在地,踉跄后退,还没来得及稳住身形,罗宾的剑已贯穿了他的躯体。他绕着脚跟转了一圈,发出一声尖厉凄惨的叫喊,双手向空中挥舞,随即脸朝下重重地摔倒在绿茵之上。

罗宾汉擦干长剑,将它插回鞘中,走到盖伊·德·吉斯伯恩的尸体旁,双臂交叉站在他上方,独自喃喃自语。“这是我青年时期在火热的日子里射杀国王护林人以来,亲手杀死的第一个人。即便到了现在,想起那条被我夺走的生命,我心中依然苦涩;但对于眼前这个恶徒,我却感到由衷的快慰,仿佛我杀死了一头糟蹋良田的野猪。既然诺丁汉警长竟派这种货色来对付我,那我就穿上这家伙的衣裳,去会会那位尊贵的老爷,说不定还能顺便讨还一些我欠他的债。”

说完,罗宾汉剥下死者身上那件毛皮外衣,不顾上面沾满的鲜血,直接套在了自己身上。接着,他将对方的剑和匕首系在腰间,一手拎着自己的剑,一手拿着那两张紫杉木弓,又将马皮头罩拉低遮住面孔,使人无法辨认,随后便动身离开森林,向东朝着诺丁汉城的方向走去。当他走在乡间小路上时,男男女女和孩子们纷纷避开他,因为盖伊·德·吉斯伯恩那令人胆寒的名字及其行径早已传遍四方。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这些事发生时,小约翰又遭遇了什么。

小约翰沿着森林小径一路走着,直到来到树林的边缘。在那里,一片片大麦、玉米地和青草地在阳光下显得生机盎然。他来到大路上,看见一座茅草小屋坐落在几棵扭曲的野苹果树丛后,门前种着花草。他突然停下脚步,因为他听见里面传来了悲伤的声音。他侧耳细听,确认声音来自小屋,于是走上前去,推开小门进了屋。只见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妇人坐在冰冷的炉边,身体前后摇晃,泣不成声。

小约翰对他人之苦向来心怀怜悯,于是走到老人身边,亲切地拍拍她的肩膀,温言宽慰,请她振作起来并诉说苦衷,或许他能尽力相助。老妇人起初只是摇头;但他的善意终究让她宽慰了一些,片刻后,她道出了心中沉重的忧虑。她说那天清晨,她身边还有三个像诺丁汉郡任何地方都能找到的那样英俊高大的儿子,可如今他们都被抓走了,眼看就要被处以绞刑;原来,由于家中穷困,她的大儿子昨晚潜入森林,在月色下射杀了一头母鹿;国王的巡林员顺着草地上的血迹找到了她的小屋,在碗柜里搜出了鹿肉;由于那两个弟弟无论如何也不肯出卖哥哥,护林人便将三个孩子一起抓走,尽管大儿子反复申明鹿是他一人所杀;他们在带人离开时,她听到巡林员私下议论,说警长发誓要严惩近来猖獗的盗猎行为,要把抓到的第一个流氓挂在最近的树上;他们要把这三个年轻人带到诺丁汉城附近的“国王之首”客栈,警长当天正下榻在那里,准备等待他派往舍伍德搜捕罗宾汉的那个人回来复命。

小约翰听着这一切,不时悲伤地摇着头。“哎,”等老妇人说完,他说道,“这确实是桩惨事。但那个去舍伍德搜捕罗宾汉的人是谁?他又为何要去找他?不过这无关紧要;我只恨罗宾汉此时不在,好让他为我们出谋划策。然而,若我们要保住你三个儿子的性命,此时此刻片刻也耽搁不得。告诉我,你这儿有没有什么衣服,让我换下这一身林肯绿?老天,如果那位粗鲁的警长逮住我时我还没伪装,那我恐怕比你那几个儿子更早被挂上绞架,信我吧,老人家。”

老妇人告诉他,屋里还有她那两年前去世的丈夫留下的几件衣服。她把衣服拿给小约翰,小约翰脱下林肯绿的行装,换上了那些旧衣。随后,他用未梳理的羊毛做了一个假发套和假胡须,遮住了自己的棕发和胡须,戴上一顶那老农留下的宽大高帽,一手持杖,一手握弓,火速赶往警长落脚的客栈。

在离诺丁汉城一英里开外、靠近舍伍德森林南界的地方,坐落着一家名为“国王之首”的舒适客栈。这个明媚的早晨,客栈内一片喧闹忙碌,警长带着二十来名手下在此歇脚,等待盖伊·德·吉斯伯恩从森林归来。厨房里传来阵阵烹饪的嘶嘶声,地窖里则响着敲击酒桶的砰砰声。警长坐在室内,正享用着店里最上等的佳肴,他的手下们有的坐在门前的长椅上痛饮麦芽酒,有的躺在宽大的橡树荫下说笑打闹。四周停满了卫队的马匹,蹄声杂乱,尾巴不时甩动。这时,国王的巡林员押着寡妇的三个儿子来到了客栈。三个年轻人的手被紧紧反绑在身后,脖子上套着一根绳子连在一起。他们被押进警长用餐的房间,在警长严厉的瞪视下瑟瑟发抖。

“哼,”他用那粗大、响亮且愤怒的声音说道,“你们竟敢偷猎国王的鹿?今天我可要让你们死得干脆些,我要像农夫挂起三只乌鸦一样把你们三个都吊死,以儆效尤。我们诺丁汉郡养了太久你们这样的顽劣之徒。这种事我忍了多年,但现在我要斩草除根,就从你们开始。”

其中一个可怜的小伙子张开嘴想要辩解,却被警长一声咆哮喝止,他命令巡林员将他们带下去,等他吃完饭再处置。三个年轻人被押到门外,低着头站在那里,心中绝望,直到片刻后警长走了出来。他叫过手下,说道:“这三个恶棍必须立即处死,但别在这里,免得给这家好客栈带来晦气。把他们带到那边的林带去,我要把他们吊在舍伍德自己的树上,让林中那些卑鄙的法外之徒瞧瞧,如果我有幸抓到他们,会有什么下场。”说完,他跨上战马,手下们也纷纷上马,一伙人押着三个年轻人向那片林带进发。终于到了地方,他们将绳套套在三人的脖子上,绳子的另一端搭在旁边一棵巨大橡树的枝干上。三个年轻人跪在地上,大声哀求警长宽恕;但诺丁汉警长轻蔑地笑了。“现在,”他说,“我倒希望这儿有个牧师来给你们忏悔;但既然没人在旁,你们只好带着满身的罪孽上路了,祈求圣彼得能像接纳三个小商贩进城一样,放你们进天堂的门吧。”

与此同时,就在这一切进行时,一个老人走近并倚着手杖站在一旁观看。他的胡须和头发卷曲而花白,背上斜挎着一把紫杉木弓,看起来对他而言过于沉重了。就在警长环顾四周准备下令将三个年轻人吊上橡树时,他的目光落在了这个陌生的老人身上。警长朝他招了招手,说道:“过来,老头,我有几句话问你。”于是小约翰——正是他本人——走了过去。警长打量着他,觉得这张脸似曾相识。“怎么,”他说,“我觉得我以前见过你。你叫什么名字,老人家?”

“回大人的话,”小约翰用一种苍老沙哑的声音说道,“我叫贾尔斯·霍布尔(Giles Hobble),愿为大人效劳。”

“贾尔斯·霍布尔,贾尔斯·霍布尔,”警长暗自嘀咕着,在脑海中搜寻着这个名字。“我不记得有你这号人,”他终于说道,“但无所谓了。这个明媚的早晨,你想挣六个便士吗?”

“哎,当然想,”小约翰说,“毕竟我身上钱不多,如果有份诚实的差事能挣六个便士,我可不会往外推。大人要我做什么?”

“是这样,”警长说,“这里有三个家伙,正需要一顿绞刑。如果你肯把他们吊上去,我给你每人两个便士的报酬。我不喜欢让我的卫兵去干刽子手的活。你敢试试吗?”

“说实话,”小约翰依旧用老人的声音说,“我以前从未干过这种事;但如果能这么容易挣到六个便士,这钱别人挣得我也挣得。不过,大人,这几个顽劣的家伙忏悔过了吗?”

“没有,”警长笑着说,“半点都没有;如果你愿意,你也可以顺便干干那行。但快点,我求你了,我得早点回客栈去。”

于是小约翰来到三个瑟瑟发抖的年轻人身边,将脸贴在第一个人的面颊旁,仿佛是在听他忏悔,实则低声耳语道:“绳子割断时,别动;但我一旦把头上的羊毛假发和胡须扯下来,你们就立刻解开脖子上的套索,往树林里跑。”接着,他悄无声息地割断了那个年轻人手上的绳索;那年轻人也极其配合,像依然被绑着一样一动不动。他又走到第二个年轻人身边,以同样的方式交代了一番,割开了绳子。对第三个也如法炮制,动作之隐秘,以至于坐在马上大笑的警长及其手下们竟毫无察觉。

小约翰随后转向警长。“大人,”他说,“能准许我把弓弦拉紧吗?我想在他们晃荡的时候,顺便用箭射射他们的肋骨,帮帮他们。”

“准了,”警长说,“只要像我说的那样,动作快点。”

小约翰将弓尖抵住脚背,利落地给弓上弦,那强劲的姿态让所有人都感到惊奇。接着,他从箭袋中抽出一支光滑的箭,搭在弦上;随后环顾四周,确认身后无人阻挡,他突然扯掉头上的羊毛,声如洪钟地大喝:“跑!”三个年轻人闪电般扯下绳套,像离弦之箭般冲向开阔地带,直奔森林而去。小约翰也像猎犬一样飞奔向灌木丛,警长和手下们惊愕地愣在原地。但还没等那乡下人跑远,警长回过神来。“追!”他大吼一声;他终于认出了眼前之人,懊恼自己为何没能早点看破。

小约翰听见警长的吼声,见自己无法在被追上之前跑回森林,便猛地停住脚步,转身张弓,作势要射。“退后!”他恶狠狠地喊道,“谁敢再往前挪半步,或者手指碰一下弓弦,谁就得死!”

听到这话,警长的手下们像木头一样钉在原地,因为他们非常清楚小约翰言出必行,违抗他就是死路一条。警长愤怒地咆哮着,骂他们是懦夫,催促他们一拥而上;但他们不敢动弹,只是死死盯着小约翰。小约翰一面缓缓向森林退去,一面始终紧盯着他们。眼看敌人就要从指尖溜走,警长愤怒得头晕目眩,不知所措。突然,他猛地拨转马头,狠狠踢向马腹,大喝一声,从马镫上站起,如狂风般冲向小约翰。小约翰抬起致命的弓,将灰鹅羽箭拉到面颊边。可怜!还没等他射出这一箭,那把伴随他多年的良弓竟然在他的手中崩裂了,箭矢无力地掉在地上。见此情景,警长的人爆发出一阵欢呼,紧跟在主子身后,冲向小约翰。警长跑在最前面,在小约翰奔入森林掩护前追上了他。他俯下身子,使劲劈出一剑。小约翰急忙躲闪,剑刃在警长手中歪了,但剑脊还是重重拍在小约翰头上,将他击得昏死过去。

“现在,我可真是太高兴了,”当手下们围上来发现小约翰还没死时,警长说道,“幸亏我刚才没冲动下死手!哪怕损失五百英镑,我也不愿让他就这么轻易地死掉,他得像个卑劣的贼那样被挂在绞架上。威廉,去那边喷泉弄点水来,浇他头上。”

那人照办了,片刻后,小约翰睁开眼,神情因被击中而显得茫然呆滞。他们将他的双手反绑在身后,架到一匹马上,面朝马尾,双脚被绑在马腹之下。于是,他们一路欢笑、庆贺着将他带回了“国王之首”客栈。与此同时,寡妇的三个儿子早已安全脱身,躲进了森林深处。

诺丁汉警长再次坐在了“国王之首”客栈内。他心中狂喜,因为他终于做成了多年来梦寐以求的事——生擒了小约翰。他暗自思忖:“明天这个时候,这恶棍就得挂在诺丁汉城大门前的绞刑架上,我也算和他彻底两清了。”说完,他大口饮下一杯加那利葡萄酒。但当那酒滑入喉咙时,他似乎被自己的思绪呛到了,摇了摇头,急忙放下杯子。“现在,”他喃喃自语,“为了不让他从我眼皮底下溜走,我连一千英镑都舍得。可要是他的主人逃过了盖伊·德·吉斯伯恩那个恶鬼,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毕竟那个罗宾汉是天下第一的狡诈之徒。看来,我最好别等明天再吊死这个家伙。”说完,他匆忙推开椅子走出客栈,召集手下。“我不想再为这恶棍的绞刑多等一天,”他说,“立刻执行,就在他救下那三个小流氓的同一棵树上。都给我立刻准备好。”

于是,他们再次将小约翰扶上马背,让他面朝马尾。就这样,一人牵着马,其他人围在四周,一同向那棵树走去——也就是他们原本打算把那三个偷猎者吊死在上面的那棵树。他们叮当作响地走在路上,直到来到树下。这时,其中一人突然对警长说道:“大人,”他喊道,“前方走来的那个人,不正是你派进森林去寻找罗宾汉的那个盖伊·德·吉斯伯恩吗?”听到这话,警长遮住双眼,急切地望去。“哎,确实如此,”他说,“正是那家伙。现在,但愿老天保佑他已经杀死了那个窃贼头目,就像我们马上要处死这个家伙一样!”

当小约翰听到这番话,他抬头望去,顿时心如死灰。因为那人不仅衣衫满是血迹,而且身上还佩戴着罗宾汉的号角,背着他的弓,腰间系着他的大刀。

“怎么回事!”当打扮成盖伊·德·吉斯伯恩模样的罗宾汉走到近前时,警长喊道,“你在森林里遇到了什么运气?伙计,你的衣服上怎么全是血!”

“如果你不喜欢我的衣服,”罗宾用那如盖伊·德·吉斯伯恩般粗粝的声音说道,“大可闭上眼睛。天哪,我身上的血是那片林子里最卑劣的法外之徒的,他是我今天亲手杀死的,虽然我本人也受了点伤。”

这时,小约翰自从落在警长手中后第一次开了口。“噢,你这卑鄙、血腥的混蛋!我认得你,盖伊·德·吉斯伯恩,世上有谁没听说过你,没因你那卑劣的杀戮与劫掠而咒骂过你呢?难道正是你这样的手,终结了那颗世间最善良的心吗?你还真是一个适合诺丁汉这胆小鬼警长的趁手工具。现在我死得心甘情愿,也并不在乎怎么死,因为生命对我而言已毫无意义!”小约翰说着,咸涩的泪水滚落在他棕色的脸颊上。

但诺丁汉警长拍手称快。“那么,盖伊·德·吉斯伯恩,”他喊道,“如果你告诉我的都是真的,那这将是你一生中最伟大的成就。”

“我所言皆是实情,并无半句谎言,”罗宾依然用着盖伊·德·吉斯伯恩的嗓音说道,“瞧,这难道不是罗宾汉的剑吗?这难道不是他那张上好的紫杉木弓吗?这难道不是他的号角吗?你以为他是心甘情愿把这些交给盖伊·德·吉斯伯恩的吗?”

警长听罢,开怀大笑。“真是个好日子!”他喊道,“那个大盗贼死了,而他的左右手又落在了我手中!盖伊·德·吉斯伯恩,想要什么尽管开口,我全都给你!”

“那我就向你求这一件,”罗宾说,“既然我杀死了头目,现在我就要杀死这个手下。警长大人,把这家伙的性命交给我处置吧。”

“你真是个蠢货!”警长喊道,“如果你开口要钱,本可以得到足够赎回一名骑士的赏金。我实在不情愿放过这家伙,但既然我答应了你,那他就归你了。”

“我打心底里感谢你的赏赐,”罗宾喊道,“手下们,把这流氓从马上弄下来,让他靠在那棵树上,看我怎么处理这头猪,就像我老家惯用的那样!”

听到这话,警长的一些手下摇了摇头;因为尽管他们根本不在乎小约翰是死是活,但却不忍看他被冷血地屠杀。然而警长高声喝令,命令他们按照那个人的要求,把这个农民从马上弄下来,靠在那棵树上。

当他们照做时,罗宾汉将自己的弓和盖伊·德·吉斯伯恩的弓都上了弦,尽管没人注意到他的举动。随后,当小约翰靠树站定时,他拔出了盖伊·德·吉斯伯恩那把锋利的双刃匕首。“退后!退后!”他喊道,“你们这些没教养的混账,想挤着看我的乐子吗?我叫你们退后!再远一点!”于是他们按要求退开,许多人转过头去,不忍看接下来要发生的事。

“来吧!”小约翰喊道,“我的胸膛就在这儿。既然是同一只手杀了我亲爱的主人,那就该由它来屠杀我!我认得你,盖伊·德·吉斯伯恩!”

“安静,小约翰!”罗宾低声说,“你已经两次说认得我,可你却一点也不了解我。难道你在那野兽的皮毛下还没认出我吗?瞧,就在你面前,放着我的弓箭和那把大刀。等我割开你的绳子,你就立刻拿上它们。现在!快去拿!”说完,他割开了绳索,小约翰动作快如闪电,一跃而起,抓住了弓箭和大刀。与此同时,罗宾汉从脸上掀开那层马皮头罩,拉开了盖伊·德·吉斯伯恩的弓,并将一支锋利的倒钩箭搭在弦上。“退后!”他严厉地喊道,“谁敢先碰弓弦,谁就得死!警长,我已经干掉了你的人;当心下一个轮到你。”随后,见小约翰已经全副武装,他将号角放在嘴边,吹响了三声又响又尖的号音。

当诺丁汉警长看到盖伊·德·吉斯伯恩的头罩下竟是那张脸,又听到那响彻耳畔的号声时,他感到自己的大限到了。“罗宾汉!”他咆哮着,没再多说半个字,便在路上拨转马头,卷起一阵尘土逃之夭夭。警长的手下们见主人落荒而逃,觉得没必要再待下去,于是也纷纷踢马疾驰,紧随其后。然而,诺丁汉警长跑得再快,也快不过那支整码的长箭。小约翰大喝一声,弓弦震响,当警长全速冲进诺丁汉城门时,一支灰鹅羽箭正插在他的身后,活像一只尾巴上只剩一根羽毛的掉毛麻雀。此后一个月,可怜的警长只能坐在能找到的最柔软的垫子上,否则根本坐不住。

就这样,警长和二十来名手下被罗宾汉和小约翰吓跑了;所以当威尔·斯图特利带着十几个精壮的农夫从掩体中冲出来时,他们没见到主人的半个敌人,因为警长和他的手下正像一场小雷阵雨般躲在滚滚尘土中逃窜。

随后,他们一行人再次回到森林,在那里找到了寡妇的三个儿子。那三人跑向小约翰,亲吻了他的双手。但他们不能再在森林里随意游荡了;于是他们承诺,在回家告知母亲自己死里逃生的消息后,当晚就会赶到林中的绿树旁,从此成为罗宾汉队伍中的一员。

理查德国王来到舍伍德森林

自从罗宾汉和小约翰经历了这些惊心动魄的冒险,时间还没过两个月,整个诺丁汉郡便陷入了一阵巨大的骚乱与喧嚣之中,因为狮心王理查德正在欢乐的英格兰境内进行巡游,所有人都预料他此行定会光临诺丁汉城。信使在警长与国王之间往返奔走,最终确定了陛下停驻诺丁汉并作为警长座上宾的日期。

于是,城内比以往更加繁忙,到处都是奔走的人群,随处可闻锤子的敲击声和嘈杂的谈话声。人们在街道上搭建起巨大的拱门,好让国王从下方通过,并用丝绸旗帜和五颜六色的飘带装饰这些拱门。市政厅内也同样闹哄哄的,因为那里要为国王及其随行的贵族举行盛大的宴会,最好的木匠们正忙着修建一座御座,国王和警长将并肩坐在桌子的首位。

对于当地许多善良的百姓来说,迎接国王到来的日子仿佛永远也不会到来;但它终究如期而至。明媚的阳光洒在石板路上,街道上涌动着不安的人群。道路两旁,城里人和乡下人挤得像盒子里的咸鲱鱼一样密不透风,以至于手持长戟的警长卫队几乎无法把他们推开,好留出国王通行的道路。

“推什么推,当心点!”一个魁梧的修士对着其中一名警卫大喊,“你这无赖,想把胳膊肘戳进我身体里吗?看在圣母喷泉的份上,你要是不对我客气点,我就算拼着你是这尊贵警长的手下,也要敲碎你的混账脑袋。”

这一喊,引得散落在人群中的几名身穿林肯绿的精壮农夫一阵哄笑;但其中一个看似地位更高的人用胳膊肘碰了碰这位神职人员。“安静,塔克,”他说,“你出发前不是答应过我,要管住自己的舌头吗?”

“哎,没错,”另一个人嘟囔道,“可我没想到会有个脚步笨拙的无赖把我的脚趾踩个遍,好像它们不过是森林里的橡子一样。”

但突然间,所有的争吵都停止了,因为远处传来一阵清脆且连绵不断的号角声。人们纷纷伸长脖子朝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拥挤、推搡和摇晃变得比之前更剧烈了。这时,一支英勇的队伍闪亮地出现在视线中,欢呼声如干草地上的烈火般在人群中蔓延开来。

二十八名身着天鹅绒和金丝布料的传令官骑马前行。他们头上飘动着一层雪白的羽毛,每人手中都拿着一支长长的银色小号,吹奏出悦耳的乐声。每支号角上都垂着一面厚重的天鹅绒和金丝织就的旗帜,上面绣着英国皇室的纹章。紧随其后的是百名全副武装的贵族骑士,两人一组,除了没戴头盔外,皆全副武装。他们手中握着高耸的长矛,矛尖飘扬着各式各样的旗标。每位骑士身旁都跟着一名身穿丝绸与天鹅绒华服的侍从,侍从手中捧着主人的头盔,上面插着长长的羽毛,随风飘动。诺丁汉从未见过比这百名贵族骑士更壮观的景象,他们骑着高大的战马,伴随着兵器的撞击声和锁链的叮当声,盔甲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光芒夺目。骑士身后是来自中部地区的男爵和贵族,他们身着丝绸和金丝长袍,颈挂金链,腰间佩戴珠宝。在他们之后,是一大队手持长矛和长戟的武装人员,而在这些人马之中,两名骑士并排而行。其中一名骑手是身穿官袍的诺丁汉警长。另一人比警长高出一头,身着华丽而朴素的服装,脖子上挂着一条宽大厚重的金链。他的头发和胡须像金丝一样,双眼如夏日天空般湛蓝。他一边骑行一边向左右点头示意,所到之处爆发出排山倒海的欢呼声;因为这正是理查德国王。

这时,在所有的嘈杂与呐喊声之上,一个巨大的声音响起:“愿天上的圣徒保佑你,我们仁慈的理查德国王!愿喷泉圣母也保佑你!”理查德国王向声音来源处望去,只见一个高大、魁梧、健壮的僧侣正站在人群的最前方,两腿叉开,背靠着身后的人。

“看在我的灵魂份上,警长,”国王笑着说,“我在诺丁汉郡见过的僧侣里,就数这一个最高。如果老天从不应验祈祷是因为耳聋,我想我也能得到保佑,因为那家伙这嗓门恐怕连圣彼得的巨大石像都会听见并揉揉耳朵。我要是有这样一支军队就好了。”

对此,警长一言不发,但他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他紧紧抓住马鞍的鞍桥,才勉强让自己没有摔倒;因为他也看到了那个高声呼喊的家伙,认出他正是塔克修士;不仅如此,在塔克修士身后,他还看到了罗宾汉、小约翰、威尔·斯卡利特、威尔·斯图特利、艾伦·阿·戴尔以及队伍中其他人的脸。

“怎么了,”国王急忙问道,“警长,你是病了吗,脸色怎么变得这么白?”

“没有,陛下,”警长说,“不过是突然一阵疼痛,一会儿就好。”他这样说着,因为他感到羞愧,不愿让国王知道罗宾汉竟如此不惧怕他,以至于胆敢深入诺丁汉城门之内。

就在那个秋初明媚的午后,国王就这样骑马进入了诺丁汉城;而罗宾汉和他的快乐伙伴们见到他如此威严地回到自己的领地,没有比他们更高兴的了。

黄昏降临;诺丁汉城市政厅内的盛大宴会已经结束,酒水畅饮。千支蜡烛沿着长桌闪烁,领主、贵族、骑士和侍从们济济一堂。在桌子的首位,国王理查德坐在挂满金丝布料的御座上,诺丁汉警长坐在他身旁。

国王笑着对警长说道:“我听过不少关于这附近某些家伙的传闻,就是那个罗宾汉和他的帮派,他们是一群法外之徒,盘踞在舍伍德森林里。警长,你能给我讲讲他们的情况吗?我听说你不止一次与他们有过交道。”

听到这话,诺丁汉警长垂头丧气,在场的赫里福德主教也咬住了下唇。警长说道:“对于那些顽劣之徒的所作所为,我能告诉陛下的不多,只知道他们是全英格兰最大胆的违法者。”

这时,国王的红人、曾在巴勒斯坦随国王作战的年轻的利爵士亨利爵士站了出来。“如果陛下不介意的话,”他说,“我以前在巴勒斯坦时,常从父亲那里听到关于这个罗宾汉的消息。如果陛下感兴趣,我可以讲讲这个法外之徒的一次冒险经历。”

国王笑着让他讲讲。于是他讲述了罗宾汉如何用从赫里福德主教那里借来的钱援助了理查德·德·利爵士。国王和在场的人一次又一次地爆发大笑,而可怜的主教则因懊恼而满脸通红,因为这件事对他而言是件痛处。当利爵士讲完后,在场的其他人见国王如此享受这滑稽的故事,便又讲起了关于罗宾及其快乐伙伴的其他故事。

“看在我的剑柄份上,”强壮的理查德国王说,“这真是一个我所听过的最大胆、最滑稽的无赖。天哪,我一定要亲自出手,做点你做不到的事,警长,那就是——把森林从他和他的帮派手里清理出来。”

那天晚上,国王坐在诺丁汉城为他准备的寝宫里。和他在一起的有年轻的利爵士亨利以及另外两名骑士和三名诺丁汉郡的男爵;但国王的心思依然沉浸在罗宾汉身上。“现在,”他说,“我愿意花一百英镑去见见这个无赖罗宾汉,并看看他在舍伍德森林里到底有些什么作为。”

这时,吉汉的休伯特爵士笑着站了起来:“如果陛下有此愿望,这并不难满足。如果陛下舍得花这一百英镑,我敢保证不仅能让你见到这家伙,还能让你在舍伍德和他共进晚餐。”

“天哪,休伯特爵士,”国王说,“这主意深得我心。但你打算怎么让我见到罗宾汉呢?”

“很简单,”休伯特爵士说,“让陛下和我们这几个人穿上七套黑修士的袍子,再让陛下在长袍下挂一个装有一百英镑的钱袋;然后我们明天就从这儿出发去曼斯菲尔德镇,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我们不仅能见到罗宾汉,还能在天黑前和他一起吃饭。”

“休伯特爵士,我喜欢你的计划,”国王愉快地说道,“明天我们就试一试,看看这法子灵不灵。”

于是,第二天一早,当警长来向他的君主请安时,国王告诉了他昨晚商量的事,以及他们打算在那天早晨采取的滑稽行动。可警长听后,却用拳头猛击额头。“天哪!”他说,“这是什么馊主意啊!噢,我仁慈的国王陛下,你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个你要去寻访的恶棍,对国王和法律根本没有半点敬畏之心。”

“但我记得没错的话,有人告诉我,这个罗宾汉自从成为法外之徒后,除了那个卑劣的盖伊·德·吉斯伯恩外,从未杀过一人,而那家伙的死,所有正直的人都该感谢他。”

“没错,陛下,”警长说,“你没听错。然而……”

“那么,”国王打断了警长的话,“我既然没伤害过他,又有何惧呢?真的,这并没有什么危险。不过,或许你可以和我们一起去,警长。”

“不,”警长急忙拒绝,“老天保佑,千万别!”

此时,七套黑修士穿的长袍已被取来,国王和随从们穿戴整齐,陛下也在长袍下挂好了装有一百金镑的钱袋,随后他们一同出门,骑上了早已在门外备好的骡子。国王叮嘱警长对他们的行动保密,于是他们便启程了。他们一路上有说有笑,穿过开阔的乡间,途经收割后的荒凉田野,又穿过丛林渐密的林间空地,直到进入了森林深处。他们在森林里走了几英里,没遇到任何他们想要找的人,直到来到这条通往纽斯特德修道院最近的路上。

“看在圣马丁的份上,”国王说,“我真希望自己的记性好点。咱们这一路走来,竟然连一滴喝的都没带。现在我愿意出一半的一百英镑,换点能解渴的东西。”

国王话音刚落,路边的灌木丛中便走出一个身材高大的家伙,留着金色的胡须和头发,生着一双快活的蓝眼睛。“真的,圣洁的兄弟,”他说着,将手搭在国王的缰绳上,“若对如此公道的买卖不予回应,那未免太不近人情了。我们在这附近经营一家旅店,只要五十英镑,我不但能请你喝上一杯好酒,还能让你享用一顿你这辈子吃过最美味的盛宴。”话音方落,他将手指放在唇边吹出一声尖锐的口哨。顷刻间,道路两旁的灌木丛和枝叶一阵摇曳,发出噼啪作响的声音,六十名身着林肯绿衣、肩宽体阔的绿林好汉从灌木丛中蜂拥而出。

“怎么回事,伙计,”国王说道,“你是什么人,竟敢如此放肆?难道对我们这样的神职人员一点敬意都没有吗?”

“一点也没有,”快活的罗宾汉说道,因为那人正是他,“因为说实话,像你们这种富有的修士身上那点神圣感,全都倒进顶针里,好心的妇人连手指尖都感觉不到。至于我的名字,我叫罗宾汉,你以前或许听过。”

“呸,少来这一套!”理查德国王说道,“我常听人提起,你是个胆大包天的无赖,还是个无法无天的家伙。现在,拜托,让我和我的弟兄们平静地赶路吧。”

“那可不行,”罗宾说,“要是让几位圣职人员饿着肚子赶路,传出去我们可没脸见人。不过我想,既然你愿意为了几杯劣酒慷慨解囊,那你钱袋里的钱一定不少,足以支付在我们店里的账单。把你那钱袋拿来,虔诚的兄弟,否则我可能不得不亲自动手,扒下你的长袍来搜一搜了。”

“不必,不必动武,”国王严厉地说,“钱袋在此,但别把你那无法无天的手伸到我们身上。”

“嘿,嘿,”快活的罗宾说,“这是什么狂妄的口气?莫非你是英国国王,竟敢这样跟我说话?来,威尔,把这钱袋拿去,看看里面有多少。”

威尔·斯卡利特接过钱袋,清点出钱财。罗宾随即吩咐他留下五十英镑作为大家的酬劳,再把剩下的五十英镑装回钱袋,递还给国王。“拿去吧,兄弟,”他说,“这是你的一半钱,好好感谢一下你刚才呼唤过的圣马丁,幸亏你落到了我们这群温和的强盗手里,不然我们本可以把你搜个精光。不过,你愿不愿意把风帽摘下来?我倒是很想看清你的脸。”

“不,”国王向后退了一步说道,“我不能摘下风帽,因为我们七人已经发过誓,二十四小时内绝不露出真容。”

“那就戴着吧,悉听尊便,”罗宾说,“我可不愿让你们坏了誓言。”

于是他叫来七名部下,吩咐每人牵住一头骡子的缰绳;随后,他们掉转方向,朝着林木深处走去,直到来到一片开阔的林间草地和那棵绿林大树前。

小约翰带着六十名部下那天清晨也出门守在路上,想碰碰运气,看能否带个富有的客人回舍伍德草地,因为近来诺丁汉郡盛事不断,路上常有带着鼓囊囊钱袋的人经过。尽管小约翰和许多人不在,但塔克修士和四十多名精壮的好汉正坐在或躺在那棵大树下。当罗宾和众人走近时,他们纷纷跳起身来迎接。

“看在我的灵魂份上,”快活的理查德国王下马后环顾四周,感叹道,“罗宾,你身边确实有一群出色的年轻人。我想,就算是理查德国王本人,也会乐于有这样一群卫队。”

“这些还不是我的全部部下,”罗宾自豪地说,“还有六十人正随我的得力助手小约翰在外公干。至于理查德国王,我告诉你,兄弟,我们这里每一个人都愿意为他流尽最后一滴血。你们教会的人不懂我们的国王;但我们这些平民却为了他那些与我们志趣相投的英勇事迹,对他忠心耿耿。”

这时,塔克修士风风火火地走过来。“祝你们安好,兄弟们,”他说,“能在这个淘气的地方迎接我的同行,我真是太高兴了。说真的,要不是有我这圣洁塔克为他们祈祷,保佑他们事事顺遂,这群强盗恐怕早就倒霉了。”说到这里,他狡黠地眨了眨眼,舌头抵在腮边。

“你这疯癫的牧师,是什么人?”国王严肃地问道,但风帽下却带着一丝笑意。

塔克修士听罢,慢条斯理地环顾四周。“你们瞧,”他说,“别让我再听到谁说我没有耐心。有个无赖修士管我叫疯癫牧师,我竟然没揍他。我的名字叫塔克修士,伙计——神圣的塔克修士。”

“好了,塔克,”罗宾说,“你说得够多了。拜托,闭上嘴,去弄点酒来。这些尊贵的客人渴了,既然他们付了这么多钱,就得给他们最好的。”

塔克修士因被当众呵斥而感到愤愤不平,但还是立即去执行罗宾的吩咐。很快,一个大酒坛被搬了过来,酒被倒在所有客人和罗宾汉的杯中。罗宾举起酒杯,“等等!”他喊道,“喝酒前且听我祝酒。为了声名赫赫的好国王理查德,愿他所有的敌人统统败亡。”

众人纷纷饮下国王的健康酒,连国王本人也不例外。“我想,好伙计,”国王说,“你这杯酒可是喝到了你自己倒霉的份上。”

“一点也不,”快活的罗宾说,“因为我告诉你,我们这些舍伍德人对国王陛下的忠诚远胜于你们这些教团的人。我们愿意为他的利益奉献生命,而你们却只满足于缩在修道院里,管他谁在位呢。”

国王听后大笑起来,说道:“或许理查德国王的福祉对我而言,比你想象的还要重要,伙计。但这事暂且不提。我们已经付了丰厚的酒钱,你能不能给我们展示点有趣的娱乐?常听人说你们是神射手,愿不愿意露两手?”

“我很乐意,”罗宾说,“我们总是很乐意为客人献上所有的消遣。正如斯万霍尔德老头所言,‘若不能善待笼中八哥,那心也太硬了’;而你们现在就是我们的笼中八哥。嘿,小伙子们!在林地尽头立个花环。”

当部下们跑去执行主人的命令时,塔克转头看向其中一个冒充修士的人。“听见我们老大的话了吗?”他狡黠地眨了眨眼,说道,“每当他捡到些破烂笑话,就立马扣在那个斯万霍尔德老头头上——管他是谁呢——可怜的老人家就只能背着我们老大脑袋里那些七零八碎的废话到处跑。”塔克修士低声说道,生怕罗宾听见,因为他对自己被罗宾打断话头感到有些恼火。

与此同时,射箭目标已设在六码之外。那是一个宽约两掌的花环,挂在宽阔树干前的一根木桩上。“瞧,”罗宾说,“那是个好靶子,小伙子们。每人射三箭;要是谁射偏了,哪怕偏了一箭,就得挨威尔·斯卡利特的一记重拳。”

“听听他说的!”塔克修士喊道,“老兄,你把那强壮侄子的重拳当作是娇俏姑娘的爱抚吗?我敢说你自己肯定能射中花环,否则你才不敢这么大方地让他打人呢。”

唐卡斯特的大卫首先射箭,三箭全中花环。“干得好,大卫!”罗宾喊道,“你今天保住了自己的耳朵,不用挨烫了。”接着是磨坊主米奇,他也将箭射入花环。随后是修补匠沃特,可惜啊!他有一支箭偏了两个指头的宽度。

“过来,伙计,”威尔·斯卡利特轻柔地说道,“我欠你点东西,现在就想付清。”修补匠沃特走上前,站在威尔·斯卡利特面前,皱起脸,紧闭双眼,仿佛已经感觉到耳朵因为重拳而嗡嗡作响。威尔·斯卡利特挽起袖子,踮起脚尖以增加挥拳的力道,狠狠地砸了下去。“砰!”手掌重重落在修补匠头上,结实的沃特应声倒地,跟头连翻,就像集市上被高手击中的木靶一样。当修补匠坐在草地上,揉着耳朵,对着眼前闪烁的星星眨着眼睛时,绿林好汉们爆发出阵阵狂笑,森林都为之震颤。至于理查德国王,他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于是众人轮流射箭,有的平安无事,有的赢来一记重拳,总是被打得人仰马翻。最后轮到罗宾,他一上场,全场肃静。他射出的第一支箭劈开了挂花环的木桩,第二支箭紧挨着第一支射中。理查德国王心中暗道:“以我的名誉发誓,我愿意花一千英镑换这个家伙做我的亲卫!”罗宾射出了第三箭;可惜,那箭的羽毛不好,箭身一偏,射在花环外一英寸处。

现场爆发出一阵哄笑,坐在草地上的部下们笑得满地打滚,因为他们从未见过老大失手;罗宾气急败坏地将弓扔在地上。“呸!”他喊道,“那支箭羽毛有问题,刚离手我就感觉到了。给我一支好箭,我敢保证能把那细木棍劈开。”

部下们听了笑得更响了。“不,好叔叔,”威尔·斯卡利特用他那轻柔甜美的嗓音说道,“你已经有了一次公平的机会,却彻底落空了。我发誓那支箭和今天用的任何一支一样好。过来吧,我欠你点东西,很想付清。”

“去吧,好老大,”塔克修士大吼道,“愿我的祝福与你同在。你可是相当慷慨地把威尔·斯卡利特的‘爱抚’赐给大家了。要是你自己没份儿,那才叫遗憾呢。”

“那可不行,”快活的罗宾说,“我是这里的国王,任何臣民不得对国王动手。但即便是伟大的理查德国王,在教皇面前也可以毫无羞耻地屈服,甚至接受他的责罚以作补赎;所以我也愿服从这位神圣的修士,他看起来颇有权威,我愿接受他的惩罚。”说完,他转向国王,“拜托,兄弟,你愿意接手惩罚我的神圣任务吗?”

“我很乐意,”快活的理查德国王说着,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我欠你一笔债,因为你从我的钱袋里拿走了五十英镑的重担。伙计们,快给他腾出场地。”

“如果你能把我打倒,”罗宾说,“那五十英镑我如数奉还;但我告诉你,兄弟,要是你不能让我后背着地,你那吹牛的话语可就得让你赔上所有的钱了。”

“就这么定了,”国王说,“我愿赌一赌。”说着,他卷起袖子,露出的手臂让众人都瞪大了眼睛。罗宾双脚叉开,站得笔直,微笑着等待对方。国王向后一挥手臂,稳住身形,随即给了罗宾一记如同霹雳般的重拳。罗宾应声倒地,摔在草地上,因为那一击足以放倒一堵石墙。部下们笑得肚子都痛了,因为他们这辈子从未见过如此厉害的一记重拳。罗宾过了一会儿才坐起身,茫然四顾,仿佛从云端坠落,落到了一个从未见过的地方。片刻后,他仍看着那些大笑的部下,轻轻摸了摸耳朵,又温柔地揉了揉。“威尔·斯卡利特,”他说,“把五十英镑数给这位伙计;他的钱和他的人,我什么都不要了。愿瘟疫降临在他和他的重拳上!我真后悔当初没让你来受罚,我敢肯定,他那一拳把我的耳朵都震聋了,恐怕再也听不见了。”

随后,在众人的哄笑声中,威尔·斯卡利特数出了五十英镑,国王又把它放回钱袋。“谢谢你,伙计,”他说,“如果你以后还想找个耳光来匹配刚才那一下,尽管来找我,我免费为你奉送。”

快活的国王话音刚落,突然传来一阵杂乱的声音,小约翰带着六十人和利爵士里查德从掩体中冲了出来。他们奔向草地,里查德爵士朝罗宾大喊:“快走,亲爱的朋友,召集你的部下跟我走!理查德国王今天清晨离开了诺丁汉城,正往林子里来找你。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来的,因为这不过是我收到的传言;但我确信这是真的。所以赶快带上你的人,去利城堡吧,在那里你可以躲避眼前的危险。你身边这些陌生人是谁?”

“唉,”快活的罗宾从草地上站起来说道,“这几位是今天从纽斯特德修道院那边的路上跟我们一起来的体面客人。我不知道他们的名字,但我今天早上已经和这位强壮的家伙手掌心打过交道了。天哪,这交情的代价可真不小,让我失去了一只耳朵的听力和五十英镑!”

里查德爵士仔细打量着那个高大的修士,那修士挺起胸膛,也直视着骑士。突然,里查德爵士脸色变得苍白,因为他认出了眼前的人是谁。他迅速从马背上跃下,跪倒在那人面前。国王见里查德认出了自己,摘下风帽,众好汉见到了他的真容,也认出了他,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曾在诺丁汉城中见过他与警长并肩骑行的样子。他们纷纷跪倒在地,一言不发。国王阴沉地环顾四周,最后,目光停在里查德爵士身上。

“这是怎么回事,里查德爵士?”他严厉地问道,“你竟敢挡在我与这些人之间?你竟敢提供你那高贵的利城堡作为他们的避难所?你想把它变成英格兰最出名的法外之徒的藏身处吗?”

里查德爵士抬起双眼看着国王的面孔。“我决不敢,”他说,“做任何可能惹怒陛下的事。然而,宁可面对陛下的盛怒,我也不能眼睁睁看着我能阻止的伤害落到罗宾汉及其部下头上;因为我欠他们生命、荣誉和一切。我怎能在他们危难之时背弃他们?”

骑士话音未落,站在国王附近的一名冒充修士的部下走上前来,跪在里查德爵士身旁,摘下风帽,露出了年轻的里查德·亨利爵士的面孔。亨利爵士握住父亲的手说:“理查德国王,这里跪着一位曾为你效力的人,正如陛下所知,他曾在巴勒斯坦挡在陛下与死亡之间;但我支持我亲爱的父亲,我也要说,我愿慷慨地为这位高尚的法外之徒罗宾汉提供庇护,即便因此招致陛下的愤怒,因为我父亲的荣誉和福祉与我的一样珍贵。”

理查德国王看着跪在地上的两位骑士,眉头逐渐舒展,嘴角露出一丝笑意。“天哪,里查德爵士,”国王说,“你真是位直言不讳的骑士,你的言论自由在我眼里并不算什么重罪。你这位年轻的儿子在胆识和行动上都承袭了乃父之风,正如他所说,他曾挡在我与死亡之间;因此,就算你有更多出格的举动,我也愿看在他的面子上赦免你。都起来吧,你们今天不会从我这里受到任何伤害,若是让大好的时光以败兴的方式结束,那才真是可惜。”

众人起身,国王示意罗宾汉靠近。“怎么样,”他说,“你的耳朵还聋到听不见我说话吗?”

“就算死到临头,我也绝不会听不见陛下的声音,”罗宾说,“至于陛下刚才赏赐的那一拳,我想,尽管我罪孽深重,但我想这一拳已经足以抵消了。”

“你这么想吗?”国王带着些许严肃的口吻说,“我告诉你,若不是有三件事:我的仁慈、我对强壮林中人的喜爱,以及你刚才所宣誓的忠诚,你的耳朵恐怕会比我那一拳带来的后果还要紧闭得多。罗宾,别把你的罪过说得太轻巧。不过,抬起头来。危险已经过去了,我在此给予你和你所有的部下完全的赦免。但是,说实话,我不能让你们像过去那样在森林里游荡;因此,既然你曾说愿为我效劳,我就接受你的提议,你将随我回伦敦。我们也带上那个胆大包天的无赖小约翰,还有你的表兄威尔·斯卡利特和你的乐手艾伦·阿·戴尔。至于剩下的部下,我们将记录下他们的名字,正式登记为皇家护林员;因为我想,把他们变成守法的舍伍德鹿群看管者,比让他们作为法外之徒四处猎杀要明智得多。但现在,准备一顿宴席吧;我想见识一下你们在林中是如何生活的。”

于是罗宾吩咐部下准备盛宴。火堆立即燃起,火光闪烁,烤肉散发出阵阵诱人的香气。在准备期间,国王让罗宾叫来艾伦·阿·戴尔,因为他想听他唱歌。于是众人传唤艾伦,不久他便带着竖琴走了过来。

“婚姻,”理查德国王说,“如果你的歌声能配得上你的容貌,那倒是不错。拜托,弹奏一曲,让我们尝尝你的本事。”

于是艾伦轻轻拨动竖琴,众人皆屏息静听,他唱道:

“‘噢,你去了哪里,我的女儿? 噢,你今日去了哪里, 女儿,我的女儿?’ ‘噢,我去了河岸边, 那里的水面灰暗且广阔, 灰色的天空笼罩着铅色的潮汐, 尖厉的风在叹息,在挣扎。’

‘你在那里看见了什么,我的女儿? 你今日在那里看见了什么, 女儿,我的女儿?’ ‘噢,我看见一艘船飘然而至, 在颤动的灯芯草间嘶嘶作响, 水流发出汩汩的声响, 尖厉的风在叹息,在挣扎。’

‘船里载着什么,我的女儿? 你今日在船里看见了什么, 女儿,我的女儿?’ ‘噢,有一个人身披白衣, 他脸庞周围悬着惨淡的光, 他的双眼如黑夜的星辰般锐利闪烁, 尖厉的风在叹息,在挣扎。’

‘他说了什么,我的女儿? 他今日对你说了什么, 女儿,我的女儿?’ ‘噢,他一言不发,却做了这个: 他在我唇上印下三次吻, 我的心弦在一种可怕的狂喜中紧缩, 尖厉的风在叹息,在挣扎。’

‘为何你变得如此冰冷,我的女儿? 为何你变得如此冰冷且苍白, 女儿,我的女儿?’ 噢,女儿未发一言, 她挺直地坐着,头颅低垂, 因为她的心已静止,她的脸已死寂: 而尖厉的风在叹息,在挣扎。”

众人默默聆听;当艾伦·阿·戴尔唱完后,理查德国王长叹了一口气。“凭我身体里的气息,艾伦,”他说,“你竟有如此奇妙甜美的嗓音,竟能如此怪异地拨动我的心弦。但对于一个强壮的自耕农之口,这又是何等凄凉的曲子?我宁愿听你唱一首关于爱与战斗的歌,也不愿听这种悲伤的东西。况且,我没听懂;你唱的这些词是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陛下,”艾伦摇了摇头说,“因为我常常唱出我自己也未完全理解的东西。”

“好吧,好吧,”国王说,“随它去吧;只是我告诉你,艾伦,你应该把你的歌改唱成我所说的那类主题,也就是爱或战争;因为说实在的,你的嗓音比布隆德尔还要甜美,而我原以为他是我听过的最好的吟游诗人。”

这时有人走上前来,说宴席已经准备好了;于是罗宾汉带着理查德国王及其随从来到铺着洁白亚麻布的草地上,宴席就摆在柔软的绿草之上。理查德国王坐下来大快朵颐,推杯换盏。结束后,他郑重发誓说,他这辈子从未参加过如此丰盛的宴席。

那天晚上,他躺在舍伍德森林中那张铺满芳香绿叶的床上。次日清晨,他便动身离开林地前往诺丁汉镇,罗宾汉及其全体部下皆随行。你可以想象,当这些著名的法外之徒行军进入街道时,镇上引起了多大的骚动。至于警长,当他看到罗宾汉竟如此受到国王的宠信时,他不知该说什么,也不知该往哪里看,心中满是因苦恼而产生的苦涩。

次日,国王告别了诺丁汉镇;于是罗宾汉、小约翰、威尔·斯卡利特和艾伦·阿·戴尔与其余部下握手告别,亲吻每个人的脸颊,并发誓定会常回舍伍德看望他们。随后,每人跨上坐骑,跟随着国王的车队离去。

尾声

罗宾汉的快活冒险到此结束;因为,尽管他许下承诺,但他还是时隔多年才再次见到舍伍德。

在宫廷待了一两年后,小约翰回到了诺丁汉郡,他过着安稳的生活,尽管仍能望见舍伍德,在那里他作为全英格兰的棍术冠军赢得了极大的声誉。威尔·斯卡利特过了一段时间也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他当初正是因失手杀死了父亲的管家才被逐出家门。其余的部下也很好地履行了皇家护林员的职责。但罗宾汉和艾伦·阿·戴尔没能那么快回到舍伍德,因为情况是这样的:

罗宾凭借其作为弓箭手的巨大声名,成了国王的宠臣,地位迅速攀升,成为所有自耕农的首领。最终,国王见他如此忠诚可靠,封他为亨廷顿伯爵;于是罗宾跟随国王南征北战,发现自己时间排得满满当当,竟连一天回到舍伍德的机会都没有。至于艾伦·阿·戴尔和他的妻子,美丽的艾伦,他们追随罗宾汉,共享了他人生中的起起落落。

现在,亲爱的朋友,你曾与我一同踏上这些快活的旅程,我将不再请求你随我走得更远,在此我要与你握手言别,如果你愿意,就道一声“晚安”吧;因为接下来要讲述的是事物分崩离析的过程,它展示了那些逝去已久的欢乐与愉悦,是如何永远无法站起身来再次行走的。我不想在此事上过多着墨,而是会尽快讲述那个强壮的家伙——罗宾汉,是如何像他活着时一样死去:不是作为亨廷顿伯爵在宫廷中寿终正寝,而是弓在手中,心系绿林,自己依然是一位真正的自耕农。

正如你无疑所知,理查德国王死在了战场上,死得正如一位狮心王所应有的那样;因此,过了一段时间,亨廷顿伯爵——或者我们仍按老习惯称他为罗宾汉——发现自己在国外无事可做,便又回到了快活的英国。与他同行的还有艾伦·阿·戴尔和他的妻子,美丽的艾伦,因为自从罗宾离开舍伍德森林后,这两人就一直是其家中的核心成员。

当他们再次踏上英国海岸时,正是春意盎然之时。树叶碧绿,小鸟鸣唱得轻快,正如从前罗宾汉心怀自由、脚步轻盈地漫步在森林阴影中时一样。那时光的甜美与万物的欢悦勾起了罗宾对森林生活的回忆,使他产生了一种渴望,想要再次看看那片林地。于是,他径直去找约翰国王,恳求允许他去诺丁汉小住一段时日。国王准许了他的去留,但嘱咐他在舍伍德停留不得超过三天。于是罗宾汉和艾伦·阿·戴尔即刻动身前往诺丁汉郡和舍伍德森林。

第一晚,他们在诺丁汉镇投宿,但他们并未去向警长致敬,因为这位大人对罗宾汉怀有许多苦涩的积怨,而罗宾在世间的崛起并未减轻这些怨恨。次日清晨,他们骑上马奔向林地。当他们沿着路走时,罗宾觉得他所看到的每一根树枝、每一块石头都如此熟悉。那边是一条他曾在某个和煦的傍晚与小约翰并肩走过的小路;这里是一条如今已被荆棘遮蔽的林径,他和一小队人马曾沿着它去寻找那个短衣修士。

就这样,他们缓缓前行,谈论着这些古老而熟悉的事物;既是旧日的回忆又是新鲜的感触,因为他们从中发现了比以往所想更多的深意。最终,他们来到了那片开阔的空地,来到了那棵他们曾以之为家多年的宽大且枝叶繁茂的绿林树下。站在树下时,两人都沉默不语。罗宾环顾四周,看着那些极其熟悉的事物,既与往昔如出一辙,却又大相径庭;因为曾经许多繁忙伙伴奔波喧闹的地方,如今只剩下一片宁静的孤独;当他凝视时,树林、草地和天空在他眼中因咸涩的泪水而模糊成一片,因为当他看着这些如同他右手手指般熟悉的景物时,一股巨大的渴望涌上心头,令他无法抑制眼中夺眶而出的泪水。

那天早晨,他已将心爱的一把老号角斜挎在肩上,此刻,随着那股渴望,他产生了再次吹响号角的强烈愿望。他将它举到唇边,吹出了一阵乐声。“蒂里拉,里里拉,”那甜美清脆的音符蜿蜒流过森林小径,又从更远处的林荫深处以微弱的回声传了回来,“蒂里拉,里里拉,蒂里拉,里里拉,”直到它逐渐消散,归于沉寂。

碰巧那天清晨,小约翰正因某件公事走在森林的一条支路上。当他心事重重地踱步时,一阵遥远且清晰的号角声传入了他的耳中。正如雄鹿感到心脏中箭时会猛地跃起,小约翰听到那远方的声音时也猛地跳了起来。当他低头倾听时,全身的血液似乎像火焰般涌向脸颊。号角声再次响起,清脆而细微,接着又响了一次。随后,小约翰发出一声充满渴望、欢欣却又悲痛的狂野呼喊,他低下头,冲进了灌木丛。他猛力冲撞,枝叶折断,正如野猪穿过矮树丛一般。他根本不在意刺痛他皮肤、撕裂他衣物的荆棘和刺丛,因为他脑子里只想着用最短的路线,赶到他知道号角声传来的那片绿林空地。他终于从隐蔽处冲了出来,一阵细小的断枝在他身边纷纷落下,他没有片刻停留,径直奔向罗宾,扑倒在他的脚下。他双臂紧紧抱住主人的双膝,整个身体因巨大的抽泣而颤抖;罗宾和艾伦·阿·戴尔谁也说不出话来,只是站在那里低头看着小约翰,泪水顺着脸颊滚落。

正当他们这样站着时,七名皇家护林员冲进空地,看到罗宾后发出一阵巨大的欢呼;领头的是威尔·斯图特利。随后,又来了四个人,因奔跑而气喘吁吁,其中两人正是威尔·斯卡瑟洛克和磨坊主米奇;因为他们都听到了罗宾汉号角的声音。所有人都奔向罗宾,亲吻他的双手和衣服,发出巨大的恸哭声。

过了一会儿,罗宾用泪眼环顾四周,声音沙哑地说:“现在,我发誓,我再也不会离开这些亲爱的林地了。离开它们和你们太久了。从现在起,我抛弃罗伯特·亨廷顿伯爵这个名字,再次担起那个更高贵的称号——自耕农罗宾汉。”话音刚落,欢呼声震天动地,所有的自耕农为重逢而热泪盈眶地握住彼此的手。

罗宾汉回到舍伍德如旧日般居住的消息像野火一样传遍了整个乡村,不到一周时间,他昔日的大部分自耕农都已再次聚集在他身边。但当这些消息传到约翰国王耳中时,他大发雷霆,并立下庄严誓言,发誓不抓到罗宾汉,誓不罢休,无论死活。当时朝中有一位骑士,叫威廉·戴尔爵士,他是一位极其英勇的士兵。威廉·戴尔爵士对舍伍德森林非常熟悉,因为他是靠近好曼斯菲尔德镇那片林区的首席护林官;于是国王转向他,命令他带上一支军队径直去搜捕罗宾汉。同时,国王将自己的印戒交给威廉爵士,让他展示给警长看,以便警长能召集所有武装人员协助他们搜捕罗宾汉。于是威廉爵士和警长出发去执行国王的命令,搜寻罗宾汉;他们搜寻了七天,却一无所获。

若是罗宾汉像往常一样和平,一切或许会像从前那样不了了之;但他曾在理查德国王麾下战斗多年,与过去已大不相同。像被猎犬追赶的狐狸那样在追捕者面前逃走,这令他的骄傲深受打击;于是,罗宾汉和他的自耕农们最终在森林里与威廉爵士、警长及其手下相遇,随后发生了一场血战。在那场战斗中被杀的第一个人是诺丁汉警长,他在不到十支箭被射出前就中箭落马。那天,许多比警长更好的人也倒在了血泊中,但最终,威廉爵士身负重伤,手下大半被杀,他只能战败撤退,离开了森林。然而,许多好汉也被留在了身后,僵直地倒在芬芳的绿枝之下。

尽管罗宾汉在公平的战斗中击退了敌人,但这一切都沉重地压在他的心头,他不断沉思,直到一场高烧袭来。高烧持续了三天,尽管他竭力抵抗,但最终还是被迫倒下。因此,第四天清晨,他叫来小约翰,告诉他自己无法摆脱高烧,决定去约克郡柯克利斯附近的修道院找他的表亲——那里的院长,她是一位医术高明的医生,他想让她为他放血,以求康复。随后,他吩咐小约翰做好准备一同前往,因为他在旅途中或许需要帮助。于是小约翰和他告别了其他人,罗宾汉嘱咐威尔·斯图特利在他们回来前担任小队的队长。就这样,他们以缓慢的行程分段赶路,直到抵达柯克利斯修道院。

罗宾曾为这位表亲做过许多贡献;正是通过理查德国王对他的宠爱,她才被封为该地的院长。但世间最易遗忘的莫过于感激之情;因此,当柯克利斯院长听闻她的表亲,即亨廷顿伯爵已抛弃伯爵爵位回到舍伍德时,她心中深感烦躁,唯恐与他的亲缘关系会引来国王的怒火。因此,当罗宾来找她并说明希望得到她的医治时,她心中开始对他心怀恶意,认为通过伤害他或许能获得敌人的青睐。然而,她将此隐藏得很好,并以虚假的仁慈接待了罗宾。她领他沿着盘旋的石阶上楼,来到一间位于高耸的圆塔屋檐下的房间;但她不让小约翰跟随。

于是,这位可怜的自耕农转身离开了修道院大门,将主人留在了那些女人的手中。但尽管他没有进去,也没有走远;他躺在附近的一片小空地上,守望着罗宾居住的地方,就像一只被拒之门外、守候着主人所入之处的忠诚大狗。

女人们将罗宾汉安顿在屋檐下的房间后,院长遣散了其他人;随后,她取出一根细绳,紧紧扎在罗宾的手臂上,仿佛要为他放血。她确实为他放血了,但她切开的血管并非那些隐约呈现蓝色的表层静脉;她下刀极深,切开了那些鲜红血液从心脏跳动而出的动脉血管。罗宾对此一无所知;因为尽管他看到鲜血流出,但流速并不快,未让他觉得有什么不妥。

做完这卑劣的行径,院长转过身离开了她的表亲,并从外面锁上了房门。整整一天,罗宾汉手臂上的血一直在流,无论他如何努力,都无法止住。他一次又一次呼救,却无人应答,因为他的表亲背叛了他,而小约翰离得太远,听不到他的声音。他就这样失血过多,直到感到力量从体内流逝。随后,他摇摇晃晃地站起身,双手撑着墙壁,终于拿到了他的号角。他吹了三次,但声音微弱无力,因为他的呼吸因病痛和体力衰竭而颤抖;然而,躺在空地上的小约翰听到了,他怀着一颗因恐惧而战栗的心,跑跳着向修道院冲去。他用力敲门,大声喊叫要求开门,但那门是厚重的橡木门,钉着坚固的横杠和尖钉,所以她们感到安全,命令小约翰离开。

此时,小约翰因对主人性命的担忧而陷入疯狂的悲痛。他狂乱地环顾四周,目光落在一个沉重的石臼上,那是现代三人合力都抬不起来的东西。小约翰向前迈了三步,弯下背,将那深埋在地里的石臼硬生生撬起。他扛着那沉重的石臼,向前奔去,重重地砸在门上。门被砸开,受惊的修女们尖叫着四散逃窜。小约翰大步跨入,一言不发,顺着盘旋的石阶飞奔而上,直到来到主人所在的房间。他发现房门也锁着,便用肩膀撞去,将锁砸得粉碎,仿佛它们是脆弱的冰块。

在那里,他看到自己亲爱的主人倚在灰色的石墙上,脸色苍白憔悴,头颅因虚弱而摇晃。随后,伴随着一声充满爱、悲痛与怜悯的狂野嚎叫,小约翰冲上前将罗宾汉揽入怀中。他像母亲抱孩子一样将他抱起,带到床边,温柔地将他放下。

这时,院长匆忙赶来,因为她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恐惧,担心遭到小约翰及其他部下的报复;随后,她用巧妙的绷带止住了血,鲜血不再流出。小约翰一直在旁冷冷地盯着,待她处理完后,他严厉地命令她离开,她苍白颤抖着服从了。她走后,小约翰说着鼓励的话,大声笑着,说这不过是一场虚惊,没有哪个强壮的自耕农会因为失去几滴血而死。“嘿,”他说,“再过一周,你就能像从前一样大胆地游荡在林地间了。”

但罗宾摇了摇头,躺在那里微微一笑。“我亲爱的约翰,”他低声说道,“愿上天保佑你那颗善良而粗犷的心。但是,亲爱的朋友,我们再也不会一同漫游林间了。”

“哎,我们会去的!”小约翰大声说道,“我再说一遍,会去的——去他妈的——谁敢说你会再受到伤害?我不是在吗?让我看看谁敢动——”说到这里,他突然停住了,因为话语哽在了喉咙里。最后,他用一种低沉、沙哑的声音说道:“现在,如果因为今天的事你受到了半点伤害,我以圣乔治的名义发誓,红公鸡将在这一屋顶上鸣叫,因为炽热的火焰将舔舐这里的每一道裂缝和角落。至于这些女人,”说到这儿,他咬牙切齿,“这对她们来说将是黑暗的一天!”

但罗宾汉用苍白的手握住小约翰粗糙、棕色的拳头,用微弱低沉的声音温柔地责备他,问他从什么时候起,小约翰竟会想到要伤害女人,哪怕是为了复仇。他就这样说着,直到最后,对方哽咽着承诺,无论发生什么,绝不会让此地受到伤害。随后,一阵沉默降临,小约翰握着罗宾汉的手,望着敞开的窗外,时不时吞咽一下喉咙里涌上来的硬块。与此同时,太阳缓缓坠向西方,直到整个天空燃起一片红色的辉光。接着,罗宾汉用微弱、颤抖的声音要求小约翰扶他起来,好让他再看一眼林地;于是,这位自耕农遵照他的要求,将他抱在怀里,罗宾汉的头靠在他朋友的肩上。他久久地凝视着,目光宽广而留恋,而另一个人低着头坐着,滚烫的泪水一颗接一颗地从他眼中涌出,滴落在自己的胸口,因为他感到离别的时刻已近在咫尺。随后,不多时,罗宾汉让他为自己系好那张结实的弓,并从箭袋中选出一支平滑漂亮的箭。小约翰照做了,尽管他没有打扰主人,也没有从原位站起来。罗宾汉的手指爱怜地环绕着他那张好弓,感受到它在掌中时,他微微一笑,然后将箭搭在指尖再熟悉不过的弓弦位置。“小约翰,”他说,“小约翰,我亲爱的朋友,我在这世上最爱的人,请你记住,看看这支箭落在了哪里,就在那里挖我的坟墓。让我面朝东方躺下,小约翰,并确保我的安息之地保持常青,且不要让我的枯骨受到惊扰。”

说完话,他突然撑起身子坐直了。他仿佛找回了往日的体力,将弓弦拉至耳边,把箭射出了敞开的窗外。箭矢飞出,他的手随着弓缓缓下垂,直至搁在膝盖上,他的身体也随之倒回了小约翰温柔的怀抱里;但有什么东西已从那躯体中飞逝,正如那带羽的箭矢从弓弦上飞走一般。

有几分钟,小约翰一动不动地坐着,但随后他轻轻放下怀中之人,将他的双手叠放在胸前,遮住脸庞,便转过身,一言不发地离开了房间。

在陡峭的楼梯上,他遇到了院长和几位主要修女。他用低沉而颤抖的声音对她们说:“倘若你们敢靠近那房间二十步以内,我就把你们的鸟巢拆得片瓦不留。把我的话牢记在心,因为我是认真的。”说完,他转身离去,她们看着他迅速穿过开阔地,在暮色降临中奔跑,直到被森林吞没。

清晨的灰白初露,正开始照亮东方漆黑的天空时,小约翰和另外六名部下迅速穿过开阔地朝修道院走去。他们没见到任何人,因为修女们都躲了起来,被小约翰的话吓坏了。他们跑上石阶,随后传来了一阵巨大的哭泣声。过了一会儿,哭声停止了,接着传来男人们搬运重物下那陡峭蜿蜒楼梯时纷乱的脚步声。他们就这样离开了修道院,当他们穿过大门时,那片在黎明中昏暗的林间空地响起了一阵巨大而响亮的哀号,仿佛许多躲在阴影里的人,都一同发出了悲伤的呼喊。

罗宾汉就这样死在了约克郡美丽的柯克利斯修道院,心中怀着对那些毁了他的人的慈悲;因为他一生都在展示着对迷途者的宽恕和对弱者的怜悯。

他的部下此后四散而去,但并未遭遇什么大不幸,因为继任者是一位比之前那人更仁慈且不太熟悉他们的警长,他们便在乡间各处隐姓埋名,平安平静地生活着,许多人得以将这些故事传给他们的子孙后代。

有人说,柯克利斯的一块石头上有一段古老的铭文。我在此将其以书写的古英语呈现,内容如下:

HEAR UNDERNEAD DIS LAITL STEAN LAIS ROBERT EARL OF HUNTINGTUN NEA ARCIR VER AS HIE SAE GEUD AN PIPL KAULD IM ROBIN HEUD SICK UTLAWS AS HI AN IS MEN VIL ENGLAND NIDIR SI AGEN OBIIT 24 KAL. DEKEMBRIS 1247.

现在,亲爱的朋友,我们也必须分手了,因为我们愉快的旅程已经结束,在此,在罗宾汉的墓前,我们转身,各自奔向自己的道路。

Public-domain source text from Project Gutenberg, translated into Chinese (Simplified) by AI under our editorial direction. Machine translation of a whole book is not flawless — this exists so you can read a book otherwise closed to you, not as a scholarly edition. How this is made.